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700字记叙文(有一种颜色属于我满分作文800字)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700字记叙文(有一种颜色属于我满分作文800字)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3-02-23 05:48:00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700字记叙文(有一种颜色属于我满分作文800字)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700字记叙文【一】

花是红色的,叶子是绿色的,天空是蓝色的——这或许是世界上最经久不衰的`一节美术课,教师是母亲,学生是孩子,我也曾是那些孩子中的一个。从那节课开始,我就试着用稚嫩的双眼去捕捉周围的色彩,特别是衣服的颜色。随着时间的流逝,儿时吸引我的那些斑斓色彩已经逐渐淡去,而我脑海里沉淀下来的对于服饰与色彩的理解,却在日月的交替中越来越深刻。

童年时的我对于红色的喜爱几乎达到了迷恋的程度。还是小学生的时候,每当听着国歌,看着国旗在风中冉冉升起,心中就充满了一种对红色的向往,因为那艳丽的红是烈士们用鲜血染红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时候,心中装满了喜悦。跟每个小女孩一样,童年时代的我特别关注那些身着红装的新娘,她们脸上由衷的喜悦告诉我,红色是与快乐是密不可分的。所以,童年时代我的红色的衣服特别多:裙子、衬衫、短袖、大衣,大红、粉红、洋红、玫瑰红……红色伴着我渡过了快乐的童年。如今,我常常在童装柜台前为女儿挑选衣服,红色仍然是我的首选,在我眼里,只有那些鲜艳的色彩,才能配得上女儿那红扑扑的笑脸和亮闪闪的眼睛。

中学时期是在紧张而单调的学习中渡过的,校服伴着我渡过了大部分时间,我是慢慢喜欢上校服的蓝色的。在校园里很不起眼的蓝色校服,一旦走出校门,就成为重点学校学生的标志,让路人羡慕不已;在属于学生们的节日里,校服的魅力更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五.四”青年节的歌咏比赛中,同学们身着统一服装引吭高歌;学校举办运动会时,同学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跑道上游行,一种整体的美、和谐的美,从那些年轻人的身上从容而毫不夸张地体现出来。

少女时代,是个多梦的季节,我的衣橱里也塞满了各种颜色的服装,跟那些梦一样五彩斑斓。一套棉质的白色运动服,会提醒我在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跟好友们一起去踏青;背带裤(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服装,两根细细的或宽宽的带子跨在青春的肩头,别有一种风情;一件无袖的镂空针织衫,加上一条同底色的碎花真丝长裙,可以让我在夏日里拥有一种恬淡的心情;秋风吹起的时候,我会根据挑选一件自己满意的毛衣,配上永不落伍的牛仔裤,再套上一件短风衣,轻松地穿行在街头的人群中;冬天来到的时候,我不会忘记给自己准备一件羽绒服罩在厚厚的长裙外,抵挡窗外那“呼呼”而过的寒风……

在职场拼打了几年后,衣橱中的各式职业装逐渐增多,黑色与灰色占据了一大半空间,当然,我会准备一些丝巾,为那些略显严肃的套装增添些活泼。看着镜中不再青春亮丽的面孔,我发现,那些深色的套装,恰到好处地为我增添了几分自信。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每当我穿着各色服饰走在季节的风里,耳边总会响起一首歌“总有一种色彩属于你,浅也相宜深也相宜……”,我对自己说:总有一种色彩属于我!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700字记叙文【二】

小时候,总能在路边看到几个买爆米花的摊贩。那葫芦状的爆米花机,在我眼里仿佛是被施了魔法的容器。只听摊主的一声吆喝——“爆米花咯——”,围在周围的小孩子们都会迅速捂起耳朵,接着是一声好似雷神发怒的巨响,那些玉米的小小颗粒,就像是争相炫耀一样开出了一朵朵白花。

那时的我很喜欢爆米花,却对刺耳的声音感到十分惊惧,从不敢独自一人去买爆米花。

这时妈妈仿佛就会看穿我的想法,她总是带着我大手拉小手儿地在街上闲逛,就为了陪我找到一个爆米花摊贩儿。

每当摊主吆喝起来时,妈妈温热的双手就会及时地紧捂住我的.耳朵,不时地向后退一些,再退些。忽地一响!从我耳中听到的巨响就变为了闷闷的鼓声,不但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还挺好听哩!

每当我问起妈妈害不害怕那声音,她总是会微笑着说:“为什么要害怕呢?那可是让玉米粒开花的咒语。”我听了后不禁来了兴致,爆米花的声音在我心中仿佛也变得亲切无比。

那震耳欲聋的声音在妈妈独特的“加工”下,被编写成了神奇的乐章,让我的童年生活不再那么单调,仿佛充满了爆米花的“香甜”,让我难忘至今。

人生就像是被置于留声机上的一张张唱片,在唱针下奏起回忆的乐曲,咿咿呀呀地倾诉着过去的时光,有的在时间的磨合下音质早已模糊不清。

然而,有一种声音令我难忘,它还是那么的嘹亮,仿佛还是昨天一样。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700字记叙文【三】

七年前。我痴痴地趴在窗台,不远处有同龄孩子的欢笑声。我认识他们,但从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幼时的我,内向、安静,每天最大的快乐,便是一个人静静坐在窗边的藤椅上,捧着书阅读。《成语故事》、《安徒生童话》、《格列弗游记》,这些睡前母亲讲给我听的故事,自己读来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做“感动”。很快,区区几本儿童读物不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母亲因此带我去了一个毕生难忘的地方——海马路的图书馆。

爬山虎的枝蔓在微风中摇曳着,徜徉于一排排高大的书架,仰望着上面的一本本图书,我感到震撼,感到庄严。而当我白嫩的小手触碰到书光洁的封面时,感受到的,却是无与伦比的神奇。一花一世界,一书一天堂。书很小,其中的故事却博大精深,它们的神奇让小小的我肃然起敬。已不记得那天借了什么书回家,然而那种看到知识时怦然心动的敬畏与向往,至今未变。我依然觉得,书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事物。

那时候,我看完了图书馆所有的.儿童书,又开始向其他的书籍进攻,先是《小妇人》,后是《绿山墙的安妮》,接着看《简爱》。后来看了《上尉的女儿》、《飘》、《苔丝》、《欧也妮葛朗台》、《仲夏夜之梦》、《雾都孤儿》……我潜入这道由书籍绵延而成的溪流里去,痴迷忘返。奇怪的是,我是先看外国小说后看中国文学的。当我在大观园里徘徊,跟着梁实秋、沈从文、郁达夫等优美的文笔在民国打转的时候,猛然惊觉自己已是南小五年级的学生了。春去秋来,我在书的海洋里成长着,不知不觉地遇见另一个自己。

“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作家三毛曾这样说过。虽然很长一段时间,我看书都是生吞活剥,无论真懂假懂,都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但是,书籍开拓了我的视野,也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舞台——写作。看的书多了,写起来便行云流水,大有不吐不快之感。从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常常作为范文在班级甚至年级里展示,这对于那个不太自信的女孩而言,无疑是最好的鼓励。读书与写作,让我从小小的不确定中读到了自己,也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的性格。我变得阳光开朗,变得乐观自信,大步大步地走向这个新的世界。

最初因不合群而阅读,现在却因此而蜕变,我想这是一种冥冥中注定的神奇缘分。年华似一朵心神不定的花,美丽,孤独,温暖灿烂。当年那个上课发言都会脸红的女孩,一定不会想到多年后的现在,能神态自若地在400多个同学面前演讲自己的文章。这一种神奇让我着迷,也让我明白学会珍惜,执着坚持。“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愿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将自己来时的路幻化成行云流水的字里行间,愿用自己年轻的笔描绘未来的世界,为澄澈的天空增添一抹蔚蓝。

雨水滴在外套,回忆浸透衣角,读书的神奇你微微一笑,像是春风吹绿青草,出现得刚刚好。而我自书海中来,又要到哪里去?偕书带笔,创新世界去也。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700字记叙文【四】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是让我着迷的。

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要好的朋友吵了架,我们互不理对方。于是我就回家听音乐去,一听音乐我感到了一股气息从我脚下涌上头顶。我顿时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我对朋友的气也全部消了。什么事情都想清楚了。我感到我也有错误。只是那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现在平静了下来才慢慢的想到。于是我向那个朋友推荐也去听听歌。不到一天,他就主动来找我道歉。音乐让一对冤家变成朋友,真让我着迷。

还有一次,我在听音乐,真听的着迷。听到一个朋友来叫我去打乒乓球,这是我平常最爱玩的运动项目了,可是那次我竟然斩钉截铁的拒绝了。可能是音乐让我太着迷了吧。

每当我与同学争吵时,不和时,耳边不时响起《稻香》这首动听的歌谣时,我陶醉了。音乐有一种力量,催我与朋友相处融恰,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每当我在思念,牵挂的时候,耳边便也会响起《牵挂》这首歌,我陶醉了,眼泪也会随之落下,歌里的每一句话都使我感同深受,这就是音乐的力量。每当我受委屈,伤心。难过的时候,耳边不断的响起《星星哭泣的夜晚》这首歌,我便也会抬头看着星星告诉自己不要再哭泣,要学习星星努力发光,不要难过;每当我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我听到《水手怕水》这首歌,我便也会学会放飞自己,努力冲刺,打倒困难,勇往直前…

生活因有了音乐而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700字记叙文【五】

那是一个周六的傍晚,我上完素描课,独自穿过家附近铁路下的一条隧道,来往的人车很多,环卫工人却很少来这里打扫。这时,我瞥见了一张被人随手丢弃的纸巾。它静静地躺在昏暗的隧道里,白的那么刺眼。我的注意力被它吸引了,脑中如激起千层浪一般,纠结开了。我要去把它捡起来吗?尽管周围的人车混杂声不绝于耳,但我却充耳不闻。我应该把它捡起来再扔到垃圾桶里去吗?可是万一上面沾满了病菌呢?我还是别管它了吧。可是别小看这张纸呀,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白色污染迟早会毁了这个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的。但是我此刻背着沉重的包,拎着画箱,疲倦的身躯不容自己再实行那弯腰,捡起,再扔掉这一看似简单却劳累的`动作。我的心陷入了矛盾......结果就是:这么长时间的心理斗争仅仅浓缩成了那几秒:转过头去,再转回来,漠然地经过了那个思想碰撞的地带。没再回头,身后,却是昏暗隧道里,那刺眼的白色......

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我追悔莫及。我痛恨那时我的私心与惰性。如今,处处都能看见与那年不径相同的刺眼白色,每天的空气污染指数都逐步上升。成堆的生活垃圾渐渐吞噬着这个原来美丽的星球。在一霎那间,我感到自己是个罪人,甚至比那乱扔垃圾的人罪状更甚。现在很少有人能主动地去捡起垃圾,冷漠逐渐残蚀着人性,同时却又不敢抬头面对这片天空。

当电锯“咝咝”地响着,人们竟毫无节制砍伐森林时,你听见木桩的悲叹声了吗?当一阵枪响之后,猎人把飞翔的小鸟射落枝头时吗,你听见飞旋的羽毛的战栗声吗?当人们将枝头盛开的花朵拦腰折断时,你听见飘落花瓣的哭泣声了吗?当城市的发展渐渐吞没了绿色时,天不再蓝,水不再清,这时你才听见吗?

是的,我听见了。我走上前去,弯腰捡起了那团不再刺眼的白色。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700字记叙文【六】

??一种慢属于黄轩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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