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飞告别了村长和村民们后,往前笔直走去。
过了一会,来到一座小山坡上。他走到那儿突然停住了,而且屏住了呼吸,好像在聆听什么声音。突然,从远处跑来一大群野狼,向着云飞所在的地方冲过来。云飞笑了笑,自言自语道:“开胃菜来了。”
说罢,云飞拔出剑来,向天空一指,天上的云里立刻飞出了许多剑向狼群射去,狼群被突如其来的剑冲得到处乱跑。云飞马上冲到狼群里,挥舞着宝剑攻击野狼。狼群立刻掉头向回跑。云飞也不追,因为他知道,真正的敌人就要来了。
果然,狼群跑得无影无踪后,远处却突然出现一只狼,不,确切的说是——狼人!而且全身红色。
那只狼人不就便跑近了。他冲到云飞面前,大声说:“你是谁?竟然敢闯我们这儿,不怕死吗?”云飞心里想:原来如此,它是个妖怪,难怪它的狼群会壮大起来,可是这妖怪又是哪儿来的呢?正想着,那红狼举起拳头向云飞打来,云飞赶紧闪过,迅速拔出剑来,向妖怪砍去。结果剑被弹了回来,而且不停的抖动着。红狼说:“哈哈哈,臭小子,我有金刚不坏之身,你打我没有任何作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哈哈哈哈哈!”“是吗?”云飞跳到空中,用内力将自己停留在空中。只见他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儿,云飞的剑就发出一种蓝色的光,云飞用剑一挥,一道剑光从红狼身上闪过。剑光消失后,红狼身上有许多黄色的液体喷发出来。
而红狼则倒在地上,远处的狼群见红狼已死,便纷纷跑走了。
云飞看了看红狼的尸首,发现那黄色的液体便是它的血,顿时感到一丝凉意从身上穿过。
云飞回到村庄后,长老出来接见了云飞,激动的问道:“见壮士毫发未伤,难道是成功了?”“是啊,当然成功了,但是···”“但是什么?”“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哦?什么奇怪的事?”“红狼是妖怪,而且它的血是黄色的。”长老一听到血是黄色的,竟然大惊失色,说道:“还是···还是发生了。”“什么发生了?”“壮士请跟我来。”
可话又说回来了,又是什么有了“校傲江湖”?主要是一些同学之间的冲突,你被打了,就去找你哥哥,你姐姐,而你的姐姐哥哥又去找别人,就这样就成了一个“江湖”门派。不光是同学之间的冲突,还有“校恋”,两个男孩子为了一个女孩子,你争我斗,又形成了打架斗殴,而后来又怎么样了呢?女孩子又和别的.人好上了,两人无话可说。在这里,提醒大家,“过早的葡萄是酸的”。
曾经有人要我“重塌江湖”,我否定了他,我已经知道了江湖险恶,身不由己,虽然我在江湖没有受过伤痕,但我已经知道,江湖无辈,英雄无罪是假的。我考虑到了未来,现在出名了,你将来如何过下半辈子的生活,没有文化知识,没有法律意识,早晚要倒霉,不如现在好好学习,作为国家的一个栋梁人才,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社会渣滓。江湖的绰号很多,如耗子,大兄弟,大炮,行如龙等等,这些都是没有用的。将来的你,真正的出人头地了,有了别名,那就不是什么绰号了,而是一个人人知晓的艺名,如六小玲童,《西游记》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人人都知道。而一个地皮小流氓,只在一个地区臭名远扬罢了。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提醒大家一下,现在不需要江湖里的人了,这不是帝国时代,现在只需要为国家做栋梁的人才。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吧,好好学习,将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做贡献才是我们应当做的。
铁手、冷血、追命、无情是名震天下的四大名捕。而我们班却也有四大名捕,他们分别就是黎镭、周瑾瑜、邹文韬和我。
“铁手”自然就是副班长黎镭了。记得有一次他值日时,周铎南没睡好。他提醒了周铎南一下。可周铎南不听,继续玩他的,这下可把黎镭惹火了。他不得不用自己的绝招了,他用手在桌子上一拍,他这一拍,虽然没吓到同学,但是把周铎南吓了一大跳,赶紧睡好。
“冷血”也就是我这个中队长了。因为我一向不爱说多话,又不大方,十分小气。因此就得了冷血这个称号。我的脾气十分暴燥。记得有一次,老师听课去了。老师不在家,周铎南也关不紧自己的臭嘴巴了,就笑嘻嘻地说了一句:“百发百中射杨凡。”逗得同学们哄堂大笑,同时也燃起了我心中的怒火。下了课,我走到他桌前,用不满的目光盯着他,同时举起拳头在他面前晃了晃。他抬头一看,原来是我,也就没吱声了。我见他没作声,气才消了些,也罢,“大人不计小人过”。
“追命”就是我们班的体育健将邹文韬。他是追命的原因是:如果你和他在躲迷藏时,无论你躲到天涯海角,他都会给你一个接一个的找出来,而且百发百中。所以追命就非他莫属了。
你可别小瞧他,每次长跑比赛他总是紧紧追在第一名的后面,和第一名相差无几,只可惜总差一点点。
“无情”就是周瑾瑜。有一次,周瑾瑜得了乒乓球赛的第一名,要是别人早尾巴翘到天上去了,可他却一声也不吭。在班上周瑾瑜是老师最信得过的值日生,无论是谁犯错误,他都会铁面无情地记名字,而且自己又特能以身作则。有一次,他居然把班长的大名给记上了,害得班长让老师给刮了一顿“胡子”,你说拽不拽?
你可别小看我们啦,有一次,我们把班上连偷了两个月笔的贼捉住了。你看我们班的四大名捕厉害吗?
对于古代,对于江湖,我很是憧憬,这也许是受到阿肥的影响。阿肥经常打个电话,拖着我徘徊于书店之间,拖着我徜徉在各式各样的江湖中。
如果我在属于我的那个江湖,我一定要做一名刺客,穿梭在黑暗,与它融为一体。我知道刺客是冷酷的;刺客的血液没有温度;刺客的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刺客可以为任何而死;刺客也许是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他就像一个工具,***人的工具。但是我所爱的是刺客的气质,那种绽放于天地之间我行我素,孤傲清高的灵魂,即使是暂时被奴役着,也掩盖不了刺客那与生俱来的气质。
如果我在属于我的那个江湖,我一定要用一柄长剑,空灵的挥舞着。我知道剑在江湖中被世俗化了,但剑本清高却沾染了无数的红尘是非。就因为这样我要用剑,用剑挥舞出剑的真谛,用剑挥舞出剑的精髓。
如果我要用剑,我一定要用蔷薇剑,连剑的气息也要是一种淡淡的,咄咄逼人的蔷薇香。
如果我要***人,我决不会用红色,用血腥来诠释我的***戮,也决不会让我的蔷薇剑沾上如蔷薇那般的殷红的血。我希望我只是认认真真的挥动着我的剑,然后刹那间人剑和一,我用我来修饰我的剑,我用剑的光辉来修饰我的光辉。我会让我的剑法使任何所见之人都自惭形秽,于是马上郁郁而终,我会让我的剑法使天地为之所动容,挥剑的片刻间,风停了,水不流了,花止住了开放。
如果我在那个属于我的江湖,我一定要穿上(除了夜行衣)有着淡淡淡黄为底色,浅浅浅紫弥漫,扩散的袍子,我并不知道那样好不好看,也不会在乎是不是搭配得怪异与不自然,我只是喜欢这样。
我还喜欢站在悬崖边,让风卷着我的袍子,让风肆意地吹着我那桀骜不驯的头发,然后我慢慢踏出悬崖,轻轻一点脚,我便无依无靠的荒唐的在空中陨落。风是迎面而来的,自下而上的,将我宽大的袍子注满了空气,我闭上眼享受这种片刻死亡带来的韵味。再然后风停了,我便平安无事的站在地上。
我也一定要出现在一个散发着淡淡忧伤的秋季,也只有在那时才会有两片薄薄的枫叶,被秋风送上天空,又打着旋儿落下,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手心上。
那时我会叹息道:“又一个悲伤的季节,可是江湖,我很好。”
一刀一剑,勾勒江湖的模样;一情一缘,增添江湖的色彩;一爱一恨,框起江湖的天地。
看那旭日东升,看那夕阳西落,仿佛刀削的人生,笔尖嗜血,时光匆匆。我已从武侠世界走了出来,即将进入人生阶段第一次分水岭。一条是通往高中校园的阳光大道,一条是融入社会的独木桥,我必须毫无保留地展现自己全部努力,才能在残酷的竞争中不被大浪淘沙。我放弃了自小便喜欢的武侠世界,或许人生只有放弃什么才能得到什么。正如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又如倚天屠龙记中的赵无忌,神雕侠侣中的杨过,又或是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哪一个不是刀剑人生,危险而又具有挑战性。所以敢于逆流而上的人才是真的王者。
青春期悸动的心,产生了一个又一个朦胧的感觉,追求不一样的美。依我看江湖情,情系于一心,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哪怕面对全世界,也敢扶剑示爱;哪怕面对生死关头,也敢仗剑护爱;哪怕面对生离死别,也敢瞩剑恩爱。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不似骄阳,却更温暖;不似利剑,却更锋利;不似护装,却更安全。我时常憧憬着一位童话故事中的姑娘,与我重演一段江湖情缘,在我的世界里,来一场美妙的邂逅。至少,有一场甜蜜的回忆,让我的青春不再枯燥。
江湖中的矛盾冲突,或***父之仇,或因爱生恨。一生总会爱过几人,恨过几人,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真正要断爱恨,又岂是一朝一夕能完成。只有真正达到忘情忘我的境界,才能斩断俗尘,只有真正专心致志,才能精益求精。学业是我们的追求,总有人说,学业是纵横社会的基础,基础要牢,才能飞得更高。许多人为之奋斗,青春期的我们,人生多了一点理想,各有各的理想,各有各的追求,不放过每分每秒,才不愧我们的别样青春。加油吧!少年。为梦想不懈追求,愿梦想星光照耀的地方,都闪烁着我们的身影。
我的江湖人生,来一场热血厮***吧!用我的剑造就明日的辉煌。
鄙人姓易名施磊,好汉一枚。现存于地球12年,风华正茂却是“鸡立鹤群”。有人说我是“三不像”,手像猴子,腿像鸡,身高又是“老鼠精”。这不明摆着说我是手长腿短个子矮嘛!
别看我说起话来十分不正经,可我却有一个十分正经且非常伟大的梦想:我要坐上神舟六号飞往太空,去饱览宇宙中的大好风光,去呼吸火星上的新鲜空气(呵呵,虽然火星没有空气。为了圆我的飞天梦,我每天坚持做体育运动,努力吃饭,但我总是吃不壮—都吃了12年的大鱼大肉了,体重还在50多斤徘徊;都补了12年的钙了,身高还是在一米四几乱蹿。我也不能怨天尤人,毕竟这是先天性的,说好听点儿叫吃不胖,说难听点儿就是骨瘦如柴。于是去太空又有了一个新的目的——长高长胖。听说在太空里因为某种原因,人会在一天之内长高、变胖,照这样计算,用不了几天,我就能成为比姚明还要高的巨人啦!
我很挑三拣四,这挑的可不是食,而是书。我这个“挑书虫”啊,最讨厌啃那些枯燥无味的书,尤其像什么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之类的。看这种书时间一长,我就头昏脑涨,每当这时就会犯病——打瞌睡。妈妈说这是“读书瞌睡症”,但我对小说这类的书却从不犯病,一拿起小说就爱不释手,这算是间歇性病症吧?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以前我总觉得我的那块金子变质了,但老天有眼,总算赐予了我一个比较好的“超能力”——做家务。在认清事实后,我努力发愤图强,终于从“家务菜鸟”晋升到了“家务中的战斗机”,以至于每次见到垃圾时我都忍不住弯腰拾起,丢掉,拾起,丢掉。因此,每年家里举行的“家务大王”比赛我都荣获一等奖。“人怕出名猪怕壮”,对于我这个优异的能力,家人给予我的肯定是——
“撸起袖子加油干!”
“今天的碗妥妥地交给你了。”
“地怎么又脏了?家务大王,看着办吧!”
你们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望着背后堆积成山的衣服,只能干了。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兴趣吧。
身高不及关羽,野心却比曹操。读起书来挑三拣四,做起家务比谁都有劲。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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