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开学后的第二周,这个原本期待着的这天,却出乎意料地成了我的第一次。这天,像往常的一样,放学后,我站在学校边上等妈妈。之前,在我出学校以前,妈妈肯定会在这儿等我的。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也没有等到妈妈来。在这之前,我看着那么多人在我面前穿过,那么多的车子从我身边穿过,就是没有看见妈妈。我一直望着马路,就怕一眨眼,就错过了。在等的过程中,我心里五味杂陈,有委屈的',有孤独的,有无助的。到那时,我还是没有怪妈妈,我一直在心里无声地安慰自己:没事的,她可能有事给耽搁了。虽是这样想着,可我还是觉得很委屈,那一刻,眼泪就无声的流了出来。看着出来的学生都有家长接送,就又觉得很孤单无助,眼泪又无防备的越掉越多。
这时,我看见了马路对面有一辆车子,我看着像我一个隔壁邻居的,我收好情绪,走了过去。她好像也看见了我,把窗户摇下来,问我妈妈怎么没来接我,我说不知道!她就说,如果妈妈还没来的话,我就搭你回去。然后,她借了我手机,叫我给妈妈打一个电话。我电话打回去的时候妈妈并没有接,我不甘心,又连着打了好几次,可妈妈还是没有接,我放弃了。我把手机还给了她,她说,等下和她一起回去。
我拒绝了,我还要去买本子,而且我那时候身上没有钱,我必须要等妈妈来。她见我这么固执,也没说什么,她借了我五十元,叫我去买本子,然后自己坐车回家。这次我并没有拒绝,买好本子后,我又等了半个多小时的车子。终于,公交车终于出现在我的视线之中。我坐在车上,眼泪又流了出来,望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辆,多么想在这时看见妈妈呀!可是并没有!这次,我多么失望。
下车后,我一个人在路上徘徊着,仰望着蔚蓝的天空,灿烂的太阳,在心底里大声的呐喊着
我要给大家介绍的是我们班的轮滑高手刘宇轩。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名字有着特别的含义:宇是宇宙的宇,轩他告诉我可以分下来看,就是可以和汽车相干,有的一拼的'意思,连起来就是踩着轮滑鞋以汽车的速度翱翔于宇宙之中,发现宇宙的奥秘。
轩长得特别帅气,有着一双浓眉大眼,不过最近已经戴上了一幅眼镜,是不是书读得多了呢?透过眼镜也能看到他的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下面则是挺而直的鼻子,鼻子下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厉害的是他有着大耳朵图图一样的动耳神功,每当我们有什么烦恼,他此时就是一个开心果逗我们开心,烦恼抛于脑后。
轩的溜冰技术令我叹为观止。记得去年我县举办了一次千人毅行,由于他爸的关系,我们班好多同学都参与了,我们都是滑轮队的一员,轩是我们的领队,他的动作协调有力,像一只小燕子在我们四周轻快的飞驰,还时不时的给我们加油鼓劲。由于路程太远有些同学体力已经达到极限,此时轩做出了让我们原地休息的决定,此时我们既惊喜又疑惑,我们休息了而别的队伍都在全力以赴、大步向前,我们落后怎么办?大家都休息一下,补充一下能量,过一会我们以飞的速度追上去,超过去!听了轩的话我们也就安心的歇了一会儿,最后我们以闪电般的速度超越了别的队伍,处于毅行队伍的前列。
轩不仅仅是溜冰达人,在生活、学习方面更是乐于助人。他在我前排,每当我遇到难题或者不解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因为他从来不会闲我烦,他会耐心详细的给我分析、讲解。
这就是我的好兄弟、好朋友轩,他像一只正能量的快乐的小鸟飞翔在我们的周围。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 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有一天,我刚上完补习班,天已经很暗了,我一直等着妈妈,可是,等了好久妈妈也没来,我决定一个人回家。
刚一出去,一阵冰冷的风呼呼地吹过来,我瑟瑟发抖,我从书包里拿出热乎乎的水杯,喝了几口热水,我突然全身暖和起来了,我继续往前走,走呀走呀,天空又下起了大雨,雷声“轰隆隆”地响着。“真吓人啊”,我想:“今天真倒霉!一会儿大风,一会几下雨,又没有带雨伞,怎么办呢?”我走到了一家小店,在一个小角落躲了起来。
店主来了,他说:“小朋友,怎么躲在小角落里呢!”我说:“下雨了,我没有带雨伞。”店主说:”要不我给你一把雨伞下次你再还我就行了。”我开心地说:“太感谢了,谢谢叔叔。”店主笑了笑说:“慢走,平安回家!”我接过伞,继续往回家的路走,我想:“叔叔真好,我下次一定要还他雨伞。”快到家的时候,我感觉后面有人想抓我一样,跑得像我们班的“飞毛腿”一样快,我转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猫咪,我心里的石头这下才落了下来。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正在睡觉,我大声说"妈妈!“妈妈吓了一跳说:“呀!自己回家了呀!”我说:“妈妈,你怎么回事,我等了好久你还没有来接我,我差点回不了家了!”然后,我把事情一一讲了出来,妈妈听了说“我在家里干事,干太累了,所以想睡一下来接你。”我说:“那你看看你睡了多久!”妈妈一看时间,"呀!睡了这么久!”我说:“还好店主给我一把伞,不然真回不了家。”“妈妈说:“对不起我下次一定去接你,我再也不迟到了啊!”我说:“这次原凉你!”
我想:“这次真的像一次冒险,还是第一次自己一个人从很远的地方回家呢!真开心!
不要总以为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可能,即使只有白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会发生,希望你不是这百万分之一。
黎舒,是一名19岁的少女,高中毕业后独自一人来到安市,开了一家卖杯子的精品小店。不爱看书不爱说话,唯一的爱好就是上网。
每天晚上7:30准时回到家打开电脑,输上×岁,在安市网吧工作”。
——“姓名:黎舒,20岁,在凤临街开店”。
两人同时看了对方的卡片,不约而同的轻轻一笑,吐出句“呵,好巧。”黎舒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男孩,平头,挺拔的鼻梁,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一丝暖暖的微笑。比视频中看到的更挺拔。黎舒的脸泛出了一丝红晕。杰也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浅笑,夕阳的余晖洒在了茶色玻璃门上,泛出一种特别的光辉,两颗年轻的心跳出了各自的胸膛,跳进了对方的身体。
继后,杰每天早晨5:00下班后。胡乱睡个两三个小时便精神倍加的冲到黎舒的小店,帮黎舒打理店,有时帮她擦杯子。那种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擦,黎舒是看到的,有时帮她搬货,顶着大太阳吉力总是忙前忙后,汗水浸湿了吉力的`衬衫,黎舒捧着奶茶斜靠在门柜上眯着眼微微的笑。晚上黎舒便跟着杰到玩吧陪他上班。听听歌,玩玩游戏,幸福好像也就如此,恋爱也不过这样,两个人互相找到了可以依偎的肩膀,可以拥抱的躯体,可以交叉在一起的手指,可以贴在一起的嘴唇。可是恋爱并没有改变两个人,黎舒从前爱沉默,恋爱后也不爱多说话,杰总是默默的看着黎舒的眼睛微笑。以前是,现在也没有改变。他们的感情开始时是用眼神、用表情传递的。如今只是更深入更尽情而已,这样平静甚至说是平淡的恋爱看似不起眼,但一定比起那些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来说更能长久。是谁说的呢,只要两个人都愿意,两个人都能相互接受,相互依偎,那么谁还去管它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幸福就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他们幸福,旁人为何要对他们摇头叹气冷眼相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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