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我的生命作文(欣赏自己的作文820字)

欣赏我的生命作文(欣赏自己的作文82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01 18:33:31
欣赏我的生命作文(欣赏自己的作文820字)

欣赏我的生命作文【一】

雷锋,生得早,死得也早,但他的一生是精彩的,所以我们记住了他。。曹植,英年早逝,但他给我们留下了不朽的篇章,所以我们记住了他。

苍蝇,生命极其短暂,但它,把生命献给了琥珀,所以,所以我们记住了它。毛毛虫,期待着化蛹成蝶的那天,它吐丝,作茧自缚,在黑暗中度过漫长的岁月,进过时间的洗礼,最终才能破蛹而出,成为人们羡慕的蝴蝶。若没有做茧的过程,它永远只是毛毛虫,永远成不了蝴蝶。若没有自己破蛹的过程,若不是自己破蛹,即使知道自己是蝴蝶,也飞不起来。但你可是万年龟,身处深海,不见天日,却能拥有漫长的寿命,你也可以是一匹马,一匹奔驰原野的骏马,只有十几年的寿命,但在奔跑的.过程中,你迟早会找到你的伯乐。

你是人,人活着,总是要有的是做,谁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并为之而奋斗。可利用我们有限的时间去做短暂不会有效果的事,我们急不可耐,常常幻想着一步登天,可那种轻而易举就完成的目标,还是你最初的目标吗?就像吃饭,你究竟是在乎吃饱了的结果还是不断品尝美味的过程,重要的不是你做了什么而是你在做什么。

秦始皇,君权神授,神一般的人物,可他终究不是神。他畏惧死亡,望着秦朝的大好河山,他怕还来不及享受就死亡了,于是他派人去寻找不死药。他,还是死了,还没来得及享受就死了,在还没找到不死药前就死了,可就算找到不死药又能干些什么?永生就这么好吗?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过程。若非他太注重生命的长短,也不会带着遗憾走向人生的尽头。他,一统六国的霸主论工绩,论胆识,论谋略,无人可及。可他,还是落了个暴君之名。秦修长城,此等壮举利万世,可他,还是忽略了过程。不知多少人命丧于长城脚下,百姓积怨已深,孟姜丧夫。本以为能流传到千世万世的朝代,也因而走向灭亡。

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在于你在做什么,而不是你没做什么。

欣赏我的生命作文【二】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十四岁的齐藤明莉,那天她生日,最想要一条可爱的小狗,那天她在院子里发现了一条小狗便收养了它。由于小狗的前爪是白色的,就像穿了袜子,于是起名为索克斯。

但是作为医生的爸爸并没有挽救回明莉的妈妈的生命,妈妈在临死之前对明莉说了狗狗的十个预定:

1、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希望你能耐心一点,给我时间去理解你。

2、希望你有一天你可以完全的信任我,能成为你忠诚的朋友,是我最大的幸福。

3、你知道吗?我和你一样,是有感情的。

4、我不听话的时候,在你责备我之前,能不能想一下自己对我做了什么。

5、把你所有的心事都告诉我,我虽然不会说,但我听得懂。

6、别打我,其实我可以轻而易举的伤害你,只是我没有这么做。

7、你有你的同学、你的朋友、你的工作。而我,只有你。

8、有一天我变老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像现在这么照顾我。

9、我的生命只有十年,希望你能多抽出一点时间和我在一起。

10、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光。所以请你答应我,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会陪在我身边。

明莉有个好朋友叫星进,有优秀的演奏天赋,但是他却到了另一个城市。明莉长大后当了兽医,而索克斯也由一条毛茸茸的小狗变成了一条威猛的大狗。可是明莉由于工作渐渐忘却了跟狗狗的十条约定,很少回家。直到有一天,明莉得知星进居然遭遇了车祸,虽然活着但是手指不能动了。这对喜欢乐器的星进来说无疑是一个噩耗。这是明莉想到了索克斯,便让索克斯去见星进。在索克斯的催促下,星进不自暴自弃了,他又开始弹乐器。就在星进的`心态好转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令所有人始料未及——索克斯不行了。这时,明莉想起了狗狗的十个约定,觉得对不起它,于是亲手给索克斯搭了一个坟墓。最后,明莉不再伤心,并且和星进结婚了。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觉得十分感动。这个人和狗的情谊是多么感人啊,索克斯永远忠于明莉,他们的情谊已经不是友谊,而是亲情。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忠犬,好好爱护它们吧,一定要记住与狗狗的十个约定,最重要的是要珍惜你们的快乐时光,狗狗的寿命只有十年l

欣赏我的生命作文【三】

我的同桌是个糊涂蛋。有一天我刚从家里带来一块新橡皮,下课时,就被同桌给拿走了。当时,我害怕极了,因为刚带来的橡皮不见了。我把前后左右的人全部问遍了,别人都说不知道我橡皮去哪儿了,我把书包的拉链拉开,“翻箱倒柜”地,我把书本一本一本拿出来,翻开,看看橡皮是不是收书时夹进去了,结果没有。我又把抽屉里找了个遍,结果又没找到。于是,我着急地哭了起来。这时,我的同桌来了,问我:“王一诺,你干嘛哭呀?”我难受地说:“我橡皮不见了,快帮我找找呀!”他说:“那好吧!”他用他那乌黑的手在书包里摸来摸去,他先扔出一本数学书,接着扔出一本语文书。突然一块紫色的橡皮出现在我们眼前,他问我:“是不是这块橡皮?”我高兴地笑了:“就是这个,就是这个。”后来,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说橡皮是他不小心拿的,要我原谅他。唉,遇到这样糊涂蛋,我又怎么能跟他计较呢?

我的同桌不仅糊涂,还很爱吃。一次春游,我带来了好多好吃的,我跟他说:“我先上个厕所,你可别偷吃我的东西。”结果,不出我所料,他竟然趁我不在偷吃了起来:他一手拿着火腿,另一个手拿着果汁,一边吃一边说:“嗯,好吃,嗯,太好吃了……”他的吃相,真是太像“八戒”先生了!我仔细一看,哇!他已经把我的东西都吃完了,我气得把他的耳朵揪来揪去。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又有趣又让人无奈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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