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很久以前,老鼠一直生活在猫的黑暗危胁之下,一直让鼠国终日人心惶惶,生活不得安宁,心里充满了对猫的恐惧。鼠王是愁白了头,怎么想都使不出计谋。只好召开盛大的会议。众老鼠一收到消息,奔走相告。鼠民已经开始心惊胆战,想着不知如何是好,众大臣不知会想出什么好办法。
在窄小的会议室,众大臣一论纷纷,已经开始商量计策。随着鼠王的到来,声音才停止。鼠王清了清嗓子,皱着眉头,说:“各位大臣,想必你们也知道我为何让你么日夜兼程赶回来的原因把!猫国向来就对我们虎视眈眈,只想狮子开大口,消灭我们。不知各位爱臣有何办法?”话音刚落,只见一只身穿白袍,拿着拐杖,长着长胡子的老鼠立刻站起来,提出自己的英明决策:“陛下,我们可以让大力士般来石头,再把石头运上城墙,让士兵们夜以继日地守着,等那猫来了,把大石头投下去,压死猫,不就可以了吗?”那老鼠一脸得意的样子,觉得不会被其他老鼠反对,另一只老鼠说:“我们老鼠身材矮小,哪能搬起,就算这样,搬起的石头对猫不值一提,简直就是一颗颗小石子儿,以我看,应该做一些炸弹,炸死他们!让它们知道我们老鼠可没那么好惹!”可也被反对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所有老鼠绞尽脑汁,可什么也想不出来。突然,一只个头矮小,年龄不大的老鼠得意洋洋地站起来,说:“我们为何不做一个铃铛,挂在猫的脖子上,猫一来攻城,铃铛就想起来,我们马上可以逃走。”众臣一听,立即欢呼,忙说同意,当会准备散场时,一只高龄的老鼠不紧不慢地站起来,扯着沙哑的嗓子喊道:“派谁把铃铛挂在猫的脖子上?”
众臣一听,立即傻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随即一哄而散。鼠王一下子躺在宝座上,仰天长叹,说道:“这些只会纸上谈兵的家伙,哎,鼠国将亡也!”
有一个尖尖的、红红的小嘴。那黑前段时间,姥姥给我买了一些毛茸茸的小动物。这种小动黑的眼珠好像一颗乌黑发亮的宝石。更吸引人的还是那身毛茸茸的黄毛。看上去让人觉得肥肥的,让人更加喜爱!你猜出来了吗?这种动物就是——小鸡。
这些小鸡一把它们从箱子里放出来,它们就像重获自由的犯人,拔腿就跑,好像心里在想:“哈哈,我终于出来了!”可它们还是不如我聪明,小脑袋还是没大脑袋好用。还是在院子里面,门都关上了,它们能跑到哪儿去?过了一会儿,它们发现逃不出这个“铁笼”时,左右摇晃着身体集中在一起好像在商量着什么。“叽叽”“叽叽”了几分钟,它们选出第一届鸡王,一只黑色小鸡走在前面,它可能就是鸡王吧。估计它们见逃不走,就准备在这安家立户了。
我急忙拿来一盒米,撒了一些在地上,它们见了急忙跑来吃,可一些大一点的鸡把小点的鸡给推到一边去,自己在那独享“美食”。我见了,赶紧去做了一碗特制的美味饭,给小鸡们吃。小鸡们一起狼吞虎咽,把饭吃了一大半,肚子也鼓起来了。虽然吃饱了,但也不忘臭美,把嘴在地上擦擦干净。
有一次,小鸡们在玩耍时,我看见两只小鸡在争抢一条虫子。那条虫子一头被一只黄色的小鸡咬着,一头被黑色的小鸡咬着,都往各自方向拉,那条虫子也快被分成两段了。突然,它们放下了虫子,好像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就在它们打得难分难解时,两败俱伤时,它们再一看,虫子竟然在它俩打架时跑了,它俩白打了一架。我在一旁看着都不禁笑了起来。
小鸡们给我带来了欢乐,也让我更加喜爱它们了。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多多”。
多多是一只博美狗,一身雪白的毛配上头上戴的蝴蝶结,真是可爱极了!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像其他小狗那样狼吞虎咽,总是满满的吃,吃的时候,左手打右手,真高雅,而且不浪费粮食。他睡觉的姿势也非常优美,把前腿往后一伸,把前爪往前一放,然后头夹在两只前爪之间,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别以为人才会看眼色行事,其实狗狗们也会。如果他看你心情好,便跳到沙发上,依偎在你的怀里,马上让自己成为你的“宠儿”。如果他看你心情不好,便会回到窝里,不来烦你,等你心情好了再陪你玩儿。
我非常喜欢多多,可惜他已经被送到了小姨家。再多多被送走后,小姨经常在看我的时候把他带上,现在,他已经生了六只小狗了,全部成了警犬。
我真想念我们家的多多。
我表哥家的小狗叫Q仔,是雄性的,还没出生多久就被送到表哥家了。
Q仔的身体差不多全是黄色的,只有肚皮和爪子是白色的,还有小脸是淡黄色的。
Q仔可真够贪吃的,一次几乎要吃两碟饭和喝三小碟水,可不管怎么吃,它还是怎么也胖不了,让人很纳闷。Q仔还爱乱咬东西,那时我跟它玩,它老爱咬着布袋不放,它当布袋是什么了?胡萝卜?那桔红色的布袋居然被它当成胡萝卜了,真是成了“咬袋王”了。
Q仔不仅贪吃,还特爱睡觉,特胆小,真成“懒狗之王”了!别人走过来,它都不叫一声,不,半声也不叫,只是跑到椅子下趴着,特别胆小。怎么懒呢?它在椅子下趴着,不一会就睡着了,怎么叫它都不动了,真懒!
Q仔还特爱玩沙子,特爱喝水,它的喝水量几乎比人类多0。5倍呀!甚至有时比猪喝的水还多呢!Q仔的趣事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说出来了,不过,让我们记住这只可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Q仔!
每当看到好友那喜欢狗的摸样,无论见到什么样的狗,总是摸摸它的头,首先我对她的举动都感到好笑,但后来好奇心驱使我接近小狗,也使我渐渐的喜欢狗。
有一天,妈妈买了一条小狗,当它见到我时,总是大声叫喊,还龇牙咧嘴。当时我有点害怕,但喜欢狗的心促使我去接近它。这样过了一天,小狗被我的热情感动了,开始敢接近我了,后来也和我越来越亲密了。
小狗有着黑白相近的毛,一个小小的头,一双双眼睛里有着两颗“黄宝石”,一双小小的耳朵,一个小小的鼻子特别灵敏,一张大嘴巴,嘴里有锋利的牙齿,好像只要被咬到,保证得上医院。
在人们的眼里看来,狗不只像是一个尽忠职守的“战士”,还是只不爱动又听话的小动物。可我到底“倒”了几辈子的“霉”,偏偏养了一只在主人面前就10分尽职尽责,见到生人就大声喊叫,可到了我面前,就玩性大发:见到我在打羽毛球,球一落地它就去枪球;见到我在踢电子,就过来要把球枪走,可枪不到就走到一旁,黑着脸,好像在说:你不跟我玩我就自己玩……
给狗洗澡是一件10分艰巨的任务,带它来到洗澡盆旁,它总是别别扭扭的,活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似的。结果得麻烦我抱它下水。可是他对我的行为好像感到不满,总用水贱我一身,不时,还用水喷我,总之,每次帮它洗澡时,我都变成了一只落汤鸡,但我总是不厌其烦。
狗,是一只10分惹人怜爱的小动物,生活中有了狗的陪伴,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总之,狗为我的生活画上了一笔色彩。
我爱狗,因为它总是默默无闻的“工作”着。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多多”。
多多是一只博美狗,一身雪白的毛配上头上戴的蝴蝶结,真是可爱极了!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像其他小狗那样狼吞虎咽,总是满满的吃,吃的.时候,左手打右手,真高雅,而且不浪费粮食。他睡觉的姿势也非常优美,把前腿往后一伸,把前爪往前一放,然后头夹在两只前爪之间,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别以为人才会看眼色行事,其实狗狗们也会。如果他看你心情好,便跳到沙发上,依偎在你的怀里,马上让自己成为你的“宠儿”。如果他看你心情不好,便会回到窝里,不来烦你,等你心情好了再陪你玩儿。
我非常喜欢多多,可惜他已经被送到了小姨家。再多多被送走后,小姨经常在看我的时候把他带上,现在,他已经生了六只小狗了,全部成了警犬。
我真想念我们家的多多。
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固然小但黑白常敏锐,有一小点气息它都能辨别得出来。它的四肢很兴旺,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模样形状,的确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兵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表面喊我出去玩,我大声地答应者,急遽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悄悄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方才一会,鞋子怎样就不知去向了吗?
我猜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性情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法,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端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照旧竹篮子洪流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间,点点慢悠悠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罪魁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啼笑皆非。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间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照旧东张西望,宛如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偶然间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就会立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历来不叫唤,要是有陌生人一出去它就会“汪汪汪汪”的叫。
这就是点点,它给我童年的生存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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