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以渺小,如墙角蔷薇;你们也可以高大,如巍峨昆仑,高到长天。——题记
有一种人,走在校园里,你随处可见他们的影子,翩然回首,总能想起与他们在一起的回忆。也许并不快乐,但却很充实。他们的身影也许很渺小、微不足道,但他们散发着不可忽视的光芒。
老师,在这个社会最普通,也是最不赚钱的职业。但那整洁的仪表和严肃的面孔,让我每每想起数九寒冬也会冷汗直冒。一根粉笔,一把直尺,他们的生活和他们的教具一样单调、忙碌。
记得在初三的时候,因为重新排座位的缘故,我被换到了第一排。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寒风凛冽,令人刺骨,而我却清楚的看见老师因劳累,额头上布满了汗,一转身,白色的衬衫也湿了一大片。他为了让我们更加理解,细致的在黑板上写满了板书,那动作娴熟又不失认真。就在他擦黑板写另一题时,在黑板与黑板擦的摩擦下,我分明看见,黑板上落下的粉尘已漫天飞舞,周围的同学都捂起了鼻子。但他并没有如此,只是默默地忍受了粉尘,提笔写下一题了。窗外和煦的阳光不仅映射着尘埃的飘飞,也在他的身上折射出温暖的光芒。
还记得那是在初三的一天早上,班主任让我去送一份材料,在下楼梯的时候,我一不小心脚没踩稳,失去重心,整个人摔了下去。正好把一位迎面上楼的老师给撞倒了,我摔得很重,膝盖也磨破了,鲜血慢慢的从里面沁出来。但她也摔得不轻。她,顾不上自己的疼痛,站起来看了看我的伤情,便连忙和一位同学将我送到了医务室里。我见她也一瘸一拐的,忍不住开口问她的情况,她,只是勉强的笑了笑说:“没关系。”还叮嘱我要多休息,少走路。才默默的离开了。
当天晚上,我接到班主任的电话,班主任关切地问我好点了吗,我一头雾水,因为这件事我没对老师说过,见我心生疑窦,老师解开了这个谜:是早上那个老师告诉我的。我恍然大悟,心里顿时涌上一股暖流。她,一位与我素不相识的老师,在我和她都受伤的情况下,果断的帮助了我,之后还一直挂念着我。我心里十分的内疚,我竟还没有对她说一声谢谢。她,是一位普通的老师,在万千众生中并不起眼,宛若尘埃。但她的所作所为,所迸发的光芒,足以照亮这个世界。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你是一粒尘埃,在教育的土地上无私的'奉献着,而你又是一缕阳光,足以让温暖整个冬天。
感谢我们身边每一位用心为我们付出的好老师,没有他们,我们就如同在黑暗的世界里行走。无论何时都要记住,尊重每一位老师,因为他们既是尘埃,也是光。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瓜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瓜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瓜”,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瓜少爷”。也许傻瓜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瓜”。
然而,傻瓜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瓜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瓜。”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瓜,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瓜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手***。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瓜。他尝到了当傻瓜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瓜”,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瓜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瓜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瓜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手***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瓜的哲学。
读完《尘埃落定》的最直接感受是,到底怎么样的才是真正的傻瓜,怎么样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到底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其实根本都不存在。
傻瓜也好,聪明人也罢,只要说话办事是遵从了大多数的意愿那么你就是一个正常人,如果在出彩一点就是做到了别人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其实只要别人够一够就能办到的事,那么你在别人眼里就是聪明人。而要是你违反常规了,就是别人认为你不该说的不该做的,认为幼稚毫无意义的事情你做了,那么你就是一个傻瓜!
而在自己眼中了,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说你傻,那么你自己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傻瓜。
如果你自己知道自己再做什么,并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都说你是聪明人,都以崇拜的眼神仰视你,那么你也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家伙!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别人认为你是那你就是,认为你不是你就不是。但是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最后的结局不都一样,就像书里两兄弟不都死在了别人的刀下,一切不都尘埃落定了嘛!
所以,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只要你是个人,最后最终的归宿都会随土而安。
虽然出生时活着时不一样,不平等,但是当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的时候一切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说白了,一切都是虚空的,活着的时候就好好的享受当下,享受生活的芳香和甘甜或苦辣吧!
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
他一个普通的学生,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显赫的背景,走入在人海中就找不到他的身影,像是天地之间一粒微小的尘埃。唯一与众不同的是他"伟岸"的身躯。
开学第一天,大家就记住了他。上台介绍时他就获得了一阵哄笑,肥硕的身躯让他在我们之中显得格外明显,因为名字带帅字,他被我们戏称做"帅哥"。
他,有着让人羡慕的成绩,进校以来的第一次大考就坐上了班级前三的宝座。而班名榜上却没有他,因为一千米离及格线太远,他的体育没有及格。班主任找他谈了很多次话告诉他体育不及格考不了一三附。
他哭了,毕竟他的梦想是一中。
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平日里他座他爸的车回家,他每天早起半个小时从家里骑着自行车上学。盛夏里烈日展露的锋芒携着热浪召出了他一身的汗水,每当他呼哧带喘的跑进教室时,一种敬佩之情便从心底油然而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帅哥"的声影总是能够在操场上出现。
寒冬的傍晚,天黑的很早,五点半的天空就已经肆意弥漫了大片大片的黑墨,白天操场上的人海也成了一片黑海。我的手不时被吹过来的寒风冻得发痛,只想快点坐上载我回家的车,享受那难得可贵的温暖。白天操场上的人海也成了一片黑海,隐隐约约中仿佛瞥见有人在跑步。尽管手已经被寒风冻僵,但是我还是有点好奇,我把手揣在口袋,站到升旗台边,看见了一个高大而模糊的人影。再近些,我顿时被吓了一跳--是"帅哥"。我怀疑自己产生了幻觉,再次和我的眼睛确认,真的是他!
也许是对"帅哥"精神的一份敬佩,也许只是好奇。我开始特意放学后看"帅哥"跑步。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同学们惊奇的发现"帅哥"瘦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发觉他从原来要添饭转变为正常的饭量了,也不知道......
临近期末,又到考一千八百的时候了。"帅哥"跑步的时候围了很多人,我也站在一旁,看着跑在队伍中的"帅哥"我也为他捏一把汗。看着"帅哥"从队伍前段落到了后段,大家都为他着急。倒数第二圈了,"加油加油!"大家喊的特别卖力,"帅哥"在最后的一圈冲了上来,卡着及格线冲过了终点。那一刻,掌声雷动。
期末,变得是红榜上多出的那一个名字,不变的是他依旧坐稳班级前三。
他,普普通通,却用自己的坚持感动了全班同学。他像一颗平凡的尘埃,却散发着迷人而耀眼的光芒!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题记
柿子莫名其妙地望我,幽幽地说:怎么,小蚂蚁想抛弃柿子,去做一粒尘埃独自漂泊啊?柿子隆重地伤心啊
突然就沉默了,然后是柿子无比温柔的声音:哎,小蚂蚁跟柿子说说呗,为什么突然就想出家为尘啊?
呃,为什么呢?
应该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那时是还有灼灼的阳光的,肆意地散开,一束束强烈的光,在聒噪不安的盛夏绽放,眩目。忽然就注意到了阳光下的一群精灵,那么恬静、矜持,且高贵地在散光中轻轻飘飞。于是一切就都安静下来,只剩灿烂的明光下与世无争的尘埃,那么安静、清高。
可是,一粒尘埃,是多么的渺小。
然而,有谁对这个世界看得比它们更真切呢?它们穿破云雾,无所不知,它们是真自由啊!它们就半睁着慵懒惺忪的.眼,静静地浮在空中,静静地看,有什么能逃脱得了它们静静而迷离的眼?一个个王朝背影的凄凉落寞,一个个人间演绎的悲欢离合,尽收眼底,尽收眼底啊!于是,千万亿年的斗转星移只不过它们应接不暇的过眼云烟。
你看,尘埃该知道着多少秘密啊!
哦,尘埃,尘埃。
请原谅小蚂蚁的笨拙,终是说不清,为什么是尘埃。
是不是,所有的一切,终会尘埃落定?我觉得,自己那么渺小,大大的世界是不是会记得我这一粒小小的尘埃?我只是想,尘埃其实也很伟大。不,虽然它有些暗淡
柿子痛心疾首地敲着我的脑袋,可怜的小蚂蚁,停下你的语无伦次吧,我保证下次再不欺负你了,天哪
哦,不,柿子,我想说的是,尘埃的世界那么广阔,嗯,是的,就是这个意思。
啊,是哦,好像小蚂蚁说的很对的样子哎!呃,什么啦,柿子和蚂蚁的天地也绝对比小柿子和小蚂蚁大啊!
仿佛听到一声轻轻的笑,是尘埃么?听起来似乎心情不错?
昨天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之所以会捧读它,是有缘由的。我从《朗读者》过来,阿来作为那期的嘉宾,他说《尘埃落定》一开始他以为会风行天下,洛阳纸贵,但是却遭遇了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的困境,人家给的理由是这本书是高雅的文学,不符合流行的趋势。我一听“高雅的文学”究竟高雅在什么地方,我这种俗人能否读懂。
这本书荒诞与现实相交织,讲的是土司制度逐渐消亡的过程,背景是从军阀混战到解放战争时期,土司制度在“我”——麦其土司的第二个“傻”儿子在世时就已经传承了多年。文章从“我”的视角出发,来看待土司统治下的社会。因为“我”表面上是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实际上却是个有着超时代预感的聪明人。所以很独特,很奇妙。
这个故事我只是觉得新奇而并没有觉得特别好,也不算喜欢它。我觉得它类似现在的网文小说,主人公“我”扮猪吃老虎,尽量不树敌,降低所有人的警惕心。“傻子”这个身份给“我”带去了很多便捷,比如如果“我”对问题没想出对策或者说错了话,都可以被原谅,而且话中的意思不会被过分解读;当“我”想出主意时又有出奇的效果,很让人惊喜;比如“我”不容易去操心烦恼的事,也不去管那么多为人处世之道,因为“我”不怕做错,所以活得很自在;因为傻,仇家一开始是不打算***“我”的……
主人公“我”好运爆棚,似乎有着强烈的预知能力,“我”做的决定绝大部分都是对的,就算一开始形势对“我”不利,后来也会表明那只是为“我”避祸,最后还是有利于“我”,总之就是人生一路开挂,美人,钱财,美誉,权力等等,慢慢都得到了,一般“我”想要的就会得到,没有理由,老天都在帮忙。所以看得很爽,我才说是类似网文小说。但是明显有格调更高的地方,首先,它有明显的时代背景,能反映当时土司制度下的社会状况,比如有喇嘛诵经,汉人授权等形式,行刑人,奴隶,头人等身份,以及土司间的姻亲关系,逊位制度,长子继承制(虽然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了等。
其次,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深厚,它里面很多隐喻,很多金句,比如“画眉是给春雪压下山来的”“门开的那么高,难道我们能从云端里出入吗?那我们不是土司而是神仙了。”还有里面一些神神叨叨的东西,都能起到作用,像施法改变天气,做错事上天会给予惩罚等。不过有些缺陷,我认为作者在写这些隐喻时,有一部分只起了个头,没有写完整,之后又开始了下一个,戛然而止,给我的感觉是故意写这么多,让人去猜测,不写完整显得更加神秘,他自己都接不下去,所以无法续下去。
比如写水泼下楼的声音,让土司太太心里一颤一颤的,但是她又非听不可,感觉有点受虐倾向,最后“我”的妻子塔娜也被水泼下楼的声音搞得惊颤不已。这里我没看懂,可能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作者想表达的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这部小说,只是写出了我肉体与精神原乡的一个方面,只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这样解释得通,但是写一半不写真的让我很难受,给理解文章制造了更大的难度。有一部分我可以理解,比如“醒来时,门巴喇嘛取来一碗净水。关上窗子后,他叫我睁开眼睛看看碗里有什么东西。我看见夜空中星星一样的光芒。……看了一会儿,我感到眼睛清凉多了。”见多了污浊,“我”暂时失明,这里是象征的手法,双关。我觉得指的是血腥使“我”失明,净水是纯净之意,“我”的眼睛象征心灵的窗户,需要洗涤,才能重现光明。
最后,我想说的是它里面写的一些我不能认同的观念也是它成功的一方面,因为我认为那种不同是时代,地域,民族等给予的,所以我觉得了不起。比如里面传递出的女人如衣服,土司一家作为金字塔顶端的人,看上了某个女人,无论她是否已为人妻,都可以抢过来,满足了性欲之后可以随手抛弃。“我”的妻子塔娜可以与“我”的哥哥,与才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发生肉体关系,她母亲传递出的理念就是我们母女俩都喜欢男人,如此漂亮的女人绝对不止一个男人,丈夫要管好别人,不然妻子会对别人动心,那都是别人的过错,塔娜换了很多个男人,被他们抛弃了才回到“我”身边,她视美貌如武器。“我”的身份让“我”可以时刻享受到女子,从身边的侍女到外出办事时下人呈上来的女子,并且她们都以服侍“我”为荣,“我”把她们当做泄欲的工具,这一点在文中很多地方都可以体现。
原谅我知识的浅薄,而且很多地方可能理解有误。但我还是觉得需要把自己的感觉写下来,无论正误。这些只是我一点小小的见解。总的来说这本书作为消遣来看的确不错,我不认为读书一定要学到什么才行,所以这点按下不表。这本书按作者的话来评价,他只说是一种激情,一种状态,不是全景式的鸿篇巨制。定位很准确。
我觉得要说它是高雅的文学作品是谈不上的,我所理解的高雅是给人以美的享受,给人以心灵的洗涤,这本书带给我的是感官上的快感,怎么说呢,文辞优美但是境界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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