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是红色的,叶子是绿色的,天空是蓝色的——这或许是世界上最经久不衰的`一节美术课,教师是母亲,学生是孩子,我也曾是那些孩子中的一个。从那节课开始,我就试着用稚嫩的双眼去捕捉周围的色彩,特别是衣服的颜色。随着时间的流逝,儿时吸引我的那些斑斓色彩已经逐渐淡去,而我脑海里沉淀下来的对于服饰与色彩的理解,却在日月的交替中越来越深刻。
童年时的我对于红色的喜爱几乎达到了迷恋的程度。还是小学生的时候,每当听着国歌,看着国旗在风中冉冉升起,心中就充满了一种对红色的向往,因为那艳丽的红是烈士们用鲜血染红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时候,心中装满了喜悦。跟每个小女孩一样,童年时代的我特别关注那些身着红装的新娘,她们脸上由衷的喜悦告诉我,红色是与快乐是密不可分的。所以,童年时代我的红色的衣服特别多:裙子、衬衫、短袖、大衣,大红、粉红、洋红、玫瑰红……红色伴着我渡过了快乐的童年。如今,我常常在童装柜台前为女儿挑选衣服,红色仍然是我的首选,在我眼里,只有那些鲜艳的色彩,才能配得上女儿那红扑扑的笑脸和亮闪闪的眼睛。
中学时期是在紧张而单调的学习中渡过的,校服伴着我渡过了大部分时间,我是慢慢喜欢上校服的蓝色的。在校园里很不起眼的蓝色校服,一旦走出校门,就成为重点学校学生的标志,让路人羡慕不已;在属于学生们的节日里,校服的魅力更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五.四”青年节的歌咏比赛中,同学们身着统一服装引吭高歌;学校举办运动会时,同学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跑道上游行,一种整体的美、和谐的美,从那些年轻人的身上从容而毫不夸张地体现出来。
少女时代,是个多梦的季节,我的衣橱里也塞满了各种颜色的服装,跟那些梦一样五彩斑斓。一套棉质的白色运动服,会提醒我在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跟好友们一起去踏青;背带裤(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服装,两根细细的或宽宽的带子跨在青春的肩头,别有一种风情;一件无袖的镂空针织衫,加上一条同底色的碎花真丝长裙,可以让我在夏日里拥有一种恬淡的心情;秋风吹起的时候,我会根据挑选一件自己满意的毛衣,配上永不落伍的牛仔裤,再套上一件短风衣,轻松地穿行在街头的人群中;冬天来到的时候,我不会忘记给自己准备一件羽绒服罩在厚厚的长裙外,抵挡窗外那“呼呼”而过的寒风……
在职场拼打了几年后,衣橱中的各式职业装逐渐增多,黑色与灰色占据了一大半空间,当然,我会准备一些丝巾,为那些略显严肃的套装增添些活泼。看着镜中不再青春亮丽的面孔,我发现,那些深色的套装,恰到好处地为我增添了几分自信。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每当我穿着各色服饰走在季节的风里,耳边总会响起一首歌“总有一种色彩属于你,浅也相宜深也相宜……”,我对自己说:总有一种色彩属于我!
谈起“甜”,我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姥姥的一句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吃颗糖吧!让甜味融入心中,赶走那些坏事。”也这是这种甜激励我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坚持下来才有甜。
有一种甜,美味可口,沁人心脾每每想起都会让我馋涎欲滴,这甜便是姥姥做的糖葫芦。打小我就住在姥姥家,后山有一棵山楂树。那时姥姥忙着打理事务,常常关注不到我,我便在后山偷摘山楂。在那个年代,有一棵山楂树是很稀罕的,因此姥姥也把它当成了宝。傍晚见满地的山楂,姥姥赶紧弯腰捡起山楂埋怨的说道:“那是要去卖的山楂呀,做成糖葫芦可以卖好多钱……”姥姥心疼坏了。回到家,姥姥将好的山楂挑出来做成了糖葫芦,贪玩的代价就是要把他们全卖了。
寒风呼呼的刮着,让人不禁将手缩进袖子。嘈杂的大街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领着一个小孩卖糖葫芦。无人问津,街上只剩下一些小贩。“大姐姐来串冰糖葫芦吧,酸酸甜甜,可好吃啦……”经历一天的奔波终是将糖葫芦全卖完了。回家的路上,姥姥问我:“累吗。”“累……”今日才知道原来姥姥平时这么辛苦,不禁后悔的低下头向姥姥道歉,而姥姥也像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串糖葫芦温柔的说:“知错就改,是个好孩子,吃串糖葫芦吧,一会就不累了。”
路灯下那一串糖葫芦变得格外透亮,让人心底直痒痒,心中不禁充满甜。这种甜,甜而不腻,丝滑可口。这种甜,是劳动的甜……柔和的月光照亮了回家的路,那甜甜的笑容洋溢在姥姥的脸上。
时隔多年,我离开了故乡,也多年没见姥姥,更是多年没在回味那熟悉的甜。心中那一种甜味在我心中似真似幻,捉摸不到,有时化作思念,有时化作动力,有时化作喜悦,却怎么也比不上和姥姥在一起时的甜。
春节过年,我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忽然望见远处路灯下: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领着外孙女卖糖葫芦。那女孩跑到我身边来,扯着我的手说:“大姐姐来串糖葫芦吧,酸酸甜甜可好吃啦……”。我内心不禁思绪万千,买下了所有的糖葫芦,也好让娘俩回去过年。回家的路上,便分给了不能回家过年的人,他们的脸上都流露着甜甜的笑。
有一种甜,是亲情。它隐匿在我心灵深处,激励着前行。
奋斗三年,只争中考。然而中考到来时,我却紧张起来,不是因为自己对自己没信心,只是老师平时说的:“中考很重要,是人生的转折点。”诸如此类的话让我烦躁起来,要是平时紧张还好,毕竟好有时间调整,可是明天就是中考,漫漫长夜,要是有一个人陪伴,那该多好啊。
“不要想这些。”我小声喃喃,可是越这么想脑中反而涌现出更多老师说的话。要不用老师讲的转移注意力吧,说不定还有点用,去看会书吧,可是这个时间学校不允许开灯,看不了了。我只能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尽量不去想其他东西,不久我便坐起来。然而我才发现,原来睡不着的我一个,宿舍里的大部分人都还没有睡。于是我们几人便聚在一起,聊了起来,我们聊得很广,自己理想的高中,理想的大学,以及大学毕业后理想的`职业。随着一个人打哈欠,睡意很快便袭来,我们便回到各自的床上,今夜我们互相陪伴,度过一个宁静的夜晚。
“铃铃铃”电话响起,将我们从梦中惊醒,因为我的床离电话较近,所以我顺手将电话接了。一听,竟然是爸爸。爸爸是来给我加油的,他询问我昨晚睡得是否舒服,中午用不用送饭过来。我听到这些心里不禁一软,嘴上却答道“昨晚睡得很好。”最后爸爸让我尽力去考就行。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考个好成绩,让爸爸满意。
就这样这个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大考就在爸爸和舍友的陪伴下度过,虽不说很好,但是却让我有了一个好的状态去应对。
幸福就是这样,在你最需要的时候总有人陪。
春天里的那一丛粉红总是在人们的脑海里,夏天里的那一片碧绿总是令人舒畅,秋天里的那一亩金黄总是令人喜悦,而冬天里的那一份火红更令人温暖……。
奶奶的手上下移动着,鼻梁上悬着一支老花眼镜,每年,总能看见奶奶全神贯注的神情,身旁的一团火红更加深切了。
冷酷的寒风围绕着四周,奶奶让我穿上她新织的毛衣,我却不满了,这年头哪有人还穿自织的毛衣,啊!不过看着奶奶渴望的眼神,我不情愿地拿起身边那火红的毛衣,包裹得严严实实,心里有种不想被人看到的想法。寒风似乎不是那么无情的,让我感觉火热热的,而同学们不停地摩擦着手心,让我疑惑了。好友走了过来,惊呼了一声,我才发现我的毛衣口露出来,在严冬中那抹火红更加清晰了。家里人织的吧!我告诉你哦,这种自织的毛衣最暖和,难怪你不冷,真羡慕你。好友的话在我的耳边回荡,我不由得愣住了。她拉着我的袖口,不停地抚摸着毛衣上的纹理,似乎想吸取一些热量。
好友的话一下惊醒了我,我仿佛看到了那全神贯注的背影,那一抹火红,是奶奶一针一线所制成的,那满满的爱让我感受不到寒冷,因为它都属于我。我似乎忘记了先前的不满,却又多了一份感激,原来别人的羡慕是属于我的,看着那一抹火红,我的心不由得更暧了。
奶奶总是会问我冷不冷,而我却是笑着说,不,此时的奶奶总会欣慰地笑了,而我的心里冒出一句话:有着你满满的爱,我永远感受不到寒冷,因为那一抹火红是属于我的……
打开衣柜,便能看见一排火红,那是岁月的蹉跎,是奶奶浓浓的爱,抚摸着那细腻的纹理,我知道有一种色彩属于我,那就是寒冬里的那一抹火红!
有一种祝福,叫“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有一种坚定,叫“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有一种相伴,叫“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黄昏,他们手牵手,亦步亦趋,不紧不慢,颤颤巍巍地,相互支撑着。风中,白发飞扬,衣袂拂动,顶着风,向前走,一路上相互扶持,不累。夕阳西下,柔和的光笼着他们的背影,翩翩然,渡上金色的光,神仙眷侣,不似人间。走不动了,一起歇息,你等我,我等你。有对方,不埋怨,不恼恨,不骄纵,不轻狂,不卑微,不倔强……
他们——我的太爷爷太奶奶,顶着风,走着路,牵着手,氤氲了我的眼。已经八十多岁的.两位老人家,相伴经历六十年的风风雨雨,从青丝直伴到白发,见证着对方皱纹的生长,望着对方一点点弓下的背,凝视着渐渐衰老的面颊。一条路,两个人,相伴而行,不漠视不虚度,每一天,每一步,每一个曾经,每一个现在,都将是最美好的回忆。他们不缅怀昨天,也从不奢望明天,简单充实地生活,珍惜现在,珍视对方。
天长地久,地久天长,谁会遗忘,相伴一场。一辈子的陪伴,一生不寂寞,人又有几个一辈子?用一生去陪伴,换来一辈子的相伴,值!
所以,千言万语都不及陪伴珍贵,再美的风景只不过是陪伴,陪伴多美。
陪伴,是最珍贵的礼物;陪伴,是最轻松的释怀;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在彩色的世界中畅游,漫天的璀璨迷住了我的双眼,属于我的星辰是哪一颗。
——题记
海天之蓝,新颖、宁静,使人心情开阔;沙之金黄,明耀、奇特,使人追逐向往;草木之绿,蓬勃、向上,使人静似处子般凝望。但我更喜欢咖啡色的深沉,凝重,因为它能使我拥有走出困惑的力量。
生活就像一杯苦咖啡,总浸透着苦涩,一不小心,碰倒了杯子,咖啡似雨一样快速洒下,裤子上呈现出一片深深的咖啡色,看到这番,突然想起曾经初看到这颜色时感觉太老,很不喜欢,但如今再看时,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在味蕾中穿梭,在脑海中荡漾。
十五年的生活,仅有五年的青春,虽短暂,但却使我明白了许多,看清了许多,放弃了许多,初到这初中殿堂时,对这未知的世界充满了期待,一切都小心翼翼的,什么也不敢多说,只有沉默,即使遇到挫折,也只能默默地躲在角落里留下那几颗晶莹而已,那时,向往天边的蓝色,追寻着梦的光点,似乎只有它才能将我带出困境,但数年的初中生活彻底改变了我,不是别的而是心灵的改变。某一天照着惯例透过那反射着太阳光辉的玻璃窗,透视着外面的一切,仰首凝视天空,白云依旧随风飘荡,蓝天依旧那么蔚蓝,只是多了一份倦意,白云飘过懒懒散散的,使我疲惫的心灵愈发不堪重负,距来时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已记不清,只知道,学习任务日加繁重,蓝色的奔放早已被沉重的书籍压在心底,埋藏于地底深处,再也看不见翻不到,小时候爱热闹,长大后依然爱热闹,可这热闹,如今却成了我的悲伤,终于我抛开了热闹,选择了沉默,在经历挫折后,我蓦然发现,奔放不适合我,也许只是不适合现在的我,但我明白,蓝色不属于我。
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小雨渐渐沥沥的下着,我独自一人行走在泥土与砖瓦混杂而成的小道上,在一个被月光照射而微反着波光的水泥板上我看到了一抹翠绿,突然我的心被这种颜色牢牢扣住,瞬息间,对这种色彩的冲击力感到了无比的惊奇,充满好奇心的我开始追寻,数不尽的日日夜夜,理不开的幽幽愁思,都是这份生机,这份蓬勃将我的心扉打开,使我度过了最孤寂的夜晚,最悲伤的年华,而后,步入九年这个通向人生第一个巅峰的断梯时,排山倒海似地压力袭来,蓬勃的绿色感受到了强大的冲击力和巨大的压迫感,最终它倒下了,我哭着跑到了他面前,求他不要离开,但他却说,今后的时代,你需要的是沉着,是冷静。
很长一段时间,生活中没有色彩的陪伴,世界一片空白,一直在寻找那份沉着,冷静却始终没有得到令我满意的答案,闲暇时,在脑海中想象着一幅美丽的画卷,苍郁的树林,茂盛且翠绿的嫩草,我在这个无人践踏远离喧嚣的世界中独自行走,看那身影渐行渐远,永远消失在视野中,永别了我的绿色。
又过了一个春秋,有一天,终于看到了找到了这苦咖啡的咖啡色散发着苦涩与深沉,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这不是我要找的深沉吗?从此以后我便开始全力开拓前路,去接近这庄重的咖啡色,在追寻的途中,我受益匪浅,忆起初到九年时,学习压力的瞬间增压,使我想到了放弃,我困惑了、迷茫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以后我的人生该何去何从,是它,是它的深沉、它的冷静、它的执着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使我走出了困惑,重振了信心。
天外的天依旧是那么的蓝,远方的草木依旧那么翠绿,属于我的色彩日渐清晰,终有一天这咖啡色定是专属我一人的色彩。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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