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见了一幅漫画,他是我国著名漫画家华君武先生所画的讽刺画。
这幅画是写在一个候车亭里,有一块牌子,写的是“母子上车处”五个清晰的大字,而有几个大哥哥叔叔当没看见似的,把一对母子挤在了一边,这对母子本该享受待遇,而被别人占了便宜。
难道那些所谓“假文盲”的人的确是文盲吗?你们看,站在最前面的胖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有才、有权的人,他穿着一件羽绒大衣,啤酒肚,怎么看也不像个文盲啊。
再看看他身后这位,带着口罩,知道带着口罩的人,就是个知识分子啊。另外几位也是有头有脸的人,都是中产阶级分子和知识分子啊。然而他们这些人却看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没有身出援手,而视而不见,这种行为实在可耻,令我感到愤怒。
华君武先生先生所画的这幅画,充分的批评了那些遇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不帮助,却装做若无其事的人。我们以后可不能像画中的那些人一样,遇见待援者而袖手旁观,我们以后遇见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及时地伸出援手,给予帮助,做一个良好的世界公民。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往事如烟,似水流年。
从降临这个世界上拥有了生命开始,到现在,我已经渡过了六千多个日和夜。一路走来,几许尘埃。感谢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的父母。一直陪伴我到如今,从始至终,不离不弃。
磕磕绊绊是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也是必须要经历的。但它会使我们沮丧,使我们不堪一击,从而停滞不前。我也身处在困境中过,但是有他们的存在,我并没有就像如上所说。所有的艰险都是有惊无险,因为他们的一路陪伴给了我勇气,任何困难都是如履平地。在这里我想说感谢你们对我的照顾与关爱。
也许,我现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学生。我不懂世态炎凉,不懂人心险恶,也不懂社会的勾心斗角。所以,我一直都坚信一条路,那就是读书。
有很多人说读书没有什么用,只是表面敷衍而已。但是我想说你之所以说没用,不是知识敷衍了你,是你敷衍了知识!
回想几百年前,三国时期假如诸葛亮没有知识,没有智慧,那么现在他就不会是像我们口中说的那么神。同时也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可谈,不是吗?如果没有读书,他和那些武夫动武,那样他就不会有赢的机会,可最后还是他赢了,是知识赢了他们。
有知识的人可以决胜千理之外,不需要动刀动枪。这就是我喜欢读书的原因,很简单它可以让我们变的.聪明。同样,聪明是我们所有人的梦寐以求。
因为读书很重要,也因为你们一直帮助着我,鼓励着我,这才让我无所畏惧,不畏艰险。所以,我一直对读书充满兴趣与渴望,不曾放弃。
现实是相互的,别人对你的态度取决于你对别人的态度。俗话说“人不能忘本”,如果我不努力,没有出人头地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儿,何以报答爱我的人?
矛盾也伴随着我们的成长,和父母,朋友、同学。要想化解,我们必须要学会将心比心,适当时要学会让步,学会退后。
人生中我们会遇到不如意的人,不如意的事,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判断与冷静。
命运轮回,感谢你们一路相随;
感谢经历,让我明白世间黑白;
感谢陪伴,让我深感一生无悔!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写于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中的一部《狼王梦》。
作家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只母狼与她孩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崽,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崽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这只母狼紫岚它为了自己丈夫的愿望,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狼崽有一天能成为狼王,她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不惜血的洗礼、不惜狼族间的友情。想尽一切办法,呕心沥血的照顾、培养小狼,她抛下一切,一心只想着怎样才能让小狼登上王位。她不管自己,就算变成了小狼撕咬的玩具,练牙的物品,她也在所不辞,却为自己小狼的成长感到欣慰。
紫岚从狼崽的出生到成长,一直任劳任怨、含辛茹苦,为了自己的孩子有朝一日登上王位的荣耀,坚持不懈。她付出的多少心血,换来的不是回报,而是被死亡笼罩的孩子。眼睁睁看着小狼一只又一只死去的紫岚,也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但每当她想起自己的丈夫和剩下的孩子时,便又鼓起精神,继续培养。她有时冷酷无情,也有时温柔体贴。
一只普通的动物一只母狼。却有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作为一位母亲,她又是那么负责、任劳任怨和含辛茹苦,她对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要求,那就是成为狼族中的最高地位狼王,但也放不下自己内心沉重而又悲伤的包袱。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种精神和态度,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一只普普通通、地位低下的狼,有着这样优秀的品性,可见这是一只多么好的狼,一只崇高的狼!她的品质值得我们夸赞,可她的生活是那么悲惨,这曲曲折折的一生,在沈石溪笔下显得更悲哀。
读了这部作品,我的心中百感交集,为这只不起眼的母狼感到难过,也为她的精神感到敬佩。
陪伴是照亮孤独的灯塔,陪伴是寒冬里的暖阳,陪伴是航船上的桅杆和帆。因为有了陪伴,我们前行的脚步变得坚定有力量,我们奔跑的方向也多了温暖和阳光。但人们往往在拥有陪伴时毫不珍惜,只有失去时方才懂得陪伴弥足珍贵。
我对这种陪伴的意义只所以感受深刻,还是因为备战中考体育时,好朋友的来和去有关系。
上了初中以后,我们的学习压力越来越大,体育也是中考考试内容之一,为了我们体育中考能取得好成绩,体育老师要求我们放学后自己去操场跑步,增强体能,所以我和他就约好每天去跑步。他是我们班的地理课代表,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这种跑步提升体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就像跑马拉松,刚开始人山人海,中途是插花连带,最后是几只寒梅独自开。第一天操场上跑步的人还挺多,越往后人越少,一个月后,我们班能坚持继续跑步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了,只有我们几个人还在坚持着。
在这一个月中,我和他每天都跑步,当我们有点松懈的时候就会彼此鼓励,相互支持。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七下的体育期末考试中我们两人以班级第二第三的成绩为我们这半年的努力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可惜的是,这种同向而行的美好日子并没有一直延续下去。有一天,他突然对我说:“明天我不来跑步了。”那时我轻蔑地说:“那你就不来了呗。”无意间的话触动了他的“痛处”,刹那间,他变得激动起来:“你家住的那么近,走路也就几分钟吧!我离得那么远,为了陪你,我每天要花很多时间在路上,没想到你却毫不领情!”
说完转身离去,这时,我心里好像被一把锋利的匕首给刺了一下似的,一丝悔意霎时涌上心头,我很想把他留住,至少我想跟他道个歉。我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口,只是看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失去了朋友的陪伴,跑步的兴趣霎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我又去了操场几次,却总也提不起兴趣,好不容易提升起来的体能,也在这种懈怠中慢慢消解,更重要的是,我明显地感到了那种阳光渐去的寒冷。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人生道路中,陪伴是一种多么温暖的力量,而他让我懂得了有人陪伴真好。从此以后,我一定要懂得珍惜,珍惜我的朋友,珍惜一直陪伴我的人。
收到喆妈公益阅读社寄来的《不老泉》后,我欣喜若狂,很快我被这本获奖无数的经典小说所吸引,惊叹于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娜塔莉·巴比特的想象力,更为书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而感动。
刚开始我为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而觉得她很幸运。心想:假如她喝了那泉水,会让她长生不老。那么,她永远都停留在快乐的.童年,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11岁,她真是幸运的小姑娘。要知道这可是多少人们梦寐以求的事呀,可是继续往下阅读,特别是读到了塔特一家人的经历和遭遇后,我的观点彻底的改变了。
善良的塔特叔叔,为了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了让她保守不老泉的秘密,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经过生长、变化,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植物都要经历生与死的轮回,这个轮回就像一个旋转的轮子一样,转的永不停息。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明白,如果人们不遵循这个规律,都去喝那能长生不老的泉水,那么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停留在原地不动,万事万物也会没有一切生机,那是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把杰西给她的一小瓶不老泉水给了自己受伤的好朋友蟾蜍喝,让蟾蜍永生不死,自己却放弃了长生不老,放弃了活在无忧无虑的11岁里。我想:她一定也是不想一直为了隐藏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也不想让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生命就像一支笔,用铅书写自己的人生,享受书写过程中带来的乐趣!直到这支笔用完,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比如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将来是青年、然后是中年、最后是老年、死亡,接下来又是新生……要是我们长生不老,光阴就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不再是生命之轮的一部分,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多可怕呀!
我不要喝不老泉的水,我不想长生不老。我要经历时间的磨砺,享受成长的每一点滴!我也会更加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狼王梦》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动物的故事,但是它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实现这个愿望。但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唯一还活着的女儿和孙子,让它们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女儿媚媚和它肚子里的狼崽的安全,和金雕周旋最后同归于尽这部分时,眼里不禁热泪盈眶。紫岚身为狼,应该是自私的,是狠毒的。但是,因为紫岚对媚媚和狼孙的爱,对它们的期望,所以它用自己日渐衰老的生命换取了媚媚和狼孙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像紫岚一样为了我们牺牲了很多。我们生病了,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彻夜守在我们的身边照顾我们,生怕我们有半点不舒服。正是因为因为母亲,才有如今的我们,我们应该感谢她啊!
每当我读到紫岚培养自己的孩子狼王应有的特质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了让黑仔比同龄人更有胆魄,所以让它过早踏入森林,致使黑仔被金雕捕食;为了让蓝魂儿明白狼与狼之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它去与其它的小狼抢食,以致于失去右耳;为了让双毛脱离自卑的阴影,紫岚失去了一只前脚,成为了一只跛脚狼。而让紫岚这么培养它们的原因就是黑桑的狼王梦。因为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所以,它的孩子所接受是的教育注定与其它的狼不同。就像你想当班长一样,你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你要多花一点时间去学习,去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小矛盾。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班长,所以,你要做的比别人多,你要承担的责任也比别人多。
《狼王梦》以动物的视角让我明白了: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会为了孩子掏心掏肺,所以,好好对待他们吧!还有,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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