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怎么,大家都不认得我了?我可是想当年在超市里最显眼的地方摆着的威风凛凛的书包老爷呀!为小主人——王森骅服务了几年后,觉得自己衰老了许多,咳咳。
《主人语录》中记载着:书包是万能的。生气时,我打它几下,它成了沙袋;无聊时,往里面放个包装纸,它成了垃圾桶;开心时,往里面塞个水果,它成了储物箱。
记得有一次,主人遇到了不顺心的事,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座位,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我刚觉得有些不对劲时,他就对我使出了暴打,我被打得遍体鳞伤,他却还没消气,我立刻变得视死如归起来,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对着我一阵猛压,我瞬间就变成了鸡蛋饼。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主人却依旧恢复了往日的神采飞扬。
当天晚上,我为了报复主人,故意没将词语抄写本放进肚子里。第二天一早,他急得满头大汗,在我的肚子里“翻箱倒柜”地找了半天,也一无所获,我心中不由泛起一阵窃喜。最后,王森骅当然是被老师批评了一顿,我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想道:你不珍惜我,我也不关心你!
可是,事情并没我想象得那么好,只见老师朝我走来,把我肚子里的所有东西都倒了出来,烂苹果、破塑料袋、被肚子里的空气浸蚀而自动脱落的书包布,也纷纷掉落,我的一些同胞们立刻惊得目瞪口呆,半天合不拢嘴,我的脸也顿时红了,心想:完了,完了,“垃圾桶”和“储物箱”的身份被暴露了!想到这儿,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知主人是如何想的?
最近,我真想“罢工”,可是偶然得知主人要换新书包,这可真把我乐坏了,真希望这天赶快到来!
嗨!您们知道我是谁吗?我就是小主人的得力助手——书包。在六上开学时,我来到小主人的家,接替我前辈的岗位。小主人给我洗了个澡,让我先休息,明天就要正式上班啦!
星期一的早上,我发现肚子里只有一个笔盒(因为是开学第一天),十分开心,心想:“前辈说的太夸张了,这工作很轻松啊!”哪里料到,发书后,一本本书,一大叠本子泰山压顶般砸向我,压得我差点喘不过气,心里暗暗叫苦:前辈没骗我呀,这工作太折磨书包了。咳咳,上班第一天工作量就这么大,搞得“本尊”腰酸背疼浑身乏力。心里虽这么说,但我一到家,就开始反省自己,“身为小主人忠实的助手,就应该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要帮小主人减轻负担,哪怕只有一点点!”
工作了几个星期,我慢慢适应了这份工作。小主人也很照顾我,水杯从没漏水;书轻拿轻放;下雨天很少让我淋雨(有时是倾盆大雨,实在没办法);我的“宿舍”也干净整洁。
每当小主人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就会为她感到骄傲;每当小主人考试失误,我都暗暗替她加油;每当小主人与朋友聊天时,我也为小主人收获了友情而感到开心……
我的小主人还喜欢看书和画画,话说虽然带课外书会增加偶的负担,但我毫无怨言。闲暇之余,我还会偷偷欣赏一下小主人的画作呢!嘘,别让小主人听见啦!
有时,随着课业愈加繁重,我肚子里的书愈来愈多,越来越沉,小主人稚嫩的肩膀都快吃不消了,我常常听到肩膀老哥的诉苦呢,真为小主人心疼。
在主人眼里,我无私奉献,不求回报,总是默默无闻的工作。而我认为,既然是个书包,就要体现自己的价值,不图回报的奉献,为主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哈哈,我们来猜个谜语:我是一个大肚子,专门为孩子放书籍的物品,你应该能想到:这是书包吧?你想得没错,我就是一个书包。
我的主人是一位六年级的学生,在小主人四年级开学时,被小主人的妈妈买下来,送给他——我的主人。
我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格子,橙色的拉链格外显眼,上面的拉链的吊坠也很独特:是一个小苹果,还被不知是什么人咬了一口。我的正面印刷了一些科幻电影里的英雄人物,十分神气。
虽然主人已经上了六年级,在同学的眼中,像我这种书包已经过时了,还很幼稚,我好害怕像主人的前几任书包那样,因为破了,被扔进黑乎乎的柜子里,还好我的主人却不屑一顾,把我留了下来,可以说我是他的亲密伙伴,我陪着他度过了四年的时间。
我的主人还是很珍惜我的,下面就是我和小主人的故事:
一天放学,我的主人和几位同学在路上打打闹闹,还有被小主人背着的我,哎呦,不知从哪儿传来的一股剧烈的疼痛使我昏迷了,等我再次苏醒时,主人的妈妈正在一针一针的缝合我的伤口。终于,我那胖胖的身影又出现在主人的座位上。
我有一位这样的主人而高兴,不知道其他的书包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呢?
我是一个普通的书包,样式既不大方,也不新潮,连颜色也土里土气的,因此,其它书包都叫我“乡巴佬”。我呢,也因样式老土,被营业员放在一个最不显眼的角落里。我经常望着那些买书包的人,心想:要是有谁买我该多好!
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农村娃走进了商店,他右手紧紧地捏着一张揉得发皱的十元钱,目光落在了我身上,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终于掏出钱将我买下。
于是,这个农村学生成了我的主人,他对我分外爱惜。下雨时,他用外衣将我包住,不让我被淋湿;回到家,他不是把我随便一丢,而是小心翼翼地把我放在一个自已做的纸箱里。我呢,也尽心尽力地为主人服务。过了三年,我已经破得不成样了,我以为我的生命不久了,于是我做好了随时被主人扔掉的准备。哪知,主人并不嫌弃我,而是用针把我缝得牢牢实实的。对我仍是格外爱惜。
这样,又过了六年,我的主人有了自已的女儿。我知道自已的寿命已被主人挽救多少次,我不再乞求老天让我再多为主人服务几年,因为,我的年龄太大了,其它书包都管我叫爷爷了。但主人却仍舍不得丢了我,他找来一些花布,动手把我缝成一个七彩的花书包,送给了他的女儿。值得欣慰的是他的女儿也很爱惜我。
现在,我天天和主人的女儿一起高高兴兴地去上学,面对其它那些漂亮的书包,我禁不住想:“愿天下所有书包都有像我这样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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