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音乐,是漫漫长夜里一个歌唱的精灵;音乐,是每个地球人都懂的一门语言。它为人们带来快乐,带来美的享受,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乐趣。古典的音乐都很经典,听完让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
音乐是白色的,很纯净。有时候会一个人在家,感觉寂静得可怕,这时,我就会听点音乐,沉浸在音乐中。我看到了大海,是那样的湛蓝,是那样的广阔,是那样的自由。
音乐是蓝色的,很忧郁。看着一个个感人的.事迹,再配上一些伤感的歌,更加催人泪下。我看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坚定的信念,是那样的心痛。
音乐是紫色的,很温馨。音乐像一杯暖咖啡,温暖了我的心。我看到了一家三口坐在沙滩上欣赏着夕阳,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那样的和睦,使人不忍心去惊动他们。
音乐是红色的,很火烈。一首首革命歌曲。曲调高昂,激动人心,给人力量,催人奋进。啊,我看到了飘扬的国旗,我看到了革命烈士们,是那样的伟大,是那样的坚定。
我喜欢倾听音乐,一个人,静静地听,顿时,烦恼都抛开了,许多事都想清楚了;我喜欢品味音乐,和朋友一起,其中的妙处,体会音乐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音乐对我来说,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
音乐是一座心灵的桥梁,即使语言不同,皮肤不同,但是,音乐的旋律都能听懂。音乐的曲调,有时平淡如水,有时低回婉转,有时慷慨激昂,抑扬顿挫。
生活因有了歌声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轻舞的影,捕捉到了清晨的第一次翕动;振动的弦,也送走夕阳的问候。
有时我路过那条桥,经过他,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这几年,他留下了什么?
一口碗,一把二胡,一个人。他在桥上候了几年,二胡鼓动的声音不绝,悠扬又无人问津。每天那碗里,似乎就只轻轻点着几块 硬币,和着一张张发黄、变旧的一元人民币。他不停地拉着,似乎在诉说着。
小时候,那一块钱让我看清了他的脸——老,沧桑。桥下的水汩汩地流,水声中又揉和着他的二胡声,源源不绝地驶向人们的耳中。这桥上不仅仅只有他一人,我细细地把八枚硬币掷了过去,便开心地和父母过了桥,说:“那些乞丐真可怜……”父母看了看我,点了点头。
时间一天天地过,人们反复地上桥,过桥。打赏他的钱也似乎愈来愈少。但他还是拉着,拉着,好像没有开过口。
这时我意识到——我错了,错怪了他。他只是老人,街头艺人,只不过有着乞丐的着装罢了。那一瞬间才发现,我一直在接受着,聆听着他的表演。我也似乎并未真正留意过他,但是桥上那么多的流浪者,我却惟独记住了他,记住了给他的那几块钱。
流浪者们也在拼,谁晓得明日桥上,又是何人收到了路人的一块钱?但是他,一直存在于这桥上,始终有他。
那是一个刮台风的下午。风卷集着乌云来到了这里,桥下流水狂涌逝过,似乎也没有了“地面”的概念,只是到处是流水,在桥上肆虐。
我匆匆撑伞走过,心中落魄,不因狂风暴雨,却因没有了那歌声。我极目四处张望,终归将手中一元的“票子”收到了兜里……
何必呢!为了一个流浪汉,等他?得了吧!
我苦笑着离开了。
日后,上桥时我都会单手插兜,在里头紧紧拽着那张有点湿润的一块钱,慢慢踱步向前,轻轻地将那一块钱放入碗中,然后慢慢离开。
也为此,我的袋中也总有两块零钱,过去一块,回来一块。
我不懂音乐,脑中没有几个音乐人的名字。但是一旦有人提起二胡,我便第一个想起了他,和他的音乐。
几年了,那杆破二胡仍在他的手下振鸣发出悠扬之声。难道这只是为了钱吗?我想他应该是有追求的。
并不是英雄,明星才能在别人心中烙下一块印,也并不是高山流水,阳春白雪才能振奋人心。他只是一个没有说过话,我也不知名的流浪者,却也正是他的这种神奇让我着迷,让我感受到了美。
他一定有一个梦,一个储存在心里的音乐梦。
生活像个万花筒,五彩缤纷。在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当中,我有着一个非凡的伙伴——照相机。它和我一起记录万千世界和生活中的点滴。
我喜欢摄影。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家里买了一台照相机,当时的我,一听到家里买了照相机,一蹦三尺高,就情不自禁地哼着歌,拿着照相机飞一船地跑到公园,东瞧瞧,西瞅瞅,看看有没有什么漂亮的景物。今天的公园可真美啦!我心想。蓝蓝的天空、青青的绿草、高大的樟树……当时的我,那个激动啊,见到什么就拍什么。当摄影师可是我最大的梦想啊!“咔嚓”、“咔嚓”。一声声清脆的声音,真悦耳啊!伴随着一声声的“咔嚓”声,我竟不知不觉把整个公园绕了一周!
空中没有一丝云,头顶上一轮烈日,没有一点风,一切树木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我到大樟树下坐了下来,才发现今天有多么热: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硕大的汗珠从我脸颊滚落……
在树下,我津津有味地翻着我拍摄的照片,心里颇有成就感,好像一股股甜滋滋的凉风,掠过我的心头。我也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努力当个摄影师!咦?怎么有点痒?我看了看我的手臂,啊!手臂上竟有只小蚂蚁。我小心翼翼地把小蚂蚁抓到了我的食指上,然后把小蚂蚁放回了地上。当然,我也不会放过一草一木,一虫一蚁。我急忙调好了照相机,对着小蚂蚁“咔嚓”拍了一张。哈哈。拍好后,抬起头准备想回家吃午饭,居然看见大樟树旁边有个蚁穴,成千上百的蚂蚁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这使我来了兴趣。我握紧了照相机,好奇地跟着蚂蚁……
这些蚂蚁排成一个很长的队伍,所以我并不怕会跟丢,在跟蚂蚁的途中,我更像只忙碌的蜜蜂,拍拍这里,看看那的里,还要跟着蚂蚁队伍。蚂蚁的队伍挺长的,从公园搬到了一个花坛中,大概有70米左右吧。在跟着蚂蚁的途中,我竟有了一个奇思妙想——让蚂蚁让模特。哈哈,这真是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有点难,不过我还是自信地找到了离开群体的两只蚂蚁。我蹲到了地上,把照相机的倍数慢慢放大起来,渐渐的,我越来越不可思议,一只“巨蚁”出现在眼前,天呐!那么可爱,那么渺小的蚂蚁放大起来竟会有点可怕……
摄影真的是个有趣的东西,它让我们看见了一个更精彩的世界。摄影真让我着迷!
挥动笔杆,慷慨淋漓,“青春飞扬”四个字顿时飞入我的眼帘,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那时起,我更爱书法了。
放假回到家里,草草写完作业,便迅速把书法用具拿出来把它平铺在书桌上。
巴掌大的书房里出奇的闷热,窗外的杜鹃花垂头丧气地垂着头。额头上的头发早已湿透,豆大的汗珠像断线的珍珠似的不停地向下跳。汗水渗透了纸张,墨水开始慢慢地散了开来,染黑了我的手指和衣袖。终于忍不住了,抬手擦擦汗继续写。外面的天气渐渐暗了,杜鹃花正得意地舒展她柔美的身躯。
我心也渐渐平静下来,脸上的汗也干了,我露出了怡心的微笑,因为字帖上的字我已全部临摹完毕。
妈妈的声音适时地响了起来,该吃饭了。我一个箭身飞到楼下。妈妈看到我先是一愣,接着捂着嘴走开了。我正被弄得不明所以,弟弟乖巧地捧来镜子便咯咯笑着跑开了。拿起镜子一照,顿时目瞪口呆。我尴尬地笑笑,迅速遛进洗手间洗脸。此后,虽然这种情况还有发生,但也少了很多,而家人对我这样子也习以为常了。
我在书法中学会了宁静、学着成长。我爱书法,我为那独特的.艺术着迷。
书,是默默无闻的智者。它虽无语,却教导者着你怎样做人。幸运的是,我就拥有“书”这位朋友。
记得第一次看文字类的书是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那时正是暑假,我闲的无聊,便手拿起那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谁知这一看就着了迷。从此,我就从一个“头可断,书不可不看”的人,变成了一个“书虫”.
如今,读书已远不止是我的嗜好,它已经成了我的习性。一次,表弟来我家玩,妈 妈要上街去买一些东西,便让我看好小弟弟。那时,我正在看书,就随口答应了一声。妈 妈见我答应了,就放心的出去了。表弟在一旁玩耍,而我沉浸在书海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那各式性格的人物,那步步惊心的变化??这一切都让我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直到我听到了表弟的哭声,真可以用惊天动地来形容。话说回来,妈 妈让我看好表弟,等她回来看见表弟在哭,肯定饶不了我。于是我赶紧跑上去抱起他, 一边摇着他一边说:“别哭,别哭呀!你要是不哭”—哇,一声更尖 锐的哭声从表弟的嘴里飞出,打断了我的话。“再哭,再哭我就不给你讲>故事了!”我把他放在沙发上说。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真的不哭了。于是,我就给他讲了许多童话,直到妈 妈回来。
读书陶冶了我的情操,也增长了我的知识。《狼王梦》使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常青藤家训》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热爱生命》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乡村小说,当年明月的历史小说??这些书都是我的最爱,都会让我流连忘返。
读书,是世间最让人快乐的一件事,还有什么理由不让我着迷呢?
今天早上,我一早起起床了,穿好衣服,就跑到进厕所间去刷牙洗脸。
我在拿毛巾时,不小心把毛巾掉进了浴缸里,我正想把它拿上来时,我忽然看见有一只可爱的小蚂蚁。它在干什么呢?我非常好奇,仔细一看,原来它是想要离开这浴缸。可怜的小蚂蚁,你为什么会跑到这大浴缸里呢?我把你弄上去吧,我心想。可是,我这么大的`手,我一拿起它,它会不会奄奄一息呢?还是算了吧,既然我对自己没有信心,就让它自己上去吧。
小蚂蚁爬啊爬啊,还没爬完一“层”又掉了下去,我们家的浴缸实在是太难爬了,我真为它感到担心。我看着它每爬一会儿就掉了下去;再爬一会儿,就又掉了下去,就这样一会儿上,一会儿下,它始终没有放弃,一直努力地爬着。
我看着看着,忽然听到妈妈喊叫的声音:“嘉妮,吃早饭了,吃完早饭别忘了做作业。”
我吃完早饭后,还一直牵记着小蚂蚁,你爬上去了吗?
当我再一次看它时,已经足足过了2个小时,小蚂蚁却还在那儿爬着。
时间流逝,当我午饭过后,已近下午一点,小蚂蚁还没放弃,依然努力地爬着。
我在二点三十分的时候再次到那儿时,小蚂蚁已经不见了。
这是什么?这是一种求生的渴望。我们每个人就这么容易轻易放弃吗?不,我们人有毅力,毅力能让我们在放弃自我时站起来。一只微不足道的小蚂蚁行,为什么我们就不会成功。学习是困难的,只有拥有毅力的人才会成功!
书是什么?是智慧的源泉。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一本好书可令人受益一辈子。我热爱书,在我眼中,书像磁铁一般吸引我这一颗“螺丝钉”。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看书中,我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说难听了,我这心里啊,一天不看到书,不“闻”到书香,心里就难受,就像吸鸦片的人没吸鸦片一般,感觉浑身发痒。
我只要捧起书,就放不下,一看便是大半天。有那么一次,妈妈叫我去写作业,我心想:算了,反正作业一下就写好了的,先看一会书好了。我捧起书,津津乐道地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了,啊,怎么那么快就到晚上了,o(︶︿︶o 唉,又一天过去了。书就像精神“海洛因”支配着我的大脑,怎么管都管不住,我认为,我是“走火入魔”了。书真的吸引着我。
我为书活,书带给了我一些新奇的事,有趣的事,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懂得了不同的写作方法,对我的帮助很大,书真让我着迷。
在看完很多书后,我总结了几个道理。读书是好事。应该让每个人都读书。读书放松大脑,是件趣事。读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来叫你新知识,总的来说,就应该多读书,多读无害啊!!
书海无涯,在今后,我想自己出一本书,给天下所有人看,它有简短的语言,让孩子老人都轻易的读懂。学无止境,我们应该多读书充实自己的生活。书真是让我太着迷了。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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