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对于已入职场两年的我确实只能是N多年前的回忆了,但即使是回忆,也是我这一生中最错综复杂的回忆。
在当时看来,那是一种无法言明的清苦,夹杂着各色的酸甜苦辣,备考的日子就像是被人按在水里,憋得你喘不过气来,总盼着那两天快点到来,等到高考终于降临,却是一种英勇就义的凛然:不成功便成仁!
总共经历过两次高考,高考的滋味对于我来说算刻骨铭心了。有人说,没有经历高考的人生是残缺的,确实如此,那是一种无法抹去的记忆,一种随时可以拿出来发呆的感觉。
我的高考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但直到今天,我依然没有断了与高考的这份情愫。在我大学快毕业那年,我们家又迎来了老妹的高考,那时几乎每周两次电话,向她询问学习情况,交流心得,开导心理。而此时此刻,老弟正坐在教室里答着高考语文题。
从我高考那年到今日,我们家那根高考弦从来没断过,老爸老妈更是被我们“牵连”至今,每次的高考,我们在战场,他们在家坐立不安。前些天还听老妈说老爸为了弟高考的事,晚上经常失眠,有时还半夜醒来一人坐着自言自语。
高考,与我,与我们家,纠纠缠缠到今日,总算是有个头了。高考记忆注定要刻骨铭心一辈子了。现在,我只想对正在考场的弟弟说一声:“老弟,加油!
做这样的题目,要分析列出项,再对照它们续写空缺项,做到角度一致。主要方法是按照古代的起、承、转、合的结构方式答题。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同时罗尔斯又补充说,如果有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加强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体系才能存在;如果有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总而言之要满足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谈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储存社会财富多少为合适的,罗尔斯显然不同意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储存的思想,他认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充分的现时的享乐是可接受的,这和西方近几十年的思想观点是一致的。
在第二篇的最后罗尔斯谈了关于义务和职责,关于义务,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制度存在时我们有义务服从和维护正义的制度,当正义的制度不存在时,我们有义务建立正义的制度。而对职责要求的强度则小于义务,罗尔斯认为,如果一个人同意了正义的原则,并享受了正义制度带来的好处,那他就有责任担负正义制度给予他的职责,但职责是以自愿为前提的,而义务是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的。
罗尔斯接着谈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制度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制度存在职责和义务。于是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绝这两个观点,也就是当面对不正义时你至少可以做到这两点。罗尔斯认为这两种方式可以促进一个正义的制度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已经定义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的满足。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分更详细的论述,他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要形成这个合理的生活计划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选择的诸原则一致,这些原则包括有效手段原则、蕴涵原则和较大可能性原则;另一个是要在充分理解有关事实和仔细考虑后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中选择的结果,是相对而言绝对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制度的是否正义的标准,而善只是人们根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计划。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道德与正义感,他认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道德的成长,使道德从一个威权的命令式的道德逐步发展为根据原则自我发展的道德。在这样的社会中同样可以产生相应的正义感,而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制度的社会的正义感更加稳固。
关于正义感和善之间的关系,罗尔斯认为,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善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到这里《正义论》终于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因为这位老先生将大量的篇幅纠缠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主要的思想反而讲的不够充分。
总体而言,我认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原则,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建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先进行正义的价值判断,以确定这种制度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排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目标而使用不正义的手段的可能,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就是透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
“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才走得到远方。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拥有隐形翅牓。”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即是你是一个平凡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机会,为梦想插上美丽的翅膀,让美丽纯真的梦飞起来。用辛勤的汗水,用不懈的坚持,用对梦想的不放弃,去编织梦想的大网,让梦想插上隐形的翅膀,飞上辽阔无边而又蔚蓝的天空。
6月11日17时38分神舟十号顺利升空,在那里又诞生了一位女飞行员飞上太空,她就是王亚平,在偶然的一次八年一招的女飞行员测试里,王亚平顺利地通过了测试,成为了第七批女飞行员。她对梦想的努力和坚持换来了飞上蓝天的机会,正如王亚平阿姨所说的:梦想就像宇宙中的星辰,看似遥不可及,但只要你努力就一定能够触摸得到。
仅仅十三岁的付丽娟是八一跳伞集训队中最小的队员,想想也是同样十三岁的我们,我们一天在家都在干嘛,可是他们一天要训练六个小时,而且还要长跑,通过开学前的五天军训,我们都已经觉得很辛苦了,可是他们每天都要训练,不为别的,就为他们同一个梦想——成为跳伞运动员,从蔚蓝的天空中飞落。付丽娟自从入队之后就见过家人,这对于付丽娟是多么大的一种煎熬啊!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实现了真的渴望,才能够算到过了天堂。”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
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一座城藏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拥有不期而遇的情怀。
本书,用一个个在不同地方的旅途小故事,串成了一条线。
全书围绕旅行展开,讲述了遇到的人和他们的故事,以及自己的体会,还有旅途中的美景美食,同时还收获了爱情,找到了梦想。有一个爱着自己,自己也爱的人,有梦想并且在路上,这是最好的状态。
从旅行的时间线,延伸出爱的空间!偶遇的每一个旅友身上,都怀揣着一个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虽说算不上惊天动地,但在平凡中却感触到至上的真爱!
唯梦想与爱不可辜负。看他人的故事,流自己的眼泪。一个个平凡而普通的人们,一个个埋藏了故事的我们,在旅途和一次次相遇中,慢慢打开心底的大门。
那一件件带有伤痕的故事,一条条结了痂的回忆,弥漫着的'却是无尽的追思和淡淡的苦涩。作者却可以在这一路陌生人的心路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宿与梦想,找到她不可辜负的爱与爱人,无疑她是幸福。
作者麦左娓娓道来的一个个故事,无一不触动到我们每个人心底最柔软的部分。每个人都向往诗和远方,但谁又知,找到属于自己的爱与梦想,处处都是诗与远方。
我们孤独地行走在一生中,每次的相聚或分离都当作一种收获,应该庆幸有人陪我们走过这一程,分开后继续孤独地行走,直到尽头。
梦想指引我们一生激情洋溢!爱让我们柔软而温暖!
梦想与爱没有终点,但人生却只能走那么远。所以,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拓宽生命的宽度和厚度!
不一样的状态,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体会。
生活是一场修行,希望心之所向,阳光明媚,不容辜负。
如果你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知道如何为将来做选择的时候,这是一本好书。她告诉你,珍惜当下的时光,敢打敢拼,永远保持好奇心,去发现身边人的好。并感恩生命中自己所拥有的。
时光不老,故人不散!
愿时光不散,眉眼依旧,岁月如故。这世界,唯梦想与爱不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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