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傲慢与偏见这部书中,我很喜欢达西先生,他是一个很呆板中有着羞涩,傲慢中有着可爱的人。
然而我想在这部书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了。
伊丽莎白无疑是幸运的,除了她自身的优秀与自尊,她对爱情与婚姻的态度都决定着她的不凡,她能够坚守自己对爱情的渴望。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她拥有着天真率直以及理智自尊自爱,最重要的更是她的傲骨,她拒绝collins,这不仅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对自身优秀的肯定。优秀的女人会被仰慕,被欣赏,有时也会被贬低,就如鲁迅先生捧与挖中说的一样,压下去,捧起来。虽然很多女性都有了觉醒,但依旧是不够的,对于剩女这个身份,很少有女性欣然接受,但正是剩下了,才是优秀中的优秀,毕竟男性不愿娶一个过于优于自己的女性,无论压还是捧,都不愿娶。
伊丽莎白的确是幸运的,如果自身的优异来源她本身,那么他父亲如此的了解她,也赞同她,就的确是一种运气了。我自始至终都认为班纳特先生最喜欢的一定是这个自信可爱聪明的二女儿,他开明,睿智,虽然有时迫于伊丽莎白母亲的施压,但关键时刻,重要之事,他都会做出最正确的判断,伊丽莎白拒绝collins的之后,他说,如果你不嫁给他,你会和***妈绝交。但是,如果你嫁给他,我就会给你绝交。当时真心爱死这个开明的父亲了,可爱,还有点冷幽默。
然而最庆幸的更是mrdarcy的存在,因为自己的优秀是自己决定的,有长者爱护是比较好得到的,然而要找一个欣赏自己,接受自己的伴侣确实一件难事,这让我想到人生下来就是注定孤独的,因为思想注定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思想也没有,那么再是知音也不可能完全接纳理解自己。所以能找到一个比较相似(我指的不完全是性格,更多的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诸如此类的人,也是很不容易的,有的恋人当年爱的死去活来,最后还是一句不合适分手,要融入对方的世界其实很难,尤其是你陌生甚至带有一点排斥的世界。
达西是傲慢的,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也是如此,正是这样有些相似,再加上价值观也没什么缺陷,于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伊丽莎白都找的到配得上她的人,灰姑娘的外表高贵的心,这些公主有很多剩了下来。
相信自己,永远没有错。不愿委屈,不仅是孤高,更是爱护自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不息。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要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爱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Lirui has a short, fleshy face, small eyes and a curved crescent like smile.
她是我们班的“书法家”!张老师非常喜欢她的字,还夸她的字好,让我是“羡慕嫉妒恨”。她的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叫一个棒!横平竖直、撇捺舒展,好看极了!
She is a calligrapher in our class! Mr. Zhang likes her words very much, and praises her good words, which makes me \"envious, jealous and hateful\". No one knows her words. It\'s called a stick! It\'s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It\'s very beautiful!
以后我要向她学习。
I will learn from her in the future.
一个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是阴险狡诈还是待人真诚,是小肚鸡肠还是宽容大方,并不是通过人的外表所能看的出来的,它是需要经过长期的交往而逐步被人了解的。这一点在《傲慢与偏见》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书中的主人公达西应该说是那种宽容豁达,很有包容心与同情心的一个人,可在他刚一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却得不到除彬格莱一家以外的任何一个人的喜欢和了解,因为他表面上看上去是那么的“傲慢”,那么的“不通情理”。而韦翰出场时,却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尤其是明是非通情理的伊丽莎白的喜爱,只因为他是那么的“可怜”,只因为他被达西“弄的那么惨”——没有当成牧师,并为此失去了很多的财产。
当然,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辞,他在贬低达西的同时,不自觉中抬高了自己。于是人们便轻信了他的话,于是达西便成了人们的敌人,韦翰便成了人们的朋友,于是他的目的便达到了。这不能不说是人们的偏见,也是世俗的偏见。而这种偏见不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屡见不鲜,见怪不怪的。但事情的发展往往并不是随着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在韦翰与丽迪雅私奔时,韦翰所有的缺点,他的阴险狡诈,他的不负责任,他的爱慕虚荣便全部暴露在人们的面前。而这时达西的豁达,大度也便随着韦翰缺点 的暴露而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体现。为了保护丽迪雅的名誉,达西不顾屈辱几次与韦翰协议,要他和丽迪雅结婚,并为此不但为韦翰还清了债务,而且为他买了一份职务,并给了丽迪雅一千英镑。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很难办到的,因为事先韦翰曾经是他憎恨的并不屑与之谈话的人。而当这所有的一切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时候,人们半是惊愕,半是欢喜,因为事情的发展是这么的出人意料。
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交往是有一个前提的——钱。有钱人只会与有钱人交往,有钱人是不可能与穷人交往的。同时,有钱人在与人交往的时候,钱首当其冲,社会地位,家庭背景也都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也同样重要。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观,社会观和人生观。
因此,结婚就成了人们改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唯一途径。女孩在找寻对象的时候,第一眼看中的便是钱。只有嫁个有钱人生活才会幸福,只有嫁个有钱人才能踏入上流社会。于是嫁个有钱人便成了女人挤入上流社会的跳板。而这种心理不光体现在女性身上,连男性在物色对象的时候也把女方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放在头等位置。有钱人要讲究门当户对,穷人也想通过婚姻来改善地位,象韦翰。就在他与丽迪雅私奔的时候,他仍没有与丽迪雅结婚的打算,他考虑的仍是找个阔女人来改善自己的处境,然而说丽迪雅愚蠢,说她傻。这是资本主义整个社会的缩影,人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人们唯钱至尊,惟利是图!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好处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构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超多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透过婚姻问题的描述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搞笑的周折后,误会最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
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能够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透过对不一样婚姻的描述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明白和真诚感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感情的讽刺。在必须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一样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杯具,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好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好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完美感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生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最高级的爱情和最完美的婚姻,是物质和精神共同的门当户对。
为什么达西先生最后会和伊丽莎白相爱?因为首先他们本来就同属一个阶级。他们同属有产阶层,差别只是年收入的多寡。班纳特先生有每年20xx英镑收入,但因为家里孩子多,显得有些窘迫。同时,在影片中也可看出来,班纳特先生有个书房,藏书汗牛充栋,可见他们并不是需要每天辛苦劳作,一个汗珠子掉地下摔八瓣的劳苦大众。
其次,达西和伊丽莎白是同一类人,有共同的精神追求。
班纳特家虽然没钱为孩子们请家庭教师,但如果某个孩子有慧根,就像二女儿伊丽莎白,可以通过博览群书,洞察世事,成为一个心底有大智慧的女人。所以,班纳特先生断定,一般人配不上自己这个出色的女儿。因为她追求的是真实的幸福,而不是婚姻的空壳。
同样,达西先生也是个外表冷漠,内心善良,世事练达的聪明男子。就像伊丽莎白对父亲说的,她和达西是一样的人,都是对信念无比执着的人,一旦认定了对方,就不会改变。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是完全门当户对的结合,是从物质到精神的完美匹配。
杨绛曾经说过,婚姻不能讲门第。但她说的仅仅是物质上的门第限制。钱杨二人无论出身还是学识,无论物质还是灵魂,都称得上门当户对。
钱杨二人都出身书香门第,都天资过人,都幼承家学,且家资相当。他们可以同在国内读大学,可以一同出国深造。即使归国遇上乱世,收入微薄,因为有各自家庭资助,也不至于产生经济危机。物质和经历的门地相当,使他们的精神气质也高度契合,得以终生琴瑟和鸣。而在事业上,钱杨二人既可以单打独斗,在各自领域傲视群雄,又可夫妻合璧,天下无敌。
和钱杨夫妇相似的还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梁林二人同样出身大户,留学海外,在相似的精神追求中相互扶助。即使后来家国遭变,在物质上从极度富有落到贫病交加,也可以一直相互扶持,开创出共同的辉煌事业。
和钱杨、梁林相比,沈从文和张兆和就差了不少。沈出身边地,混迹行伍,当过北漂,依靠自学和不懈努力得以立身。而张则出身书香,家境优渥,未尝经历风雨。不同的背景被沈用情书和执着抹平,最终得到一个“允”字。他们终生以信相通,但他们爱的或许只是写信和读信这件事,而不是信那边的人。
沈从文的一生饱尝人生的大喜大悲。但他的“三三”始终处于被动位置,跟不上他思想前进的步伐。张兆和直到丈夫去世,才发现自己从来都不了解他。所以流传后世的只有婚前沈从文单方执着的爱情,婚后沈从文艰难孤独的跋涉。
《傲慢与偏见》中的班纳特姐们,有一心想嫁入豪门的莉迪亚,最终只得和一个豪赌浮夸的下级军官私奔,而伊丽莎白则提前把自己也打造成了豪门,才会遇到门当户对的伴侣。经典的魅力就在于,它传递出来的价值是可以经受时间和空间考验的。不管在200年前的英国,还是当下的七夕。
天黑了。赶路的我来到石壕村投宿。突然响起了[呼。呼——的敲门声。原来是官府的差役前来抓兵丁了。这家人的老大爷惊慌慌地越过墙逃走了。老大娘急忙忙地打开门去控看。
差役们吆吆喝喝多么恼怒!老大娘哭哭啼啼多么悲苦!
我只听得老大娘走上前说:[官人呀。我的三个儿子都被你们抓到邺城防守去了。一个儿子捎信回来。另两个儿子最近已作战死了。可怜呀。我们这些幸存的有人还苟且活着。可是我那死去的儿子已长久地完结了。我家里再没有别的男人了。只有一个在吃奶的孙子。因为有孙子在。孩子的母亲还没有离这个家而去。可是她进门出门连一件衣服也没有呀。官人。我家确实没有当兵的人了。实在不行就让我去吧。我这个老太婆虽然体力衰弱。还可以在后方做点打杂的事。请让我今晚就同你回营吧。赶快应征到河阳去服役。还能够给你们准备一顿早饭呢。
夜深了。人们说话的声音已经消失。然而在一片沉寂中。我似乎听到有人在隐隐约约地哭。天亮了。我要登程赶前面的路。就在准备同屋子的主人辞行时。却发现老大娘果然被抓走了。于是我只好与孤孤单单的老大爷挥手告别
一段时间之后,我便可以背下整首诗,包括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等等。不过,那时我并不理解这些优美诗句的深刻含义。到了美国,我跟着妈妈学了一点中文,我们从中国的小学教材学起。大约到了三年级的时候,教我学中文的差事转到了爸爸的手上,从那时算起,我已经跟着爸爸学了十年的中文。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抽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来背生词,写等等。就连爸爸出差的时候我也在学习:他给我布置好作业,然后打电话回来检查我的功课,不给我任何一个偷懒的`机会。我在旅行的时候也要学习,我已经习惯在出门前将教科书放进背包里。爸爸教我中文的方法比较特殊,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学一门语言要习听、说、读、写;与其在这四个方面同时下力,不如将它们各个击破。听和说是交流的基础,正常人都能很容易地掌握它们。
在家里我们说四川话,看中文电视节目。因此,对我而言,听和说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不仅如此,当有新的中国电影上映时,爸爸妈妈经常带我去看,比如:张艺谋的《英雄》、《十面埋伏》、《千里走单骑》和李安的《卧虎藏龙》等等。撇开听和说的练习,爸爸将重点放在教我读和写上。因为他说:读和写是人类交流的高级方法,可以增大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爸爸一直让我做一本综合练习册中的练习。此外,他还找来很多短小的故事,让我在课余时间里阅读。在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他给了我一本中文版的《读者文摘》。一开始,爸爸挑选一些容易的短文给我看,或者跳到笑话与幽默的版块。后来,由于我的中文进步了,便可以阅读长一些的文章了,这时我发现其中的一些文章优美动人。于是爸爸和我都成了这份精彩杂志的热切追捧者,几年后我们已经收集了整整一书架。我尤其喜欢像心灵鸡汤一类的文章,因为它们真正具有思想内涵;另外,许多神秘的和与动物有关的故事也很有趣。每读过一个故事之后,爸爸便会要求我提笔写下我的想法。
此外,中国的语文教材里也有许多关于写作方面的要求。比如,当读完一篇闻名世界的民间故事之后,我要为其写续篇;看过故事里的一幅插画之后,我也要写一篇短文;每次旅游回来,爸爸会要求我记述旅途中的见闻;在大部分周末我都必须写一篇作文。爸爸要求我使用刚刚学过的中文词句,甚至将一篇文章中最优美的语言运用到我的写作之中。其结果是我丰富了写作手段,提高了写作能力。这样的日积月累也成就了这本书。跟爸爸一起学习也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许多事情我坦率地与爸爸一起讨论。我们是父子,也是朋友。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学习之后,学校里的一些事情忽然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会立即告诉爸爸,于是就展开了讨论。有时候,妈妈也会加入讨论,或者在听见我们大声交谈的时候,她会推门进来问我们怎么了,爸爸和我就会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我们谈哲学都谈到21世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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