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天,爸爸妈妈都出差去了,我可以自由一下啦.我先是慢吞吞地起床,然后慢吞吞地刷牙,慢吞吞地洗脸......当我来到饭桌正要吃早餐时,一团光把我围住了,我顿时头重脚轻,一下子昏啦过去,
当我醒来时,周围一切都变了.我还是在家里,可家具都变大了.我想爬上桌子喝牛奶,可是怎么都跑不快,我转过头一看,天啊,我的身后怎么多了一个蜗牛壳,而且我也不成人样了。头上长啦两根触角,眼睛又象触角一样伸出来,牙齿长在舌头上,我那是人啊,分名是一只蜗牛吗,我又昏啦过去。
咕。一阵声响吵醒了我,我一看钟,呀,十二点啦,我还没吃早餐呢。与是我又想怕上桌子和牛奶。我爬呀爬呀,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上来,我又想爬上牛奶杯上,可刚爬到一半,一阵大风吹来,把杯子吹倒了,牛奶也倒了,而我却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牛奶澡。我又不是茶杯,为什么身边那么多杯具[悲剧]呀。我突然想起了妈妈骂我的话,我又哭着喊;苍天啊,快把我变回来把,我以后在也不慢吞吞地做事啦。说完,一团光在次把我围住,我又昏了过去。当我醒来时,发现我正躺在床上,现在正好是起床时间,爸爸妈妈刚出门。我赶快起床,快速决叠好被子,快速刷牙洗脸。
哎,当一只蜗牛可真不好,我以后在也不慢吞吞地做是啦,防止蜗牛事故在次发生在我身上。
吸引人眼球的商业爱情片,无非就是帅哥美一女香车豪宅,美一女如云挥金如土。古天乐加吴彦祖,两个钻石王老五的抢亲是每个女人的梦境。爱情永远是 纠结的,高圆圆爱的古天乐却是个见到大胸美一腿就精一液上头的情场浪子。而高圆圆也继《好雨时节》之后再度在床上叫了停,让观众唉声四起。为了古天乐,她把与 流浪汉吴彦祖的约会忘在脑后,为了古天乐她哭得歇斯底里,为了这么个和明明和她约会却跑去与外国大妞床上乱滚的男人,她乱了阵角、丢一了尊严,嘴上说着辞职 腿却丝毫挪不动步,嘴上骂着贱男却依旧眼波流转,心里被另一个男人感动得要命却仍旧因为爱坐上了他的车,哪怕前一刻这个男人正与别的火一辣美一女调一情。其实, 爱情的另一个名字叫“犯贱!
杜琪峰与韦家辉抛出了一个课题,究竟是选你爱的,还是爱你的?究竟是让别人下跪为你犯贱,还是你上赶着跪在别人面前犯贱,你会选择爱还是被 爱?在同样是帅哥,同样是钻石王老五的前提下。导演给了女主角一个最幸运的结局,在被爱人所伤后,还有一个疗伤的怀抱。按一般悲剧的套路,女人总是飞蛾扑 火地爱上一个情场浪子,然后不撞南墙不回头。而《单身男一女》中的浪子,不仅帅而多金,而且会用心懂浪漫。相比吴彦祖的单纯模仿这些泡妞路数则略显笨拙,但 却不失真心。当古天乐在对面楼顶潇洒地挥挥手选择放弃,高圆圆应该知道自己的选择没有错。毕竟,没有完美的爱情,我们还可以选择一个完美的结局。
杜琪峰很现实,也从不玩那些虚头巴脑的纯粹主义。女主角不是贞洁烈女,也会举棋不定。她会在这个男人面前刚刚哭完,又全心投入地与下一个男人 约会。在两个男人同时跪下求婚,也会茫然地犹豫不决。纯粹主义告诉我们,稍有一丝犹豫都不叫爱。显然,《单身男一女》没有在标榜爱情,只是畅谈生活。《孤男寡女》、《瘦身男一女》亦如是。
一辆玛莎拉蒂和中环的'越层套间、9道course的法餐和82年的拉斐、看了一千多遍的视频和满屋子的爱心利帖,古天乐用钱用闲砸出了爱情, 换得高圆圆以心相许。一只蛤蟆相伴三年、亲自下厨、街头无尽的失意等待,奋起打造属于两个人的建筑,吴彦祖用心换得了高圆圆的以身相许。杜琪峰很现 实,告诉女人们:你爱的,用心爱爱就得了。爱你的,用身换换就得了。
结尾高圆圆的片刻犹豫告诉我们,她选择的不是爱情,只是未来的生活和结局!
我,孤独着。
总是片面地判断事物的对错;总是偏激地否认他人的言论;总是冷眼拒绝虔诚的帮助;总是在想哭的时候扬起嘴角告诉自己,我是强者!
而事实上,我不是。
越来越孤僻的性格,甚至让我显得有些乖张。没有人敢成为我的朋友。当然,也许是没有人愿意。每天每夜带着快乐的假面孤独地行走。很苦,很累……但却没有人知道。
二、世界杯的魅力
文章的承启会显得突兀,但让我完全走出阴影的世界杯,就是如此有魅力!
过去不喜欢看足球,总认为它比不上乒乓球的扣人心弦,也比不上篮球的高潮迭起,有时场上二十二人来回奔跑了九十分钟,也逃脱不了"0:0"厄运。但就是两天前阿根廷与塞黑的小组赛,让我认识到:我只是没有看过真正的足球比赛。
个个都称得上是超级球星的阿根廷队员,个个能力非常强,但之所以能打出6:0的大比分,却全因队员的精妙配合。
一个经过二十三次捣脚才传至门前的机会球停在了××脚下,而门将与后卫的两面夹击使得进攻得分的机会甚小。面对头号功臣的`美誉和最佳射手的称号,××却能冷静地分析局势,将个人名誉置之度外,用脚后跟将球传给了身后无人防守的队友,破门得分。
我惊诧--这就是团队。
三、告别"单身"。
走进教室,我展现出了两年来的第一个笑容。仅仅一天,我以幽默的谈吐及开朗的性格获得了新的生活。也许同学们至今不解个中因素,如果有机会希望可以将这篇考场作文读给他们听。
结尾很突兀,就像更长的初中生涯,却在即将告别之际,顿悟它的美好……
告别"单身"是忏悔;告别了"单身",是完美。
最近爆竹声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耳中回荡,因为要过年了呀!在26夜的早晨,当我还在睡梦中甜美的遨游的时候,突然我的耳朵遭到晴天霹雳,我顿时感到大事不好。我艰难的睁开眼晴,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这时这个声音又大喊,“小表姐,别睡了,起床了。”哎,我的克星来我家了,他就是我的小表弟,今年6岁。
我的小表弟和他的爸爸妈妈长期住在唐山,只有过年时才会回来,在诸暨也只能住14天。小表弟住在东北,每天都吃粗粮所以长的又白又嫩,个儿还挺高,一脸活泼可爱。不过我为什么说他是我的克星呢?因为他是属鸡的,每天5点他准时起床。而我好不容易放假,当然想睡懒觉喽,可是表弟就不让我睡懒觉,因为他要我陪他玩嘛!所以我才说表弟是我的克星。
不过,今年表弟也挺可怜的,因为唐山的教学质量,没有我们诸暨的好,所以他的爸爸妈妈决定,把他留在我家,让他在诸暨读幼儿园。可是他的爸妈必须回唐山做生意,所以他将一学期见不到爸妈,所以他也很可怜。不过,我爸妈非常疼爱他,把他当成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在我家不会受欺负。
时间飞快,昨天是初十,是表弟爸妈会唐山的日子。表弟知道今天爸妈要走,十分沮丧,怎么逗他,他就是不笑。是啊!这对一个只有6岁的孩子,是多么大的`打击啊!突然表弟哭了起来,扑向他妈妈的怀抱,他妈妈也非常舍不得他,和他一起抱头痛哭。
表弟爸妈的票是在晚上12点30分的车,那时表弟早已入睡,我和表姐打算送他们一程。到了11点半,我们从被窝里爬出来,看到他妈妈正蹲在床边意味深长的看着他。接着黄豆大小的泪珠落了下来,我们看到这一幕,也悄然泪下。
终于在12点27分,我们目送他们进了通道。在往后的'日子里,对表弟对我们家都是一个莫大的考验。
George和Jim坐在沙发上各自读着一本书,两只狗卧在旁边,壁炉里火光暗艳,还有留声机里的老歌。Jim说此时此刻就算死了也无所谓。而他们初遇的酒馆有周六喧闹的人群,每个人都欢欣着,肆无忌惮地调情。拥挤的室内有昏黄又明亮的光,Jim穿着海军制服,十分年轻,欣欣向荣的样子,礼貌地回绝了身边的姑娘。
活下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需要不停地斗争,需要努力地生存,需要不断地寻找,需要和不甘心,不屑,不满,失望,被舍弃,离别,自我否定等等许多负面情绪战斗,然而最后也都归于虚空。有限的生命比无尽的长生更需要坚定的毅力和信念对抗随时准备趁虚而入的虚空。
大约是年纪大了,泪点越来越低,看《The Fall》的时候,故事中的英雄一个个被***死,哭的涕泪横流,这一次则是深夜的海浪与沙滩,两人无所顾忌地冲向大海,就像明天不会到来,再也不会天亮,抛却了身前身后一切琐碎的顾虑,欢呼着沉入海底。
第一次见到大海是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到达临海的城市已经是深夜。父亲开车载着我们在沙滩旁停下,在未见过大海之前,根本无法想象那是有怎样的壮阔。是比黑夜更深沉的黑色,泛着若隐若现的粼粼之光,一层层的白浪裹着黑暗拍打过来,耳边只有轰然作响的大自然的寂静之音。我完完全全被这令人敬畏的景色迷住,完完全全地晕眩了,那时我到生命的渺小和无力,第一次感到激动的疲倦。
洛杉矶有非常壮丽的晚霞,亲眼得见之后,更加心心念念着它的美丽。就像无法想象真的会有人坐在空寂的苏联老式建筑的阶梯前,靠着廊柱弹唱着《美丽的梭罗河》,也无法想象老式电车摇摇而过,是穿着旗袍戴着玉镯的女人美目流转,同样的,也无法想象六十年代的洛杉矶,那两个靠在奔驰老车上抽烟的男人所得见的是怎样念念不忘的景色。仿佛空气中都飘着生命的颗粒,在最后一天的傍晚显得更有质感,如同流质的固体一样划过皮肤能感到水流的温度。化成印象中的实际,不过是弯弯的眼角和性感的嘴唇,一切体会得到的质感来源于往昔的怀念。
啊,就像再回不高中时心中的威尼斯,就连一向讨厌的黄昏也变得分外抒情。拱桥下是潺潺的流水,古老得让人分辨不出那一刻的'确切时间。我印象中,有个刚上小学的小孩子,每天放学都会在路边等待下班来接自己的父亲,因为无处可,便在一棵杨树的后面,看着全校的学生各自走上回家的路,再看着老师们都骑上自行车离开了,最后是留守的校工彻底关上了学校的铁门。再然后就是漫无边际的黄昏,空中飘着晚上的军号声,一队队的士兵整整齐齐地列队走在大路上,小孩躲在树后看着这整个变暗的世界。
曾经有多讨厌黄昏,现在就有多爱它。夹杂着恨的爱,根本无从分辨原来的样子。想象着烟雾缭绕下六十年代洛杉矶的黄昏,走马灯一样的回顾了很多很多的画面。最后简直无法克制地喷涌出来,能回想起来的都是些细碎得微不足道的东西,柳树叶子的纹路,鸽子在沙堆上留下的爪印,酒馆门前冲每个人都鞠躬的门童,深夜在身后默默点亮的车灯。
George说,未来就是死亡。年岁越大,我也就变得越蠢笨。好的工作,安逸的生活,无拘无束的,来皆可。还能奢望什么呢,还能拥有什么呢。
可是有一天下了很大很大的雪,家门口院子里的那棵古老的杏树枝桠都被积雪压断了,可雪还在不停地下着。我从姥姥家回来,赶着回家上下午的长笛课。刚刚跑进院子的拱门口,便看见那个穿着一身军礼服的男生站在杏树下面,他连军大衣都没有穿,肩膀和眉毛上都落满了雪,手里轻轻巧巧地提着一个黑色的长匣子,里面是他银色的笛子。他转过身冲我挥挥手,镜片后面是弯弯的微笑着的眼睛。
我从来都不喜欢长笛,讨厌一切吹奏类的乐器。但我坚持练习了十六年,那个每次给我上课都会穿军礼服的男生却只教了我两年。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一个夏天的黄昏,我和我妈吃完晚饭绕着大院遛弯儿。路过训练场前的观礼台时,军乐队刚好在为即将到来的检阅进行最后的彩排。隔着整片的训练场,我看到他站在整个乐队的前面,手里拿着银色的指挥棒。那天的黄昏非常棒,能看到每件乐器上的反光。他背对着我们的方向,认认真真地做着他的事,穿着军礼服一丝不苟地挺拔地站着,就像之前我每次见他时一样。
我永远无法想象我的生命中,有什么人或事,在什么时刻突然地离开,突然地发生,和突然地结束。就像我永远无法预知未来的每一步会走向何方,但我知道它的终点,每每想到这里,便会觉得无比宁静。
没有一个同样会说出“我们是透明的”这样话的少年为我清理伤口,悄悄收起手枪,而我推开房门,也没有猫头鹰和月亮。在漫无边际的宁静和嘈杂的交替中,没有照片,没有药片,没有啤酒和香烟,也没有壁炉前的火光。
什么都没有。然而活下却还需要透支无法估量的勇气和希望。
未来就是死亡。我满心平静地接受着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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