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你最近的发现作文400字(写一篇我的发现的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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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2-03-02 01: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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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你最近的发现作文400字【一】

一位外国女孩,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举行残疾人运动会,报名的时候,来了一个失却了双腿的人,说他要参加游泳比赛。登记小姐很小心地问他在水里将怎样游,失却双腿的人说他会用双手游泳。

又来了一个失却了双臂的人,也要报名参加游泳比赛,小姐问他将如何游,失却双臂的人说他会用双腿游泳。

小姐刚给他们登记完了,来了一个既没有双腿也没有双臂,也就是说,整个失却了四肢的人,也要报名参加游泳比赛。小姐竭力镇静自己,小声问他将怎样游泳,那人笑嘻嘻地答道:“我将用耳朵游泳。”

他失却四肢的躯体好似圆滚滚的梭。由于长久的努力,他的耳朵大而强健,能十分灵活地扑动向前。下水试游,他如同一枚鱼雷出膛,速度比常人还快。于是,知道底细的人们暗暗传说,一个伟大的'世界纪录即将诞生。

正式比赛那一天,人山人海。当失却四肢的人出现在跳台的时候,简直山呼海啸。发令枪响了,运动员嘭嘭入水。一道道白箭推进,浪花迸溅,竟令人一时看不清英雄的所在。比赛的结果出来了,冠军是失却双腿的人。季军是……

英雄呢?没有人看到英雄在哪里,起码是在终点线的附近,找不着英雄独特的身姿。真奇怪,大家分明看到失却四肢的游泳者,跳进水里了啊!

于是更多的人开始寻找,终于在起点附近摸到了英雄。他沉入水底,已经淹死了。在他的头上,戴着一顶鲜艳的游泳帽,遮住了耳朵。那是根据泳场规则,在比赛前由一位美丽的姑娘给他戴上的。

我曾指导这个故事讲给旁人听。听完这后的反应,形形色色。

有人说,那是一个阴谋。可能是哪个想夺冠军的人出的损招——扼***了别人才能保住自己。有人说,那个来送泳帽的人,如果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就好了。泳者就不会神魂颠倒。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忘记了他的耳朵的功能,他也会保持清醒,拒绝戴那顶美丽***人的帽子。有人说,既然没了手和脚,就该守本分,游什么泳呢?要知道水火无情,孤注一掷的时候,风险随时会将你吞没。

有人说,为什么要有这么混账的规则,游泳帽有什么作用?各行各业都有这种教条的规矩,不知害了多少人才,重重陋习何时才会终结?

这把这些议论告诉女孩。她说,干吗都是负面?这是一个笑话啊,虽然有一点深沉。当我们没有脚的时候,我们可以用手奋斗。当我们手和脚都没有的时候风们可以用耳朵奋斗。

但是,即使在这时,我们依然有失败甚至完全毁灭的可能。很多英雄,在战胜了常人难以想像的艰难困苦之后,并没有得到最后的成功。

凶手正是自己的耳朵——你的是值得骄傲的本领!

写一篇你最近的发现作文400字【二】

他叫丹佛·摩尔,易怒、危险且令人生畏,但是他不仅改变了一座城市,也为人们燃起了希望。他没受过教育,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

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窜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

一个是受过高等教育且坐拥亿万资产的高端艺术品经销商,一个是没有读过一天书,从小生活在农场主庄园里的黑奴后代,两个看似没有丝毫关联的人却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公益活动互相在对方的人生中携手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同于以往书籍仅从单一的角度来诉说一个故事,她是由朗·霍尔和丹佛·摩尔共同完成的作品,在阅读中不断地切换视角去看同一件事,你就会体会到心灵的奇妙,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在流浪汉的圈子里是不问名字的,明白为什么一个原本目标就是赚钱,慈善的主要目的也是为做场面的富翁却最终愿意将一个黑人流浪汉奉为心灵的导师和救赎者。

两位作者的'故事都从小时候开始讲起,肤色的差异注定两人的生活轨迹就像两条各自延展的平行线一样,一条通往富裕高端的天堂物质世界,另一条去向肮脏混乱的地下流浪汉世界,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能够让这两条具有天壤之别的“平行线”产生交点。然而,当这两条“平行线”都延伸到同一个背景时间的时候,时光就在那一刹那巧妙的交合,为双方同时开启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丹佛与朗之间的信任与友谊并非一蹴而就,作为一个从小就生活在“低人一等”世界中的黑人雇工、流浪汉对于白人他始终心怀戒备并用凶悍来掩饰自己的无所适从,并且坚信只有凶狠才能使自己得到最周全的保护。而在经历了一系列来自朗与妻子黛博拉真情实意的关怀与“爱”之后,丹佛选择不再用凶悍来包裹自己,并与朗进行了这样一番真挚的对话:

“然后他的微笑变得一本正经,仿佛他忽然看到一束光,然后窗帘又被拉上。他盯着从他咖啡杯冒出来的水蒸气看。“关于你的请求,我想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请求你什么?” “当你的朋友。”

我下巴掉下来一英寸。我已经忘记是几时在仙人掌花咖啡店跟他说过,我要的只是他的友谊,他说他会想一想。我很震惊竟然有人花一个礼拜时间去想这种问题。我早已忘了那段对话,但是丹佛花了不少时间准备他的答案。”

也正是这样一次关于友谊的“深思熟虑”使得丹佛对于生活、生命、生存的态度慢慢开始转变,他不再需要凶悍来进行消极式的自我保护,转而用一种“爱”的方式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以及身边的朋友,于是在得知黛博拉身患绝症时会“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每夜向上帝虔诚地祈祷,必然能够对黛比小姐的病情有所帮助。并在黛博拉去逝后陪同朗一起渡过难关,代替黛博拉继续爱着这个世界。

对于朗而言,一开始去流浪者之家的公益行为,完全是出于对于妻子的尊重并坚信自己的妻子不可能长久忍受流浪者之家的恶劣环境。但一切在遇见丹佛以后发生逆转,丹佛对于友谊“慎重”的态度,迫使朗打破了一直因游走在物欲商场中而自然形成的对于友情的无谓态度。而在自己的妻子患病后,使朗惊讶的是,丹佛反而比自己更具有信念和理解力,甚至在面对妻子即将离世的最后时光里成为了他的心灵牧师。

正如全书结尾处所述:“人们往往以为自己与别人有很大的不同,被那个在上之人不同地看待,然而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流浪者,终要一步一步走向家园”。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去体验、去经历、去感悟,并最终获得属于自己的信念。让我们在最艰难的时候,有人愿意陪我们一同走过!

写一篇你最近的发现作文400字【三】

30年前,我在西藏阿里当兵。

这是世界的第三级,平均海拔5000米,冰峰林立,雪原寥寂。、不知是神灵的佑护还是大自然的疏忽,在荒漠的褶皱里,有时会不可思议地生存着一片红柳丛。它们有着铁一样锈红的技干,风羽般纷披的碎叶,偶尔会开出穗样细密的花,对着高原的酷热和缺氧微笑。这高原的精灵,是离太阳最近的绿树,百年才能长成小小的一蓬。在藏区巡回医疗,我骑马穿行于略带苍蓝色调的红柳丛中,竟以为它必与雪域永在。

一天,司务长布置任务——全体打柴去!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原之上,哪里有柴?!

原来是驱车上百公里,把红柳挖出来,当柴火烧。

我大惊,说红柳挖了,高原上仅有的树不就绝了吗?

司务长回答,你要吃饭,对不对?饭要烧熟,对不对?烧熟要用柴火,对不对?柴火就是红柳,对不对?

我说,红柳不是柴火,它是活的,它有生命。做饭可以用汽油,可以用焦炭,为什么要用高原上唯一的绿色!

司务长说,拉一车汽油上山,路上就要耗掉两车汽油。焦灰炭运上来,一斤的价钱等于六斤白面。红柳是不要钱的,你算算这个账吧!

挖红柳的队伍,带着铁锨、镐头和斧,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红柳通常都是长在沙丘上的。一座结实的沙丘顶上,昂然立着一株红柳。它的根像巨大的章鱼的无数脚爪,缠附到沙丘逶迤的边缘。

我很奇怪,红柳为什么不找个背风的地方猫着呢?生存中也好少些艰辛。老兵说,你本末倒置了,不是红柳在沙丘上,是因为这了这红柳,才固住了流沙。随着红柳渐渐长大,流沙被固住的越来越多,最后便聚成了一座沙山。红柳的根有多广,那沙山就有多大。

啊,红柳如同冰山。露在沙上的部分只有十分之一,伟大的力量埋在地下。

红柳的枝叶算不得好柴薪,真正顽强的是红柳强大的根系,它们与沙子粘结得如同钢筋混凝土。一旦燃烧起来,持续而稳定地吐出熊熊的热量,好像把千万年来,从太阳那里索得的光芒,压缩后爆裂也来。金红的火焰中,每一块红柳根,都弥久地维持着盘根错节的形状,好像傲然不屈的英魂。

把红柳根从沙丘中掘出,蓄含着很可怕的工作量。红柳与土地生死相依,人们要先费几天的时间,将大半个沙山掏净。这样,红柳就技桠遒劲地腾越在旷野之上,好似一副镂空的恐龙骨架。这里需请来最的气力的男子汉,用利斧,将这活着的巨型根雕与大地最后的联系一一斩断。整个红柳丛就訇然倒下了。

一年年过去,易挖的红柳绝迹了,只剩那些最古老的树灵了。

掏挖沙山的工期越来越长,最健硕有力的小伙子,也折不断红柳苍老的手臂了。于是人们想出了高技术的法子——用炸药!

只需在红柳根部,挖一条深深的巷子,用架子把火药放进去,人伏得远远的,将长长的药捻点燃。深远的寂静之后,只听轰的一声,再幽深的树怪,也尸骸散地了。

我们餐风宿露。今年可以看到去年被掘走红柳的沙丘,好像眼球摘除术的伤员,依然大睁着空洞的眼睑,怒向苍穹。全这触目惊心的景象不会持续太久,待到第三年,那沙丘已烟消云散,好像此地从来不曾生存过什么千年古木,不曾堆聚过亿万颗沙砾。

听最近到过阿里的人讲,红柳林早已掘净烧光,连根须都烟消灰灭了。

有时深夜,我会突然想起那些高原上的原住民,它们的魂魄,如今栖息在何处云端?会想到那些曾经被固住的黄沙,是否已飘洒在世界各处?从屋子顶上扬起的尘沙,能常会飞得十分遥远。

写一篇你最近的发现作文400字【四】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被渴醒了,蒙蒙胧胧中看见妈妈还没睡,她还在检查我的作业。那背影看上去好疲惫,我没有打扰妈妈。

还记得有一次,我突然发起高烧,妈妈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她一会儿给我量体温,一会儿又给我喝水,她一夜没有睡。第二天,我发现妈妈憔悴了许多,红肿的眼睛,黄黄的脸再加上几缕银丝,看上去就像大病了一场。

这几天妈妈身体有些不舒服,就要我多关心妈妈了。可是我总感觉自己笨手笨脚的,想帮妈妈,可总是事与愿违,老帮倒忙。帮妈妈洗碗,碗就像和我作对,一不小心,碗就从手里滑了下来,掉在地上,碎了!帮妈妈烧水,早忘得一干二净,一会儿,一股刺鼻液化气味儿,赶紧把气关了。你猜我看见什么了?壶里的水就剩下一半,火已被水溢灭了!没办法,我只好把剩下的水倒掉,听妈妈讲,开水烧得时间长了就会有毒。

还有一次,妈妈很累,躺在床上睡着了,我想借这个机会表现一番,就帮妈妈做起了西红柿炒鸡蛋。结果,火候没掌握好,鸡蛋全煳了,煳鸡蛋就像非洲人的脸。害得妈妈亲自下手。

不过,我也有聪明的时候。比如,妈妈有时不舒服,她老忘记什么时候吃药,可我记得牢呢,我会及时提醒这个粗心的妈妈按时吃药。

看来,要真正关心好妈妈,还不是一件简单事呢,这中间还有好多学问呢。

写一篇你最近的发现作文400字【五】

我走在路上,心里很害怕,本来忘记的事情,又浮现在我脑海。那天,我走在回家的路上,阳光有点激烈,我半眯着眼睛,耳朵听见了一些与石子的快速撞击声。我听了马上睁开眼睛,一辆极速的货车向我飞扑过来,我机灵的往旁边跑去。当时那火车就像是失去理智的马,向远处的树撞了过去。"砰"一声巨响,让周边的车辆都停止了前进。我心中那快沉重的大石终于可以放下来了,我想:还好我躲得快。我似乎忘了刚刚车里那不停喊叫的司机叔叔,我只是急匆匆的跑回了家,记事《最近难忘的一件事》。

回到家后,我把自己刚刚经历的生死危险告诉给了爸爸和妈妈。妈妈听了,忙问我:"有没伤着,对了她爸爸啊!你不是说买一辆摩托车吗?以后你就接送两个孩子啦!小孩今天是幸运,要是下次…我说什么啊!反正这事就这么定了。"爸爸听了点了点头严肃的说:"对对,珊啊!***妈说的对!但您是不是该给点钱买车啊!嘻嘻,珊,多亏你的福啊!"看着爸爸那样我就气,我这那是福啊!明明就是祸来的。直到今天看到这句话,我猛的想起那一天货车里一个看上去30多的叔叔叫我让开,又想到那天车撞到树上那景象,我就渴望又伤心的猜想着,那叔叔是其中一具尸体还是其中最幸运的一个呢?。

我有点恨自己,是一个健忘有有点自大的人。看着黑黑的天,脑袋总会不时浮现那挂在桥上的那一排字,红红的颜色让联想到的是一摊摊血,红得让感到害怕,感到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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