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作文必须合理分段

考场作文必须合理分段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3-23 01:34:03
考场作文必须合理分段

考场作文必须合理分段【一】

??理运用惩罚750字

其次,就算少数学生因贪玩而没有完成作业,也不能用加倍惩罚的办法。加倍惩罚往往会逼得学生弄虚作假,难道请同学帮着抄、用复写纸垫着抄,能达到加倍惩罚的目的吗?加倍惩罚一不能提高学生成绩,二来还会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非但达不到"长记性"的目的,反而形成恶性循环,对完成作业更加不利。

况且这些年倡导给学生"减负",如果加倍惩罚,不仅"负"没减成,反而真应,了那句话了——减负等于加正。再说,罚写作业纯粹是体力活儿,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对学习并无促进。如果老师将"罚作业"改为"补作业",并且和学生沟通交流,我想学生也许会"知恩图报"吧。否则学生只会对作业产生恐惧,以消极的态度来应付老师的惩罚。

现在学校教育强调不许体罚学生。不许对学生罚站、罚抄,不许用过激的言语批评学生。有一些老师对学生行为粗暴,那肯定是不对的。

可是,难道教育真的'就只能以情动人吗?一味和颜悦色,是呵护了学生的心灵,可是对一部分学生来说这几乎就意味着放纵。对于自控能力不强,没有形成良好习惯的学生来说,很多道理就是耳边风,即使他觉得有道理也不一定会照着去做。那么,怎么办?

一定的惩罚是教育的必要手段。作业老是不写,讲道理又不听就要有一定的惩罚!罚就是逼追他养成好习惯。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应该采用不同的教育手段。这不也是爱学生的一种表现吗?

所以,在教育过程中可以合理地运用惩罚,当然也包括罚写作业。这既是"以情动人",也是"以罚警人"。

考场作文必须合理分段【二】

人生就像是一条无止境的公路,到处隐伏着困难,挫折。而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走这一条路。这条路里有着成功的世界,而这个成功并非是很容易看到或者得到的。这种成功,只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努力奋斗才能得到的。也就是说不努力奋斗,成功是不会来的。而那些想要走捷径的人,在这里,我可以正确准确的忠告你们,“这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因为没有经过自己最大的努力就想要成功,这是做梦,做“白日梦”。

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是向梦想实现的最好方法那就是努力奋斗,励志上进,坚持不懈的去完成它。让它成为辉煌的事情,让自己以后的子孙看一看自己以前的祖先都创造了辉煌,自己也要为家族夺光,以自己的祖先为例子,向着更加美好的明天努力奋斗,为世界、为中国、为政府、为社会做出自己微薄的力量,让她们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路,虽远,但非常的有意义,让我们记住每一次越过的困难,鼓起信心打败挫折之后,回头望一望那一次次难忘的经历,想一想,我现在走到了哪里,这都是在一瞬间暖了自己的心,让泪水衬托出自己当时所付出的辛苦。当自己老后,还可以将自己走那条路的经历讲给自己的后代听一听,让他们知道,路上的艰难历程只是在考验自己,要有勤奋和努力的心才能过关,最终走向那成功的世界。而在成功的那个世界住着都是一群成功人士。

在人生的那条路上,拥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奋斗和努力永远在这条路上走!

考场作文必须合理分段【三】

有些路,需要一个人走,就像放学回家走的小路,需要一个人走;在登顶前走的'那一段路,需要一个人走;在摔倒过再重新爬起来的一段路,需要一个人走。

越到高段,学习越紧张,功课也是一门接一门,还时常会有几门课跟不上。妈妈总是说要帮我,可无非就是多给我报几个兴趣班,一天到晚让我没有空余的时间罢了。我却每次只能硬着头皮,拉着脸,很不情愿地乖乖跟在妈妈身后去上辅导班。但每次听完一节课,都是似懂非懂,回到家也没有精力和时间去研究哪里不懂。

时间越来越紧张,临近期末,考试也是一场接着一场,考卷如一座座堆积着的小山,压在我的胸口。每次成绩出来几乎都不理想,除了有几次有几道题可能在哪听到过,考得还行。

那天放学,像往常一样,作业堆积如山。不过今天好像轻松了很多,作业一眨眼就做完了。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我就拿出了前几天辅导班的作业。平时的作业我都是抄抄答案就交差了,反正今天也有时间,我便下定决心要认真去完成。于是我静下心来好好做,奇怪,以前觉得有难度的题目竟然都可以迎刃而解,再难的题目换个角度想一下都能想通!做出题目的成就感给了我很大的鼓舞,慢慢地,我就把之前落下的题目都解决了。

在后面几次的检测中,平常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的题目,今天一做,竟然都能解出来。等待考试成绩的时候我不再忐忑不安了,而是坐的端端正正的,等待我的果然是一个不错的成绩。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果然,有付出是有回报的!

有些路,需要一个人走,别人的帮忙是无济于事的;有些事,需要自己一个人完成,那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虽然在这过程里克服的不只是一点点小小的困难,但用心,坚持去努力,战胜困难之后你会遇到一个更强大的自己!

考场作文必须合理分段【四】

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考场作文必须合理分段【五】

每个人从记事开始,就会有一个梦想。从不切实际到真正可行,这个梦想也会随着见识的广泛而发生改变,但,无论怎样改变,它的性质都永远是相同的。

梦想就是一台能量无限的马达,它会永不停歇地推着你,即使你感到疲倦不已,它也仍然不会停下,直到你获得梦想……

我曾看过一本关于大脑是如何运作的书,其中一个章节就是关于梦想的。当我们有了一个梦想后,大脑会在短期内为你规划出一份合理的计划——-也就是一条通往你的梦想的路。这条路也许有很多艰难险阻,可只要你有信心,你坚持努力,那这种精神就是最强大的盾牌。它会使你靠近你的梦想。

但是,我们往往以为,有了这盾牌,我们就肯定可以实现梦想,可并不是如此简单,要实现梦想,除了要有精神,万不可少的便是勇气。谈起勇气,我便想起一件事,班里定了一条新规矩——-我们的老师为了让爱学习的同学得到好资源,决定按学分排座位。这样一来,我现在最喜欢的小组就要被拆分了。想到这是我六年来做喜欢的组,我忍不住有些难过。回到家我向妈妈倾诉了我的苦衷,妈妈没有安慰我,反而严厉的说了我,“这么一件小事也值得你难过,你喜欢你们组,那别人就不喜欢她的组了?不能只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要换位思考!”我一开始还不大服气,可后来想明白了,不就是调换一下座位吗?全班同学都要换,有什么可担心呢?妈妈又说:“如果连换座位的勇气都没有,那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怎么办?”妈妈的话点醒了我,远方的路才刚刚开始,让我们甩开邪念,扔掉畏惧,保留精神和勇气,那么梦想的路就在你脚下,请你阔步前行。

考场作文必须合理分段【六】

人生就像是一段路程,这个路程时而艰难时而平坦,在人生的路程上,是不可能都是事事顺利,没有坎坷的山路的,我们遇到困难不能知难而退,要知难而上。我们不论是在学习的路程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不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不干了,我们不但不能这样,反而还要更好地去解决这个困难,获得最好的胜利。

生活对于任何人都非易事,我们必须有坚忍不拔的精神。最要紧的,还是我们自己要有信心。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具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完成。当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不要让昨天占用今天太多时间,五彩的梦想不可以挂在明天的风筝上,要把握好每一个今天。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不怕困难的。

在一个大洞里,住着许多的很小很小的动物。它们是群居生活的,这就是小蚂蚁,别看它们小,可是它们不怕困难,不论它们遇到多大或多少的困难,它们都能迎刃而解。

霍金,虽然他因病全身瘫痪,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是他还是依然不放弃,他就是在轮椅上度过了一生。他也不能说话,因为他做了声气管手术,气管被割断,他只能靠语音合成器来表达出自己想说的话,可是他却一直坚持地做宇宙研究。

就像美国总统林肯,他虽然出生在一个鞋匠的家庭中,但它却以坚强的精神当上了美国总统,还不能明白他坚强吗?

我曾屡次发现,每当我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只要我想起这些事例,我便能应付一切。我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后面的艰难路程,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小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惊奇而自豪地回头看看,我走过的路程是多么的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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