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距离我收到并读完这封邮件也过了有一月之久,知道你现在在外独自生活十分辛劳,可能手头的事多的自己也不记得当时给我写了些什么,现附原文如下,希望你看见我写给你的这篇文时也能记得你当时给我写的东西。
“少年,你好。想不到我给你写信吧。我这种人,活该哪天随便被一个地震给埋了哈哈。你的日志总是叫人唏嘘,距离上次联系也很久了,竟然想象不到十几岁的时候咱们还朝夕相处过呢,那个时候你就比我成熟,现在随便跟个女人就地野合也许能直接生个孔子了吧。只是听闻,你曾断腿,你曾复读,好兄弟,你艰难的时候我都不在,我知道那种感觉,就像我曾经自己也面临许多事情。如今的你倒是男子汉了,可是总感觉你大一不如意啊……不知你找对了自己的方向没?理科男的身份去追逐文艺啊,兄弟,我就静静的等着你的作品吧,一起进步。我很少打电话,很少上网,我现在关不住我的好奇心,想要过一种冒险的生活。目前在北京待一段时间……下次啊,再联系的时候就换了地方吧……哈哈,兄弟,看好你”
文字不多,感觉有点不像你的风格,记得以前你总是长篇大论,文采自是不用多说,什么名言典故更是信手拈来,突然间读到篇幅如此短小的篇章,总是有些不太相信这是出自你的手笔。但全文读罢,字里行间显露出的狂放不羁以及那种随性,又使我对这是你的亲笔深信不疑,因为我知道,除你之外,没人会写这般的东西给我,也写不出。
自我们相识以来,你总是这般,以前总觉得多年不见,现实应将你打磨的棱角尽失,但却未曾想到你是这般不安于命理,过上了漂泊的生活,我想你是在找一个新的故乡,那里有你想要的一切,有烟有酒有姑娘,有你追逐的自由,和那不被束缚的命。
很感谢你对我的赞赏和信任,也很钦佩你那狠辣的眼光能从我那些为数不多而又乱七八糟的东西中看出些端倪,我想我是没有方向的,我觉得你也是,我们都是那种不安于命理的人,唯一不同的是我不像你那般放得下那么多,所以我选择了一条常人路,将原本偏离轨迹的路拉回了万人奔腾的巷子,但却不知是自己在前进还是被人群推着向前走,我只知道我回不了头,再也不能了。
其实我们走的路都是常人走过的路,只是你走的那条在我眼中是不可碰触的,所以把你归为了不同于我的另一类,这一点,我想你自己会承认的。
今日的`课上老师说人生就是由无数的选择所构成的,我赞同,但却依旧想补充一点,那便是没有所谓的选择上的对与错,只有多与少,少的那部分自然会被说成错,这是个“吃人”的世界,你应该比我看得清楚得多。
你放弃了许多,相信你也得到了许多,我看不到你写的文章,看不到你的照片,不知道关于你的任何事,我不敢去猜,并不是怕你责怪我,而是怕我会像其他人一样的看待你,想象你过的生活,所谓的离经叛道,只是弱者不敢挑战世俗的借口,你不是常人,这点我一直坚信,也坚信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不过还是要说一句,如果三五年甚至是十几年后的某一天,你觉得你错了,你后悔了,也请你不要回头,因为那只是你认为而已,请不要忘了你为之付出的青春年少,即便你过的不是你想的那般安逸、自由。
我不在乎旁人看了上面的一段话会怎么想,我只是说了我心中最想对你说的,我们之间本就不该有虚伪与欺骗,你觉得呢?
至于题目为什么是“写给木子白”,而不是其他的什么,却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只记得那时——就是你和另一个和你一般高大的人整日打闹,和我以及其他两个一起在笔记本上抄题做,在寒冬的夜里打球打到手指僵硬,站起来和语文老师顶嘴......的时候,那时的你告诉我,我是婉约派的,你是豪放派的,你在你的本子的扉页上写下木子白,从那时起我就记得,你的心就是木子白,想要的是那种和他一样游戏人间,举杯邀月,闲云野鹤般的自由不羁,写给木子白,即是写给你。
最后,愿你开心时晴空万里,艳阳高照;悲伤时友人相伴,一醉方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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