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那里做戏了,我也去看了,非常好看。其中《沉香救母》和《孙悟空翻跟斗》,最好看了。
今天晚上,我趁着没事干,就和姐姐去明堂看戏。来到那里,只见人山人海,挤成一片,大家都你推我我推你,都想到最前面去看,或者占个有利的好地方看戏。
戏开始了,第一场是《沉香救母》,演的是沉香厉尽千山万水,跟二郎神大战300回合,来到了华山,沉香原以为在华山没有人再会来阻挡他了,可是那里却有几个小妖精,但是沉香的开山斧也不好惹,几下就把小妖精干掉了,后来沉香终于用手上的开山斧劈开了华山,救出了被压在华山底下的母亲。戏演完了,戏台下传来阵阵掌声,我也跟着拍起了手;还有些人感动的热泪盈眶。
一部精彩的戏完了,第二部更精彩的又来了,——是孙悟空翻跟斗,只见孙悟空几个敏捷的凌空翻,翻到了戏台上,大家传来了阵阵掌声。接着,戏台后面扔出来一跟闪闪发光的定海神针—金箍棒。然后孙猴子一个又一个凌空翻把金箍棒接到了手心,然后又在大家面前转起了金箍棒,转了几下后又转回了戏台。底下有传来了阵阵热烈的掌声。
啊,今天的戏太好看了,简直让我大开眼界。我真想学几式孙悟空的凌空翻和转金箍棒啊!
但是个人还是觉得作者还是要负80%的责任,因为当作者的人应该要对自己的作品负责,赶不出来就应该要延稿,要不然就是要出新作品前就要想好据情,不要为了钱而牺牲了众多读者的权益。就拿我以前在电子厂工作的来说,我以前待过手机设计业,在我们设计好一款新的手机软体后,自己都要千次百次的测试一下软体与硬体的相容性,然后再从头回顾自己的设计或者参考其他的设计,然后再修正程式码,另外修正完后还要再参考消费者的意见,再做修正,修正好了又要请一些手机玩家来试用,搜集他们的意见再做修正,有时候一个专案要搞到1年多,甚至2、3年,有得更扯的就就无疾而终,做白工咧!虽然会很挫折(注:这就是为啥我干不到5年就离职了,受不了,每天以公司为家,都爆肝了,害我没时间看漫画,这真是太过份了!台湾的企业都是在牺牲员工的权益,加上王八政府的助纣为虐!,但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种敬业的精神,你的事业虽然你不喜欢,但是还是要敬业,因为你是在赚别人的钱,所以要做对得起养你的人、支持你的\'人,观后感《有关看漫画观后感》。可是漫画不也是一种事业吗?它算是娱乐事业没错,但应该要有敬业的精神吧!讲到这个,全世界的漫画家有几个有这种精神(注:个人觉得近年来日本的画家水准也越来越烂,用画风、据情编排、角色的设计跟转变等漫画元素来检视,我看很难找到这种敬业的漫画家吧!
以七龙珠这套老漫画来讲,它算不错的,可是咧!到最后觉得作者也是一直卖老梗,就从超级赛亚人1开始变到超级赛亚人3,然后再来作者想不出来花招,就乾脆来个合体,接著就没变化了。再来它据情里的反派角色,虽然是每个都不一样,可是几乎都是外星人,哇咧!外星人大家都想得出来ㄚ!问题就出在外星人虽然很强,可是最后作者不是用合体,要不然就是设计成主角最后会觉得自己为了正义不能输,然后就突然爆发出一种力量,结果反派就挂了,了无新意(这种据情港漫特别多。所以小弟是觉得有打斗的漫画最好要加点新元素啦!不然每次都是老梗,每次作者都不思考一下、回顾一下自己的作品,然后就草草的用老梗结束,这对得起广大的读者吗(小弟花很多钱在漫画上,所以很不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有时候看到那样不负责的作品会很想发起抵制作者的运动,不过想想「我算什么狗烂毛」,还是心里面想想就好了,无能为力!
隐隐约约记得,以前小时候放假,总不喜欢在城里。
七月末的时候,有那么几天,那个地方每到晚上,都会演一出戏,或者是有人在台上唱歌跳舞,每家都自己搬几个凳子,在那坐着,大家都开开心心的,一共连着演4天,第一天和第三天是新的,而第二和第四天都是演前一天演过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的特别特别的晚,那天有事情耽误了,到的时候,而很不凑巧的是,那天刚刚好是第二天,第一天的时候我还没到,我由于太着急了,忘了带个椅子,除非在那里站着看两个小时多,不然我就只能回家不看了。这时,有一个朋友看到我了,他叫我,我没应。他只得走了过来
“你怎么来这么晚啊。都没位置了。”“没办法,有事情,我先回去了、”“你坐我的位置吧,这么热的天,我可不想在这喂蚊子!”。说完,他就走了。
后来,戏结束了,我和其他几个小伙伴一同往回走,路上,碰到了他。“看完了?”“嗯,今天谢谢你啊”“害!没事,反正昨天也看过了,而且今天那么热,还不如早点回家呢!”说完,我们便一起往回走。
那次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次,也似乎是我最近一次去看了。一转眼已经有5年没去了,有时候夏天还是会莫名其妙的想念以前一起和小伙伴在那里看戏,打闹。现在大家都上初中了,也没什么时间去了,暑假时间大多都被补习班占领了。
那些往事,都成了童年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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