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便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老对儿(同桌)。
谦很帅,穿上西服,像极了“东方神起“里的昌珉。人又不张扬,于是乎便成了不少靓丽的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时有人对他暗送秋波。女孩子常常把探亲时带回来的家乡特产送给谦,谦总是推却。依仗这是舍友,又是同桌,我往往“赵俎代疱”,收下这些礼物。收下的东西他几乎不动,有的放在宿舍里被大家一抢而空,更多的是我独自想用,他只是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有时我一边吃一边开导她,说这个女孩子的苹果好,那个女孩子的梨甜,他就微笑着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和谦在一起有种安全感。他比我小一岁,却很照顾我。我们两个一起吃午饭。每次他总是排着很长的队抢着买饭菜,我则去占座位,以逸待劳。刚开始,他总是用它的饭票买饭菜,事后我给他钱票时,他却坚决不要。其实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后来我有了主意,将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由他保管,他同意了,于是,每天我都不会再为吃什么发愁。谦会很自然的更换菜谱,乐此不疲。谦每次总是挑青菜吃,而且速度很慢,我却风卷云残的将肉菜吃干净。吃饭之后便总想找借口溜走,以逃脱洗盆之苦。
谦很聪明,无论文理科成绩极佳。第一次期中考试,高数是在题库出题,他却不用复习,轻易考了满分,令四十人有十四人不及格的全班举座皆惊。不但在全年级仅此一人,便再上三届也均未出现过满分的现象。令高数方面低能的我十分佩服,五体投地。那一次我借了他的光儿,不但及格,韩大了较高的分。我傻傻得跑去问谦是怎么回事?他想了想,犹犹豫豫的对我说:“这次是蒙的,下次不了”。果然,接下来的各科考试他都只考九十几分,不再考满分。
他呢,外表真是十分“出众”,头发直竖直竖的,像鲁迅先生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面容十分清秀。两个眼睛躲在里面,似乎很害怕外面的世界,像两个大窟隆。上面的介绍可能没让你觉得“出众”。别急,接着往下看。
每当他站起来时,身体都会蜷缩起来,让我不禁想起“软体动物”甚至比“软体动物”还要软体。他的字真是“乱石铺街”。于是老师经常和他去“品鉴”一番。而我们也为他高超的书法艺术而叹服。他的言语不是很多,离他远些的同学往往只听到几只聒噪的苍蝇的嗡嗡声。但他的搞笑最突出的便是他的表情了。有时装作一个老太婆作年迈之状;有时作一个苍苍的老者沉目思考状;有时变成了猪八戒。真是十分有趣。
但如果你认为他全向身上下都是搞笑,那你可是错了。他也很勇敢,据说他曾经不小心掉进河里,他自己描述的十分夸张,说:“我当时掉在河里,心惊肉跳的,但正好水特别深,我没办法,就拼命地往岸上游。突然扑哧的一声……”大家一看他不计,十分焦急,但他却再也不开口了,大概是卖卖关子吧。
他平时言语不多,但却像一些女生一样很细腻。他家养了一条狗,叫“钢蛋”。也不知他是哪儿来的灵感,但他说是看他妈打麻将起了这个名字。他经常给他狗刷毛、喂食、星期天带狗出去玩啊,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他家的车正好遇到了我家的车,透过窗户,我正看着他抱着小狗呢!不过由于他比较内向,所以班上知道的人不多。连我也是因为这件事,也才略晓一二。
有些人外表鲜明,与常人不同。所以他们的内心往往就这样被忽略了。而我同桌,就是这样的人。
“嘭”一记漂亮的回旋踢,结束了这场比赛。带着伤痕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此刻,脸上的水珠也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完成绝***的便是我的前同桌——余昊阳。方方正正的脸上有一双精致的双眼皮眼睛扑闪扑闪的,秀气的鼻子下边一张大大的嘴巴。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同时脸上还带有一丝桀骜不驯。
此前,我与他之间没有太多的交际,我觉得他十人高冷,对人默然冷淡。但自从那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在与他做同桌的一天,天空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可我的心确是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因为我闹肚子,在早上的第三节课时我的肚子和我又“友好”的开起了“玩笑”,十万火急,坐立不安,可我又不敢对老师说。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低着头小声嘀咕着。
同桌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转过身悄悄的问;“怎么了?”
我抬起头喃喃的说:“我闹肚子,憋不住了!”
他诡异的一笑,道:“就地解决。”
说完他就举手给老师说:“我同桌闹肚子想上厕所。”
于是乎,老师示意让我去厕所。
向老师鞠躬道谢后,我就急忙飞奔而去。
自此以后我对他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他不但爱助人为乐,而且还在体育方面出类拔萃,曾在“市运会”上为校争光。
虽然这件事时隔已久,虽然我们已不在是同桌,虽然我们现在交流甚少。但与他共度的时光是美好的,他已在我记忆的相册里珍藏!
他,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梳着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儿像麻将中的二筒,小小的眼睛,眉毛淡淡的。相信看到这儿,你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我的同学小超。
为什么写他呢?其一,我曾与他为邻(不是同桌,他在我的后面。其二,我们之间有过多次的“亲密接触”。
在我们班里,除了个别男生偶尔乱吼几嗓子以外,其余的都挺知趣的,而小超这个家伙却截然不同。他整天在我后面唱歌,其实不能叫唱歌,应该是哼,哼着周杰伦的《龙拳》。不过,他的唱功实在不敢恭维,五音不全不说,那声音简直玷污了人家周杰伦的光辉形象。我曾多次苦口婆心,劝他上课不要唱了,他却白眼一翻,对我一阵咆哮。算了,这家伙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啊。开溜!
最令我头疼的是他上课时,两只脚总在我板凳腿上蹭来蹭去,叫人坐卧不宁,心烦意乱。我对他发出“警告”,他竟来了句:“生命在于运动嘛。”天哪,连上课都要做运动,真是“无可救药”。最终,我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他一蹬,我就掐他大腿。别说,这招还挺管用,渐渐地,他再也不敢和我的`板凳“亲密接触”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现在他和我分开了,偶尔在课间,隔“江”相望,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或者做个鬼脸,然后相视一笑——都在回味那段“后桌”的时光。
今天的自习课,老师说要重新排一次座位。听到了老师的话后,我就十分担心,我害怕老师把我和现在的同桌串开,要知道我们俩一直相处得很好。
意外还是发生了,老师真的给我串了一个新同桌。这个同桌个子高高的,还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好像很有学问似的。我的心情很不好,于是也不愿意和她说话。是她主动和我说话的。那天,我忘记带钢笔了,老师要求我们写钢楷,这下可把我急坏了。正当我着急的时候,是她把一管很漂亮的钢笔放在了我的面前。“请用吧,我带了两支”,听到她说这样的话,我十分激动。她在我心中的印象一下子变得很好。
原来,我总以为只有以前的那个同桌才是最好的,可是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我发现好的朋友和同桌绝对不局限于一个或者两个,关键是看我们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他人。我们好好地对待他人,那么同样就会收到他人的友好。
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们相互学习,互相帮助。我的新同桌真好!
唉,真倒霉,刚升入初中,老师偏偏让我和男同学同桌,我又生气又懊恼。要知道,我一向都是挺讨厌男生的。再看看他这一身老土的打扮:皱巴巴的白色长袖衬衣,深蓝色的长裤,最让人不可接受的就是脚上竟然还穿着一双当今世上难找的布鞋。和他同桌,真是不会“来电”,这是他留给我最初的想法。
开学第一周的一天,我正在写作业,写着写着,他把我的胳膊碰了一下,一条小尾巴就在作业本上出现了。我生气极了,厉声说:“有病啊你,干吗无缘无故碰我,你看怎么办?”我把本子展示给他,他更加不自然起来,一幅不知所措的样子,也许他不知道,如果当时他能随便来一句:“Sorry,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OK?”也许事情就此结束了,然而看着他那木讷的样子,我是更加气愤。“不许再有下一次,否则我会让你更难堪,听见没有?”我又补充了一句。他那本来已经红透了的脸此时更加红了,其实,我说完这话也有点儿后悔。
然而不久之后的一件事,却让我对他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那天上午第二节课,数学老师拿着一叠考试卷走了进来,又要考试了。做着做着碰上了一道作图题,我打开文具盒,里面铅笔、小刀等文具都躺得好好的,唯独没有我需要用的直尺。我到处找呀找,就是找不到,一时间急得头上直冒汗。徒手画线肯定要被扣分,这可怎么办呢?我用眼睛的余光往“三八线”那边的同桌那里扫了一下,只见他正聚精会神地做着题,再说了,凭我跟人家的交情,还没有达到随便借人家的东西使用的份儿上。我再一次打开文具盒,索性把它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我急需用的直尺。正当我万般无奈之时,一把直尺从“三八线”那边渐渐漂移过来,来不及做任何感激的举动,我就拿过来为我所用了。
下课后,我对他说:“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就要被扣好几分。”“不用谢,应该帮助的。”说话时,他的脸再次红了起来,两只手也不自觉地相互搓着,一幅很不自在的样子。
直到现在,同桌的他依然经常穿着农村孩子最常见的衣服,课上、课下依然经常是一幅严肃认真的样子,不过,我已经知道,在他朴素、严肃的外表之下,裹藏着一颗善解人意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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