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汲天地之精华,取万物之灵气。这是人一生中最美的年华,如同四季盛夏的时期。一切事物在青春面前都显得黯然失色。只要你拼搏、自信、有活力,那么,你的青春,便是无悔的青春。
拥有无悔的青春需要我们拼搏,积极进取。在成长的岁月里拼搏,是使我们无悔的关键。逆流而上的鲑鱼为了返回家乡,不惜飞越瀑布,避开饥饿的熊,耗尽自己的力气回到家乡,产下鱼卵后幸福地死去这是愚蠢吗?不,这是鲑鱼为了子孙后代在拼搏啊!产完卵,他们就会死去。这是没有留下任何遗憾之后的洒脱。
拥有无悔的青春还需要自信,敢做敢当。小泽征尔是世界著名的交响乐指挥家,在一次优秀指挥家大赛的决赛中,他按照评委会给的乐谱指挥演奏,敏锐地发现了不和谐的声音。起初,他以为是乐队的演奏除了错误,就停下来重新指挥演奏,但,还是不对。于是,他认为是乐谱出了问题,但作曲家和评委会的权威人士坚持说乐谱没有问题。他思考再三,最后斩钉截铁地说:“不!一定是乐谱错了!”话音刚落,评委们立即站起来,报以热烈的掌声,祝贺他大赛夺魁。原来,这是一场评委们精心设计的圈套。前两位指挥家发现了错误,但却因为随声附和评委们的意见而被淘汰。小泽征尔的`自信使他成就了梦想。我们也需要像他一样拥有自信,成就梦想,拥有无悔的青春。
青春充满了活力。教室里,有我们认真听课的身影;草地上,印记着我们的汗水;书桌上,有我们刻苦学习的痕迹。但我们孜孜不倦,像勤劳的蜜蜂。我们是充满活力的,青春也是需要充满活力的。
青春是一首美丽的歌,多少故事在歌声中诞生,交织成难忘的旋律。青春不能永恒,但却可以无悔。
人生原本是一张空白的画卷,我们拿着五彩缤纷的画笔在上面恣意挥洒,而青春,无疑是其中最绚烂的一笔。回首过去,那深深的印迹,值得品味,值得回忆。
——题记
青春的印迹,在于勇敢。
那年3月,眼看即将到来的学校钢琴赛,我不由得紧张了起来,毕竟我从未在大场合表演过,连平常与人交网聊天都很害羞,又怎能在数千人的注视下弹奏呢?
坐在钢琴前面的我,动人的音弦自指间溢出,在空气中跳跃,如流水般顺畅。谁知当妈妈站在我眼前时,竟乱了手脚,嘈杂声顿时传来,我满脸通红看着妈妈:“刚才太紧张,一不小心失误了。”
“失误?你确定是失误吗?难道不是你自己不自信的原因吗?”
我低下头,恰好看到窗外的那卡在石缝中逆境生长的紫罗兰,摇了摇头,它已身处绝境,又怎么生存下来,更别说开出花了。妈妈拉着我出了房间,神秘地说:“几天后,再来看看。”
几天的时光很快便从指间溜走,我和妈妈如约进入房间,走向阳台。仍是一如那天的好天气,阳光柔柔地洒下,确实让我迷了眼。令我吃惊的是,眼前的紫罗兰没有屈服于恶劣的环境,而是在逆境中舒展自己的茎叶,甚至还有个小小的花苞。紫罗兰可以克服环境周围的压力,去勇敢的面对,留下拼搏的痕迹,那么,我又为何不可以呢?
想到这儿, 我回到钢琴房,想像曲子所描绘的画面,用心灵去感受其中的悲与欢。一曲结束,看向妈妈,见她嘴角轻扬:“比上次好了,至少你能够定下心来,不受外界干扰,变得勇敢了。”
是的,我变得勇敢了,我敢在众人面前留下我的痕迹了。
下午,轮到我上台演奏,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放松,详写乐曲描述的境界,用自己的灵魂去感受、弹奏。一首结束,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只见妈妈站在台下,身旁还有同学们,他们纷纷拿出相机,“咔擦”“咔擦”,记录下了这属于我的成功,见证了我的努力,留下了我勇敢的印迹。
我笑了,这是喜悦与成功的笑,当然,更是勇敢的笑。因为,我努力过,我尝试改变过。
青春就像坐标轴,而我们所面对的'事,就像一个个坐标,选择正方向,付出努力,即使失败,也毫不后悔。因为失败也是我勇敢过的痕迹,是青春的痕迹。青春无悔,Let's go !
花开之前,你只是一株平凡的绿树。化蝶之前,你只是一条等待破茧的毛毛虫。不论植物抑或昆虫,都在为自己的人生蓄好力量,随时准备腾飞……
站在青春的起跑线上,我们用勇气来装饰自己不够丰满的羽翼;用真诚来歌唱七彩的生活;用坚毅来冲破顽强的障碍,迎着金色的太阳,向着胜利的彼岸,扬帆起航。
青春崇尚行动,拒绝挥霍。青春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会凝结成空气中的小分子,做着快速的物理运动。打量身旁的莘莘学子,有的将青春荒废在游戏机房;也有的将青春唠叨在嘴边,对待学习懒懒散散;更有甚者,用一个“混”字亲手将自己的美好青春埋葬。要知道,青春之于人生,只有一次。青春,不能重新书写。
有一个老富人嘲笑一个老乞丐,他没有自己有钱;老乞丐转而嘲笑那位富人,他没有自己幸福;老富人嘲笑我,说我没有他那么富有;我无比自豪得告诉他:
“我拥有青春,你却没有。”
“要爱惜自己的青春!世界上再没有比青春更美好的了,没有再比青春更珍贵的了”高尔基爷爷说的一点没错。
世界上最绚烂的花朵就是青春。青春不只是浪漫的幻想,不只是一身轻松潇洒的运动装,不只是一段纯真的豆蔻年华。它更多的是人生的轨迹,生命的价值。青春是一本书,等着我们静心细读;青春是一首拼搏的歌,等着我们引吭高歌;青春也是一道绝美的风景,等着我们驻足欣赏。
今天,我们站在青春的起跑线上,活力是本钱,挫折是用来兑换明天的资本。唯有如此,我们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我们的青春履历上才会留下一页页动人的诗篇。
依稀记得儿时抱着童话书,席地而坐,似模似样地指着说:“小鸭子,小鸭子。”那段时光是我最快乐的时刻,每当爸爸妈妈在外工作,仅余我孤单一人在家时,这些活灵活现的小伙伴无疑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他们与我一起交谈,一起玩耍……
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
渐渐地长大了,逐渐接触到更多的书籍,每当有好书我都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甚至于没看完在梦中也会梦见他。在《老人与海》中我对老人的顽强毅力和坚定不移的信念万分敬佩;在《巴黎圣母院》中我被卡西莫多和艾斯美拉达的矢志不渝的爱情深深感动;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我学到了主人公保尔那钢铁般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人格魅力……这些,都是我一生受之不尽的宝藏。
他们是我最好的老师。
时间如流水般淌过,昨天仿似还在妈妈的怀抱中吃着糖果,今天却插上翅膀即将飞翔,在这一阶段,莫名的感伤起来,什么都不想说,只想静静地,静静地一个人呆着,这样,无疑,能与我一样耐得住寂寞的只有书了,坐在古朴的窗台上,耳畔吹来风儿的低语,拿着书儿,在这炎炎夏日中,此刻显得是那么地惬意。也许是和自己的'心境有关吧,渐渐喜欢上了郭敬明的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夏至未至》等都成了我此时的最爱,我在此找到了一种共鸣之感,书,好似我的知己,听我诉说,我们俩竟如多年不见的好友一般,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我们,是何其相似的啊!
他们是我最好的知己。
正是有了这些亦师亦友的书籍,我的成长之路才不会枯燥,也正是他们,使我丰富了自己的阅历和知识。
人是善变的动物,可多年以后,再看看这些“老朋友”是否能找回当初的自己。
我已走得太远了,我的故乡。可走得再远,谁又能把他乡认故乡?
我已离开太久了,我的旧友。可离得再久,谁又能把往事化作一缕烟?
当《北国之春》的旋律再度飘来,我的眼角泛起了泪花,我儿时最喜欢的一首歌。歌声里我似乎又回到了故乡,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往日的情景在眼前一一重现。
我看到了童年的自己,那个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遇到生人会害羞,望着天空会发呆。害怕孤单却常常孤单,容易满足也容易哭。
盼望着长大,因为长大后能做许多小孩子不能做的事情。对明天充满了期待,对未来满怀着信心,总相信等着我的会是个美丽的人生。
我看到了那个走在放学路上的少女,马尾轻摇,衣袂飘飘。田间小路有野蔷薇在随风飘落,晚霞映红了西边的天空。
我手捧席慕容的《七里香》,一遍一遍地默读着:“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而沧桑的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微风拂过时,便化作满园的郁香”。少年的我呀,如何能读懂这份沧桑的心情?
这时,我的伙伴正走在我身旁,我的父母正等待着我回家。我还不懂什么爱恨离愁,世态炎凉。还不明白原来成长就是一路寻找一路丢失。
我看到那个令我脸红的少年,正一边走一边含笑望着我。我想说等等我呀,和我一起走吧,可是我终没有勇气开口。看着你越走越远,我努力想去追赶,可是你走得好快呀,任凭我如何呼喊,你还是不见了踪影。
我的少年,可知道这一走就是永远,这一别就是经年。可知道你将是我最甜蜜最痛苦的回忆,你的名字从此和故乡连在了一起。如果我能预知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你,我将不会让你轻易地从我眼前飘走。
都说初恋时我们不懂得爱情,其实,初恋不懂得的是爱情的变数和人性的复杂。初恋往往是毫不作假毫不功利,最纯真的、最值得把握的爱,是人情感的一种本能。只是那时的我们没有勇气和能力去担当这份感情,最终只能和人生中的最美失之交臂。
我看到我的父母还是中年时的模样,劳累了一天的父亲正就着小菜,慢慢地品几口小酒。这样的时刻,是父亲一天里最为放松和快乐的时候。只是我不解为什么酒有这么大魔力,让人在半醉半醒之间似乎什么都想的很开。
母亲正在园中涮洗衣物,她的身旁有洁白的栀子花正吐露着郁香。年幼的我在作文簿上写下这样惊艳的话:“此时的世界如此静好,却不是我想要的世界。我渴望远走,渴望飞翔,渴望外面的世界,我的梦想在远方”。谁又能想到多年以后,我渴望的却是这旧日时光。
故乡,离开你后,我成了一个没人领养的孤儿。这里有我朝思暮想的亲人,有我纯真可爱的伙伴。有我童年的足印,少年的梦想。我无法忘记,也难以割舍。
在一次次与你挥袖之际,我带不走一片云彩,只带走了铭心的记忆和无尽的思念。
此时我在故乡,这是生我养我的一片土地,在这片土地,我曾经爱过,也恨过,曾经爱恨交织过。这片土地给了我无限多的爱,给我温暖、理解、宽容和抚慰,但也有寒冷、伤害、压抑和仇恨,我曾经有过一段人生平坦的路,也有过因为少年失祜而经历的漫漫坎坷的路,可如今到知命之年,所有这些都变得云淡风轻,故乡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符号。
生命中有许多值得回望的地方,大学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停靠站。昨天在班级微信圈中看到我的室友幸福地成为公公,大学同学中有不少人拥有了第三代,我确切地感到我们这代人已经老了,可同学相聚,我们又重回了青春时代。
毕业三十年聚会的时候,我们跟随视频回忆我们的青春,朗诵我们自己创作的诗,人人眼眶挂满泪花。其实我们的大学时代并非充满诗情画意,由于时代给予我们的机遇,我们这代人多数是土鸡变成金凤凰,身上打着鲜明的贫困的印记,背负着沉重的自卑的阴影,在城市的角落里蜷缩着。
我们也相互嫉妒过,彼此伤害过,甚至大打出手过、反目成仇过,为了点鸡毛蒜皮斤斤计较过,可这些都化成了一辈子的友谊。我们重走了校园,那里面的一草一木都留下我们的记忆。我们如数家珍。临别的时候,我将我读大学的城市重走了一遍,记忆一一复现。我从内心真真切切把她认做我的第二故乡。
我的第三故乡是海南。我虽然在那里停留的时间不长,但它是我第一次青春放逐的地方,我第一次出什么叫自由,什么叫检验和实现个人价值,以及为了这些所付出的代价------街头流浪、四处碰壁、希望与绝望的交织、成功与失败的碰撞,以及在这块热岛上我们这批拥有同一理想者所缔结的人间最珍贵的感情。
如今我已在上海定居二十年。每一个新上海人都可能写一部自传体小说。过去有《北京人在纽约》《上海人在东京》,如果让我写的话,就写《乡下人在上海》,分三部曲,第一部难,第二部苦,第三部甜。人心归处是故乡,我现在确确实实把回上海说成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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