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醒来。我对自己说,抵抗着心中四散的寒意,努力找回本我。可怕的坠落,我一哆嗦,心中猛降几度。无言。
我一直害怕任何形式的坠落,就算是假的。我不敢想,也不愿想,我一直在努力,不想又迎来失望。
好不容易,十几年的攀登,迎着阳光,我终于可以在排名表的前几行找到自己的名字,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无忧虑的笑了。熟不知,选择也就是放弃。
幼时,看身边完美的同伴,看他们可以拿着满分的卷子无忧虑的笑,我不忌恨,只羡慕。他们在我心中那么完美,那么轻松,我向往 ,渴望,亦追求。
数年攀登,日日寻找支点,不休不止,终于接近“山顶”,我却无言了。
“山顶”是尖的,你的.时间表中永远没有“休息”二字,休息一会儿,后来者一脚就把你踢下去,山顶,尖的,不好站啊!
以为优秀了就可轻松,迎来的却是恐慌。
曾经月考,跌下数十名,迎着清冷的月光,我无言以对,转身,走,世界一片死寂。
也许我表面轻松,但却在台灯冷冷的光下独自饮泣,迎着台灯,眼底渐漾起阴霾。却无言。
一直以为,优秀的人总是轻松的,等来的却是对坠落的恐慌,无数次从梦中惊醒,我能说什么呢?我无言。
看了《夏至未至》,只是觉得眼睛涩涩的难受。一直都觉得人生为什么就要这样的捉弄人,充满了这么的悲伤。那浓浓密密的香樟树,忽明忽暗的光影,在记忆中安静的陪我走过了这么多年。只是在校园里抬头看见那绿的快要滴出水来的香樟树叶,才觉得内心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一下,于是在放假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去图书馆把《夏至未至》带了回来。翻开书的刹那,仿佛又回到了那年夏天,在角落里安静的感受着书中的生活气息。我总是容易伤感,总是容易陷入回忆。
有人说:人老了,便总爱回忆过去。我老了么?也许是吧,从开始变得沉默的时候,我就开始苍老了。不过,苍老的是灵魂而已。再次阅读这本书,我很想说“年轻真好”。因为年轻,所以肆无忌惮;因为年轻,所以可以在那么多的悲伤中倔强的不屈的站立。遇见是一个那么倔强的女孩,只是一个理想,便让她勇往直前,不再回头。只是在她勇往直前的同时,她看不到青田掉落在地上大颗大颗的悲伤。她总是把那些伤害把那些悲伤压缩再压缩,压缩到自己也无能为力了,可还是会感到疼痛。看到她,我突然就想起在阳光下,也同样的站着那么一个女孩,总是叛逆的倔强着,总是不屈服,可是我分明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孤单和落寞。就那么的轻轻的映在了我的心底,于是那模糊的身影和那苦涩的笑容也同样在记忆中留下了痕迹。可是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时间总是会改变一些人。当七七为了自己按下红灯的一刻,就注定了遇见的命运被改写,注定了她的悲伤咆哮着奔腾而出的那一天。
立夏,一个温暖而善良的女生。她讨厌虚伪讨厌那些富家子女的矫揉造作,她给了遇见温暖给了七七信任给了傅小司爱给了陆之昂亲人般得感觉。她在面对李嫣然时的无力,在和陆之昂一起时的搞怪,对遇见这个大家口中所谓的“坏孩子”给予的温暖,为傅小司做的一切……她是那么平凡而又特别。她很坚强,不会再外人面前流泪,哪怕很难过很难过。她也很脆弱,会抱着遇见放声的大哭。可是还是没能逃过命运的捉弄,还是在最最美丽的年华留下了无法磨灭的伤痛。对于七七,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或者很多人在自己的利益面前也会如她一般吧。背叛,太过沉重。可是七七的确是背叛了,背叛了大家对她的信任。而傅小司呢,总是让人想到那种很干净的味道,虽然话不多,但是却仍有一颗温暖的心。当陆之昂那温暖的笑容被沉默代替时,才突然感觉到什么叫做世事无常。如果他的母亲不会离开,那么他的命运是不是也不会如此。难道只是因为立夏是小司的天使,断桥是遇见的天使,小司是陆之昂的天使,所以他们才会再彼此的世界里如流星般得划过,在最美的年纪遇见又分离。
剥一颗糖放在口中,酸,酸得脸都皱在了一起。仿佛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冲淡心中的悲伤,才能让自己不这么难过。我以为一切都会这么安然的,一步一步的走下去。我以为遇见会实现她的梦想,因为她是那么的执着。我以为立夏和小司会幸福的在一起,而陆之昂,那个总是有点痞痞的男孩,也会有自己的事业,毕竟他们都是那么优秀的人。但是后来,他们一个个失散,失散在了悠悠的岁月中,失散在了那苍老的时光里。就像现在的我们,带着那么多的回忆,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中和那么多人擦肩而过,遇见又离开。
所有事物的美好只因染上了阳光的色彩,但只要是光,终究是要黯淡的。——题记
我羡慕他们的十八岁,不曾被污染的笑容,敢爱敢恨的青春。可以在午后的操场上尽情的欢笑,在草坪上抬头仰望,看白云流动成独一幅风景,骑着单车在大街上一路狂奔,留下身后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他们生活得真实自然,自由自在。
十八岁的天空,应该湛蓝,应该晴朗,应该只留下自在飘浮的白云,婉转歌唱的小鸟,以及透明澄澈的清风,他们都是天使,悄悄降临人间,然后从懵懵懂懂、天真无邪到世故圆滑,内外不一。注定太多无奈,太多精彩,太多快乐,太多悲伤,只等一切尘埃落定,驻足回首,凝视身后深浅不一的脚印,然后独自嗟叹。
前一刻还在埋怨上帝的不公,赋予了他们如此张扬的个性,如此幸福的时光,后一刻即发现自己只是被假象所迷惑,那些无比绚丽却也无比虚幻的幸福时光,在你伸手触及的刹那轰然幻灭,随后悲伤潜伏而来,那是些我们曾经引以为傲的美好在接踵而至的一次次挫折与打击下土崩瓦解,所有华丽的辞藻在瞬间失去颜色,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如此不堪一击。最后依然埋怨上帝,居然给予他们如此巨大的挫折,如此深重的误会,如此难以释怀的悲伤。
命运的道路蜿蜒伸向远方,一切开始转变。本该幸福地在一起的人儿天各一方,相互牵挂;本该拥有光明前途的人儿却在铁窗下守望冰冷的月色;本该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人儿却成为芸芸众生;本该受到惩罚的人儿却发光彩照人。但无论如何,终究只是“本该”二字,在现实里,这两个字没有任何意义。本应“同归”的他们实则“殊途”。
昏黄的灯光下,在《夏至未至》的时光里,你仿佛看到傅小司在温文尔雅的外表下潜藏的疯狂,找寻那两个教会他成长和爱的人,是他固守的执着,陆之昂单薄的身影伫立于没有温度的铁窗之下,柔弱得似乎会被一阵风吹倒。立夏在夏日的午后,浅川一中的香樟下,怀念过去的人,过去的事,然后想到如今的物是人非默默哀叹,遇见和青田携手而立,目光没有焦距地望向远方,静静思念为他而死的断桥和曾经的好姐妹。纠结的爱恨,碎裂的梦想,氤氲的时光,迷茫的未来,所有的所有都在转了一个弯以后重新回归,只是这个弯太大,这样的回归未免牵强,也注定不再完美。
心里莫名地泛起涟漪,而后眼泪不自觉地从眼角滑落,一滴一滴,渗到记忆深处,变成一个圆形的水印。我不敢回想曾经,那段笼罩在青纱之下的.岁月,唯恐那些亲手掩埋的记忆画面会再度刺伤自己的眼睛。
汉字与英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拼音可以说是两者的一部分结合体,生活中的很多事都要用到拼音,那既然这样的话,三者一定有很大的共同点,我们可以来讨论讨论。
先说汉字,汉字是源于中国,是中国的古老文化、中国的国粹。我们现在有些人甚至一些老师都认为他们已经算是识字了,可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根深蒂固,
从最初的甲骨文到金文再到后来的隶书、篆书、标准的`楷书、和现在的行书成千上万,现在发现的甲骨文有4500多种单行字,可我们能够识别的只有1000种。金文是甲骨文的演化,是新的智慧的结晶,而现在发现了4000种,但我们能够识别的只有20xx种,可见中华文化的精彩。文字有两种含义,“文”代表的是某种事物的外形表现,艺术的表现。而“字”则是在外形表现上的规范化。
英语是来源于欧洲,而实际上,英语比汉字更加复杂,、繁琐,英语与中文的相同点在于都有类似于主、谓、宾,这样的语法规则,都有音标,中文的拼音。而不同点在于,发音规则,比如:中国人发音位置在喉咙处,因此声音清脆,而英国人发音位置则是在胸腔、腹腔位置上,声音比较浑浊,沉重,语言习惯,语言序法不同。比如how are you?意思是你在干嘛?而中国人一般在后面加一个疑问字加一个问号,如果用我们中国的文化来翻译的话则成为:“什么、是、你、做”,显然不通顺,而这就是英国人的习惯了,把重要的词语放在前面,作用不太大的放到后面,与中文相反,这就是两种无言的相同处于不同处。
拼音是两种语言的集合体,运用很广,它有英语的音标,中文的规则。而实际上,它是一种发音的语调,与英语、中文相同的一点是。它拥有鼻音、前鼻音、后鼻音等发音规则,只要使用这些语调,就会发生改变,通俗的说:就是方言。实际上,这个世界上哪里有最标准的语言?每个人与每个人说话的音调不同,比如:四川人于云南人的话语有很大差别,当你敢说不是中文吗?不是中国话吗?外国人也有,民族与民族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曾经就有这样的一个笑话:以前云南省有位干部是南方一个小城市的人,再一次大会上,拿着文稿在演讲到:我们云南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时,一阵风把稿子吹飞了,他便发火说道:“雀神怪鸟的”。听众疑惑,有人便对他说道:“是要先放气球,后放鸽子。”于是他说道:“放雀”于是有人又说:“是鸟,不是雀。”可他仍然说道:“是雀的嘛。”这个故事实际上是让我们知道:话,都是中国话,但由于音调使得听的人听不懂,从而变为了另外一个意思。而拼音实际上就是取到了规范音调的效果。这是与中文、英语最大的相同点!
语言,看似千变万化,实则一通百通,只要懂了习惯与不同点,是可以归纳出另一种语言的规则,从而更好的学好语言!
所有事物的美好只因染上了阳光的色彩,但只要是光,终究是要黯淡的。——题记
我羡慕他们的十八岁,不曾被污染的笑容,敢爱敢恨的青春。可以在午后的操场上尽情的欢笑,在草坪上抬头仰望,看白云流动成独一幅风景,骑着单车在大街上一路狂奔,留下身后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他们生活得真实自然,自由自在。
十八岁的天空,应该湛蓝,应该晴朗,应该只留下自在飘浮的白云,婉转歌唱的小鸟,以及透明澄澈的清风,他们都是天使,悄悄降临人间,然后从懵懵懂懂、天真无邪到世故圆滑,内外不一。注定太多无奈,太多精彩,太多快乐,太多悲伤,只等一切尘埃落定,驻足回首,凝视身后深浅不一的脚印,然后独自嗟叹。
前一刻还在埋怨上帝的不公,赋予了他们如此张扬的个性,如此幸福的时光,后一刻即发现自己只是被假象所迷惑,那些无比绚丽却也无比虚幻的幸福时光,在你伸手触及的刹那轰然幻灭,随后悲伤潜伏而来,那是些我们曾经引以为傲的美好在接踵而至的一次次挫折与打击下土崩瓦解,所有华丽的辞藻在瞬间失去颜色,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如此不堪一击。最后依然埋怨上帝,居然给予他们如此巨大的挫折,如此深重的误会,如此难以释怀的悲伤。
命运的道路蜿蜒伸向远方,一切开始转变。本该幸福地在一起的人儿天各一方,相互牵挂;本该拥有光明前途的人儿却在铁窗下守望冰冷的月色;本该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人儿却成为芸芸众生;本该受到惩罚的人儿却发光彩照人。但无论如何,终究只是“本该”二字,在现实里,这两个字没有任何意义。本应“同归”的他们实则“殊途”。
昏黄的灯光下,在《夏至未至》的时光里,你仿佛看到傅小司在温文尔雅的外表下潜藏的疯狂,找寻那两个教会他成长和爱的人,是他固守的执着,陆之昂单薄的.身影伫立于没有温度的铁窗之下,柔弱得似乎会被一阵风吹倒。立夏在夏日的午后,浅川一中的香樟下,怀念过去的人,过去的事,然后想到如今的物是人非默默哀叹,遇见和青田携手而立,目光没有焦距地望向远方,静静思念为他而死的断桥和曾经的好姐妹。纠结的爱恨,碎裂的梦想,氤氲的时光,迷茫的未来,所有的所有都在转了一个弯以后重新回归,只是这个弯太大,这样的回归未免牵强,也注定不再完美。
心里莫名地泛起涟漪,而后眼泪不自觉地从眼角滑落,一滴一滴,渗到记忆深处,变成一个圆形的水印。我不敢回想曾经,那段笼罩在青纱之下的岁月,唯恐那些亲手掩埋的记忆画面会再度刺伤自己的眼睛。
夜晚静静的坐在床上,捧着《夏至未至》,整个人完全沉溺在这样一个长满香樟树的夏天。从高中时的相遇看到最后的分离,香樟树的季节还会回来,可是属于他们这群人的夏天再也不会有了。
还是悲伤的结局,然而往往总是悲伤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诚然如此,看完整本书下来,我只在两个地方有强烈的悲伤,一个便是陆之昂为了小司入狱,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友谊?世上有许多人为爱人赴汤蹈火,为朋友真正两肋插刀的人何其少。青春便是爱情与友谊谱写的曲,在小司与立夏,小司与陆之昂上演绎得近乎完美。另一处便是那段话: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很感人的一段话,写出青春的我们都有着一群教我们成长的朋友,教我们爱的恋人。
小司,一个干净的男生,眼中总是浑浊一片,让人无法看清浑浊的背后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片天地。便是这样的纯净小司赢得了陆之昂的友情,立夏的爱情。立夏与小司的爱是简单的,细水长流的。她愿意为小司累,为小司忙一切。当立夏得知七七与小司的事情后,她很平淡得选择了离开。不仅仅是无法原谅小司的背叛,也是为了让七七能够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小司,相对自己只能陪在小司身边安慰着他,却什么也做不了。七七是小司更好的选择吧。为了小司她只能离开,即便她爱着小司,她也只能离开。
陆之昂,一个阳光的男生,喜欢永远跟小司背后的,坚强,仗义。印象中他的身边未曾有过爱情,在他的心里,总是把小司,立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总爱与小司打闹,他会带着立夏去学校后面的山坡上聆听她的心事。故事的最后,他为了小司背负上“蓄意***人”罪名入狱。在我看来,他是小说中最伟大的,也是结局最为悲伤的。
除了小说中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还有长满香樟的夏天让我突生感慨。夏天从来都是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绿意盎然象征着生命的蓬勃向上,更是年轻男女的热情。夏天的绿,不同于秋天的黄,冬天的白,肆意蔓延。1995—20xx的夏天里演绎了这群年轻人的青春祭,热情,澎湃,唯美,平淡,简单,固守,背叛……立夏是在那个香樟茂盛生长的夏天走进小司与陆之昂的生命中的,至此他们都开始了一段有关青春的生活。
夏天已经成为许多人的钟爱,明晓溪也是有写一本与夏有关的小说,不过和郭敬明的却截然不同。至始至终《夏至未至》里的生活,故事都给人平淡的感受,唯有在结局的时候带给我们强烈的悲伤。而明晓溪的书中爱情是主题,夹带一些亲情。人物间的爱情炽烈,感伤,然而晓溪在收尾的时候给了我们一个不那么悲伤的结局。或许就像前面所说的,悲伤的结局总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脑海中对《夏至未至》远比《泡沫之夏》印象深刻得多。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那些特别的男男女女,为理想,为恋人,为朋友的举动都让我时刻记忆犹新呢。
不过,当我们决定了孤独地上路,一切的诅咒一切的背叛都丢在身后,我们可以倔强地微笑,难过地哭泣,可是依然把脚步继续铿锵。是这样的一句语录,让原本为人物各自结局而悲伤难过的我们有了另一番认识:一切悲伤都已成过去,脚下的路还在继续,我们要学着坚强,学着微笑。青春已逝,夏天却依然不期而至。我们仍然可以站在香樟树下,躺在校园后面的山坡上嬉笑怒骂,追逐打闹。只是物还在人已非,人生若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生活依旧需要过下去,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都将成为傅小司,陆之昂,立夏,遇见之间最美好的回忆。
夜晚静静的坐在床上,捧着《夏至未至》,整个人完全沉溺在这样一个长满香樟树的夏天。从高中时的相遇看到最后的分离,香樟树的季节还会回来,可是属于他们这群人的夏天再也不会有了。
还是悲伤的结局,然而往往总是悲伤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诚然如此,看完整本书下来,我只在两个地方有强烈的悲伤,一个便是陆之昂为了小司入狱,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友谊?世上有许多人为爱人赴汤蹈火,为朋友真正两肋插刀的人何其少。青春便是爱情与友谊谱写的曲,在小司与立夏,小司与陆之昂上演绎得近乎完美。另一处便是那段话: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很感人的一段话,写出青春的我们都有着一群教我们成长的朋友,教我们爱的恋人。
小司,一个干净的男生,眼中总是浑浊一片,让人无法看清浑浊的背后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片天地。便是这样的纯净小司赢得了陆之昂的友情,立夏的爱情。立夏与小司的爱是简单的,细水长流的。她愿意为小司累,为小司忙一切。当立夏得知七七与小司的事情后,她很平淡得选择了离开。不仅仅是无法原谅小司的背叛,也是为了让七七能够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小司,相对自己只能陪在小司身边安慰着他,却什么也做不了。七七是小司更好的选择吧。为了小司她只能离开,即便她爱着小司,她也只能离开。
陆之昂,一个阳光的男生,喜欢永远跟小司背后的,坚强,仗义。印象中他的身边未曾有过爱情,在他的心里,总是把小司,立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总爱与小司打闹,他会带着立夏去学校后面的山坡上聆听她的心事。故事的最后,他为了小司背负上“蓄意***人”罪名入狱。在我看来,他是小说中最伟大的,也是结局最为悲伤的。
除了小说中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还有长满香樟的夏天让我突生感慨。夏天从来都是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绿意盎然象征着生命的蓬勃向上,更是年轻男女的热情。夏天的绿,不同于秋天的黄,冬天的白,肆意蔓延。1995—2005的夏天里演绎了这群年轻人的青春祭,热情,澎湃,唯美,平淡,简单,固守,背叛……立夏是在那个香樟茂盛生长的夏天走进小司与陆之昂的生命中的,至此他们都开始了一段有关青春的生活。
夏天已经成为许多人的钟爱,明晓溪也是有写一本与夏有关的小说,不过和郭敬明的却截然不同。至始至终《夏至未至》里的生活,故事都给人平淡的感受,唯有在结局的时候带给我们强烈的悲伤。而明晓溪的书中爱情是主题,夹带一些亲情。人物间的爱情炽烈,感伤,然而晓溪在收尾的时候给了我们一个不那么悲伤的结局。或许就像前面所说的,悲伤的结局总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脑海中对《夏至未至》远比《泡沫之夏》印象深刻得多。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那些特别的男男女女,为理想,为恋人,为朋友的举动都让我时刻记忆犹新呢。
不过,当我们决定了孤独地上路,一切的诅咒一切的背叛都丢在身后,我们可以倔强地微笑,难过地哭泣,可是依然把脚步继续铿锵。是这样的一句语录,让原本为人物各自结局而悲伤难过的我们有了另一番认识:一切悲伤都已成过去,脚下的路还在继续,我们要学着坚强,学着微笑。青春已逝,夏天却依然不期而至。我们仍然可以站在香樟树下,躺在校园后面的山坡上嬉笑怒骂,追逐打闹。只是物还在人已非,人生若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生活依旧需要过下去,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都将成为傅小司,陆之昂,立夏,遇见之间最美好的回忆。
与荒芜对峙,与时间对峙,与和煦对峙,与锋利对峙,与酸痛发胀的少年岁月对峙,停留在过去的淡薄少年,抬起手擦去尘埃。——题记
茫茫然之间,立夏从我身边走过,她轻轻注目远处的一个男孩。原来一直以为那个遥不可及的人竟然就在自己身边最近的地方。校园后边那块斜坡上长满了凤凰花,当他张开画架,当洁白的画卷上染上青春的迷惘。他一皱眉,仿佛蓝天倾倒,温柔无尽拉开。陆之昂又是慵懒调皮地卧在暖阳中衔着一棵小草茎,细数着浮云,仿佛要这样糟蹋完青春。
学生时代的他或她,不顾是非,不顾结果如何,仿佛相爱就一定永远,仿佛依赖就不会孤独,仿佛道歉就一定可以得到原谅。顾虑就像月光握紧就变得黑暗,那些可以因为爱和包容有恃无恐的日子。
在我而言,青春就是一个季度,梦着她独有的虚幻与魔力。青春看见了在别的时节看不见的风景。我站在如台风过境之后倒伏的草丛当中,任草籽迸溅在光糙的皮肤上,抬头,已望不见何处起始,何处终止。
青春仍是莽撞的,经历过更多的事,结识过更多的人,难免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或者在对的时间认识错的人。因而使每个女生的脸红甚者流眼泪都承载着浪漫的理由和悲伤主义的色彩。
而我最喜欢的女孩遇见,总在冥冥中带给我自己,那种不羁的影子。于是让我学会青春不单单孤寂,她也是一位治愈师,再深的伤口,也会从皮肤上消逝干净,融入心脏,成为心室壁上最精致的花纹。悲伤的时候心存乐观,即使会有悲伤也要勇敢去担当。当触及到那条突兀的锁骨,当可以将球打到与球框一般高,当好朋友们彼此可以亲密到勾肩搭背地走,喝同一瓶水,穿同样的鞋,打同一把伞。每每这时,就想要一直一直沉溺在青春的胚胎中,再不孵化出来。
正因为坚信着这样让人沉溺的温暖,才发现现实与长大是多么的残忍。就连离开都变得有始无终,仿佛当初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都这样难以办到。于是落差太大,弥补不了。人潮拥挤,孤独成性,还没爱到天长地久还没兑现海誓山盟,就只剩下形单影只,在人生的两点之间漫长乏味的线段上渐行渐远,时间越久,人心越远。
当一个个场景都变得扎心,最后走的走散的散,那个平静的浅川城,那段没有人知道的,那些曾经爱过恨过的人和物。一场接连一场的闹剧,到底因为谁变成悲剧。我回过头看似祈求一般,就算知道小四的风格与习惯,也总觉得这一刻来得太不应该。我甚至不知道我的明天将会变成什么模样。
我想,不见原来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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