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我喜爱在田野中捉小虫子,正因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那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十分到位,因此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一样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正因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因此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十分的长。不光是很长,还个性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
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伤力能够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坚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赤条蜂十分搞笑,细细的腰,玲珑的身材,腹部分成两小节,下方大,上方小,中间好像是用一根十分细的线连起来一样,黑色的肚皮上围着一丝红色的腰带,这就是又娇小又美丽的赤条蜂。
在《昆虫记》当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知道了有漂亮的昆虫,有聪明的昆虫,还有个性的昆虫……各种昆虫都有着自己的脱险方式、生活方式和捕食方式,其实,我从小就很不喜爱昆虫,但是,我在读了《昆虫记》之后,不但使我喜爱上了昆虫,而且我还喜爱研究昆虫了呢!
《昆虫记》这本书真是太好了!保护地球的标语
宽敞的大道上,平日里朴素得只有匆匆忙忙的车辆来装饰,旁边的花草树木只是略微做个陪衬罢了。到了新年之际,便也换上了新衣,浓妆梳洗了一番,擦上了胭脂和唇红。胭脂是那五彩的串灯,挂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光亮着喜庆的气氛;而那唇红,就是一个个通明闪亮的红灯笼,映红了大街小巷……
小城的集市,在年的脚底下也是人山人海的,大家都摩肩接踵地挤着走,每个人都愉悦地与菜打交道,每家的店主也都微笑着迎接一拨拨客人。“走一走,瞧一瞧,今天菜价优惠哦!”也不知是哪家的大嫂喊了一嗓子,人们都蜂拥过去挑菜称菜了。我想此刻大嫂的脸上,必定全是玫瑰花。在人人满意的笑容中,年,哧溜一声,又不知钻到了何处。
抬头一望,已是夕阳满照,紫红色的天空显得格外美丽。想必这时,家家户户都在欢天喜地地享受着天伦之乐,远方的游子也踏上了回乡的车船。也不知又是哪家的娃,挑着个鞭炮到处跑,打破了玻璃一样的宁静,带人们真正走进了新年的大门。
倒是我家的冰箱受苦了,塞满了新鲜的肉和蔬菜。这些全是年饭的`加盟友。我此刻已经馋得口水直流,奶奶肯定会在初六会客的时候大露一手,到时候,享受的可全是美味佳肴。
如今,新年的大门已经敞开了许久,人们每天都匆匆地礼尚往来。年的气息久久不去,逗留在每一个人的笑脸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那一件件礼品,就是亲情、友情中的玫瑰。
过夜了,一家家的灯光次第灭了。月光皎洁,照在树梢,小城又在渐渐消停的热闹中熟睡了。年,也睡在了他的脚底……
我读了《昆虫记》中的卷心菜毛虫一部分。读完这部分使我得到了许多知识。
卷心菜是我们大家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蔬菜,它的历史也很悠久,在人类所食用的蔬菜中就应是最为古老的种类之一了。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因此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对于对人类而言,卷心菜是很有价值的,不仅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貌的莱类有不解之缘。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正因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但是它们怎样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这倒是个谜。“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此刻“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决定——“我”是很信任它的。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那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
,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这次昆虫记又让我认识了卷心菜毛虫,我要好好记住这次收获。
人类社会发展的速度早已超乎了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卡尔??本茨发明的第一台内燃机汽车使我们的出行变得更加方便;美国莱特兄弟则将文明的梦想带上蓝天,人类的'交通已经变得越来越便捷;从尤利??加加林第一次走出大气层,到阿莫斯特朗在月球上那简单的一小步,人类的足迹早已不再只局限于我们的地球。从古人发明的指南针用于航海,到现在的深海潜水器的不断下潜,地球上唯一不为我们熟知的地方也终将被我们了解。
试问,在这一项项天才的发现问世之前,有多少人愿意或是敢于相信这是可以做到的呢?
电灯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物体在黑夜里发出持续的光亮;电话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东西可以让远隔两地的人通话;电视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我们可以足不出户了解世间百态;电脑问世前,有谁能相信人们可以在家中做许多以前做不了的事。敢想未必就一定能实现,而不敢想则会停滞不前,没有进步。
的确,有些天才般的想法,在被证实前,实在是令人难以相信。在达尔文的《进化论》被证实前,有谁愿意接受自己的祖先竟是一群原本生活在树上的猴子呢?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前,有人敢怀疑牛顿当年所确定的三大定律吗?在两颗球同时从斜塔上落下之前,有人会去相信物体下落的速度竟与物体的重量无关吗?
人类社会之所以还在以飞快的速度不断发展,就是因为有达尔文、爱因斯坦……这一类头脑中充满了奇思妙想,并敢于将这些疯狂的想法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变为现实的人存在于我们的社会。
天才的想法总是疯狂的,在那些庸才眼里,天才的想法总是不现实的、不合乎情理。但就是这一类被旁人视为“疯子”的人们,不断地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
庸才追随历史,天才改变世界,我始终这样认为。
纪录篇:
为了备战2015亚洲杯和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忍痛放弃2015美洲杯和本届世界杯;
在80多年世界杯的历史长河中,中国队是所有参加世界杯球队中失球最少的;而且只有三支球队曾击败过中国队;
在历届世界杯中,中国队只丢了9个球;
从来没有一支球队能够在世界杯上击败过中国队两次;
也从未有球员能在与中国队的对阵中打进两球以上。
魔咒篇:
现今产生的.8支世界杯冠军也只有巴西曾经战胜过中国,且通过1任意球和1点球的形式获胜,胜之不武;
巴蒂托蒂范尼鲁尼C罗梅西等巨星从未在中国队身上进过球,这也导致他们一直无法获得世界杯金靴。
世界杯因中国队诞生神奇定律:跟中国同组的球队不是冠军就是季军,这也决定了国足悲情英雄的角色;
虽然有恐韩症,但是韩国却从来未在世界杯赛场击败过中国队;
没有任何一支非洲球队能在世界杯上战胜中国队,哪怕是逼平;
荣誉篇:
中国神锋郜郜林斯曼在世界杯入球仅比梅西少一球;
现役国足门将曾诚从未在世界杯丢过球;
中国队从未在世界杯点球大战中失利过;
中国球员是团队足球的象征,所有参加世界杯的球员的进球数、助攻数竟然都是相同的;
中国队是最沉稳的球队,在领先的情况下从未丢过球;
中国队是球场道德典范,在参加的所有世界杯中仅邵佳一领过红牌;
过去两届世界杯中国队未丢一球未尝一败;有人预测未来三届世界杯中国队也有可能达到如此高度;球衣绣星代表获得冠军次数,目前敢在胸前绣五颗星的球队只有中国队和巴西队。什么是不朽,完美就是不朽,国足就是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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