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发现了猎人布置的陷阱,刚想逃走通知森林里的动物们,没想到却被猎人发现了,猎人举起猎枪想要打死兔子,兔子冷静思考想出一个办法,兔子对猎人说:“我能让您捕捉到跟大的猎物。”
猎人说:“你以为我会相信你么?”
兔子说:“你大可以举起猎枪打死我,但是你得到的只是我一只少的可怜的兔子而已,你挖的陷阱立马就会暴露,我可以跟你合作,让你抓住一只狼,我和狼天生就是死对头,我们合作,这样既帮助了你,又救了我。但是你必须保证,不能伤害我和森林里其它一些善良的动物。”
猎人说:”好吧!我答应你的提议,并保证不会伤害你和森林里其它善良的动物。“
猎人同意了兔子的提议,兔子把狼引到了陷阱里,狼刚发觉不对想掉头逃走,不想猎人出现开枪打死了狼,兔子和猎人都各自得到了自己的好处,这就是合作的力量。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问题又出现了。大兔子非常难捉到,小兔子好捉。但捉到大兔子得到的奖赏和捉到小兔子得到的骨头差不多,猎狗们发现了这个窍门,都去捉小兔子。猎人对猎狗说:最近你们捉的兔子越来越小了,为什么?猎狗们说:反正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为什么费那么大的劲去捉那些大的呢?猎人经过思考后,决定不将是否捉到兔子与分得骨头的数量挂钩,而是每过一段时间,就统计一次猎狗捉到兔子的总重量,按照重量决定猎狗在一段时间内的待遇。
于是猎狗们捉到兔子的数量和重量都增加了。猎人很开心。但是过了一段时间,猎人发现,猎狗们捉兔子的数量又少了,而且越有经验的猎狗,捉兔子的数量降得越厉害。于是猎人又去问猎狗。猎狗们说:“我们把最好的时间都奉献给了您,但是我们会越来越老,当我们捉不到兔子的时候,您还会给我们骨头吃吗?”猎人做了论功行赏的决定,分析与汇总了所有猎狗捉到兔子的数量与重量,规定如果捉到的\'兔子超过了一定的数量后,即使捉不到兔子,也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骨头。猎狗们都很高兴,大家努力去达到猎人规定的数量。这时,其中有一只猎狗说:“我们这么努力,只得到几根骨头,而我们捉的猎物远远超过了这几根骨头,我们为什么不能给自己捉兔子呢?”
于是,有些猎狗离开了猎人。猎人意识到猎狗正在流失,并且那些流失的猎狗像野狗一般和自己的猎狗抢兔子。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猎人不得已引诱了一条野狗,问他野狗到底比猎狗强在哪里。野狗说:“猎狗吃的骨头,吐出来的是肉啊!”接着又道:“也不是所有的野狗都顿顿有肉吃,大部分最后骨头都没的舔。”于是猎人进行了改革,使得每条猎狗除基本骨头外,还可从其所猎兔肉中提成,而且随着贡献变大,该比例还可递增,并有权按比例分享猎人的所有兔肉。就这样,猎狗们与猎人一起努力,将野狗们逼得叫苦连天,纷纷强烈要求重归猎狗队伍。
传说普罗米修斯为人们带来了火,人类因此得到了新生。在没有厚实的皮毛包裹我们赤裸肉体的情况下,在没有尖牙利齿的情况下,我们发展出了自己的文明,但那文明的星火,无疑是属于火的。但文明不是只存在于那发光发热的气体中,还有人类那种执着和对火的充分利用。
真的,如果将我们的周围如同胡桃般的物质捣毁,我们一定会哀叹,天道不公。在凶猛铁面的自然法则之下,我们只能在尘土中扭动自己的身躯,宛如一只蜗牛趴在人的鞋前。但我们没有因此而沉沦,甘心被淘汰,我们敢于使用我们所有的一切,我们紧追不放,穷追不舍。我们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我们挣脱了厚实的毛发,我们缩回了外露的.齿牙,用双手和头脑——上天仅有的礼赠,磨锐了石块,削尖了枝条,进而掌握了自然的力量——火。我们不畏艰险,勇于斗争,利用木条石块驯服五畜养殖了五禽。老虎狮子用自己天才般的爪牙占据了食物链金字塔的尖端,大象也用它傲人的獠牙和雄厚的体魄占霸一方,人类就像一只蜿蜒在金字塔上的蜗牛,在下方,傲视着天才般自然的宠儿。我们不断向前,我们用兽皮覆盖的身体渐渐变形,我们就自己给予。于是我们开始让身体定形在布料的笼罩下。我们冶炼着身体的骨骸,我们不断创造着自然界的奇迹,我们用文字来阐述自然无形的密码,用艺术来模仿自然的美丽,不断的跨越不断地创造,跨越创造,创造跨越,忽然我们发现原来我们才是自然的宠儿,天之骄子。看,那旷阔的狂野的野原,正以人生的姿态在我们的脚下匍匐。创造我们的自然,正张开双臂,用和平的情感,合作的态度,平等地与我们畅谈、感慨。
老子说,“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荀子也说,“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雄鹰之姿固然令人艳墓,但蜗牛的力量更令人钦佩。二千年前,一只“蜗牛”曾对“雄鹰”说“吾可代彼”,那只“蜗牛”后来成为了西楚霸王。在我眼中无论成败,他都是伟大的“蜗牛”。
雄鹰固然可以远眺大地,但这只是他生而就有的能力。只有让大地伏在蜗牛的脚下,那才是王道。
《猎人笔记》是俄国现实主义艺术大师屠格涅夫的成名之作。作者屠格涅夫虽是个地主子弟,却是一个正直善良、有见识、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一个同情农奴、反对农奴制的地主子弟。基于这样的身份、性格,他创作的《猎人笔记》以“我”的视角讲述了地主、猎人、农奴等社会不同层次人的故事。
其中,使我生出“远·近”联想的,便是这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
拉其洛夫是个隐居多年的地主,“我”因打猎误入其园林,拉其洛夫留“我”共进午餐并餐后畅谈,从中“我”了解到:他决不是愁眉苦脸、不满足自己命运的人,正好相反,他表现出一种无论好坏都一视同仁的慈善和热诚,他甚至宁愿带着委屈和每一个人接近和相处。当然,你同时也感觉到他不能同任何人交心,这并不是由于他根本不需要别人,而是由于他隐居多时……但他终归还是个很好的人。
初读时不明白,一个无法交心,宛如天边遥远之人,怎么能让作者安心地判断这是个“很好的人”。
现在似乎恍然明白,因为两个字:距离。
远与近之间的线段,叫距离。人与人之间,也该有这样一段远与近。
人常言:“距离产生美”。而我认为的这句话的\'内涵,还可以用一句话诠释:“君子之交淡如水”。
一如俞伯牙与钟子期的高山流水,最后弦断知音绝;亦或张岱与那金陵人“湖中焉得更有此人”的萍水相逢。素不相识,寥寥言语,不曾亲昵。那是身与身的远,心与心的近。
适当距离下的善与爱,是一种尊重,是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感觉,像冬日暖阳里轻舞的尘埃,和煦温柔。
我不知道,你们身边是否有这样一个人:平时不声不响得像条影子,在记忆里几乎淡得像剪影,在你需要帮助时却从不问原因、不计后果地伸出援手。如果有,我想你们很幸运,请珍惜这样的一个人。
远与近,身与身的远,心与心的近。不让自己的依赖成为别人的负累,缠绕自己的藤蔓。不争不抢,不卑不亢,心怀澄澈,做到真正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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