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西方经济学圣经译丛》之一《赋税论》,本文结合爱尔兰的现状及社会问题主要阐述各种税收类型的性质职能,同时也在行文中穿***其他税收的相关概念。
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名著,如以1882年上海美华书馆印行《富国策》[英国经济学家H.福西特(1833~1884《政治经济学指南》(1863年中译本]为开端,迄今为止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回顾这段不算很长然而曲折的历程,不难看出它同中国社会百多年来的巨大深刻的变迁密切相关,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思想界特别是经济思想界潮流和走向的某种折射和反映。单就建国以来对西方经济学名著的翻译出版来说,窃以为明显呈现出各有特点的两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几十年间,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著作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其宗旨在于提供批判的对象和资料。对于出现这种局面的不可避免发生及其长短是非,人们的看法和评价可能不尽一致,但此种局面不能再原封不动地维持下去已是大多数人的共识。改革开放以来,对西方经济学著作的翻译出版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短短二十多年间,翻译出版数量之巨,品种之多,速度之快,影响之广,均前所未有,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这是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的进步,主流无疑是好的;但也难免有选材不够精当和译文质量欠佳之嫌。
华夏出版社推出这套新的《西方经济学圣经译丛》,可谓正逢其时。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中国经济学队伍的建设和壮大,我们需要更多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西方经济学;而以往几十年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所积累的教训,也正在变成宝贵的财富,使我们将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名著这项事业,得以在过去已有成就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会以实践为标准,比以往更恰当地把握选材范围和对象,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西方经济学的优秀成果,将各历史时期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著作纳入视野;我们对译文质量会以人所共知的“信、达、雅”相要求,尽力向读者推出上乘之译作。我们还会认真听取广大读者和学者的任何批评和建议,在分批推出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在西方经济学迄今的发展中,涌现了数量不少的重要著作,其中亚当·斯密《国富论》(初版于1776年、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初版于1890年和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年,是公认的三部划时代著作。 《国富论》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奠定了基础;《经济学原理》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作,为经济自由主义做了总结;《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则标志着经济自由主义的终结和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开端,故将它们同时首批推出。其他名著将陆续问世。
1、密尔骨子里体现出的作为资产阶级的自我优越感。读完第一章,我除了认同密尔很多观点外,也深深体会到他自身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感。本书成于19世纪中下叶,那时候正好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期,思想界也非常活跃,密尔在第一章的论述中,很多地方没有论证,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似乎很多观点是不证自明的。他所讲的自由是有社会条件的。比如,他认为,对于那种种族自身尚可视为未届成年的社会当中的一些落后状态,也可以置诸不论;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一目的而得以投现而显为正当。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从的。但哪种种族族可以看作未届成年,哪些人是野蛮人?什么时候人类达到了借自由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阶段?这些密尔都没有回答,从这些描述中,他并不认为,所有的人或者种族都配拥有他所说的自由。但他还在书中提到,在旧日,存在臣民或者某个阶级的臣民和政府之间的争斗时,那时的自由是指对于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似乎又把自由存在的时间维度拉长了。
2、密尔所强调的“对社会负责”标准只是描述意义上的,既没有说出它们的范围,也没有说出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他强调,为了“自我防卫”或者说他人的利益的时候,个别的或者集体的违背个人意志是正当的。一个人仅需为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需对社会负责。凡系显一个人在义务上当作而不做时,就可要求他对社会负责,这是正当的。我在阅读过程中,特别想寻找一个答案,如何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可惜没有找到。
3、密尔对“权力”讨论远远大于对“权利”两个词的运用。我只看了翻译版,没有看过原版,也没有了解过密尔的时代对“power”和“right"的认知程度如何。既然是《论自由》,我总觉得是讨论rihgt要多一些,但感觉这部分内容反而讨论power多一些。可能与论文开始提到的讨论主题有关,即“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4、密尔对法律和舆论的作用的描述令我很受启发。他意识到法律的惩罚性和舆论的压力对个人的影响,并且用很大的篇章介绍舆论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他犀利的指出,一国的道德标准大部分出自占优势的阶级利益或阶级优越感。人们遵守的来自法律或者道德舆论的所谓社会准则,其实就是社会的好恶,或者是社会中占优势的势力的好恶。
5、密尔所主要讨论的是政治自由问题。即政府在限制人民自由方面的界限在哪里,正当性何在?人们所享有的社会自由主要有那些?这些都是政治自由非常核心的内容。对于政治学初学者认知政治自由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尽管我读完还有很多迷惑,但是对于密尔在观点上的干脆自信,以及论述上的逻辑性,还是很佩服。
理解比较浅薄,暂记流水账于此。
真理是个什么东西?彼拉多曾玩世不恭地取笑说。当时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人的心都会随着时间坏境的变而变,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人性,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读书笔记www。i1766。com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血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像快乐这一司空见惯的感情,在钱钟书的笔下也能博古通今,左右逢源。他类征连引、纵横比照,在贯通古今中外之间,挟春秋之笔意、诗话之征言、老吏之判笔、老叟之睿智,移情于谈艺,泄愤于讲史,抒怀于论世,对古今中外之世道、人心、文化,进行了一次总挖掘,升天入地,追古索今,既有神仙之乐,又有鬼魅之痛,既有暂得之快,又有永逝之苦。在文明人的生活中,既有身体的困倦,更有精神的痛苦。但“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如果“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补偿”,那么“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大胜利”。尽管这也许是自欺欺人,但也未尝不是一种智慧与洒脱。
“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离***》、《史记》、《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巨著,还有其他人的丰功伟绩又何尝不是痛苦者的凄然一笑,痛苦的大树上结出的硕果呢?
轻轻松松而有意思地活着,不要指望有这种美事,人只能痛苦而有意思地活着。只要是人绝少有愿意无意思地活着,这就注定了痛苦的人生,犹如田震在《执着》中所唱:“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注定现在漂泊”。我想,漂泊可以是暂时的,但痛苦却是一辈子。人生是痛苦的,只有意思到这一点,才能更好地正视眼前的困难,并克服它,而有意思地活着!
《论快乐》是对人生哲理的深澈阐发,其高深之处吾恐难以尽解。但其对我还是有很大的现实意义,非常值得吾辈细细品味!
《论快乐》的读后感是语文的期末考察题,本来想在网上随便复制一份交差,但仔细想来,钱老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如果真这样做,想必我自己也不会感到快乐。记得初中初涉《围城》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这位睿智的老人,高中时又将它认真细致地重读了一遍,加之年龄的增长,就愈加能从他的幽默洒脱的文笔中领略他的个人魅力。随后看了他夫人杨绛写的《我们仨》和汤晏所著的《一代才子钱钟书》更为他照相机式的记忆力,淹贯中西古今的博学,滔滔不绝的口才,浓郁的机趣与睿智,澹泊宁静毁誉不惊的人格所倾倒。
《论快乐》也是这样一篇充满他智慧的小短文,广博深湛,俯仰拾掇,字字珠玑。文中对“快乐”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诠释。首先说它是易逝的,“欢娱嫌夜短”;再说“永远快乐不但是渺茫地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地不能成立”;接下来又向读者阐明快乐是人生存下来的催化剂;然后又说明快乐其实是精神层次上的感受;最后作者坚定地认为“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这里前面的“快乐”意味着物质上的享受,而后面的“乐观”这个精神意义上的涵义才是作者所认为的真正的快乐。而这句话也是文章的主旨。
快乐是什么?这个不知问和被问过多少遍的问题如今仍反复出现在我们面前。钱老有他的解释,我也有我自己的理解。当然他总能给我带来许多新的启迪,并使我受用终身。
虽然他在文章中也没有给快乐下明确的定义,但是他说了这么一句,“一切快乐的享受都是属于精神的。”他反对将“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并且认为“这是最糊涂的分析”,由此就递进得到了“人生虽不快乐,但仍然乐观”这样一个论断。正如他所说属于精神的,快乐其实是一种心理感受。要不要快乐由你自己决定。懂得快乐、善于快乐实在是一种智慧、一种气度、一种气魄。有人说,快乐有时就像在天上飞的风筝一样,虽然有时你看不见它,但线在你手中,它不会飞远,只要你愿意,快乐就会随时围绕着你,直到永远。拥有了一颗快乐的心,你就知道,快乐是无处不在的。有人说痛苦。
其实痛苦和快乐原来是一对孪生兄弟,不同的只是在于你的选择。就好像冬天和夏天一样,如果你选择夏天,认为夏天会给你带来快乐,然而冬天定会来临,它并不会给你带来不幸和痛苦,只是你选择了夏天而拒绝了冬天,所以才有不幸和痛苦的产生。其实,不管是夏天或冬天,对你来讲都没关系,不同的只是你的感受。
对于我们这代80年下的蛋,对快乐的感受一定和钱老所在的年代大不相同。当我终于理解父母的指责源于他们的爱时,我会快乐;当得知自己暗恋了好久的心上人同样也暗恋我的时候,我会快乐;当和朋友通宵聊天喝酒狂欢的时候,我会快乐;当找工作处处碰壁突然有人告诉我“你被录取”的时候,我会快乐;当上网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帖子或博客点击率大增的时候我会快乐……其实快乐很简单,就在于你会不会满足。人家说,知足者长乐。
Aman’s wisdom is the source of pleasure。(智慧是快乐的源泉。)之于我们学生来说,这句话更是至理名言。我们在不断努力的求学过程中,既丰富了自己的内涵,又把握住了自己快乐美好的人生。你就会感到生活原来如此美好。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讨论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讨论,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开始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开始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这时候,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一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现在(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驳,实际情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御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御得势力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舆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舆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作者以英国的情况为例,分析了人们在特定事务上所持的态度完全取决个人的择取,而毫无准则。以此,表明本文的写作目的,“即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控制个人之事,不论所用的手段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手手段或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他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可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他还认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有三个方面,意识的自由;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个人间联合的自由。
《论自由》被密尔认为是其最有生命力的著作,原因在于这本书成为了一种单一真理的教科书,这一真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而愈加突出:性格的多样化对人类和社会及其重要,让人类可以向无数的、乃至相冲突的方向充分发展。洛克证明了政治自由的合理性,而密尔作为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则把自由从政治领域延伸到了个人领域。
密尔《论自由》的目的在于界定群己权界,提出了关于自由的两个原则:个人在不伤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国家或社会如果要干预个人行为,唯一的动机是社会保护。在这两个原则的支配下,任何个人的行为,在不涉及他人的情况下,他成了个人的最高主权者。因此,个人自由成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边界:你的自由,我的边界;我的自由,你的边界。自由的含义体现为严复所归纳的“自为造因,自受报果”。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当中,自由的意义则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个人自由拥有的不被他人干涉的空间,是个人对自己行为的充分自主,对行为结果的自我承担。在个人自由发展的环境中,个人的独立性不断培养出来。个人拥有的自由保证了个人不需要对权力的唯唯诺诺,国家对个人空间的不干预,使得国家对个人的思想不能一致化。密尔在《功利主义》中提出,快乐分为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高级快乐是精神上的快乐,而低级快乐是物质上的快乐。人们只要经历了这两种快乐,就会更加享受精神上的快乐而非仅仅追求物质快乐。因此,自由提供给个人的是精神上的快乐,是个性的自由发展。如帕斯卡尔所言,人是一支会思想的芦苇。人区别于动物正是在于人是会思想的动物,思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对自由的渴望,是每一个人本能的需求。
自由对个人的充分发展,更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是人类幸福的基础。功利主义认为,幸福是人们追求的唯一目的,而幸福也是多元的,自由、正义、美德、诚信等等都是实现幸福的手段。自由所实现的当然是“最大多少人的最大幸福”。密尔写到,“一国当中,人们性格的多样化,然后国家才有具有活力。”个人自由培养的独立性的个人,是社会进步、国家强大的重要基础。自由社会带来的是自由的、异质化的个人,异质化的个人带来的是思想的创新,人们智力水平的提高。因为在专制社会中,个人根本无自由可言,权力对思想压制有本能的爱好,这种压制带来的是众多同质的愚民。愚民是专制者巩固权力的手段。因此,人民越是独立,国家越是强大。迪尔克姆认为,分工越细,个性越鲜明,每个人对社会和其他人的依赖性越深,因而社会整体的统一性也就越大。“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个人自由是异质化个人的保证,异质化个人是形成一个有机社会的条件。霍布豪斯认为,自由主义的核心是懂得进步不是一个机械装置的问题,而是解放活的精神力量问题。好的机制必须能够提供渠道,让这种力量通行无阻,使社会结构生气勃勃。
另一方面,个人自由的确立,是对国家的一种约束。密尔看到了民主政治中,少数服从多数所产生的“多数人暴政”。专制的武断是可以看得见,但多数人暴政带来的后果却总是在无形当中,其影响是所有人都难以逃避的。可以说,多数人的暴政产生的恶丝毫不亚于专制产生的恶。多数人暴政在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中得到了充分的论述,作为同时代的思想家,密尔在《自传》中坦言,对多数人暴政的论述受到了托克维尔思想的影响,他们都意识到了民主政治中多数人利用民主的工具对少数人自由的压迫。密尔对个人自由的呼吁,目的在于防止群体对个人的干涉,损害个人的自由。《论自由》提出的两个原则,是对群体和个人权力界限的划定,更是对个人自由的保护,和对群体权力的约束。个人拥有的对自身行为的自主权,是一种个人权利不得随意侵犯的权利,要求国家权力作为群体组织对个体权利的尊重。
个人自由对群体的约束,使得国家的职能须重新界定。密尔对实现自由要义的要求是政府“代民之谋不若听民自谋”。民众之事,让政府来做,不如让民众自己来做,因为最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他们知道怎么做最合适。如果民众所以的事情都需要政府过问,那么政府的权力将会越来越大,这样势必对剥夺个人的自由。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上,自由的实现需要个人权利的可捍卫,国家权力的可控制。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提出,国家的职责是为正常健康的公民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为确保个人的自由,政府所做的是提供一个个人个性得以自由发展的社会环境。因此,密尔认为,国家最重要的天职在于扶植国民,培养他们独立自治的能力。为促进公民独立自治的培养,国家权力必须下放,赋予地方权力更多的自治性,鼓励基层民众自主管理。这也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发现的:美国民主的要义在于地方自治组织的发达。
19世纪是自由主义蓬勃发展的年代,各种自由学说不断涌现。密尔对自由理论的阐述,之所以在如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恐怕在于个人自由是每一个人发展都不能或缺的,这是“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这样一种渴望没有地域之分,没有民族之分,它仅仅是人们内心最本能追求,是对黎明前黑暗的一声呐喊。自由就像是一束光,对生在光明中的人们如此司空见惯,但对黑暗却具有强大的穿透力。
读完《论快乐》这篇文章,让我对快乐这个平时看来很普遍的名词又多了一份认识。
有人从字面上直译快乐,就是很快的,值得我们高兴的事,的确是这样。在很多场合上我们会对自己的亲人,朋友发出诚挚的祝福,祝他们快乐,而且是很贪婪的希望他们每天都快乐,但现在看来,也许这真的只是一种愿望,快乐是一种奢侈品:“‘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也终于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毫不怜惜地把‘快乐’这个词大方的送出去。
快乐,每个人都经历过,只是那种感觉太短暂,有时候会让我们忘记在那段时间里的我们,只因为她短暂,让我们还来不及享受,只有回味的权利。也是因为短暂让我们觉得我们没经历过,所以会有很多人抱怨上帝眷顾自己,因为自己不快乐。其实快乐和机遇是一样的,在每一个人的手里握着,只是有的人把握得住,所以他们觉得很快乐,而有的人不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总是埋怨别人的不是,老师给自己制造苦恼殊不知,快乐已经和他丢弃的时间一样溜走了。
再者,快乐在不同人的眼里也是不一样的,对名利看中的人在自己得到更高的权利时,会觉得这是快乐的时刻;对成绩看中的人而言对自己取得高分就是一种满足,一种快乐;对于唯利是图的人来说,哪怕得到一丁点好处也会沾沾自喜;在无私的人看来,能帮到别人那就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快乐并不是完全褒义的,有些人的快乐并不能为所有人所接受。
快乐的确是好东西,他会让人们去不断追求,在追到并享受之后,又会去找寻新的快乐,与其说是一种继续不如说是一种弥补,弥补之前未能好好拥有,但是,人们却未发现其实每一个快乐的过程我们都享受了,只是因为太短促,会让我们觉得我们好似没有珍惜,也许这就是快乐存在的意义,他让人们不断拥有又不断追寻,让人们对它变得贪婪,就好像是一种人生目标,当我们实现一个梦想时,会很快乐,但无论什么样的梦想都回过时,所以我们会重新加快脚步,寻求下一个理想,换句话说就是寻找下一个快乐。
在我眼里,快乐真的是很容易很简单的,和朋友在一块聊天,和家人一起吃饭,一直存在的就是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时候哪怕得到别人的称赞也会觉得很快乐。由此看来快乐是很容易得到的,所以在我的快乐观里,快乐其实是很容易的,只要你有积极的生活态度,遇到不幸的事不要一味的去想,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去获取人生的真谛。
一个人的.快乐与否大部分决定于自己,只有少部分在别人手中,所以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把握好自己手中的那一份让自己快乐的活着,这样不仅会使自己快乐,在你操纵自己手中的这份权力的同时,你也把别人在你手中掌握的快乐给散发了出来,自然而然,他们也会由被动为主动的去操纵去参与快乐。
快乐是简单又不简单的东西,其主动权在每个人的手中,所以我们要努力的去寻求而不是一味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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