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闲来无事,翻开了百年孤独,自此,被深深吸引住了。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马孔多的地方,从荒凉落后到辉煌一时,再到衰败萧条。而在那里,有一个家族一直在那里,守护着那里。一代又一代,他们都用着先人的名字,与先人相似的故事在他们身上发生,不断重复,仿佛一个摆脱不了的诅咒,直到那个终结家族命运的人出生。马孔多的故事,在羊皮卷被全部译出之时,随飓风而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渐渐远去。因为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次在大地上出现了。
虽然,这个家族不会再次出现,但至少,他辉煌过,也创造了许多。他们创造了马孔多,迁移到那里,创建那里。开始他们很艰难,却在一个吉普赛老者的帮助下,发现了冰块,还有许多。他们有着无穷的创造力,他们中也有人在战场上拼命***敌。丽贝卡和阿玛兰旦也曾因爱情互相嫉妒。
当后人,因马孔多的衰败而离去,蚂蚁侵蚀的灾难,他们也从未离去。最终马孔多在圣经所记载的那股飓风中消失,他仿佛也预见了自己永远走不出那个房间,羊皮卷早已预言他会在译出羊皮卷时离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总喜欢一个人在夜晚静静的行走半小时才能安然的躺下睡觉。走在陌生的街道看着陌生的人,来来去去,走走停停。不知道他们要去往哪里,又是从哪里而来,他们总是那么的匆忙,我想是下班后回家心切吧,我突然就感到了一丝落寞感,想到我有一天也会变成这样,就有一种莫名的害怕。
我总是不想长大,可是时间的手还是将我一步一步的推上成长的路,我却无能为力。就好像我的灵魂在看着身躯走向毁灭的深渊,长大预示着孤单,预示着要独自面对一件又一件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在内心的世界里我是孤独的。我好像总是活着过去,回忆这过去的一切一切,然后不断的在纸上落泪,可是我的面容却总带着微笑,我不知道我喜欢哭却为何总是笑。
我一直在找一种潸然泪下的感觉却总是找不到,因为我总是欣赏这陌生的风景,而在这种陌生的感觉下,只有孤单,没有泪水。直到有一天,在一个微雨散落在暗淡灯光下的夜晚,我似乎被这天空和大地的孤独迷住,然后迈开自己的脚步走出了四面墙壁围绕的毫无表情的宿舍。这次我不想走那陌生的路上看陌生的人,我看着一个熟悉的地方,我曾经走过很多遍的地方,我挂上了耳机,听着一首忧伤的歌曲,走上了走过很多遍的路,我不知道走了几秒,自知道眼泪默默的就留下来了,我甚至没有察觉,我走着原来的路上,看到了好多个自己的.身影,他们有的在这个地方哭泣,有的在欢笑,只是在此时给我的只有落寞,我突然觉得潸然泪下是这么的容易,只需要在一个熟悉的地方听着忧伤又熟悉的音乐,就这么自然而然的一瞬间,所以想要的都有了,然而我并不是一个忧伤的人,但却如此的喜欢做着忧伤的事。
我时常走在草地上,然后逼着眼睛听着周围声音,静静的向前走,然后计算着自己的步伐,我总是想多走几步,却总害怕前方会有什么将我绊倒,尽管我早已知道这个草地上只有我一个人,此时我总是能够听见自己内心的声音,就像我时常能在失眠的时候,听见夜里有人在哭泣,后来才发现那个人是我自己
我想到了在曾经在家乡的自己,我很向往在高楼林立的城市欣赏各式各样的灯光,看他们静静的散落在我的身上,清新而喜悦。然而当我为了这奋斗并实现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一直喜欢在黑夜里听风和雨的声音,我突然就好想在家乡,那个有着安静溪流和高大数木的地方,因为我感觉自己的灵魂留在了那里,我好想去把它找回来。
我身旁有很多的朋友,他们和我一样,总是那么的孤单,人越多,越孤单。从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孤单,懒的去想,孤单的人总有一向爱好,就是睡觉,只有睡眠中是不会感到瀛ゅ崟的,有时候觉得人生就好像一场梦,我们是在梦里醒着,还是在醒着的时候做梦。
好多人说,时间会让你成长,只要长大了你就不会孤单了,然而,好像一切并不是这样,长大还是会很孤独,只是学会了把孤单留在心里,微笑挂在脸上而已。
什么时候我才会长大,或者我已经长大了。我不知道我是否会这样一直孤单下去,然而我知道我会一直喜欢在孤单中听自己的心中唱歌。在孤单中静静对每一个人微笑。
成长的青春是一曲美妙动听的乐章,成长的青春是一幅色彩斑斓的画卷,成长的青春是一首激情四射的诗篇。而我,在成长中体味到更多的却是那打翻的五味瓶,在享受快乐的同时,我更多的是成长的烦恼。
当我从一名天真无忧的小学生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南外人”时,我就被鲜花和掌声包围着,准初中生的我走路都像在飞,梦里常常笑出声了。妈妈总会神情严肃地摸我的`头,再摸几下自己的额头,一脸的狐疑。哎,她那里能理解我的心,那一次次“一等奖”荣誉带来的喜悦怎么能和“南外人”的刺激相提并论呢。
但是,成长的喜悦也不是总垂青我,这不,烦恼来了,这不速之客来势凶猛,毫无防备的我一下就懵了——这里高手云集,我的成绩排名一落千丈!
这次期中,英语考砸了!我的英语从小学的名列前茅到现在的名落孙山,令我大惊失色。说不清是委屈还是不平,我自认门门功课都已掌握,尤其是英语,那是我的强项。清晰地记得:课前不预习上课也可以应付,上课不用心也能答个差不多,课后的习题几乎都会。但考试成绩不理想,让我彻底郁闷了:小学就是这样学的呀,不是很好吗?
我的心比被猫挠过的毛线球还乱;比落单的大雁还不知所措;比在毫无生机的冰天雪地中的鹿群还忧心忡忡……现在,现在我该如何是好呢?说是说奋起直追,迎头赶上,就算有那如坚如磐石的决心与激情,但毕竟差距太大。我就像陷入了一片漫无边际的无底沼泽,无可自拔。总是盼望着下次考试重振信心,但一想到74分,顿时喘不过气来,背上好像背负着一只千斤重的鼎。唉,要怪还得怪成长,要是还在小学多好呀!
看着一筹莫展的我,妈妈语重心长地说:“你也得好好感谢成长,是它给予了你思考,挫折能锻炼你的意志。”此时此刻,我好似失明多年的人重见天日;笼中的鸟儿重回天空;在茫茫大海中漂流的人发现了新大陆。
成长的过程虽然为我带来了烦恼和困扰,但同时也给予了我信心与勇气。这突如其来的烦恼已让手足无措的我渐渐适应,成长中的挫折会不断地磨练我的意志、激发我的斗志,我坚信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描绘出成长的青春中那道最绚丽的彩虹!
成长的烦恼,甜美的烦恼!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
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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