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学钢琴,刚要走进小区门的时候,我看见铁门要关上了,我怕铁门会把一同进去的老爷爷夹住,我赶紧把铁门压住,方便老爷爷进去,老爷爷高兴地说:“谢谢你,小朋友”,我说:“不用谢”,我心里好开心。
爸爸这时也看到一对老人家拖着一个菜篮子走过来,爸爸赶忙走上前帮老人家把菜篮子提进大门里,老奶奶笑着说:“谢谢”,爸爸说:“这是举手之劳的小事,不用谢”。
我在想,雷锋在哪里呢?原来他就在我们的心里,只要每个人都愿意多做点好事,世界上就处处都能找到雷锋的身影。
居委会的阿姨给我们参加社区活动的小学生都布置了一个任务,每人回家写一篇题目“法在我身边”的作文。
一回到家,我就开始写作文,可我在桌前坐了半天也没有一点儿头绪,一个字也没有写出来,只好向妈妈搬救兵,问她:“法是什么?”妈妈说:“我们先来做个问答题,我问你答,做完后,你就知道了。”“好。”于是,妈妈问了我第一个问题:“一个人刚要过马路,可这时绿灯变成了红灯,由于马路上刚好没有汽车经过,他还是过了马路,你说他这种行为算不算犯违法?”“当然算,因为他违反了交通法规。”妈妈说了声“好。”,又接着问第二个问题,“一个同学看见同桌的橡皮很漂亮,心里很喜欢,就在同桌下课出去玩时把橡皮占为己有,你说这种行为算不算犯法?”“当然算,这时小偷行为。”“隔壁两夫妻吵架,女的用菜刀劈伤了丈夫,你说这算不算犯法?”“当然算,这是家庭暴力。”……听着妈妈举的例子,我忽然想起去年居委会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它讲的是一个学生在食堂排队拿饭时由于另一个学生插队到他前面而打架,被老师拉开、批评后怀恨在心,于是,他就叫两个朋友一起把那个插队的人打得头破血流,因此犯了法,被送上了法庭。“知道法是什么了吗?”我听见妈妈问我。我点点头说:“法就是维护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的规则,许多事都和它有关,它就在我们身边。”
是啊,法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无处不在,如果你没有一点法律意识,那么你无意中说的一句话、做的一件事都有可能触犯了它。
法律是国家***,办事的标准,做为一个中国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工民合格的标准。
据调查报告显示:知法的人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懂法的人却仅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还不是很高,就拿过马路这件生活常识,在有叫警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会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会走人行横道等规则,但还会有一小部分人会闯红灯,跨越街道旁的护拦;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行人出行的情况与前者相反,,事实证明:我国民的素质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的母法,所有地方上的法律,法规都是宪法治定的;而地方上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对人民的规范。因此,人们应该尽可能地,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则,而不是去违反它,,把它当成空气,视它不存在。
作为一名小学生,自身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本身的综合素质也必不可少,因此,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还要遵守校纪校规。所谓校纪校规,无非就是:校内不准骑车,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的东西。这些对我们而言,做到这些并不是很难,所以,我们要认真自觉地遵守它,争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发面发展的小公民。
春风拂面,阳光普照,大地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三月——大地复苏。新的年代里,我们健康成长,旧的岁月里,无数英雄在出现。
3月5日,相信有许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个英雄,也是一个模范,一个永垂不朽的名字——雷锋!人们流传着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同志无论走到哪里,他都会做好事。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为人民做好事,人们一见到做好事的人,都会想起雷锋,因为雷锋是我们的好榜样!雷锋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一位可敬的“傻子”;是孩子们的.知心人;是一名模范班长。
那是1960年夏天的一个星期天。忙了一个礼拜的战士们有的上街买东西、逛公园,有的看书、写信、洗衣服。战士小于见雷锋吃完早饭趴在床上看报,以为他又要学习了,就一把夺过雷锋手里的报纸,说:“起来,跟我上公园转转去,今天禁止你学习一天!”雷锋这天肚子疼,没有跟小于上街。他想,今天夜里还要出车呢,肚子老疼怎么办?就跑到团部卫生连去看病。值班军医给他看了看,开了一些药,说:“你是夜里着凉了,回去用暖水袋捂一捂肚子,好好休息一天,就好了。”雷锋从卫生连出来,走到半路,看到一个建筑工地上,工人们干得热火朝天,正在开展劳动竞赛。大喇叭里放着歌曲“社会主义好”,推车的,挑担的,来来往往。雷锋近前一看,一块木牌上写着:“抚顺市第二建筑公司本溪路小学建筑工地”。雷锋心想,真不简单,不久前这里还是一片荒地,马上就要变成一所小学了。他突然听大喇叭里喊:“运砖的同志们加油呀!”雷锋听了情不自禁地把衣袖一挽,朝工地飞奔过去。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许多“活雷锋”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准备乘车去学习,车站很拥挤,真是连根针都插不进去,不一会儿,车来了,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个位置坐下,谁知道刚坐下,就有一位年过七十的老人上了车,那老人看上去十分苍老,瘦骨嶙峋,还没等老人站稳,司机就不耐烦了,一个急刹车,老人顿时向后倾去,仿佛要跌倒似的,幸好有一位阿姨扶住了他,说:“大爷,您来我这坐吧,我一会下车”老人拗不过,只好坐下了……
雷锋在1961年10月20日的中还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愿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学习雷锋的奉献精神、钉子精神。
当我从襁褓里开始辨认这个世界,便咿呀学语时,母亲便兴奋地跑到我跟前,惊喜地说:“宝宝,醒了。”
从小到大,我没有感到母亲对我有多大的爱,孰不知,母亲的爱,就在我身边。
就说我那只水杯吧,总是不断地变换颜色;有时是黄得诱人的桔汁,深棕色的麦乳精;有时是白的可爱的牛奶,浅绿的碧螺春……
记得刚上学的那年秋天,天气骤然变冷,温度急剧下降因为没有一双暖和的手套,我的手冻裂了,一碰就淌血。我知道母亲这几天工作忙,便咬着牙只字未提。晚上,我把冻伤处抹了些药膏便睡了。第二天早上,当我醒来时,发现枕边放着一双新织的漂亮又暖和的手套,这才想起昨夜母亲房内亮着的灯。看着母亲红肿的双眼,我感动极了。
我做事经常丢三落四,马马虎虎。但是,扣子从衣服上掉下,我把衣服脱下扔进衣柜里,当我再拿起来穿时,扣子已经结结实实地钉好了;鞋子有些大,扔在鞋柜上,不知何时,里面已经垫了一双既合适又漂亮的鞋垫;新课本发下来了,因作业多顾不上包书皮,不知何时,母亲已经给包上了;写字台上一堆零乱的书本,也不知何时让母亲给放整齐了……
灯下,母亲又在为我织毛衣。一双早已被岁月磨砺得起了老茧的手,在不停地上下翻动,是那么的熟练,那么的精巧。几根棒针,几团绒线,就像是魔术师的道具,在母亲的手中顷刻间便织出了一片绚丽,上面还绽放这一朵灿烂的小花,那是母亲最动人的笑靥。灯还亮着,银白色的灯光啊,是你染白了母亲深黑的头发,还是母亲的白发映亮了你?起风了,母亲丝毫不觉,她忘了关窗。她在毛衣中织入了对儿子的殷殷期望,织进了浓浓的慈母深情。
母亲的爱,就在我的身边。她的爱是无私的,她的爱是平凡的,她的爱是伟大的!
在这伟大而圣洁的母爱里,她给我襁褓的温馨,带给我家的温暖!
生活中的爱无处不在,在你跌倒的时候扶你起来的是爱;在你伤心的时候一句安慰的话是爱;在你迷失方向的时候,指引你寻找方向的是爱。其实爱就在我们身边。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是我们小时候常常挂在嘴边的歌。是呀,母爱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我们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一块无价之宝。我在家就是家里的“小公主”只要是我想得到的妈妈总会毫不犹豫的掏钱给我买下来,可我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那天晚上闷热,仿佛要下雨,我在家里闷得心情很烦躁,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天气。就在这时,妈妈端着一碗绿豆汤走了过来,放在我的桌子上,抚摸着我的头温和地说:“宝贝,把这碗绿豆汤喝了吧!天气很热,喝碗绿豆汤解解暑。”“这么热的天,喝这碗热腾腾的绿豆汤,你准备热死我呀!”我不耐烦的说,说完后才发现妈妈的眼睛是红的,里面装满了晶莹的泪花。这才意识到我说错了话。妈妈耐着大热天给我熬绿豆汤,自己都没喝上一口,先端来给我喝,我却不领情。只见妈妈端着绿豆汤轻轻的打开门走了出去,看见妈妈慢慢变老,妈妈为这家付出了太多太多的汗水,但妈妈从来没有说累,便是默默的撑起这个家。突然,我听到门外有隐隐约约的抽泣声,从门缝里看到是刚刚被我冷落后的妈妈,我的话是彻底伤了妈妈的心,这还是我头一次见妈妈这样伤心流泪。我也忍不住流下了愧疚、后悔的眼泪。我打开门冲进妈妈的怀抱,我的嘴里一直重复着:“妈妈对不起,妈妈对不起……”妈妈抱住我,我抱住妈妈,我们的眼泪汇在了一起,汇成了一条爱的小河。从这之后,妈妈还是给我和爸爸做饭,有时我也会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我们的脸上每一天都充满了笑容,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母爱你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您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是无人可代替的。现在我长大了换我来照顾您,妈妈我想对你说一声:“您辛苦了,我永远爱您!”
爱,无处不在:爱,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虽然生活有法的约束,但是一些人却为了个人利益而去不择手段,去犯法、冒险。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一件事:一个寂静的夜晚,村子里静悄悄的,一对老年夫妇在睡觉。突然,院子里传来狗的狂吠声,一会儿又没了。后来,小羊“咩咩”地叫了几声,也没声了。他们没怎么在意。早晨,老爷爷正要开门,却怎么也开不开。原来不知哪个缺德的在外面锁了门。好不容易开了门,令他们惊呆的是,狗倒在血泊中,羊圈的门开着,一只羊也不见了。通过警方调查,原来是几个游手好闲的小偷翻了墙,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气味,便狂叫起来,小偷拿药毒死了狗。然后又把羊赶走,还不放心,将门锁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损失了别人的财产,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离不开法呀!
小孩子六岁就应上学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轻女,让男孩子上学,女孩子在家干农活,帮把手,认为女娃上学顶啥用;有些人为了图财,变着法卖掉小孩,甚至自己的亲骨肉,从中获利;还有些人让青少年赌博、吸毒,让我们加入他们小混混的行列,跟他们一起偷呀抢呀玩呀上黑网吧呀,引我们走上不正之路……这些例子都与少年有关,而法却维护了我们的利益。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为了迎接这个日子的到来,让我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维护法,是我们的职责。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义之者,让法成为我们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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