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他已站在了离村子挺远的一座土窑前,猛抬头,那位近来才开始学习烧制瓦罐的老人的举止,将他的目光惊住了。只见那老人大步走到窑前,眉都没有皱一下,便抡起一根铁棍,咣咣咣,将一大溜刚刚出窑的形状各异,大大小小的瓦罐全部打碎。
他不解地走上前去,问老人为何将它们全都打碎了。
老人不紧不慢地说:火候没有掌握好,都有一点毛病。
他惋惜道:可是你已经花费了许多的心血啊!
老人长吁了一口气道:可我相信下一炉会烧得更好些。老人坚定的口气里透着十二分的自信。
老人又坐在霏霏的雨丝中,再次从头开始,认真地一点一点地做起泥坯。那坚决打碎重来、成功在握的从容自若,深深地打动了他!是啊,即使所有的瓦罐都打碎了也没有关系,只要心头执著的信念不被打碎,老人就不愁做不出更加满意的瓦罐。
默默地,他朝老人深深鞠了一躬,转身跑回家中,背起简单的行囊毅然地加入南下打工队伍中。在一次次焦灼的等待中,在一次次失望的重击后,他终于谋到一份很艰辛的.工作在一个建筑工地当小工。
数年后,他拥有了一家不小的公司。
生活中,总会遇到失败。然而这时,谁能咬紧牙关,告诉自己:我还有一样最宝贵的东西 不肯折弯的信念,并且紧紧地握住它,准就会在艰难中平添一股勇气,一股无所畏惧的力量,就会觉得脚还踏在土地上,血还是热的,路还没有完全断绝,闯下去,拼下去,就能取得事业的成功。
惠媛在图书馆做了两个梦。
第一个梦,是翻英文书遇到那个守不住秘密的男同学。那个男同学曾经把惠媛对他说的话告诉过别人,而这次,惠媛对他说,你会保密吗?然后就把自己和教授的'事情一股脑都告诉了他,甚至包括上床这种事。这个梦反应了惠媛内心对地下恋情的压抑。而看英文书是为了***这一段,这种话是心里想想,但是绝对不可能对外人说破的,但是在梦中,惠媛也表明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也不是很看得懂,只是觉得看英文书很***。梦醒了,惠媛自己也为梦里的自己羞愧,所以自嘲道:真是疯女人。
第二个梦,在梦中遇到美国教授(对应现实中的教授),教授刚离婚(对应对现实中教授的希望),教授很勇敢,主动向她表明爱意,隐隐有求婚的意思(对应现实中教授的软蛋)。教授用英文打电话,她都听懂了,用来表明自己的英文好,自得。教授用潜意识叫车(这当然是纯粹梦里才会出现的事情了)。然后和姐姐两口子爬山(对应和教授爬山),教授也来爬山,和教授吵架,分手(对应现实中和教授分手),然后碰到老头(对应现实中的老头),遇到教授哭(对应现实中教授爱哭),原谅教授(表明内心深处对教授的留恋,但是梦中充满了悲观的气氛,也对应内心对这段感情的不看好)。
第二个梦做得尤其长,所以刚看完的时候,都不知是真是幻了。反正就是将现实的生活在梦中改头换面重新演绎了一番,加上自己的主观愿望。直到最后镜头出现“梦中的老头和现实中见到的真像”这句,观众才从惠媛的梦中跟着醒来。
哦,对了,还有一个梦,是开始在妈妈会面的小餐馆做的。做梦明星说她长得漂亮,喜欢她,请她来巴黎作客。表明对自己外表的自得。
这电影挺酷的,女主角也漂亮,有意思。
《别相信任何人》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失忆女子克丽丝穿过迷雾,找到接近事实真相的故事。按理说这样一个故事属于一个老套的故事,这种构思也是写烂了的手法,很容易落入俗套。但作者沃森却借失忆这个框架,以克里斯寻找人生轨迹为主线,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这样一个主题,使该书融文学性,趣味性和哲理性为一体,产生了奇妙的效果。出版后一鸣惊人,一举攻占37国小说畅销榜首,三大奥斯卡影后争演电影女主角。
故事以悬疑开场。“感觉不对劲,卧室看上去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个地方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家。但我一定是在这里过的夜。一个女人的声音吵醒了我,刚开始我以为她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然后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念新闻,播报声是从收音机闹钟里传来的。睁开眼我就发现自己躺在这儿,在一间完全陌生的屋子里。”
这样的开头,在读者心里埋下了几个疑问,她是谁?这是哪里?她的家在哪儿?为什么会躺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些疑问吸引着读者跟着女主角一步步地去寻找答案。
克丽丝是个失忆病人,20年来,记忆力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完全忘记昨天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和她爱的人,每天她都要从洗手间墙上贴满的照片中重新认识自己,重新知道“本”是她的丈夫,重新记住这个家。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她没有办法独自找到自己,只能被动接受身边人的说的一切。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丈夫“本”,他每天和她同床共眠,许多的照片也证明他是她的丈夫,她别无选择,只能相信这一切,所有疑惑只能求助于丈夫解答。“本”告诉她失忆是因为遭遇了车祸,儿子亚当在阿富汗战场上死了,她的闺蜜克莱尔去了新西兰,失去了联系,不过,不用担心,他爱她,会陪伴她一辈子。
医生纳什,因为对克丽丝的病例有兴趣,为了学术研究的目的,主动来帮助她寻找记忆,由于“本”的反对,纳什和克丽丝只能瞒着“本”,偷偷地治疗,采用写日志的方法,让克丽丝每天记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碎片化的回忆。一天又一天,克丽丝的碎片记忆越来越多,却出现了问题,发现“本”的讲述和她的回忆之间有许多的不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经历,该相信自己的记录还是“本”的解释,克丽丝陷入困惑之中。
如果“本”是虚构的,那么他为什么这样做,是因为爱吗?是为了保护她不再受伤害的无奈之举吗?如果“本”是真的,那么就是自己的回忆是虚构的,那么回忆还有意义吗?
克丽丝联系上了自己的闺蜜克莱尔,那个除了丈夫之外,记忆中唯一参与自己过往的闺蜜,她从闺蜜处证实到丈夫“本”深爱着她,自己的碎片记忆中也有和“本”的欢爱场景,感觉自己不该对丈夫隐瞒事情,于是和“本”公开了自己治病的事情和私密日志。故事到这里所有的悬疑似乎都解决了,只有失忆事故这个疑点没有真相,看起来也难有真相,除非她自己能够想起来,没人知道。
假如故事到这里结束了,这不过是一个平淡的故事。作者高明之处就在于运用反转的手法,设计了一个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冲突高潮,在高潮中结束,让读者意犹未尽。原来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是冒充她丈夫”本“的迈克,而迈克是她婚外恋的情人,当她向迈克提出分手后,迈克冒充”本“,邀请她去海边布赖顿度过浪漫之夜,就是那夜,他把她打伤,掐住喉咙把她的头浸入浴缸导致失忆,失忆后的克丽丝有受虐幻想和暴力倾向,使得儿子亚当不解和害怕,她的闺密在帮助照顾亚当的过程中和”本“产生感情,上了床。“本”面对医学上无法康复的妻子,选择了自以为正确的选择--离婚,把她留在了“韦林之家”,希望开始新的生活。迈克趁机把她带回了家,希望失忆的她能和他从此永远生活在一起,处心积虑地为她虚构了一个人生,切断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中断了所有治疗。
当他阅读了她的日志,知道她的闺蜜和医生发现了真相,就以度假的名义带她去海边布莱顿,回到了20年前发生悲剧的那个旅馆的那个房间,冲突再次发生。最后结果,迈克葬身火灾,克丽丝重新回到爱她的丈夫、儿子和闺蜜之中,日志烧掉了,医生担心,一觉过去,所有的回忆还会被统统抹光,不过克丽丝相信,她的记忆又回来了。
这部小说只写了五个人物,克丽丝,迈克,本,克莱尔和医生纳什,克丽丝和克莱尔是闺蜜,她俩在一次派对上认识了本,克丽丝和本恋爱后结婚,生了儿子亚当,婚后的平淡的生活,使克丽丝失去了写作灵感,于是她经常去咖啡馆看书写作,从而认识了迈克,迈克疯狂追求克丽丝,俩人坠入情网。当克丽丝想从这段关系中抽身时,迈克诱骗她进了旅馆,施暴于她,导致她严重失忆。失忆后漫长的康复岁月中,丈夫本和闺蜜克莱尔发生了关系,接着本和失忆中的克丽丝离了婚,去开启他自己的新生活。克莱尔也不再关心她,迈克没有放弃,冒充“本”,把她控制在自己身边。多少年过去了,没人过问,没人打听,没人探望,直到医生纳什为了自己出成果,主动联系上了她,帮助她康复。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没有一个人不是自私的,不管是丈夫、闺蜜、情人、医生,包括克丽丝本人,这就是人性。
有时候我想像,假如有一天关在动物园里的动物们都跑出来了,人跟这些动物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下,人类会不会被动物吃掉?
看过一部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电影里主角和一只老虎困在一艘小船上,在大海中漂了300多天。
一人一虎,从这开始的对峙,到后来放下防备,到最后的相依为命。
这是电影和小说中的奇特之处,不过现实生活中任何野兽也有可以相互依偎的,狼孩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我们的教科书和纪录片中,多是用人类的角度去看待一切被统治的动物,很少客观地告诉人们,如果在大自然中和这些动物相遇,怎么样才能不被它们吃掉?所以在看到《人类怎样才能不被动物吃掉》这本书时,我被书中新奇的动物百科深深吸引了。这本书中有大量的猛兽的生活习性。更重要的是,假如某一天真的碰到了这些猛兽,有了能逃命的秘籍。
熊,总是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尤其是电视上的熊,五大三粗的身躯,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吃着食物。不过这是它们安静的一面,在野外的熊可是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和攻击性的,人和它相遇了很可能遭遇不测。
以前听人讲在深山里有棕熊,当地人带着枪捕猎时遇上了,结果那人开枪没把熊打死,反被熊啃掉了半边脸,光是听着就觉得挺恐怖的。熊本身是杂食性动物,饿了看见能吃的它都要吃。所以人要是遇到了它们,首先能远离就尽量远离。如果发现熊没有朝你跑过来,或者是盯着你。就慢慢的无视他,往后退着走,千万别逃跑。因为,很有可能熊本来没有注意到你,结果一跑反而提醒了它。
爬树、跳河也是不可取的。因为熊的家就是在树上,人爬树的本事在它面前不值一提。此外,熊平时喜欢在水里面捕鱼吃,如果人跳进到水里,熊很可能会把人淹死在水里,再慢慢享用。
熊,被叫作“熊瞎子”,是动物当中的.瞎子,近视很严重。如果发现的早,和熊之间的距离足够远的话,先分辨风向,让自己处在下风处。这样熊就不能闻到你的味道,可以找树或者石头躲起来。
狗作为人类的好朋友,其实也是很危险的动物。也许是小时候差一点被狗咬,所以导致我一直很不喜欢狗,平时尽量跟任何的狗保持距离,不管大小。而现在很多人养的宠物犬,还喜欢每天不栓绳子的带出去溜,狗冲到别人面前了他们还笑着说,“我的狗不要人,真的,它就是想和你玩玩儿”。
这种人最让人无语,不过他们其实也是最容易被狗咬伤的人群。毕竟是动物,发脾气了又不会讲话,那只好给你一口咯。狗本身攻击力也很强,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格斗犬,一口可以咬碎人的胳膊。在自然界中它们找不到食物,就可能捕食没什么攻击力的人类。
大家都知道,被狗咬伤了容易得狂犬病(恐水症),一旦发作,死亡率高达100%!不单是被狗咬伤才会有的,只要被任何哺乳动物咬伤,都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哪怕就是被狗舔了手或者脸,都是有可能染上病毒的。不要觉得是小狗就放松警惕,随便去逗。小狗往往嫉妒心和警戒性很强,站立的人会带给它们更大的压力,狗为了防卫可能会咬人。被狗咬伤,要第一时间挤出污血,同时要保持伤口最大程度的裸露在空气当中,因为狂犬病毒厌氧,然后尽快去医院处理伤口。
书中的建议是,跟狗正面相对时,千万不要转身逃跑,也不要盯着它的眼睛看,而是装作完全无视它,淡定的从旁边走过。不过,根据我小时候经常在楼道里跟狗正面相遇的经历,还是等等,或许它自己会走开,因为有的狗不叫唤,人从它身边经过时突然冲上来咬。如果碰到了大型犬,而且是已经补上来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喉咙,犬科动物都有攻击喉咙的习惯。尽管我也知道狗是很可爱,很通人性的动物,不过我还是喜欢不起来,可能是自我保护意识太强了吧。比起有锋利獠牙的狗,小小的老鼠在人面前显得毫无攻击力。不过作为人人喊打的对象,人类始终无法完全的消除老鼠。因为老鼠的适应性极强,核爆炸地区寸草不生,老鼠却获得好好的,还有超强的繁殖能力,一对老鼠一年可以繁衍2000只老鼠!
常常用“胆小如鼠”来形容一个人胆子小,可是老鼠的胆子并不小,因为科学家解剖老鼠的肢体发现,它本身是没有胆这个器官的。所以要是哪天像电影里面那样,老鼠受到了环境污染,变异身体长得跟猪一样大的话,它对于人来说是很大的威胁。一旦给了老鼠捕猎的机会,报复心极强的它们,肯定不会放过***害它们的人类。
当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用担心被老鼠捕食,但千万要注意被老鼠咬伤。因为它会传染严重的鼠疫和出血热等疾病。
14世纪爆发了一场持续300年的鼠疫,这场可怕的鼠疫在欧洲,直接导致了文明倒退500年,人口减少1/4,我们平时都是通过电视,书籍来了解动物们的生活,但这些表现形式很有局限性。而《人类怎样才能不被动物吃掉》这本书中的知识,是以动物的习性和捕食特点来展现它们的真实情况,具有很好的科普作用和教育意义。
人类只是自然界当中数百万生物中的一种,却占据着绝大部分的资源,让其他动物的生存异常艰难。人和这些动物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不过最终都是人用武力来解决。
如果有一天我们没有武器的保护,把我们扔在了野外,能活多久?
《别相信任何人》是英国悬疑作家S.J.沃森的处女作。女主人公克莉丝因遭受突然袭击,导致失忆症,每天睡后至次日醒来,克莉丝都会将睡眠前的事情全部忘记。
在大脑疾病为专题研究的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克莉丝瞒着枕边人“本”,以记录方式重拾记忆,揭露了事实真相。
克莉丝某天早晨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大脑一片茫然,不知自己是谁,身在何处,身边躺着的半裸的男人是谁,记忆停留在二十几岁未嫁之时,但照了镜子后发现,容颜苍老皮肤褶皱,已经四十多岁了。
身边男人告诉她,他叫“本”,是她的丈夫,而她是克莉丝,是这名叫“本”的男人的妻子,因为二十多年前她曾遭遇车祸,导致她失忆。
本对她说,放心,你很安全。
克莉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次日醒来,就不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关于她世界里的一切,只能由本告知。因此,克莉丝只能选择相信他。
然后,同一天,克莉丝又接到了自称是帮助她恢复记忆的私人医生纳什来电,事实上每一天,她都会接到纳什医生来电,要她到衣橱后方找出日记。
原来,克丽丝汀在睡前会写下今天的事备忘,提醒明天失忆的自己。纳什告诉她,她与纳什之间是瞒着丈夫本的.秘密联络,因为本并不认可医生们能够治好克莉丝的病。
纳什医生告诉克莉丝,为了能够及时记住她前一天都经历了什么,克莉丝曾在纳什下记录了一个本子,将当天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并藏在一个纳什和克莉丝都知道的地方,衣橱后面,次日醒来,由纳什医生告知她地方找到后继续记录。
克莉丝按照纳什医生说的地方找到了本子,扉页上,克莉丝写的竟然是“不要相信本!”
但本在克莉丝看来是一名深爱克莉丝的丈夫。克莉丝在纳什医生和丈夫本之间究竟应该相信谁呢。
本并不知道克莉丝秘密记录了一个日记本,因此,他对克莉丝说的话,与克莉丝从本子里读到的经历有了矛盾,关于她们的儿子亚当的事、关于克莉丝遭遇车祸还是袭击的重创的事、克莉丝曾经写过小说的事……很多矛盾和出入的地方,本为何要对她撒谎呢?仅仅就是为了避免她想起往事受到伤害么?
克莉丝毫无理由的对本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但有时候又安慰自己,是失忆症造成的陌生感。
在这期间,随着时间的流逝,实际上克莉丝的记忆也在慢慢的恢复了,她头脑中偶尔出现的影像和画面,揭示着本的话是有一些矛盾和谎言。
克莉丝开始怀疑本。
克莉丝的记忆中出现了自中学以来的好闺蜜克莱尔,并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电话联系克莱尔,真相开始慢慢浮出水面。
纳什医生带克莉丝去“韦林之家”,也就是克莉丝遇袭后进行治疗休养的地方,从那里得到了闺蜜克莱尔的电话,并得知,本实际上在克莉丝受伤后没多久就与她离婚了,当然是为了克莉丝的病着想。
那身边这个“本”是谁呢?在克莉丝的偶尔迸发出的幻像或记忆中,这个本与克莉丝是有亲密关系的爱人。
闺蜜克莱尔又为何不再与克莉丝联系了?本与克莉丝离婚的原因是不是因为克莱尔呢?
克莉丝该相信谁呢?纳什医生?克莱尔?还是本?
克莉丝选择相信本,因为在她有限的短暂的记忆里,本的疼爱和照顾让她觉得,她偷偷的记录的本子是对丈夫本的背叛。
克莉丝决定将自己私下与纳什医生来往治病并记录的事情向本坦白,她不想再欺骗本了,本为了她的幸福忍受了那么多痛苦,克莉丝想从此后与本好好生活。
克莉丝终于与闺蜜克莱尔联系上了。
克莉丝告诉了本关于日记及纳什医生的事,克莉丝遭受到了本的猜疑和痛击,克莉丝仿佛看到了被袭击的再现。
克莉丝与克莱尔通话中,克莱尔却在克莉丝对本的吃荤食的饮食产生了怀疑,因为本是素食主义者,继而对本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克莉丝描述的本的样貌与克莱尔对本的印象也大相径庭。
这个本到底是谁?真正的本离婚后去哪儿了?克莉丝曾经的情人迈克呢?到底是谁袭击了克莉丝?儿子亚当是死了么?
某一天早上克莉丝醒来找到了本子,本子上有几页不见了,应该是本撕掉了,克莉丝失去了那段时间的关键记录。克莉丝因此没有机会等到克莱尔的及时救助。
再一次的家暴却袭击了克莉丝,几年中,克莉丝总是在浴室的血泊中醒来……
总觉得此书主要内容讲的不是“别相信任何人”,至少克里斯相信了纳什医生,对克莱尔也是由半信半疑最后选择了相信,只是“不要相信本。”
Before I go to sleep,字面意思应该是“在沉睡之前”,可谓意味深长。沉睡之前,我们什么都明白,睡眠之后呢?是否世界都变了?
幸福的生活偏离了轨迹,遭遇的不是浪漫,而是偏执与暴力的绝恋。
谁可依靠?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与克莉丝一样睡了一觉,之前的记忆全部忘记了,你醒来之后会不会惊惧万分?该信任身边的这唯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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