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花叫烟花,它绽开在黑暗的夜空,燃烧着空气中的原子;有一种灯叫指明灯,它照亮在茫茫大海之中,璀璨着黑夜的空间;有一种亲情叫陪伴,它温暖着每个人的心灵,拉近着父母与子女间亲近的关系。当你玩手机时,当你与朋友聊天时,当你刷微博时,请父母们不要忘记了多陪陪孩子,放下手机,让亲情常在。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时代的到来,智能手机已经走入了每家每户。它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方便,能与亲朋好友视频聊聊天,不用出门便了解很多天下大事。于是父母们就开始了上网聊天,刷微博,聊微信,整天抱着手机乐呵呵的笑,甚至照顾孩子,陪伴孩子的时间都很少,夫妻关系渐渐疏远,与孩子的'关系慢慢地也淡了。这不能说是手机造成的,而是为人父母者应该反思自己。不能只是爽了自己,而疏忽了孩子,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对孩子疏于管教,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请放下手机,多花点时间去陪陪孩子吧,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为人父母者的首要责任。与孩子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才能成为您最幸福的记忆。陪伴是最好的教育,父母给予孩子的陪伴是不能用金钱去买的,中央电视台的那句公益广告词说的好——爱孩子就多陪陪孩子。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陶艳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并不是因为抚养孩子成人伟大,而是因为花时间去陪孩子。他的儿子从小就是耳聋,没有一个学校愿意收留他。但陶艳波为了让儿子在学校不受歧视,她陪读了整整十八年,从小学到大学,几乎与儿子的水平学历相等。她学习手语,在学校听完老师讲课后,回家亲自教给儿子,遇到不懂的就跟在老师后面问,为的是让孩子学得更好。如今,儿子也成才了,这不仅仅是靠她的努力得来的,更多的是她耗费大量的时间去陪伴孩子的结果。她能够以身作则,为那些为人父母者树立了好榜样,因此才伟大。
史铁生的作品中有很多是写母爱亲情的,正是因为母亲给她温暖的陪伴,他才能够从心底发出对母爱的赞颂。近段时间,电视上经常播出关于亲子的节目,比如《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等。节目中那些明星父母们所做的点点滴滴,为孩子穿衣做饭,和孩子一起参加任务,让人心中不免产生感触。不知道那些整天玩手机,很少陪孩子的父母看了节目,心中做何感想?
不要等亲情离你远去了,才懂得后悔;不要等到孩子身上满是坏习惯了,才悟出教育已晚。请放下手机,多些时间陪陪您宝贝孩子。愿得一安静世界,让父母感受到亲情的幸福,让孩子感受到父爱母慈的驻存。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用静心守护,让亲情常在。
进入了微时代,手机和亲情似乎互换了位置,手机成了生活伴侣,亲情却沦为了附属品。
难得回趟家,在饭桌上不自觉地浏览着手机里各路聊天软件,手机嗡嗡直震,马上被妈妈狠狠敲了脑袋——“别玩手机,陪我们说说话!”放下手机,眼角却老不经意的往那个角落瞟,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在高科技泛滥的今天,大部分年轻人都像我一样,埋头沉迷于这方寸天地,似乎不登微信、不刷微博,生活就没了内容。
看我腾出了空当,爷爷马上凑上来问东问西,由于年纪大耳朵不灵了,跟他讲话我总得手舞足蹈的,末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明白,看上去倒是挺乐呵的。细细想来,好久没正儿八经陪家里人说说话了,自己难得回趟家,基本上也是低头玩手机,这不是变相对家人“冷暴力”嘛!让我惭愧的是,父母是“以德报怨”的典范,这种冷暴力总是单向的,我再不懂事,他们手中忙的仍然都是我的事,照料着我的衣食住行。
工作以后,饭桌可能是家人最常团聚的地方了,到了饭点儿,我们习惯于放下手头忙的琐事,归心似箭的回到温暖的家中,闻闻熟悉的饭菜香味儿。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爱闹别扭的爷爷每天在家里开始黏人了,平时老在爸爸旁边跟前跟后,眼睛直直盯着,就像孩子仰望自己的父亲。有人曾说过“前半生儿子是父亲的影子,后半生父亲是儿子的影子”。谁说不是呢?小时候我们踩着他们的脚印成长,长大后他们将我们视作依靠。小时候他们为我们挡风遮雨,难道终究换不来年老时一个温柔的搀扶、一次全心全意的陪伴?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就是一次次相望和一个个背影,轮回交替。我们改变不了自然时节的规律,只能尽可能的多些陪伴,少点遗憾。
有多少次,我们只顾在手机上刷新状态时,亲人们在一旁欲言又止只为和我们搭句话;有多少回,我们在忙着自拍、美图,却未察觉已经很久没和爸妈合张影了。手机只是便捷生活的智能化工具,本应在亲情沟通上产生“正能量”,却在我们手中演变成阻碍亲情的障碍。难道没有朋友圈、QQ群,就没有了归属感?“家”才是唯一可以永久停泊的港湾,与其日夜盼着不太熟悉的朋友的“关注”,不如放下手机,仔仔细细端详身边这些亲切的面庞,它们在衰老,在被这个世界遗忘,而你,不能忘记。
别再问“时间去哪儿了?”握着手机,却不知时光飞逝,亲情难再续。
“天上人间,如果真值得歌颂,也是因为有你才变得闹哄哄”。不要让家人生活在你的冷漠之中,热热闹闹的家里,即便吵闹,也是温馨。
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由的状态,但是人们在这种自由的状态下为保护生命或者财产权会产生障碍,就要基于社会契约而建立政府。政府及国家制定法律并基于法律而行为。但法律的制定依据又是什么呢?法律制定要使在国家层面下生活的人民能如自然状态下一般拥有自由,所以,法律应有人民自己制定,这样才能保护在国家层面下生活的人民的自由不减少。但是,人民人数众多,制定法律时,自然难以达成一致。这时,以多数决的办法,而多数人的意思往往与普遍意志趋同。我们也可以理解,子信息越充分,参与的人数越多的情形下,多数决做出判断的正确性就会越高。
在卢梭的思想中,有一个天才的“立法者”来引导大众。为什么基于共同意志作出的判断还需要一个“立法者”呢?是由于,普遍意志大部分正确,但不会总是正确,仍会有出错的时候,这时就需要一个借用神的权威的立法者来使人民信服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由此,卢梭认为宗教是政治的工具。天才的“立法者”作为一个人,他也无法使得一个国家永远存续。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追求个人利益而不会为集体利益而牺牲,宗教成为政府统治者的一个高贵的“诈术”,借由其权威而建立起正当化的理想型政府。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幸运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小雨,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通过种种故事、事例都可以证明: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的惩罚,而“罪”是由小变大的。让我们牢记:法律在身边,法律在我心!
社会契约论:霍布斯认为国家在建立之前,人类是处于群居的自然状态,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战争状态。这种战争状态是由于每个人的能力大致相当,为获得他人的尊敬并且满足自身***,从而彼此竞争互不信任。这样的战争状态使得人们活在对于暴力而产生的死亡的恐惧中,人们拥有生而有之的生命、健康、自由等自然权,为保护自己自然权的实现,人们通过理性的认知得出自然律(人们对于和平的期许)。为实现社会的和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自然权,人们愿意缔结条约,放弃自然权。但是,人类本身又是非理性的动物,极易通过感性来认知,这时就需要建立起依然共同的权力体制即合议制,于是国家就顺应而生。
制定统一规范的主权者,在霍布斯看来拥有着普遍的权威。人们的思想、宗教和行为表现等等都受到主权者制定法律的拘束。
除此,霍布斯还是无神论和不可知论者。他认为人类无法认知其死后的知识,认为神职人员也是人,神职人员也无预知后事的能力,主权者对于人们的内心也同样无法认知而进行支配,从而希望人们能脱离神职人员或者长老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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