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考察,笔者得出如下几点认识:
1.我国预算会计体系自1950年创建以来,其间虽有所调整,一直变化不大。1997年改革后形成的预算会计体系较以前有较大调整,1997年财政部将预算会计体系划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事业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把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相分离,基本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需要。
2.预算会计逐步规范化,国际化。1997年以来,预算会计核算管理模式改变了建国后实行的制度管理,开始走会计准则管理的路子,如,专门对事业单位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这也是对国外政府会计改革和我国会计改革的的借鉴,有利于我国预算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的协调。改收付实现制为以收付实现制为主,部分项目可使用权责发生制记帐法:为便于交流,统一会计语言,预算会计采用借贷记账法:对会计要素和会计报表重新进行了设计,使预算会计既能完整地反映出单位经济全貌,反映单位业务活动收支的主要类别、收支水平,又能详细反映出单位各项支出的\'用途以及主要基金的变动情况。
3.对预算外资金的核算要求和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形式有了较大变化。单位为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收取的费用,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作为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1997年改革前,预算会计对事业单位按不同的预算管理形式来加以核算。由于不同管理形式的单位存在同样的资金筹集手段和运用方式,三种不同的管理形式之间已不存在明显界限,加之单位活动成果的不确定性,因此取消了按不现预算管理形式实施会计核算的方法。
我们常说,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 也是其最好的老师。小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只是生活中的一小部分, 大多数时间仍处于家庭中, 他们的道德观念是建立在父母的思想之上的。因此, 身为家长, 应当肩负起身为孩子“老师”的责任, 不要只是言传, 更要做到身教, 家长的道德品质没有问题, 才能真正地使孩子受益。在日常生活中, 想要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其实不难, 比如, 尊老爱幼, 在公交车上为有需要的人让座等。这些教育方式不仅增加了教师课堂教育的可操作性, 并且将学生在课堂学习的抽象道德思想转化为实践, 使学生印象深刻。
德育教育不仅影响着学生个人的未来, 还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发展。针对现在小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 提升教学效率和品质是当前小学德育教育的重中之重。通过教师和家长的协作, 为孩子创造一个接受德育教育的氛围, 让他们能够建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念, 塑造崇高的品格也是我国社会公德发展的要求。
我国的德育教育起步较晚, 在教学研究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 小学生对德育方面的学习没有一个较为完整且清晰的概念, 教学效果也难以令人满意。
现阶段的问题主要有三点:首先, 教师德育教育的教学观念陈旧, 没有与时俱进地更新个人的教学方式, 对于德育教学的`认知有一定的不足, 导致教学成果不显着。其次, 师资力量不足, 缺少专业的德育教育教师, 大部分的德育教育课程都是语文老师或其他学科老师兼顾。最后, 教师的教学方式过于刻板陈旧, 往往只是通过枯燥的个人讲解来传授知识, 忽视学生的心理状态, 单方面传授大道理, 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1.开设法学专业的学校多。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法学专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据统计,到2009年,中国大陆设立法本科学专业的就有630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超过了30万人,而专科生也达到了22万之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法学专业在中国的发展正呈现着欣欣向荣的趋势。然而,相对于我国法学专业学生人数之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却面临着就业率低、失业率高的状况。而导致这一状况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一部分的高校为了建设综合型大学,贸贸然开设了法学专业,在扩大招生的同时却未做好教学工作。此外,各类专职学校以及成人大学等都纷纷开设法学专业,这些学校的大量招生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法学专业的学生人数,其中很大一部分法学专业的学生并没有接受完整的课程,其在法学方面也只能算是半吊子,根本无法适应社会对法学人才的要求,这也是导致其就业率和失业率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
2.法学教育层次多样化。我国的法学教育按照层次来分可以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我的的法学教育具有层次丰富的特点,它也体现着我国法学教育的繁荣。然而,在法学教育所呈现的欣欣向荣景象背后,却隐藏着许多的弊端。层次的多样化所导致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法学教育的`混乱。法学专业既有专业水平很低的专科,也有专业水平相当高的博士后,这也使得专业专业就业者在其择业时所呈现出的专业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有很多毕业生并未真正掌握法学知识以及法学的实践能力,根本无法顺利入岗。而这些毕业生进入到社会,不仅增加了社会的就业压力,而且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进程也有很大影响。
3.法学教师师资力量薄弱。教师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所能够产生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一个好的教师能够引导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锻炼学生自主学习的才能。然而,一部分学校的法学专业是为了建设综合型校园而开设的,实际上并不具备足够的师资力量。这也就导致了这一专业的教师队伍大多是由刚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生担任。这些老师一方面缺乏具体的实践,另一方面又缺乏相应的教育经验,在教学过程中主要以照本宣科为主,枯燥乏味的课堂很容易让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尤其是法学这个原本就很枯燥的专业,兴趣的缺失自然而然导致了学生学习的懒散,既不能把握上课的时间,也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根本无法成长为社会需要的法学人才。与此同时,有些任课教师在教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准备学术语言文言化的复古倾向--一个值得关注的语言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浅析“教学学术”视角下大学教师教学责任意识剖析传播学术中的“欧洲中心主义”——亚洲中从Ontology的译名之争看哲学术语的翻译原则试论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的依据与路径论析大学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学术责任中学的学术:一个亟待关注的话题试论学术嬗变中的教育创新环境法学的学术特色与贡献,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大,对于教学的投入自然就减少了,教学质量的下降也就不难揣测了。
4.高校法学专业的硬件设施缺乏。一些高校建立法学专业时并不具备相应的教学素质,他们在硬件设施上的准备和投入也是匮乏的。法学专业的硬件设施不仅包括模拟法庭、多媒体教室和实习基地等的设施,还包括计算机房以及图书馆。模拟法庭和多媒体教室的存在能够极大的丰富教学方法,让学生在欣赏相关影像以及具体的操作中体悟法学的内涵和乐趣,在课后对资料的收集中增长法学知识,提高学习的能力。然而,有些高校在这些基础设施的准备上是相当简陋的,模拟法庭即使准备了也是个摆设,计算机房陈旧不看,图书馆中关于法律的图书少之又少。
5.学生缺乏实践的机会。法学专业本就是一个应用型的、务实的专业,是与社会息息相关的。因此,高校组织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实习,是非常必要的。然而,现实情况是,大多高校并未设置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实习课程,毕业实习也是流于形式,这就使得法学专业学生缺乏具体的实践操作,在毕业进入社会时往往出现非常尴尬的境况,如不会书写诉讼稿,不会起草合同书等。
人的任何发展都离不开实际生活, 通过亲身的体验才能够更好地感受到知识的力量和知识带来的乐趣。在德育的发展中也是如此, 通过自身的学习和实践从而聚集众多具有优秀品质的灵魂, 形成当前的中华民族的德育文化。一旦脱离现实生活, 该方面的教育会显得非常空洞, 苍白无力。据了解, 只有少部分的学校为小学生创造和提供深入社会的实践体验机会, 大部分学校担心无法承担学生人身安全的责任, 因此仅仅将德育教育局限于课堂之中。然而, 纯粹的理论学习和学生有限的理解能力, 无法发挥德育教育应有的作用。想要提升德育教育的层面及效果, 应该着手打造一个适合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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