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书柜里,有一个极其精美的相框,里面有一张红色的剪纸。剪纸呈“福”字型外框,这张剪纸虽然不大,但做工极为精细,让人无可挑剔。这张剪纸是外婆过年时送给我的,充满了节日的喜庆,我把它珍藏了起来。
仔细一看那剪纸,一个胖乎乎的大头娃娃,花瓣一样的头发,细长而浓密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还有一个小鼻子。他穿着一件花衣裳,上面绣着菊花的图案,两只袖子上还有几只凤凰。他那馒头似肉乎乎的小手中拿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玉如意,开开心心地笑着,喜着。我自己给它编了一个故意:从前,有一个聪明机智的小男孩,出生在一个穷苦农民家,一次,小男孩种了一朵荷花,可到了第二天,荷花竟变成了一只闪闪发光的玉器,小男孩开心极了。“有它,我能去换一件暖和的衣服。”话音刚落,霎时间,玉器闪闪发光,光线越变越强,在一阵耀眼的光束之后,一件棉衣穿在小男孩的身上,小男孩乐极了,抱着如意又蹦又跳。给它起名为“如意”。从那以后,小男孩用它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生活富裕了起来。
古人把剪纸当作喜庆的象征,每张剪纸都有着自己的寓意,保佑人们幸福美好。
冬天里的太阳
凌冽的寒风呼呼地吹着,寂静而空旷的大地透出一丝丝寒冷,在这个萧瑟而寒冷的季节。冬日的暖阳缓缓地从东方露出了脸。
冬日融融,待那如乡愁一般的雨消失后,一束束阳光,射穿云层,这时老人们,小孩们也都出来了,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在广场是跳舞的跳舞,散步的散步,玩耍的玩耍,都各做各的一份事去了。
我也打算享受一下。冬日的阳光,既不像春季的暖,又不像夏日的毒辣,也不像秋日的冷,他有他独特的风格,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照在你的身上,痒痒的,仿佛是一丝细丝在挠你,并且带着春季的一丝特点
冬日里的暖阳,将会融化冰雪,逼走寒气照耀大地,永放光芒。
我最喜欢吃的是汉堡,它有许多种口味,也很美味。说它是“天下第一”美食一点也不过分。有牛肉堡;鲜虾堡;鸡肉包。
它的上下端都有一个面包,上一层有芝麻,下一层没有,里面的肉是用天然的牛肉加工做成的。它的菜就像一个碧绿的翡翠,包着那精美加工过的牛肉。再涂上鲜红的番茄酱,这个牛肉堡就做好了。吃一口就会感到牛肉的香气。
再来说一说鲜虾堡,鲜虾堡的外观是长方形的,上端铺满密密麻麻的芝麻,一只只鲜虾静静地躺在汉堡的中间,没有想到在菜市场和超市里,那些在水里“横行霸”的大虾,现在成了我的“盘中餐”了,再涂上香草味的酱料,这样用“守卫军”做的汉堡吃一口就好像大虾在大海里游泳。
我最爱吃的是鸡肉堡,虽然鸡肉堡和牛肉堡是孪生兄弟,但是在味道上,那是一个天上,一个是地下。鸡肉堡的外形跟牛肉堡一样,可是鸡肉堡的肉洒着黑白相间的胡椒粉是我的最爱,回味无穷。
汉堡真是“天下第一”美食呀!
我有许多工艺品,如:一个带着狗坐在草地上的小女孩雕像,一个毛绒绒的小狗,一个红通通的苹果……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由贝壳组成的项链。
这条贝壳项链是我和妈妈去大连和青岛旅游时,妈妈买给我的纪念品。
它由许多贝壳组成,最能让别人记住它的是最大的贝壳,它有着美丽的外形和那漂亮的颜色,那些白色的贝壳和它比起来,逊色多了!
贝壳项链可以当成项链挂在脖子上,同时它也是一件工艺品,所以每次看到它,我总要端详大半天,因为贝壳链很美丽。
只要一看到它,我便会想起我和它之间的一件趣事。有一次,爸爸看见了贝壳项链,让我给他看一看。过了一会儿,我从爸爸手里拿了回来,刚挂到脖子上,妈妈就叫我和她去逛商场,我只好跟妈妈走了。回到家,我还一个劲地追着爸爸要呢!爸爸叫我低头看自己的脖子,我低头一看,呀,贝壳项链还挂在我的脖子上呢!
贝壳项链呀贝壳项链,我怎样才能表达对你的喜爱之情呢!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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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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