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爸爸妈妈去上班了,奶奶有事情不在家,剩我一个人在家。妈妈帮我做好了饭,烧了两个菜,并叮嘱我:“中午的时候把饭盛出来自己吃啊!”说完她就上班去了。我心里暗想,哦,对了,我的那本书《康熙大帝》还没有读完呢,嘿,赶快去读吧。
正当我读到精彩部分,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来“叮叮叮,叮叮叮。”我慢吞吞地走到电话机旁,拿起话机就听见话机里妈妈的声音。“妞,作业做完了吗?已经十点多了呢。”哦,对了,都十点多了,我才想起作业还没有做完呢。于是,我回答说:“嗯,作业还剩一点数学题,马上就好。”说完,我挂掉电话,心里想:我还是先做作业吧,省得老妈回来我又要唉批了。不对,《康熙大帝》马上就看完了,不要紧的。不行,先做作业,不,先看书,不成……唉,算了,就看一会儿,就一会儿,好,就这样!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咕,咕”我的肚子叫了起来。一看时间,奇怪,“怎么已经一点半了?”哦,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光顾着看书了,还没有吃饭呐!我这才咽了口唾沫,好像把所有智慧都吞下去了,慢步走出房门,来到厨房,把插电饭煲的插头拔掉,打开电饭煲,把饭盛出来。
这时,奶奶回来了,她一进门,看到我刚要吃饭,不解地问:“你怎么才吃饭呀?”我老实地回答:“我看书看得太久,忘记吃饭了,现在才想起来!”
我爱看书,我爱阅读!
阅读的感觉就彷彿进入梦中,因为在故事中部是常发生奇怪的是吗?我想,如果你认真的阅读故事的情节,你就会发现它有分很多种,例如:惊险可怕的、很好笑的……等,不胜枚举。我最喜欢很好笑的,因为他可以让我在每个时间、每个地点,都能带着“快乐”四处走。
我最喜欢看世界地理类的书,因为等长大后,有机会我想要去书上写的国家实地探索,让我能够得到更多的知识,我想看书应对未来影响很大,所以看书是件好事。
看书让人变聪明,也让人想像力增加。只要你用心去看每本书,一定会爱上它的,所以有书可看是最幸福的,一定要好好珍惜。看书真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读书,不仅仅是嵇老师要求我们每天回家晚上读书,我自己也很喜欢读书,只不过我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写作业,而是看书。
书里的故事很精彩。《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一个调皮的女孩在巴学园的幸福生活,《爱的教育》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的,通过生活中的点滴小事,把爱表现得很完美……
星期四那一天,我拿到语文试卷的时候,我彻底愣住了。81。5!三个鲜红的数字让我忐忑不安,因为老爸对我的要求是90分以上。这可怎么办?回到家,我把试卷拿给老爸看。老爸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先完成作业在看书,你看才考这么一点分。”于是就把我臭揍了一顿。读书的`过程是快乐的,可是酿成了81。5分的苦果。
俗话说得好:“风月为益友,诗书是良师,”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增百倍,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就变得枯燥乏味。因此,读书是必不可少的。
受爸爸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爱沂书。记得5岁以前,我还不识字,就听妈妈讲书上的故事,我觉得非常有趣。当时,我就想:要是自己也能看书上的故事,把它讲给妈妈听该多好啊!于是,能识字、会看故事书成了我内心的最大愿望,每次,只要看到大人们在看书,我也会捧着一本儿歌书,装模作样地逐个指着字,高声朗读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儿歌,功夫不负有心人,慢慢地,我竟在不自觉中认识了很多字,真的一个人能念陌生的儿歌,看较短的故事了。拼次看完,我总要晰睁呀呀地读给妈妈听,然后仰起幼稚的小脸,等待着表扬……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
10岁时,我就已经能看《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名著原本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非卧龙先生——诸葛亮莫属了。他上知天文、下识地理,能让天地飞沙走石,能让山河自动让路。但孔明先生的这一切,我总觉得也得益于他博览群书。因此,对他的崇拜化作了我读书的不竭动力。
如果说,以前我看书纯粹是为了“好看”“有劲”,那么,现在己读小学六年级的我则真正了“开卷有益”。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进行一次画画猜歇后语的比赛。刚开始,妈妈一路领先,我净输,可到了最后,我竟然利用从课外书上看到的“死诸葛吓走活司马——生不如死”这个歇后语把妈妈难倒了,为了这,我还得意了好儿天呢!
还有一次,语文课上教《长征》一文,同学们提问“五岭”是什么意思?红军为什么要进行长征?我一听,嘿,刚看过的魏巍写的《地球的红飘带》上不都写着吗?于是我站起来,带着激动和些徽的自豪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听着大家的啧啧称赞,望着老师那充满赞许的眼神,那一刻,内心涨涌着一种对优秀课外读物的无比亲昵与感激之情。
如今,尝到课外阅读甜头的我,更是和好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长大后还想当一个文学家呢!
常常听说有热心的名家,为年轻人开列必读的书目。若是立志做学术研究,有些资料确是必须涉猎;但若仅仅是阅读,很难说有哪一部作品忽略不得。阅读是私密和个性化的,名家心目中的经典,只是名家身上的名牌服装,精美是一定的,但不是谁穿上都合身。
好书的阅读需有长久的耐心。流行书刊读着省时省力,但它是用来消遣的,只适宜在旅行或等人的间歇翻看。这种读物着意卖弄新奇情节和机巧文字,虽然能给人小小的快乐,甚至还包涵着点经不起推敲的小哲理,但它顶多能算作一杯提神的清茶,不喝也罢。一本好书中,情节和文字不过是精致的道具,如果光顾对道具喊好,不去体悟道具背后的\'深长意味,实在是对好书的辜负。阅读,应该像世故的人判断陌生人的品质,在表象外下大工夫。很多书除了需要细心的阅读,还需要不浅的阅历,经遇过坎坷波折,见识了世态人情,才易懂书中甘苦。这就如同喝酒,总得有些酒量,才能品出酒的种种妙处,若是没点酒量就去强喝,入口全是辛辣不说,醉过之后可能见酒都喊头疼。有作家就曾说过,许多英国人终身不读莎士比亚,是因为在幼年就被老师强迫着背莎剧。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丰富的世界,等待着有人打开它,细细揣摩它的骨肉,体察它的细枝末节,感知它的体温、呼吸它的特殊气息,并隐约地认识写书的那个人。某个作者的书读多了,对这个人的了解可能会超过对身边朋友的了解。如果读到了百读不厌的书,还对作者怀有莫名的好感,那就是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书。明白了喜欢谁写的书,就值得去买这个人的全部作品,尤其是要买到这个人的传记,另外还可以搜集关于这个人和作品的评价。这样,就把一位朋友完完整整地请进了书房,成为永远养目养心的宝贝。
找到自己喜欢的书,是很重要的收获。读书人为书耗费了大块时间和大把精力,如果连这点收获都没有,那就像一个人结交了一辈子朋友,到最后找不到一个知己一样令人沮丧。只是,知心朋友是互相沟通和接近的,而喜欢的书却总是躲在书堆里,默默地等着读书人去慢慢寻找。
我爱阅读,我的成长离不开阅读,我的情感在阅读中起落。在看《狼王梦》时,紫兰那望子成“狼王”、舍身救子的精神,凝聚成一滴泪水,滴在那泛黄的书页上。在读《野马归野》时,我又为那些撞野马却逃避责任的人义愤填膺,我觉得人应该多一些担当。
我爱阅读,曾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晚上,爸爸、妈妈都熄灯休息了,可我仍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盗墓笔记》,忘了时间,也忘了自我,仿佛自己就是主人公吴邪,在古墓中穿行。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合上书,咽了口唾沫,仿佛把知识咽到肚里。
看看时钟,已经是午夜时分,这才草草洗漱,上床睡觉。可是,即使闭上眼睛,满脑子想的都是书中的情节:阴山古楼里究竟藏了什么秘密、老九门世代镇守的青铜门背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文明、那个如影随形的“它”究竟是谁……
我爱阅读,书是我最亲密的伙伴,陪着我慢慢长大,滋润着我的心灵。
我喜欢阅读,我喜欢“绘本”类和“美术”类,因为我对一些画家很感兴趣,它们可以让我增广见闻,有时看了太晚,还会“浑然忘我”呢!这些有名的画家,他们的画栩栩如生,例如:“达文西”,是我很喜欢的画家知一。有些画是奇形怪状,例如:“毕加索”,一开始我总是百思不解为什么?他是立体派的.呢?后来我看了一本书,它告诉我,原来是因为画着正面加侧面,所以大家就称他为立体派;阅读让我知道里面的知识,不懂得还能请教它。
如果你不爱看它,你的脑袋就不能明白事理!你也就有可能不识字,如果多看书,或许就有课本没有的。学校没教的将会都在这本“字典”里,它是所有书中最聪明的书,所以要充实自己的脑袋。
阅读,有时让我看到浑然忘我,有时它让我增广见闻,变得更聪明;阅读它让我充实自己的脑袋,希望大家都爱阅读,做一位满腹经纶的人;现在我每次阅读,都会写心得大意,做一个充满意义的阅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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