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振铎的这套书写于1930年代,所以整体上,有着明显的时代感,措辞、情绪,生发着“五四”后的感觉,用词新颖又古典,不经意地流露着除旧迎新的热烈,不太同于现代的书写方式。
上卷读完,极能感受到“郑氏风格”的特点,正如作者所说,有的文学史的写作是多人完成的,可能体例纷杂不统一,而一个人完成的作品会明显带有个人风格,体现个人学识态度。是的,透过他这本书,感受很深。
不知别人写文学史是否都会如此布置,但郑振铎的铺陈实在是过于全面摊开了,基本上是按人来一个个陈述,此人生平,代表词句,有名的人多说点,没什么名气的三两句带过,一个一个又一个人地这么平铺直叙着,颇有堆砌之感,看久了,会觉得累,觉得这些人都差不多,各人的代表性词句也都差不多的样子,作者怎么也不嫌累,还是在絮絮地介绍着。
但他并不是无自己喜好的,遇到喜爱的作家和文体风格,一连串的排比倾泻而下,反复比喻,言辞轻快,喜爱之情满溢而出。他是抒情的、个人化的,能感受到他对陶渊明、杜甫、新乐府、变文等作者和形式的喜爱,比如他单拎出杜甫成一个小章节,详写他的遭际和不同时期的诗,在别的作者是没有这个待遇的,比如他用了快一页的奔腾不息的各种新奇美好比喻来表现新乐府的清新自然,滔滔不绝不加修整的情感铺面而来。这些时候的他是从漫无边际的陈列里蹦跳出来歌唱着的。
对大大小小诗人、词人、文章作者和作品,历来有很多的评论集囊括点评,所以郑振铎几乎是博采古代的评论来评价一个人,左一句诗品右一句诗话,文白夹杂,细碎分裂,而不是全然地出于他自己的感想。可以看得出他很下工夫,搜集了不同朝代的人的评述相互参照,当然,有时他也会对前人的定论持不同意见,直言他自己的见解。
只是,述那么多作者的生平,他的表达方式几乎都是凝结史书记载的“官位变迁”,三两句讲完一个人都做了哪些官,卒于什么官位和地方,什么谥号,有的会摘一点逸事趣闻讲一下。遇到一大串不太有名的作者,每个人都这么讲,连篇累牍的,读过以后,满脑子都是“著作郎、知制诰、吏部员外郎、翰林学士、左拾遗、编修、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一点都不文学,也不具美感。只能说,古代的文人作者大都是官僚体系内的,但实在看不出把他们的\'官位罗列一遍的必要。
虽是吐槽,不过还是很惊叹郑振铎的博学与深厚造诣,他能将不同典籍不同的人诗句、评论信手拈来,将中外的文学历程随心作对比,还费心搜集了一些插图作参照,信息量很大,对于我这个不熟悉文学史的人来说,那么多的没听说过的古代作者的出现,让人发觉在文学的世界里,存在更多的其实是不知名的人物,这让文学史看起来更真实丰腴。
在郑振铎写这本书的年代,战火已起,或是出于强烈的感同身受,他在叙述那些亡国、流亡的作者写的诗词文章时,格外着力,细推和同情他们的飘零之感,如他所述,本书成书不易,他以及友人已然尽了最大的努力,我这无知小辈这样随意点评他的心血之作当是有愧,这份盛在青瓷碗里食材丰富但有点寡味的“羹汤”,已是他能飨客的最宝贵的珍馐了。感佩之极。
我独衷热爱于皮影戏,不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而是由于它的朴素风气在我的心中震撼,它具有我们中华民族最传统艺术,其丰富的文化内涵着实让人感叹。
中原人杰地灵,黄河世代从这里流过,在这里孕育了灿烂的黄河文化,也孕育了智慧勤劳的人民。千百年来,皮影艺术盛行于中国城乡,逐渐在各地形成了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流派,成为我国古老的传统民间艺术。如果我们继续深入的对皮影艺术的社会文化含义,即以宗教信仰为线索来讨论其形成及演出的象征作用,以音乐唱腔、角色行当与戏目剧本来讨论其在中国戏曲史上的地位和影响,或以大众的民俗生活为基础来讨论其演出的社会意义,就会发现在中国的皮影艺术中,蕴含着相当丰富的文化内涵。
除了历史价值外,皮影更具有很高的文化艺术价值。首先,皮影戏中的人物、景物的.造型与制作,属于我国的民间美术范畴,本身就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它的艺术风格,在民族艺苑里也是独树一帜。它为了适应皮影戏的幕影表现形式,采取了抽象与写实相结合的手法,对人物及场面景物进行了大胆的平面化、艺术化、卡通化、戏曲化的综合处理。其脸谱与服饰造型生动而形象,夸张而幽默。或纯朴而粗犷,或细腻而浪漫。再加上雕功之流畅,着色之艳丽,通体透剔和四肢灵活的工艺制作效果,着实能使人赏心悦目,爱不释手。第二,皮影戏音乐,是在不同地区分别融汇当地民族器乐、民间曲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唱腔丰富,韵律优美,板式灵活多变,在我国音乐领域里自成一体。它与其他乐种也起着互相取补、互相促进与提高的作用。
此外,由于皮影艺术在我国还处于抢救阶段,它现在的价位还是属于较低的水平,所以我们应尽力保护好祖国的文化,即使力量是多麽的单薄,只要心中还涌动着民族的热血,民族的璀璨艺术将永远在人们心中闪烁。
以前我对这套书是不以为然的,认为里面肯定很多陈旧的模式化思想。因为欧丽娟老师的几次提及,我觉得或许里面有不少可取之处。故阅读。
这套书在评价储光羲的田园诗《田家即事》时,认为前半段朴素真切,但对后半段里“拨食与田乌,日暮空筐归”的“恻隐”之心,却认为是很无聊。在后面更是指出储光羲为了子孙广田圃,是庸俗的地主意识。
起初,我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忍不住发笑了。这也能评价无聊不无聊,不过就是把自己筐子里的东西全给田乌吃了呗。
但转念一想,这当真是完完全全的恻隐之心吗?恐怕未然,恐怕有一部分的是出于储光羲自己的田园之趣。他要是用白描手法写自己的这一行为,不加“恻隐”这两字为自己解释,或许不会招来非议吧。
再一想,那个年代的编写者们,条件远远不如我们现在。然后我又想起小时候,家里人是不准我剩米饭的,甚至吓唬我说要剩几颗米就要掉几根头发,长大以后就是个大秃子。是勤俭美德吗?或许是。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物质条件真的不好。更远以前的60年代呢?恐怕编写者们是极其可惜那一大筐喂了田乌的粮食的,若是给人,那或许就少了个人挨饿的一餐。他们在心痛一千多年前的那一筐子粮食。
仍有些好笑,但却也令人心酸。他们希望的是人人有饭吃,不挨饿,不要有少数人的剥削和浪费来加剧普通人民的生活艰辛。
看到大家的打分都挺低的,我想写下这篇书评。或许没有多少价值,甚至还会觉得我在小题大做,但还是想为过去条件远不如我们的编写者们说一两句话。
这本书中也有很多真知灼见,没必要拘泥于那些令你反感的模式化的政治术语。
借用欧丽娟老师的一句话:遗忘和误解,远比尊重和了解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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