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喜欢钱老的作品,还能记得高中开始读《围成》,每每都快乐的大笑。对钱老一针见血的描述和犀利的评价,真的觉得痛快到肺腑。《论快乐》是钱老一篇小品文(个人的理解。静下心来仔细看钱老的快乐,让人感叹聪明不是直白,它需要细细品味,像酒一样,越品越感受到它的真实。
《论快乐》就是这样一篇布满了聪明的文章。文中对“快乐”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诠释。首先说它是易逝的,“欢娱嫌夜短”;再说“永远快乐不但是渺茫地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地不能成立”;接下来又向读者阐明快乐是人生存下来的催化剂;然后又说明快乐其实是精神层次上的感受;最后作者坚定地认为“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这里前面的“快乐”意味着物质上的享受,而后面的“乐观”这个精神意义上的涵义才是作者所认为的真正的快乐。而这句话也是文章的主旨。快乐的时光总是容易渡过,快乐的事情容易忘记,有时回首自己走过的岁月发现真的如此,不经意间想起的全是不如意。
假期中我认真反思,快乐到底应该来源哪里?一个老师,快乐当然来源于我们的工作和我们的学生。由于工作压力社会压力日益增加,很多时候我们在忙碌之余已经忘记了自己快乐不快乐。现在来看《论快乐》我觉得快乐本身就是一种矛盾,而快不快乐决定于一个人的心态。当我们以阳光心态来面对工作和学生,我们的快乐也随之而来。
我班有个学生叫吕睿。我刚接这个班时,他上课无精打采,要么搞小动作,要么影响别人学习,提不起一点学习的兴趣;下课追逐打闹,喜欢动手动脚;作业不做,即使做了,也做不完整,书写相当潦草……每天不是科任老师就是学生向我告状。于是,我找他谈话,希望他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学习为重,按时完成作业,知错就改,争取进步,争取做一个他人喜欢、父母喜欢、老师喜欢的好孩子。他开始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后来口头上答应了。可他又一如既往,毫无长进,真是“承认错误,坚决不改”。此时我的心都快冷了,算了吧,或许他是根“不可雕的朽木”。但又觉得身为班主任,不能因一点困难就退缩,不能因一个后进生无法转化而影响整个班集体,必须面对现实!我内心一横:不转化你,誓不罢休。他无进步,或许是他并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没有真正要做个他人喜欢的人的念头。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工作,我决定先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做个受人喜欢的人的思想。于是我再次找他谈话,谈话中,我了解到他心里十分怨恨二年级的班主任老师。我心里一喜,让他认识错误的机会来了。我轻声问他:“你为什么会恨那个老师?”他不好意思地回答:“因为她常常批评我。”我顺着问:“老师为什么会常在课堂上批评你,你知道吗?”他说:“因为我常违反纪律,没有按时完成作业,书写也不工整……”“你已经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说明你是一个勇于认错的好孩子,但是,这还不够,你觉得应该怎样做才好?”“想改正错误吗?想做一个受他人欢迎的孩子吗,你要怎样做才好呢?”“我今后一定要遵守纪律,团结友爱,认真完成作业……”“那你可要说到做到哟!”“好!”后来,他无论是在纪律上,还是在学习上,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当他有一点进步时,我就及时给予表扬、激励他。使他处处感到老师在关心他。他也逐渐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明确了学习的目的,端正了学习态度。
《论自由》成书于1859年,100多年后再读此书,仍然觉得很有启发,很多观点用在当下也毫不落伍。如果说,真存在所谓符合社会规律性的言论,那《论自由》中的某些观点应该也可以归入这类言论。
真理是个什么东西?彼拉多曾玩世不恭地取笑说。当时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人的心都会随着时间坏境的变而变,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人性,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读书笔记www。i1766。com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血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论自由》被密尔认为是其最有生命力的著作,原因在于这本书成为了一种单一真理的教科书,这一真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而愈加突出:性格的多样化对人类和社会及其重要,让人类可以向无数的、乃至相冲突的方向充分发展。洛克证明了政治自由的合理性,而密尔作为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则把自由从政治领域延伸到了个人领域。
密尔《论自由》的目的在于界定群己权界,提出了关于自由的两个原则:个人在不伤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国家或社会如果要干预个人行为,唯一的动机是社会保护。在这两个原则的支配下,任何个人的行为,在不涉及他人的情况下,他成了个人的最高主权者。因此,个人自由成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边界:你的自由,我的边界;我的自由,你的边界。自由的含义体现为严复所归纳的“自为造因,自受报果”。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当中,自由的意义则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个人自由拥有的不被他人干涉的空间,是个人对自己行为的充分自主,对行为结果的自我承担。在个人自由发展的环境中,个人的独立性不断培养出来。个人拥有的自由保证了个人不需要对权力的唯唯诺诺,国家对个人空间的不干预,使得国家对个人的思想不能一致化。密尔在《功利主义》中提出,快乐分为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高级快乐是精神上的快乐,而低级快乐是物质上的快乐。人们只要经历了这两种快乐,就会更加享受精神上的快乐而非仅仅追求物质快乐。因此,自由提供给个人的是精神上的快乐,是个性的自由发展。如帕斯卡尔所言,人是一支会思想的芦苇。人区别于动物正是在于人是会思想的动物,思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对自由的渴望,是每一个人本能的需求。
自由对个人的充分发展,更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是人类幸福的基础。功利主义认为,幸福是人们追求的唯一目的,而幸福也是多元的,自由、正义、美德、诚信等等都是实现幸福的手段。自由所实现的当然是“最大多少人的最大幸福”。密尔写到,“一国当中,人们性格的多样化,然后国家才有具有活力。”个人自由培养的独立性的个人,是社会进步、国家强大的重要基础。自由社会带来的是自由的、异质化的个人,异质化的个人带来的是思想的创新,人们智力水平的提高。因为在专制社会中,个人根本无自由可言,权力对思想压制有本能的爱好,这种压制带来的是众多同质的愚民。愚民是专制者巩固权力的手段。因此,人民越是独立,国家越是强大。迪尔克姆认为,分工越细,个性越鲜明,每个人对社会和其他人的依赖性越深,因而社会整体的统一性也就越大。“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个人自由是异质化个人的保证,异质化个人是形成一个有机社会的条件。霍布豪斯认为,自由主义的核心是懂得进步不是一个机械装置的问题,而是解放活的精神力量问题。好的机制必须能够提供渠道,让这种力量通行无阻,使社会结构生气勃勃。
另一方面,个人自由的确立,是对国家的一种约束。密尔看到了民主政治中,少数服从多数所产生的“多数人暴政”。专制的武断是可以看得见,但多数人暴政带来的后果却总是在无形当中,其影响是所有人都难以逃避的。可以说,多数人的暴政产生的恶丝毫不亚于专制产生的恶。多数人暴政在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中得到了充分的论述,作为同时代的思想家,密尔在《自传》中坦言,对多数人暴政的论述受到了托克维尔思想的影响,他们都意识到了民主政治中多数人利用民主的工具对少数人自由的压迫。密尔对个人自由的呼吁,目的在于防止群体对个人的干涉,损害个人的自由。《论自由》提出的两个原则,是对群体和个人权力界限的划定,更是对个人自由的保护,和对群体权力的约束。个人拥有的对自身行为的自主权,是一种个人权利不得随意侵犯的权利,要求国家权力作为群体组织对个体权利的尊重。
个人自由对群体的约束,使得国家的职能须重新界定。密尔对实现自由要义的要求是政府“代民之谋不若听民自谋”。民众之事,让政府来做,不如让民众自己来做,因为最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他们知道怎么做最合适。如果民众所以的事情都需要政府过问,那么政府的权力将会越来越大,这样势必对剥夺个人的自由。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上,自由的实现需要个人权利的可捍卫,国家权力的可控制。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提出,国家的职责是为正常健康的公民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为确保个人的自由,政府所做的是提供一个个人个性得以自由发展的社会环境。因此,密尔认为,国家最重要的天职在于扶植国民,培养他们独立自治的能力。为促进公民独立自治的培养,国家权力必须下放,赋予地方权力更多的自治性,鼓励基层民众自主管理。这也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发现的:美国民主的要义在于地方自治组织的发达。
19世纪是自由主义蓬勃发展的年代,各种自由学说不断涌现。密尔对自由理论的阐述,之所以在如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恐怕在于个人自由是每一个人发展都不能或缺的,这是“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这样一种渴望没有地域之分,没有民族之分,它仅仅是人们内心最本能追求,是对黎明前黑暗的一声呐喊。自由就像是一束光,对生在光明中的人们如此司空见惯,但对黑暗却具有强大的穿透力。
《论快乐》是钱钟书的第一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中的一篇。文中作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复阐述了对快乐的种种理解。文章不仅文采斐然,议论也深入浅出,活泼灵动,通篇蕴含着浓郁的幽默与睿智。而且这种幽默并不是那种没有半点营养的滑稽,作者可以说是以一种幽默的情趣,为文章披上一件微笑的外衣,让人笑过之后又让人沉思良久,再三咀嚼回味……
在我看来,快乐实在是个是个平凡的东西,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它,享受它的权利,我们也确实都在追求它,享受它。千百年来,中国的***人墨客尽是咏些离愁别绪,怀才不遇的东西,愣是没让“快乐”染上些文人的雅气。但钱钟书却在快乐前加一个论字后,好像将本是通俗的东西文学化了,就像是一首打油诗经大师之手后立马变成了古体诗,顿时让人觉得深刻了不少。作者站在人生的边上谈论人生的大问题,但却字字珠玑,大放智慧的异彩,自然地把读者引入一个广阔无垠的人生天地,给予我们丰富多彩的人生启迪。
曾经读到过这么一段话:“死亡才是真正的永恒。人类千方百计地追求永生,一旦真正达到永生便会发现,这永生不过是物质的长存,精神却无法一成不变地存在。”生命如此,快乐亦如斯。钱钟书开篇另辟蹊径,从法语、汉语、德语的精微之处分析入手,提出“快乐”的“快”说明“乐”不能持久,“快”意味着人生一切乐事都短暂难留,“欢娱嫌夜短”啊。在生活中,人们也总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快乐的时光特别容易过去。“永远快乐”是古往今来人们一直的期待和祝福。
但钱钟书的《论快乐》却告诉我们:“永远快乐”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因为苦难和荒诞才是人生的本质——“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享到快乐。”有快乐就意味着有快乐过后的冷清,寂寞;有了繁华也就意味着有繁华过后的凄凉。于是乎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没有了永恒,能永恒的惟有痛苦,犹如作者说:“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能使你尝到什么叫永生的滋味。”
不过,钱钟书接着又告诉我们:人生虽痛苦,却并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因为“精神是一切快乐的依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他觉得:快乐是一种心境,拥有了快乐的心境,就拥有了永久的快乐。在文中钱钟书举了穆勒对“快乐”的说法,从对立面的角度论证自己的观点。“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作比较。”即把快乐分为肉体而和精神两种来谈,而钱钟书则反对这一种说法,他认为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
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但如果精神不痛快,“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东西,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惟有精神上的愉快才能使人真正得到快乐,如果精神上不愉快,那么再美味的食物也食之无味,在漂亮的花朵也熟视无睹。所以说“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了一步”,也就是说人懂得了怎样使自己快乐,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源泉,于是便懂得自得其乐。佛家亦有云:“快乐即在你心中”,故快乐是精神上的,是人的一种心态。
接着钱钟书又用了一系列的事例来说明这一点,他说,世人懂得了快乐是一种心态后,于是便有人从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如苏东坡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还有诺凡利斯、罗登巴煦、白洛柯斯等人都能把忍受变为享受,这是精神对物质的最大胜利,所以保持快乐的心态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
我们都希望快乐地活着,但不要指望有这种美事,人只能总是痛苦而偶尔快乐地活着。面对这样的人生,我们只有时常保持快乐的心态才能把人生过出美好的滋味来。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人性,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血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个性作为一种积极自由,不简单的意味着个人有权做自己喜欢的是而不受他人的阻挠,它还意味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的个性去追求自己的自主性,而将世俗的、社会的的观点置于一边。
一个社会中怪癖性的数量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赋异禀、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敢于怪癖的人如此至少,这正是这个时代主要危险的标志。
中华民族富有才能,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由于遇到了难得的幸运,在岁早期就配备了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是一些人的杰作,在某种程度上,即使是最开明的欧洲人也尊称这些人为圣人和贤哲。做到这一点的人民无疑已经发现了人类进步的奥秘,并且已经牢牢地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然而切切相反,他们已经变成静止不动的了,维持现状达千年之久,如果说他们还有改进,那必定是外人做的。这就是一个民族人人都雷同,以同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而这就是成果。
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利”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理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人管制的政府。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意志。于是结果是,人民会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它种。因此,党掌权者对于社群,亦即社群中最强大的部分正常负责时,限制政府施加于个人的权利也不失其任何的重要性。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还把“多数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须警防的诸种灾祸之内。
社会主流道德:哪里有一个占优势的阶级,该国道德相当大的部分就必出自该阶级的利益和阶级优越感。…另一方面,以前居于优势地位的阶级如果已经失去优势,或者其优势已不受欢迎,那么,此时主导的道德情感就往往带有一种厌恶优越的意味。
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对于得势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以束缚任何与它的方式不相协调的个性的发展……关于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要找出这个限度并维持它不遭侵蚀,这对于获致人类事务的良好情况,正同防御政治专制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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