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段,作为“职业书虫”的我,把早晨这个黄金时段,作为我一天读书之旅的开始。早上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在早上读书,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我喜欢在早上大声地读书,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作者笔下,畅游于作者构写的意境之中……正是因为晨读的乐趣无穷,所以我爱上了晨读,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晨读让我受益匪浅。
伴随着我朗朗的读书声,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早晨的确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段,正因如此,每天早上的晨读不但使我记住了许多东西,还令我的记忆力增强,更让我磨炼了自己的意志。
晨读,是一件挑战人恒心与毅力的事情,早上正沉迷于梦乡,就得和温暖的被窝“告别”,特别是冬天,更是一种挑战。晨读,它会使我们受到瞌睡虫的“攻击”,从而上午可能会疲惫不堪,不过,坚持下来,可以调整“生物钟”,不但让自己免受瞌睡虫的困扰,对学习的裨益无穷,更可以锻炼自己的毅力。当你真正地体会到晨读的`乐趣之后,便会对那些挫折不屑一顾,因为晨读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一种升华!
还是那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这个黄金时段我们一定要有效地利用起来,从现在开始努力。
读书是我们努力学习的第一步,晨读是我们为这第一步打下的基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为我们美好的未来打下扎实的基础!
暑假的一个晚上,在我再三要求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哈利波特的机智、勇敢及书中紧张刺激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恨不能一口气读完。可正当我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沉浸在书中的情节里时,妈妈走了过来,对我说:“快十点了,该睡觉了!”只听见“喀嚓”一声,灯被关了。不甘心的我,开始有了一个大胆而又冒险的隐秘计划窃读!
夜深了,我像猫一样地竖起两只耳朵。当我听见爸妈房间里发出了鼾声,确信他们已睡着,才放心大胆地拿出了手电筒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缩进被窝,还小心翼翼地用被子蒙了头。一切准备妥当后,我便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心跟随着哈利?波特一起时上时下。我很开心――不必再担心父母的督促;我又很不安――做贼的感觉充盈在心头。另外,窃读的.滋味可真不好受:虽然开着空调,但是没过多久,我便喘不过气来,浑身也汗涔涔的,我只得先钻出被子,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翻页的时候,还要有足够的的空间,于是,我只能弓起背,把书页弯起来,轻轻地翻过去;手电筒被一层纱布裹着,光有些暗,时间长了,眼睛开始发酸,背和脖子也僵了。我又坚持了一阵子,直到上下眼皮子开始打架,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有趣的故事情节吞下肚子。我恋恋不舍地将书放回到床头的书架上,然后,舒展四肢,舒舒服服地躺倒在床上,回味着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伏地魔……突然,隔壁房间有了动静,我赶紧闭上眼睛,装作熟睡的样子。妈妈轻轻来到我身边,弯下腰,用手摸摸我的额头,并拉了拉被子,才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黑暗中,我睁大眼睛,兴奋的心情里突然生出了许多愧疚,这种方式的窃读一定会很伤大人的心,以后不读也罢。
吴老师评语:很生动地叙述了自己一次窃读的经历,特别能将窃读时切身的各种感觉很细腻地表现出来,传递着爱书的情感!文末突然的感悟让文章主旨猛的一转,但却让人回味无穷!
太阳橘红的脸很羞涩地探出,在白云中好奇地东张西望。阳光穿过树梢去叫醒枝头上的鸟,从美梦中醒来的鸟,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歌声。
女孩掀起了被子,整理了一下睡衣,从床上跳下来,将挡在眼前的一缕黑发匆匆忙忙地挂在了耳后,然后轻轻地捧起了桌上的书径直走到院子,用欢快的嗓音读“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读“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鸟儿停止了啁啾,立在枝头一动不动地听女孩读书,连身边的晨风都微喘着,生怕惊扰了这位读得认真的女孩。
是的,这是我。
我喜爱早晨,喜爱早晨带给我的焕然一新;喜爱晨读,喜爱晨读带给我的神清气爽。
我喜爱在寂静的小院里晨读,也喜爱在早读课堂上晨读。我也曾观察过班里的同学们晨读的模样——一些人在用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书,全神贯注地读,一些人捧着书一边声情并茂地读一边摇头晃脑,还有一些人读到一半忽然停下,用手托着下巴不知在思考什么。连那些平常风风火火的同学都安静下来,捧着书本在读。此时的班级就像是一片澎湃着书声波涛的大海,此起彼伏。每个同学无不沉醉在书的海洋中,用心享受晨读。
清晨那和煦的阳光,悦耳的鸟鸣,芳菲的花香让人心驰神往。此时捧上一本书,把花香与书香一起咀嚼,以书声开始清新美好的一天,是再好不过的了。
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那么科学的晨读就应该是步入知识宝殿的阶梯。不晨读的学者就如同不上油的齿轮,如同不授粉的鲜花,如同不扎根的树苗。不能获取更牢固的知识,不能将学问烂熟于心。
我喜爱晨读,现在,将来,今天,明天,我都会去晨读。它不仅是一种习惯,而且它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不晨读的一天就不是完整的一天。
天已微微发亮,我们走出宿舍,一抬头,两颗星星嵌在天空。一明一暗,一大一小,像两盏小橘灯。它们洒下微弱的光芒,照着学校的教学楼,给教学楼蒙上了一层梦幻的面纱。向远处望去,天边有一道紫红色的朝霞,美丽动人。在这美丽的清晨,我们迈进教室,准备晨读。
带着对一天美好生活的憧憬,翻开语文书,让美丽的文字在眼里流动,让琅琅的读书声在校园回荡……读冰心的《母亲》,让我感受到她对母亲的思念;读鲁迅的《社戏》,让我看到封建社会思想的陈腐;读朱自清的《春》,让我到春的多姿多彩;读列夫·托尔斯泰的《七颗钻石》,让我感悟到了人性的美好……每一次阅读,都会冒出新的想法和感受,不知不觉中发现语文课本竟也是那么有趣。
诗词的世界精彩纷呈。读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体会到他报效祖国的一腔热血;读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体会到他对亲人的美好祝愿;读李清照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我体会到一种淡淡的伤感。
我最喜欢的是辛弃疾的《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站在高高的北固亭中,望着滚滚长江水,感慨着千古兴亡之事,让人一下子就感觉到他的豪放大气,以及浓浓的爱国之情。辛弃疾的词,总是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晨读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我,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广,也让我的写作水平得到提高。我甚至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闲暇时拿出一本书,细细地品味一段温暖的文字。
我爱晨读,它让我每天都有好心情,伴我日日成长。
新书到手以后,我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书中还收录了《英雄石像》、《快乐王子》等多篇中外知名童话,还是彩图拼音版的,更引起了我阅读的兴趣。如果有谁问我,最喜欢哪一篇,我会脱口而出《一粒种子》!
故事说的是在世界上有一粒特别的种子,像核桃那样大,绿色的外皮很可爱,凡是看见它的人,没一个不喜欢它的。会长出碧玉一般的芽,开出最美的散发浓郁香气的花朵,可是从来没人种过它,自然也就没人见过它的美丽的`花,闻过它的花的香气。国王、富翁、商人、兵士先后得到过这粒种子,他们以不平常的心态对待这粒种子,精心地看护、培育,小心翼翼地,盼望这独特的种子早日发芽、开花,希望能带给他们荣誉、财富、地位,而这粒种子就是不发芽。农夫在耕田时很偶然地得到这粒种子,他把种子随意地种在田里,该耕就耕,该锄就锄,该浇就浇,没有把它看成是什么特别的宝贝,结果这粒种子开始钻出碧绿的嫩芽,不久长成了小树,并且很快开花了,发出浓厚的香气。所以这粒种子既独特又平常,要以平常的心态对待,给它土壤、水分、阳光、肥料,就能发芽、开花。我们是祖国的种子,不需要在温室里长大,我们要在阳光里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
妈妈读了这篇童话,也收获多多。说是“和孩子一起阅读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读这些书籍,能让我们在阅读中明白做人的道理。《一粒种子》也告诉作父母的一个道理---种子就是种子,不管怎么珍贵、异常,只要以平常心对待它,给它土壤、阳光、水等,就能发芽、成长。我们对待孩子不也应该如此吗?!”
一篇优秀的童话,能带给我们如此多的快乐和启迪;好的阅读习惯将受益终生。同学们,朋友们,我们都来读书吧!
天天把他挂身边,到底什么是高手?I LOVE YOU。到底有几分跑的比想象更快。
——题记
我是一名中学生,我的爱好就是打篮球。
我刚接触篮球是在2002年是由于大郅赶赶加入NBA的`达拉斯小牛队,成为了亚洲的NBA第一人,由此,我喜欢上了篮球,于是我一个人站在空旷的球场看着远方的白云和手中的篮球,不禁心中一颤……
于是,不管是骄阳似火,还是寒风凛冽。球场上都少了那个穿火箭对服的我。那时我练习着常人看起来枯燥无味的动作,一次次转身摔倒,都没能扼住我那颗热爱篮球的心;我没有因为衣服淋湿而回家,也因为转身失误而懊恼,更没有因为运球卡到而放弃,而是不懈的向前向前再向前。
一次次的投篮不中,一次次的上篮偏出,没有下住我,没有选择放弃,因为我有一颗挚爱篮球的心。
几年来,篮球伴我走过了许许多多的日子它像一块磁铁一样。
高兴时我和几名队友在球场上来回奔跑,运球,转身上篮,动作一气呵成,球进时,我和对友一同击掌庆祝,可谁又知我为了练习这一套动作而失败了多少次,摔倒了多少回。
为我带来了多少快乐。
我爱篮球它给我生命中画上了一抹绿色。
我爱篮球,它给我生命中加上了一道花边。
我爱篮球,它给我的生命中增添了一度热。
啊!篮球。你让我不得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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