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欣赏的东西,也许是人,也许是物。有的人欣赏一本书,但与其欣赏一本书,还不如去欣赏他的作者;有的人欣赏诗,但与其欣赏诗,还不如去欣赏诗人;有的`人欣赏曲子,但与其欣赏曲子,还不如去欣赏作曲家,但同时去欣赏创造者,还不如欣赏自己,因为自己给了他们的欣赏。
而我最欣赏伯乐,一个懂得识千里马的伯乐。
也许会有人问:“谁是伯乐?”而我的回答是:“伯乐是所有的人。”
因为每个人都明白欣赏,只是不去认真的欣赏,也许诺贝尔在文学上没有成就,但他在物理学上确实先驱者;也许林依轮在当厨师时没有建树,但他的歌却风靡一时;也许郭焱在相貌上不是倾城倾国,但她的乒乓球技却是世界的一霸。要明白,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只有真正的伯乐,才能挑出好马。作文
其实人不光是伯乐,同时也是千里马。也许你语文不好,但化学十分不错,也许没被人欣赏过,但别人曾因你的欣赏而成就了事业。
因此我欣赏伯乐,欣赏懂得欣赏的伯乐。作文
是伯乐的存在,使得平凡之人成就事业,是的失足之人走回正道,使得垂丧之人找回自我,是的愧疚之人重新抬头。
伯乐是伟大的,懂得欣赏的人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存在,使这个世界变得多姿多彩。
我最欣赏我自己。有人会觉得,这很自恋。那么请问,除得了自卑症的可怜孩子外,还有人不欣赏自己么?
我很善于整理情绪。我小时候很调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爸爸说我是找打,连好脾气的他有时都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妈妈是基本上“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过年过节加班打。但我也不会笨到心甘情愿让她打啊,所以每次我都躲开,实在躲不开后,我就避开最疼的部位。每次被打之后,我就安慰我自己:嗯,躲闪的速度又变快了;或是想,这天被打得这么惨,妈妈明天就不会对我下狠手了吧。
我很喜欢小动物。但介于母亲大人的压力,一向不敢养。她说:“养你一个已经累得半死了,还养什么猫猫狗狗的,不得累死我啊?等你自己买了房子,再去养吧。”于是乎,我活了十二年了,连一只小小的乌龟我都不敢养。
我很胆大。每当大家聚到一块儿说鬼故事时,我一点儿都不怕。当别人害怕得缩成一团时,我便在一旁没心没肺地笑她们那胆小如鼠的滑稽模样。我不怕虫子,每当其他女生被某只不知名的小虫子吓得半死不活时,我就一脸正义的挺身而出,淡定的一摆手,便把那只虫子赶跑了。
我很善于察言观色,所以我能够在适当的状况下装萌卖傻,及时的承认错误,这倒使我少挨了不少“批斗”。有一次,老师喊我去办公室。我以为老师要表扬我上次考试考得很好,美滋滋的去了。到了办公室,看到老师那张像要喷火的脸,办公室你弥漫着的火药味,我顿时明白了,原先我昨日的作业还有一面忘记写了。我的大脑在0.1秒下做出反应,先讨好老师,在说明原因,最后向老师保证再也不会了。叽里咕噜一大堆,连我自己都认为我是唐僧转世。最后,老师之要我补上来就好了。我松了一口气,因为对于那些不会察言观色的人,一般都是抄三遍。
喏,我这不叫自恋了吧。
世界上有许多值得欣赏的人,欣赏他们善良的、勤劳的、坚强的品德,可我最欣赏的人,还是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小姑娘。
一天,我偶尔的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个八岁女孩的遗书》,令我心灵震撼,看完能有几个人不哭?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余艳,她是一个孤儿,由于得了白血病,所以她只活了8年,她有一颗善良的童心。佘艳躺在病床上输液,床头边放着一把椅子,椅子上放着一个塑料盆,她不时要侧身呕吐,小女孩的坚强让所有人吃惊,她的主治医生介绍,化疗期间胃肠道反应强烈,佘艳刚开始时,一吐就是大半盆,可她连吭都不吭一声。刚住院时做骨髓穿刺检查,针头从肋骨刺入,她没哭没叫,眼泪都没流,动都不动一下。能够看出她的坚强。她留在世界上最后一句话是“我来过,我很乖”。她自愿放下治疗,把全世界善良的人们捐给她的钱分成七份,把生命当成蛋糕分给了与她一样正在生死线上挣扎的7个小朋友。把死的期望留给自己,把生的期望留给别人。
她死后,来自各社会各界的花圈堆得似小山,都在默默祈福着她。她的墓碑上有一张笑吟吟的照片,碑文正面上方写着:我来过,我很乖。我想,她在天堂肯定会告诉我们:别哭,我只是和你们暂时的离别,下辈子我还会来的,而且很乖……我的眼睛模糊了,泪很长很长,情不自禁地滑过脸庞。
我欣赏的是她的坚强,一个小姑娘刚生来就被父母抛弃,在八岁就患上了急性白血病。她不是像其他人一样理解那些善良人的捐款,而是把他们的捐款让给了和她一样患了白血病的人。她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学习她那种大公无私的精神。
这就是我最欣赏的人——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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