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的人看到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个饥饿的人看到了美味的面包一样。书是读书人的快乐之源,很多人把读书当成一种享受,我也一样。
在我刚牙牙学语时,妈妈就开始买来色彩缤纷的小图画书读给我听,什么《卖火柴的小姑娘》《小红帽和大灰狼》……我听得津津有味,百听不厌。对这些神奇的会变魔术的小故事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我终于认会了那可爱的26个拼音字母后,就迫不及待地翻开小图画书,走进一个个五彩缤纷的童话世界!
随着我逐渐地成长,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了。原来的小人书再也不能满足我对知识的渴求了。于是我努力地寻求更多更喜欢的书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了解到大自然更多的奥秘;《为中华民族而战》让我热血沸腾,我为自己的国家有这样的英雄儿女而骄傲;《金银岛》中作者离奇惊险的经历让我大为惊讶;《红楼梦》、《西游记》让我对我国的名著有所了解;就是一些幽默类的、漫画类的书籍也更加让我富有想象力了,我常常趴在桌上笑得前仰后合。
读书,现在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什么样的书都爱读。我尝试着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向别人借来书慢慢品读,常常为了在归还的时间内把一本好书读完,一读就是几个小时,有时甚至等妈妈睡着后,因为还惦记着那本没读完的书而悄悄地深夜起来读书,最后被妈妈发现了“骂”。可是,每读完一本好书,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课后,我也和同学们聚在一起,为共同读到的一本好书讨论不休,为其中某小段精彩的描写而喝彩。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
我读书,所以我快乐!
年华似流水,当我觉得自己还在与小伙伴玩耍的时候,初中的钟声却敲响了。童年的许多的事我早以忘却,但童年时一件令我十分后悔的事却一直压在我心底。
事情发生在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当时我正准备写作业,这时我发现我心爱的钢笔不见了!看着空空如也的铅笔盒,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真不如如何是好——那可是爸爸去香港旅游时特别买给我的呀,我可喜欢它了。这下可怎么办呀
正当我到处漫无目的地寻找我的钢笔时,我蓦地想起他——我最好的朋友晓晓。晓晓和我住在一个院子里,平日我俩很是要好,她也是个十分可爱、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对了,晓晓上次不是借我的钢笔去写作业了吗?说不定她还拿着没给我呢!于是,忐忑不安的我几个箭步跑到了晓晓家,焦急地对她说:“晓晓你是不是还没还我的钢笔?”“还了呀,是不是你记错了?”晓晓说。哎,最后一丝希望都破灭了的我正准备离开,最令我吃惊不已的事情发生了——我猛然看见晓晓的桌子上有一支和我的一模一样的钢笔!我呆住了,霎时间我真不知应该继续沉默还是上前大骂晓晓一顿,毕竟我俩那么多年的朋友了……对呀,我们都是老朋友了,可她却还偷我的钢笔!我越想越气,最后直接扔下一句“你可真虚伪!”便怒气冲冲地扬长而去了。
虽然那天我跑回家的时候一直没停下脚步,但我心里知道晓晓一直都在不停地追着我,口中还不断地喊着:“你误会我了!你误会我了!”“哼,这种时候还有什么好狡辩的!”就这样,晓晓越是喊,我越是跑得快。
回到家后,我的心仿佛打翻了五味瓶,只是那苦味特别的浓,浓得盖住了甜味……那晚我伤心极了,在床上辗转了一夜仍未睡着,脑中尽是以前我和晓晓的甜蜜时光。
从那以后我没有和晓晓再说一句话,即使她来找我我也不理她,只是不经意间看到机灵活泼的大眼睛,现已被黯淡无光、充满忧伤的眼神代替了。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了——晓晓在几星期后竟然搬家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晓晓,但那支钢笔却出人意料的出现在我家的沙发底下!!我的心中充满了内疚,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往事依依,造化弄人,晓晓的音容笑貌一直萦绕在我胸怀,时刻让我想起那个后悔莫及的夜晚。
那盏孔明灯是我的梦想,是一种寄托,总有一天她会到一个梦幻的国度,而我总有一天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沙、沙、沙我提起笔在孔明灯上喜悦而又激动的写下自己的梦想,此时此刻,这支笔似乎成了我的知己,任内心在纸上尽情的倾诉。来到漆黑的教室外,我们拿着孔明灯不一会儿就点火了,那团小火在如纱的纸里摇来摇去,摇摆不定我似乎有些害怕3、2、1放。我小心翼翼的松开了手,只见那孔明灯摇摇晃晃的飞向了夜空,起初还能看见他那满载心愿的摸样,渐渐地越飞越远,到了最后,只剩下一点红色的光点了,虽然渺小却依然能照亮天空的一角。
我想:她是飞到了我的心里,那盏灯在我心里燃烧,不要放弃,不为别的只因我的努力,即使前路黑暗我也不会停止追梦的步伐,不会放弃到达梦想的彼岸,因为在我心中有一盏灯在照亮着永不衰败永不放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它让我着迷,让我进步,让我陶醉,还让我受到教育。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读书,一直到现在,我仍旧在看书,时间过去了,我的年龄在增长,渐渐地,我告别娃娃书,步入文学的殿堂。书更加深奥了,我的知识也慢慢丰富了。在书的世界中,我得到了教益,受到了启迪,领悟了真善美,见识了假恶丑,还让我陶冶了情操,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
读高尔基的《童年》,我看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人民的艰苦生活,我潜伏在内心深处的同情感油然而生。
读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感受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及他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而读三毛的作品,我顿时喜欢上了她的真,喜欢上了她的诚,喜欢上了她的异,喜欢上了她的善,更喜欢上了她的那份执着与洒脱。我的心随她的心在撒哈拉滞留,可是雨季却不再来了;稻草人的手记依稀在梦里,那样哭泣的骆驼和黑奴的命运却早已成为烙在心中的故事。她的那篇《逃学为读书》,将她那份对书的痴迷描述的淋漓尽致,我都已被她深深地震撼了。她的书不得不让我感到我的贫乏与浅薄,我所读的、看的、写的又有她的多少分之一呢?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书中我们领略到自然的娇姿,从书中我们品读到人文风俗,从书中我们学会了坚韧强劲。书,给生活带来色彩。当你仔细咀嚼时,那是一丝丝的甘甜。
读书,真让我着迷!
父亲的手,即使是在教训孩子,也会给以孩子温暖。
——题记
自我有了记忆能力起,我对父亲一直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感,老实说,父亲并不高大,一米七的个头,略有些发福的腰,微微挺起的肚子,以及一副金丝边眼镜,怎么看怎么像个有学问之人,理应是温文尔雅的。谁知在我的心中,他却像个山野村夫一样,有些匪气。
尤其是他那双手,虽不似练武之人布满老茧,威力却很惊人。他的手,厚且大,指头极粗,张开五指,便像一块砖一样厚重。当他的砖一样的手掌向我挥来时,我顿时觉得我成了孙猴子,即将被“五指山”压得无翻身之日。
事实上,我也仅仅和父亲的手掌亲密接触过三次,第一次是手,第二次是脸,第三次是头。
记得我八岁那年,正值顽童岁月,也是任性的时候,那时我迷上一套漫画,数次开口索要不成后,我便挺而走险——偷,大概偷了三十块钱,当然,当时的我显然不够熟练——当然后来也没偷过,当我把手伸进父亲皮夹的一刹那,我忽然感觉身后鼻息直喷颈部,反头一看,一黑脸大汉正铁着一张脸,剑眉集中,怒视着我。当天,当父亲的“砖头手”第一次用力地拍到我的手掌时,我还是不争气地哭了,因为太痛了!
从那时起,我对父亲的畏惧程度一天天加剧,心中也产生了一丝丝怨恨。在我十五岁那年逃课被抓到后,父亲第二次打了我,当他厚重的大手甩到我的脸上时,终于,我下定了决心——等什么时候我长大了,绝不会任父亲打了!
十六岁,十七岁时我的身高如春笋一般拔地而起,真有“势拨五岳掩赤诚”之势,十七的我和父亲站在一起时,个子高他一头。
终于,在又一次犯了错后,父亲又扬起了他的手。我心想,若他挥下,我一定有挡住他的手的力气。他扬起的大手上有一道深深的红色指甲印,我清楚地看到,那时在听老师训斥我时,父亲用他的大拇指,狠狠地插入了他的食指之中。父亲的宽大的手掌,最终还是落下了,但这次力度似乎不大,只轻轻地抚摸了我的头,眼神复杂,不知那里包含了多少情感,有期待,有愤怒,也许还有失望。
我愕然了,我没有想到父亲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我曾经一次又一次的想过,当我有力气抓住他挥向我的手时,我会得意地笑,会张狂地笑,会毫不畏惧地和他相对视。但我没想到父亲只是用手抚了抚我的头,还留给我那样一个复杂的眼神。
父亲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背影。父亲有些驼背了,身子却更胖了,不知为何,我的眼眶有些湿润,想到父亲的手,那不仅仅是惩罚我的利器,更是温暖我的太阳啊。
回想起生活中的一个一个片段,想到每天早上六点就要起床准备早餐的父亲的手;想到每天晚上十一点要去学校自习室接我的开着车的父亲的手;想到帮我涂药的那双手;想到抚摸我头的那双——我父亲的手。
我忽然对着父亲的背影大声喊:“爸,我会努力的!”父亲身影猛然一顿。终于,他缓缓扬起了手!像太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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