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敦促着我投入床姐姐的怀有里,我却还意犹未尽的看着惊骇的鬼片,这时咔嚓一声,电视被关掉了,原来是奶奶关的,她要我从速上床睡觉。
我一躺在床上,脑海里便显现出鬼片的情节,那魔鬼拿着刀子,预备刺向那个小女子,哎呀!那女孩大叫一声,便死于魔鬼手中,这段情节令人毛骨悚然。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这个画面不断的重覆着,让我简直觉得那个小女子就是我自己,不断不断的重覆着,感觉自己快要堕入漆黑之城。
我苦楚的挣扎着,尽力的想要脱节这个因惊骇而降临的失眠小恶魔,但他却十分难缠,就像在我身上涂了很多的黏着剂,让我动弹不得,我恨不得把他甩得远远的。在我辗转反侧之中,看到妹妹甜美的沉睡在梦精灵的怀有里,好想把妹妹摇醒来陪我,但如此作为真实过分自私,唉!如果有个复製人能够来陪我,那该有多好呀!
后来我就试着去喝热牛奶,但喝热牛奶不光没有把我身上的精力小子赶跑,反而把疲惫小子减少了。这让我又想到了第二个办法,就是催眠术,我抱着时钟,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滴答滴答的,我盯着他一动也不动的,只要眼珠子跟着它转了又转,转了又转的,这为我带来了一点睡意,但想睡又睡不着的景象,使我更难过。
全部无效之下,我便去柜子里翻了曾经的相片,这时幽静无人,最适合看看这些相片,看着看着,让我走入了回想的河流,这时我看到了一张白璧无瑕的全家福,我好想坐着一台韶光机,回到以往那幸福美满的韶光,此时,我彷佛看到眼前呈现了那时全家欢喜的笑颜,我又看见爸爸和妈妈牵着手,带着我和妹妹一同出去玩,看着看着,却哭了起来,哭着哭着,便睡着了。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自从她走了以后,墙和镜子就是他面对的情敌。一个人的夜晚好冷清,好冷清的让他会浮想联翩。整天面对着墙,四周都是墙,像似围困,可就是自己不想走出。给自己制造一定的麻烦,面壁思过。什么铁栅栏,钢丝绳之类的东西,都可在这里应用。还包括那十字架以及枷锁也可以并用。这时他真的感到特别的无助。他不喜欢看镜子里的反射,更不想看到那张脸。脸又是什么?他自问他自己,也同时问一下她。脸究竟是什么?就象这镜子正反两个面,他究竟属于哪一面?她又属于哪一面?他无从察觉。但她给他的印象总是叫他虚实不定。就象他的房间里出现了两盏灯,哪个是实的,哪个是虚的,在那镜子里反出的光,他也无法分辨清。
也许在这镜子里也会出现爱的特有的感觉,实的对着虚的暗送秋波,虚的对着实的挤眉弄眼,仿佛就象一对亲热的小情人,看着让人眼红。这时的墙就在包容,包容这爱的慵懒。而镜子里的片段,无数次被墙剪接,或者就被墙隔断。但还是逃不过那镜子的一照,就象那眼睛,一双望穿秋水,一双热泪盈眶,最终还是被墙隔断分离。
一个人的夜晚,在无端的想,无端的念。似穹庐般的缠绵,钢叉,铁丝网,囚笼应有尽有。墙和镜子也在叛逆,一面对夜笑脸相迎,一面又负面的攻击。他此时真是束手无策,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他整个人都象被这夜给架空,墙和镜子对他已是不那么的重要,但他还是忘不掉。
墙还是站在那里,镜子还是镜子,他是受伤的人。一个人的夜晚,真的好孤单。那爱呀?真的就是墙和镜子的'缩写吗?
“唉呀呀!怎样办?功课还没写完!”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中一向在想这件工作,害我无法睡着。
在培训班写考卷,来不及把功课完结,回家后,爸爸一看时钟说:“太晚了,快去睡觉!”我不愿就範,爸爸怒不可遏,吹胡子瞪眼的大喊:“快去睡!”
我吓的心脏都快跳出来,豆大的眼泪也簌簌的夺眶而出,只好乖乖的去睡觉。但是怎样都睡不着,心中像压着一个千斤重的大石头,让我很难过,想睡着就是没方法。“没写作业是我,又不是爸爸,爸爸当然不关心啊!”我在心中静静的想。一起心里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想不出方法,真想从速爬起来把功课写完。
“爸爸睡着了吗?”我在床上滚来滚去的想。左翻右翻就是无法睡着,我悄悄的爬起,悄悄的开房门,看爸爸究竟睡着没有?客厅的灯居然还没有关掉,只好绝望的爬上床睡觉。
无情的时刻一分一秒的溜走,我的双眼闭的紧紧的,想要从速睡着,但就是无法如愿以偿,所以又悄悄的爬起来,“耶!客厅总算关灯了。”二话不说,赶忙把功课完结,功课功德圆满后,躺在软软连绵舒畅的床上,我才安稳的睡着。
俗话说:“长夜如小年。”失眠真使人苦楚,没尝过的人必定不知道它的难过。只期望我今后都能“今日事今日毕”,才不会又睡不着觉,让自己身心折磨,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要总以为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可能,即使只有白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会发生,希望你不是这百万分之一。
黎舒,是一名19岁的少女,高中毕业后独自一人来到安市,开了一家卖杯子的精品小店。不爱看书不爱说话,唯一的爱好就是上网。
每天晚上7:30准时回到家打开电脑,输上×岁,在安市网吧工作”。
——“姓名:黎舒,20岁,在凤临街开店”。
两人同时看了对方的卡片,不约而同的轻轻一笑,吐出句“呵,好巧。”黎舒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男孩,平头,挺拔的鼻梁,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一丝暖暖的微笑。比视频中看到的更挺拔。黎舒的脸泛出了一丝红晕。杰也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浅笑,夕阳的余晖洒在了茶色玻璃门上,泛出一种特别的光辉,两颗年轻的心跳出了各自的胸膛,跳进了对方的身体。
继后,杰每天早晨5:00下班后。胡乱睡个两三个小时便精神倍加的冲到黎舒的小店,帮黎舒打理店,有时帮她擦杯子。那种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擦,黎舒是看到的,有时帮她搬货,顶着大太阳吉力总是忙前忙后,汗水浸湿了吉力的`衬衫,黎舒捧着奶茶斜靠在门柜上眯着眼微微的笑。晚上黎舒便跟着杰到玩吧陪他上班。听听歌,玩玩游戏,幸福好像也就如此,恋爱也不过这样,两个人互相找到了可以依偎的肩膀,可以拥抱的躯体,可以交叉在一起的手指,可以贴在一起的嘴唇。可是恋爱并没有改变两个人,黎舒从前爱沉默,恋爱后也不爱多说话,杰总是默默的看着黎舒的眼睛微笑。以前是,现在也没有改变。他们的感情开始时是用眼神、用表情传递的。如今只是更深入更尽情而已,这样平静甚至说是平淡的恋爱看似不起眼,但一定比起那些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来说更能长久。是谁说的呢,只要两个人都愿意,两个人都能相互接受,相互依偎,那么谁还去管它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幸福就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他们幸福,旁人为何要对他们摇头叹气冷眼相看呢。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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