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了电梯去了二楼,这种电梯,只要你说去几楼,它就会一秒把你送去。我逛了二楼去了三楼,一看三楼有的东西全是新发明的,如电子沙发、电子雨伞、电子书架、电子黑板……我最看重的是一套电子卫生装,里面有扫把、拖把、卫生布、还有电子小机器人,如果家里很乱,而你不想打扫,就可以吩咐机器人,那里乱了就可以让它来帮你。小机器人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很多电,它打扫30分钟只要5分钟的电,你可别小看这30分钟哦!就算你家里是个“猪圈”也30分钟搞定。
当我正要付钱时,我醒了,一看原来是一场梦。
我的钢笔有时会写不出水,我的同为位会说:我的书可是神书!只要你轻轻的在上面画上几下就会有水!还真的,的却有水了!今天我的钢笔又没水了,所以又用了我同位的神书,我用力的在上面写,终于出水了!我说:哇!真的是神书啊!可我同位却说:当然了,都把书划破了这还不是神书吗?
一天,我到阿姨家去,想把这个电子娃娃也带去。可是,又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小学生了,抱着娃娃到处走,也太不好意思啦!于是,我找了一条围巾,把它盖在娃娃身上,离开了家。
我抱着娃娃挤上了公共汽车。车厢里的乘客多极了。大家挤来挤去,一下子,娃娃嘴里的奶嘴给挤掉了。
“哇哇,呜哇……”娃娃放声大哭起来。我吓得连忙弯下身子,寻找奶嘴。=
“谁让个坐位给抱孩子的小妹妹坐?”一位售票员阿姨亮开嗓门喊、这时,坐着的乘客纷纷起来让坐,我刚拾起奶嘴,就被一位戴眼镜的叔叔拉到他的坐位上去了。
“***妈也真是的!”坐在后面的阿姨不满地说,“让你这么一个孩子抱着小毛头出来挤车,出了事怎么办呀?”
“是呀,她妈妈的.胆子也太大了!”
这时候,我不好意思地说:“这不是小毛头,是个电子娃娃。”说着,我掀开围巾,把奶嘴塞进电子娃娃的嘴里,娃娃这才止了哭声。周围的人看了,都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哈……”车厢里充满了欢乐的笑声。
我们班流行的物品总是千姿百态,这不,最近我们又迷上了那一支支漂亮的孔雀羽毛笔。
羽毛笔一捆有12支,我们总是不惜金钱,大把大把地买来。你看,那边又走过来了一个手上满是羽毛笔的童鞋(同学)。小店的老板可高兴坏了,每天上下学,店里总是人爆满,似乎再插进一只手,这家店就“爆炸”了。
妈呀!又是一支,又是一支……不一会儿,店里就没人了,我再一看,唉!又没买到!放笔的盒子早已空空如也了!再看老板,他正喜滋滋地数着money(钱),桌子上也堆了一大堆$(钞票)。我只能垂头丧气地走了。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楼下的小店门口,刚要开口,老板就无可奈何地说:“买羽毛笔是吧?对不起断货了,昨天来了很多人,都把笔买光了。”我又去了另外几家店,也是一样的回答。到最后,我只好悻悻地回家了。
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过去了,一共十二支笔,我只有6支,只有1支是自己买的,其它5支都是别人送的,这让我感到很没面子。
啊!店里又有货了!还等什么?快去抢购吧!
它,并不闪亮,但我喜欢它!它并不拔萃,但我依恋它!我爱我班,即使它不能成为最美的!但,因为友爱,它在我们眼中永远是最美的!
走进我的新班级,第一感觉是,糟糕极了!因为我是从小镇来的,听说城里的孩子个个骄傲,总以个人为中心,不顾别人的感受!小气不用说,看不起乡下人……那一刻,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报怨妈妈为什么要让我来城里读书!
无奈,坐在教室里最边边的角落!
不过慢慢的,发现城市孩子的作风并不是全是这样的。而且,就算是吧,也不能怪他们啊!谁叫他们从小就受城市影响啊!而且,我好象还没有说到正题吧!给你们说些有趣的事吧!
早晨,我们每天都要做操!整个初一年级在那学校一共就有25个班,吓死你!每天早晨,我们班总是最后到,班上44人最多30人迟到。每次到了我们就会围在一起聊天,总是没法站整齐,总要老师来了。每次别的班都走了,我们班就要被体育老师留住,而班主任呢,瞧都不瞧我们,我们班主任可是年级老大啊(初一年级老师组组长),我们却总丢他的脸,嗨!
第一次学月考试,学校开庆典会,我们班主任主持,当他站上舞台,正对的是我们班,(因为是5班嘛,刚好一个板块9个班,5班就在舞台正中间下面!)我们就在下面说:“耶!是我们曹哥啊!”曹老师刚想说话,班上的“矮犟”突然大叫:“曹哥啊!”我们班听了大笑,旁边的老师更是笑不停止,后面的班级并没听到,但是班上的一人大声叫着:“曹哥啊!哈哈……”全年级都翻腾了起来。我们的曹老师却不动声色,开始读稿子。
记得开学前几天,我和一个女生发明了寝室室歌,并且同我们寝室的人都同意了,知道是什么吗?告诉你吧,是济公电视剧的主题曲,因为寝室里除了我和那个女生,其余都是从小都生活在城里的。所以啊,他们对这些搞笑的歌都不知情,听起来当然新鲜。本来只有班上女生知道,结果不知道谁走漏了风声,在班上居然流行起来了,有次,学校举行以“音乐之声”为主题,举行了一个活动。哪个人或哪个班想上去唱就上去,我在下面听着,突然奇想,把我们的班歌给唱唱!我把这个建议给原来和我一起发明室歌的女生说了,她是班长,十分赞同。这个消息很快传给了班上所有人。接着,我和她举了手,上面的主持人抽了我们,曹老师惊讶的转过头,班长说:“我们愿意献出我们班的娱乐型班歌!”曹老师吓得大跌眼镜,好像在说:“我怎么不知道?”上台了,班上的人紧张的要命,班长抢过支持人的话筒说:“因为这是我们班上私下的班歌,连老师都不知道,所以唱难听了请别建议!只是想让大家大笑一下!”这一说,班上的人放心多了,就像台下没人一样大声唱出来:鞋儿破,毛儿破,身上的袈裟破,你笑我,他笑我……
下面早已笑开了花,唱完后,领导上来说:“不错,就是应该有这种精神,虽然不是很好听,但是他们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就是让大家笑!”曹老师呢,早已乐开了花!
有次,我们班被罚留在操场上跑10圈,在刚跑第一圈的时候,不知谁起的头:团结就是力量!我们班所有人马上接下一句,就这样唱下去;还有次,被罚全班每人做200个下蹲,这时,“矮犟”唱起来:团结就是力……量,我们全班大笑,集体说:“跑调了!”然后班上的所有人好像心有灵犀,一起唱起来了:团结就是力量……其实啊,是大家团结起来集体偷懒,有人还说:“要偷懒也要一起偷懒嘛,才找得到人‘陪葬’!”
我们到达后,在服务人员安排下,首先签了到。然后服务人员给了我们一个袋子,袋子里面有一张参赛号码,要求比赛时把它贴在衣服上。另外,袋子里还有一张调查问卷,填写后,可以换一个小礼品。
怀着兴奋而紧张的心情,我们走入了赛场。落座后,妈妈把参赛的号码贴到了我的衣服上。前面的.比赛非常精彩,有弹钢琴的,有拉小提琴的。有吹黑管的,还有敲架子鼓的,每一个比赛选手都非常认真,也非常专业,发挥了非常高的水平。
等了很长时间,终于该我比赛了!我们首先到了后台,爸爸和妈妈把电子琴安装好后,我就开始比赛了。我走上演出台,首先给大家做了自我介绍,然后演奏起了参赛的曲目《快乐的女战士》。我演奏的非常流畅,也非常动听,整个表演过程非常成功。演奏一结束,迎来了观众一片热烈的掌声。然后评委老师给我做了点评,给我指出了优点和缺点,鼓励我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这时我心里顿时感到一阵轻松。
同组的参赛选手比赛结束后,组委会为我们进入复赛的选手颁发了优胜奖的奖状。并与评委的专家合了影。我心里感觉非常的高兴!
我们回家途中,一路上都下着瓢泼大雨(今天是7.21)。我打开袋子一看我的那张奖状湿了,还破了一个大洞,我心里很难过而又很高兴,因为我今天比赛比得很成功,而且还得了一张奖状呢!
第一次看的时候还是没到新千年呢,拨号上网的时候,英文听不大懂,买了VCD看了大概,就知道是个happy ending。外带网景的界面,一个冲动开始研究电脑,网络是个啥,还申请了一个AOL的账号。电影情节没记住多少倒是心心念着那笔记本电脑的界面了。
好吧不论电影情节如何,这部电影发行的时候至少勾起人们都互联网的好奇心,它做到了。算不算是我看得最早一个电影植入广告?
题外话,当年Netscape真的很牛,可惜了,唉。先驱往往被拍死在沙滩上。
第二次看都是n年后了,这回是喜欢上电影的配乐了,还是校园民谣加摇滚的时代,听听爵士的调调,《Over the Rainbow》也是一个亮点,还有耐着性子听到字幕那段,感觉瞬间高兴起来,原声带果断收藏了。
好吧,我还是没关注剧情。
第三次看,是知道原来汉克斯和瑞恩是名演员的时候,来看演技的。作为轻松浪漫调子的爆米花电影定位的话,这电影算完美了,happy ending,没有恶公/婆,坏前男女/友,一切似乎都发生的顺其自然。嗯练练英语口语都可以的片子了。
第四次看,突然想起左拉的《妇女乐园》。那个小手工业者的作坊和大百货商店的故事,虽说是揭示资本主义黑暗剥削吧,但的确反应了工业革命后的'社会发展方向。
这电影里面的小书店和大型图书超市与之何其相似啊,原来这不是一部单纯的爆米花剧哦。更深入的评论看看《妇女乐园》的书评好了。改天写个论资本主义发展之小手工业者何何从吧。
第五次看,开始关注细节,还找了全剧本来精读了一遍,好吧,承认咱是较真的处女座,把一部119分钟电影当研究教材来解读,我是已经着了它的魔了。petty说在6美元的时候买了Intel。看来大妈买股票还是很有一手的。估计现在的话就该打趣说是苹果了吧。改天写个论IT产业股的买入时机。
第六次看,这次注意到joe的父亲和他的谈话,好吧,julian跟奶妈跑了,成那么早就开始涉及到同性恋话题了。还是那么幽默的方式闲聊到的,我想编剧开始设置的只是个玩笑吧。主要想通过父子俩的对话引出joe的觉醒,对呀,找到真爱了,还藏着掖着不追求?果断送花约人啊,增进感情的说。
第七次看,觉得一个电影没有坏人,情节还能有所跌宕起伏,不容易,joe重写email那段很感人,汉克斯把男人那个纠结的无奈样子演得满满的,剧中的joe他一次也没有骗过kate,而结局那段,我有点儿不解的是kate对joe究竟是怎样的感情呢?
第八次看,他们开始知道彼此身份,互相躲避的时候,好像有个什么定律吧,就是你关注的人就会发现他频繁出现在你的身边。他俩的走走停停中带过了曼哈顿的小街景吧。这片子绝对也是给曼哈顿做的宣传片之一。
第九次看,关注了一下配角们的小故事,也是又看了遍剧本,里面讲kate的店员George,没有PhD的学位都别想在他手下工作。亮了啊,之前买书时候说他就说到手工书的价值,看着他是吊儿郎当的店员,但第一个预见到bomb的是他。全剧本里面还写到他的感情小插曲,可惜电影里面没演出来。
第十次看,开始关注两位主角的前任。兰登书商果断得是犹太血统才能显示出来冷血精明商人的特质,其实全剧本里面还是讲了她精神上的皈依,似乎每个角色都要有个好结局似的。
再说frank,那名字就有点儿东欧裔的味道,还研究冷门的东东,怀疑是俄国来的小愤青。不过他写的那句you are what you read,的确很应景。书店的作用是啥?有没有人思考过除了买书,还有其他的吧,一种文化的传承。只可惜,现如今都是网购了,小书店的情调都被星巴克取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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