*到了松风工业,看到家族企业管理上的混乱,以及条件待遇的落后,内心充满了失望!
*心里也产生过动摇,跳槽行为,没有得到家庭支持。当同进公司的另外四个人跳槽以后,旁无杂念的作者,激起了斗志。
*暂时不考虑得失,带着激情去工作,取得成绩并管理公司的研发部门,激发队员潜力,使整个团队成为全公司,最有激情的团队。
*因为对新任上司,不符合实际的管理不满,决心带着大家的信任,自己创业,激励员工,满怀热情,同心同德,创造佳绩。
*年轻员工要求得到企业涨薪的保证,使作者重新考虑到企业存在的意义,重新定义和丰富了企业的目标~“追求全体员工,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幸福”
*有了目标,遇到困难时,也能勇往向前。相信自己的行为,能感动上天。
*随着企业的扩大,担心丧失创业时的热情,创立了“阿米巴”经营理念。
*克服重重困难,完成IBM公司高标准、严要求的.订单。确立了本公司在行业内一流公司的地位。
*作为领导者,要身先士卒,向前!向前!再向前,没有退路,因为路是自己选的,哭着也要走完!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东西,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东西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写下这篇,因为《牛虻》给我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牛虻和韩新月(《穆斯林的葬礼》这两个不同作品中的主人公,结局都是死亡,看到他们离开人世的文字时,我也都忍不住地哭了,但他们带给我的心情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韩新月的死,我更多的是一种怜惜,因为她才20岁,正值青春年华,她有才华,有理想,有爱她的父亲和哥哥,有爱她的同学和朋友,有爱她的老师兼恋人,可是,她就这样死去,在那么多关爱中死去,她是幸福的,却更加让我哀叹。然而牛虻,我敬佩他,喜欢他,却也心疼他。他所经历的苦难与折磨是此时的我无法感同身受的,也是我无法说尽道完的,但他面对困境的坚毅和勇敢,他对于革命的热情与执着,他的人生理想,他的亲情爱情,无一不使我感动与崇敬。我一直在想,在未来的岁月中,我又能将牛虻精神诠释多少?
《牛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牛虻还是亚瑟的的时候。那时的亚瑟,很单纯,他觉得教会与革命并不冲突,他一边尊崇神父蒙泰尼里,一边积极参加意大利革命,他也有喜欢的女孩琼玛,他的家庭很富裕,尽管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但是总之,他的生活还是比较美好。可是,他被后来的神父密探欺骗,泄露了革命内容,琼玛和同伴们都误会他了,而此时的他竟发现一直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却是他的生父,一系列的打击和挫折使他萌生了诈死出逃的想法,于是,他抛弃过往,奔向了南美洲。
看完第一部,我本以为失去了信任的亚瑟会放弃革命,可是,十三年后,亚瑟却以牛虻的身份回来了。是的,他从来没有怀疑革命,失去革命的热情,反而更加坚定执着了。他还看到了一点,那就是教会是不能与革命共存的,革命要想取得胜利,必须坚持反对教会。回国后的他继续参加革命,现在的他和亚瑟完全不一样了,你很难想象,一个原本那么帅气漂亮的小伙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又丑又残的人,从他的很多叙述中,我惊心于他在南美洲所遭受的惨痛生活,他挺过来了,十三年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勇敢,热情积极,机智深沉的革命者形象。当然,我也可以感受到他言语中的刻薄,那是怀着一种恨意与嘲讽的刻薄,但是我可以理解。他一生爱着两个人,蒙泰尼里和琼玛,然而一个欺骗了他,一个不信任他,他会恨,那是因为他爱得那么深沉。后来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他在和琼玛的共同革命中,再次释放了那种爱情,他在与琼玛的共同追求中,找到了爱情的真谛。也许,牛虻没有给过别人来爱他的机会,可是,他死前写给琼玛的那封信却让我体会到了他对爱的诠释。琼玛呢?她为那个误会内疚自责了十三年,后来,她从讨厌牛虻到喜欢上了这个为革命为理想敢于献身的人。至于蒙泰尼里,这个红衣主教与牛虻信仰上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牛虻的死亡,他看着牛虻死去,因为他选择了上帝,他也许很善良仁慈,但他忘了,上帝是拯救不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大众的,也救不了他唯一的儿子,更加救不了自己,所以,他的死亡,我一点也不会同情和意外。
看完《牛虻》,脑海中一直挥散不去牛虻在监狱中的那些生活,以及他死亡的场景。他在南美洲所留下的病痛使得他在监狱中生活得更加艰难,我仿佛看到他在我的眼前受着折磨,他却笑对那些兵官,嘲讽着他们,毫不在意,永不屈服,就算在他死亡的那一刻,他也以他的方式斗争着,直到他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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