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 ——《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者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十三四岁的少年们哪个不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那里,有的用自己的心灵放飞着梦想,有的用自己的智慧创造着成功。我也有一个“乐园”——文字,它可真让我着迷!
灵秀的文字组成一个个扣人心弦的语句、一篇篇感人肺腑的文章、一部部引人人胜的名著??我内心深深感叹着它的绘声绘色、细致入微。文字散发着我无可抗拒的魅力:我吃饭时脑海里还回想着它交织的情节,我走路时心里还琢磨着它无穷的意味,甚至,我上课时,还曾偷偷取出一本本课外书来。
文字真让我着迷!老师又在黑板上写下了今天的作文题。它们像是在挑衅、嘲笑曾经最怕写作文、只会凑字数的我。哼哼,我可不怕!我静下心来,冥思苦想。平日里最熟悉的文字慢慢出现,回荡在我脑海:它们组合、编织、串联?对了,就是它们!我欣喜若狂地拿起笔,刷刷刷——不停!妈妈来催促我吃饭了,不吃;伙伴来邀请我游戏了,不玩——我只有一气呵成、得意洋洋地欣赏自己写好的作文时,才觉得好甜。
文字啊,你可真让我着迷!从你那儿,我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你让我废寝忘食、欣喜若狂,也让我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我要用文字编织>我的梦想,创造属于我的一片蓝天!
天边火红的夕阳,是白天留给黑夜的裙摆。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如火的夕阳,她那火红艳丽的颜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让我无法忘却。
回家的路上,夕阳在天边送太阳落山,独自一人走在归途上,心中突然有了“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萧瑟,但这却也只是一瞬,马上,回家的喜悦就再次萦绕在心头。天边那火红的夕阳,陪我走过了成长路上无边的寂寞。
喜欢坐在窗前,望着夕阳渐渐退去,着迷夕阳,着迷她的色彩,着迷她的变化,她那火红的色彩是生命燃烧最旺盛时的颜色。
晚年迟暮,这个词语总是让人感到心情的悲凉,但是在迟暮之年又何尝不是人生安享晚年的时刻?迟暮的人不正是儿孙满堂吗?迟暮的人们安享着天伦之乐,这不也让人感到精神的快乐和心灵的欢愉吗?
夕阳为大地洒上了金色的光芒,沐浴在这灿烂的光辉中,我的心暖暖的。夕阳也许是能让我感到温暖的为数不多的事物之一吧。
在日夜交替中,朝阳迎来了太阳,夕阳送走了太阳,若朝阳是新生,那么夕阳便是成熟。在夕阳下汇总了一天的收获,学有所得的感觉是如此美好。尽管夕阳的出现昭示着夜晚即将到来,今天即将过去,但时间的流逝并没有令人伤感,因为夕阳是我们走向成熟的见证者。夕阳是如此让我着迷!
挥动笔杆,慷慨淋漓,“青春飞扬”四个字顿时飞入我的眼帘,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那时起,我更爱书法了。
放假回到家里,草草写完作业,便迅速把书法用具拿出来把它平铺在书桌上。
巴掌大的书房里出奇的闷热,窗外的杜鹃花垂头丧气地垂着头。额头上的头发早已湿透,豆大的汗珠像断线的珍珠似的不停地向下跳。汗水渗透了纸张,墨水开始慢慢地散了开来,染黑了我的手指和衣袖。终于忍不住了,抬手擦擦汗继续写。外面的天气渐渐暗了,杜鹃花正得意地舒展她柔美的身躯。
我心也渐渐平静下来,脸上的汗也干了,我露出了怡心的微笑,因为字帖上的字我已全部临摹完毕。
妈妈的声音适时地响了起来,该吃饭了。我一个箭身飞到楼下。妈妈看到我先是一愣,接着捂着嘴走开了。我正被弄得不明所以,弟弟乖巧地捧来镜子便咯咯笑着跑开了。拿起镜子一照,顿时目瞪口呆。我尴尬地笑笑,迅速遛进洗手间洗脸。此后,虽然这种情况还有发生,但也少了很多,而家人对我这样子也习以为常了。
我在书法中学会了宁静、学着成长。我爱书法,我为那独特的.艺术着迷。
阅读书籍,这就是我的乐趣,什么书只要一发下来或者一让我看见,我的双眼就闪闪发光。然后不一会我就拿到了手,坐在那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看,阅读就是让我这么着迷。
妈妈说我鬼迷心窍,被鬼缠身。爸爸说我是小小书虫,爷爷说我是书呆子,走我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说“是某某某未来名人说的,巧克力很甜,但是却没有书甜,”就让我泡在书海里成为一叶漂流小舟尽情的捕获知识鱼。让我成为一块体积无限大的海绵尽情地吸收美味的知识。
阅读,一种可爱的方式,让我们爱上学习自古以来就有“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我就像一块海绵从书中汲取营养;知识,从而我认识了宇宙,认识了USO,UFO等一切的一切书都在领导着我。
书中究竟有什么、会让我如此着迷?
这个你们就不懂了吧,书籍中有许多的知识,让人读了之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总之可以放大眼睛看世界,原来世界正在发生着许多有趣,稀奇古怪的事情。
读书不仅可以汲取知识,而且也可以在空闲的时候看一些漫画书;可以缓解你的压力,让你放松。
你们大家现在知道书是多么的好,是多么让我着迷了吧。
傍晚,我来到阳台上,抬头仰望天空,便被天空中的美景吸引住了。
天空中飘着一朵朵白云,有的云一团一团的,松松软软的,好像棉花糖一样,真想飞到天上咬一口;有的云厚厚的,看起来非常柔软,好似一床棉被,真想躺上去美美地睡一觉;还有的云一片叠着一片,像极了奔腾不息的海浪在翻滚,真想冲进浪花中尽情嬉戏。这么多的云,形态不一,千变万化,好似一幅美丽的画卷。
随着太阳慢慢西沉,周围的云忽然变化得快起来。一会儿是红彤彤的,像是天空着了火;一会儿是金黄金黄的,像是金色的稻田;一会儿又变成深紫色,像是一串串葡萄。这色彩纷呈的变化,感觉像电影胶片一样,一帧一帧都是那样的美,让人目不暇接。
快看,霞光洒在小河上了!水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有千万条银鱼在游来游去。霞光又照在了小孩的脸上,把小孩的脸照得通红,像两个红红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哈哈!霞光还照在了石头上,石头此时就像一块块闪闪发光的金子,好耀眼呀!
夕阳落得实在太快了,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这幅美景,转眼间,天空的颜色不再那么艳丽了,也不像之前那么耀眼,慢慢变得柔和起来。不一会儿,夕阳便沉下去了,正如诗人李商隐诗中所写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深深地被这美景迷住了,久久不能自拔。
傍晚,我来到阳台上,抬头仰望天空,便被天空中的美景吸引住了。
天空中飘着一朵朵白云,有的云一团一团的,松松软软的,好像棉花糖一样,真想飞到天上咬一口;有的云厚厚的,看起来非常柔软,好似一床棉被,真想躺上去美美地睡一觉;还有的云一片叠着一片,像极了奔腾不息的海浪在翻滚,真想冲进浪花中尽情嬉戏。这么多的云,形态不一,千变万化,好似一幅美丽的画卷。
随着太阳慢慢西沉,周围的云忽然变化得快起来。一会儿是红彤彤的,像是天空着了火;一会儿是金黄金黄的,像是金色的稻田;一会儿又变成深紫色,像是一串串葡萄。这色彩纷呈的变化,感觉像电影胶片一样,一帧一帧都是那样的美,让人目不暇接。
快看,霞光洒在小河上了!水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有千万条银鱼在游来游去。霞光又照在了小孩的脸上,把小孩的脸照得通红,像两个红红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哈哈!霞光还照在了石头上,石头此时就像一块块闪闪发光的金子,好耀眼呀!
夕阳落得实在太快了,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这幅美景,转眼间,天空的颜色不再那么艳丽了,也不像之前那么耀眼,慢慢变得柔和起来。不一会儿,夕阳便沉下去了,正如诗人李商隐诗中所写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深深地被这美景迷住了,久久不能自拔。
生活像个万花筒,五彩缤纷。在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当中,我有着一个非凡的伙伴——照相机。它和我一起记录万千世界和生活中的点滴。
我喜欢摄影。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家里买了一台照相机,当时的我,一听到家里买了照相机,一蹦三尺高,就情不自禁地哼着歌,拿着照相机飞一船地跑到公园,东瞧瞧,西瞅瞅,看看有没有什么漂亮的景物。今天的公园可真美啦!我心想。蓝蓝的天空、青青的绿草、高大的樟树……当时的我,那个激动啊,见到什么就拍什么。当摄影师可是我最大的梦想啊!“咔嚓”、“咔嚓”。一声声清脆的声音,真悦耳啊!伴随着一声声的“咔嚓”声,我竟不知不觉把整个公园绕了一周!
空中没有一丝云,头顶上一轮烈日,没有一点风,一切树木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我到大樟树下坐了下来,才发现今天有多么热: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硕大的汗珠从我脸颊滚落……
在树下,我津津有味地翻着我拍摄的照片,心里颇有成就感,好像一股股甜滋滋的凉风,掠过我的心头。我也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努力当个摄影师!咦?怎么有点痒?我看了看我的手臂,啊!手臂上竟有只小蚂蚁。我小心翼翼地把小蚂蚁抓到了我的食指上,然后把小蚂蚁放回了地上。当然,我也不会放过一草一木,一虫一蚁。我急忙调好了照相机,对着小蚂蚁“咔嚓”拍了一张。哈哈。拍好后,抬起头准备想回家吃午饭,居然看见大樟树旁边有个蚁穴,成千上百的蚂蚁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这使我来了兴趣。我握紧了照相机,好奇地跟着蚂蚁……
这些蚂蚁排成一个很长的队伍,所以我并不怕会跟丢,在跟蚂蚁的途中,我更像只忙碌的蜜蜂,拍拍这里,看看那的里,还要跟着蚂蚁队伍。蚂蚁的队伍挺长的,从公园搬到了一个花坛中,大概有70米左右吧。在跟着蚂蚁的途中,我竟有了一个奇思妙想——让蚂蚁让模特。哈哈,这真是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有点难,不过我还是自信地找到了离开群体的两只蚂蚁。我蹲到了地上,把照相机的倍数慢慢放大起来,渐渐的,我越来越不可思议,一只“巨蚁”出现在眼前,天呐!那么可爱,那么渺小的蚂蚁放大起来竟会有点可怕……
摄影真的是个有趣的东西,它让我们看见了一个更精彩的世界。摄影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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