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间,己经是20xx年了,高科技给我们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方便,我,人称大天才,最近发明了一艘能通过“时空隧道”的飞船,决定到不会用火的时代走一圈。
我带的东西很多,放大镜,火柴等,我有了这些东西,过去就不用愁了点火,我乘坐的“时空号”飞船“嗖”地一声起飞了。
飞进“时空隧道”里,两旁全是黑漆漆的一片,我在里面很害怕,心“咚咚”地跳着,腿在不由自主地发抖,突然前面有许多的彩光,五彩缤纷,一股神密而又惊奇的感觉,到了,没火的`时代,很荒凉,又寂静,飞船停了,我沿着扶手走下了飞船,这才发现绿树成荫,漫山遍地长满了清翠欲滴的小草,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儿,一点现代化的东西都没有,真是动物的天堂啊!小鸟成群地在天空中自由飞翔,野马在大草原尽情地奔跑,小鱼儿在水中快乐地游泳……,这里才是真正的大自然啊!
突然,从远处的山洞里,走出一群只穿了一件兽皮的野人正在拿着笨拙的武器追击猎物,他们没有看见我,我走进去看看,只见他们被冻得满身红通通的,回到山洞里,吃的也是生的东西,晚上还不能用火驱赶来袭的野兽,这些受苦受难的原因就是他们不会用火。
我立即把火柴拿了出来,把火柴点着,放在一片干草丛上,火慢慢烧了起来,好不容易捉到一只小动物,吃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吃完饭后,我发现有几个野人正向我靠近,我心惊肉跳,怀疑他们会把我给吃掉,我故意镇静,还在那里坐着。我突然有一个念头从脑海中闪过,教野人生火,于是我找来一个木头,用火柴点燃,野人一看,说:“啊!神!”咦!我怎么听懂了他们的语言,我感到很奇怪,野人不响了,仔细的看着我这个未来的同胞,好像对我没有恶意,这时一个野人把一块肉放在火烤,又咬了一口,他高兴得跳了起来,他的同伴学着我开始生火,还都成功了!这么说我是普罗米修斯了?他们在我身边欢呼,说:“太感谢你了!”他们很感谢我“赐”给他们火,一天就在他们的欢呼声中度过了,晚上,我睡觉,他们就保卫我的安全,真是贴身保镖……
早上一醒来,突然我听见一种熟悉的语言,原来是现代人来找我了,他们正在试验时空换器,一不小心把我又从不会用火的原始时代带回来了,唉!希望再有一次这样的历险!
想起跟野人一起生活,我懂得了火的重要,并且感叹人类社会的进步!
在自然界中,我把自己化作为一只猎豹。我出生在非洲大草原东南部,我的父亲是智慧的化身,可惜他被现在的豹王暗算致死,因此我发愤图强,坚持提高自己,而且每日每夜都在想如何报仇雪恨,这也奠定了我凶残和智慧的基础。
今天,是特别庄重的日子,因为,今天是我第一次狩猎。秋天的草原,草都枯了,正是狩猎的好季节,这枯草颜色正好掩盖住了我的身影。我挑了个伏击的好地点,很快,黑压压的夜晚来了,一场血腥屠***就要开场了!
此刻,鹿群正好刚喝完溪水,圆滚滚的大肚子会使他们的速度减缓。嗷!我如利箭般奔了出去,那群惊慌的鹿群左冲右撞,那样子就像马戏团的小丑,那滑稽的样子,令人哈哈大笑,一个紧接一个倒在了我的爪牙之下。
次日,是我复仇的一天。擒贼先擒王。我来到豹群之中向那不堪一击的豹王挑战。为此,我提前制订了战略。在他跳过来的时候,我一闪,趁机揪住了他的豹尾,把他扔出老远,又用豹爪一击,结束了他那猪狗不如的贱命。于是,我顺理成章成为新一代豹王。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带领着我的团队,铲除***扰者,奖励有功者。很快,我族名声大震。我的团队开拓了很多新的疆土,并成立了自己的国度。我乘胜追击,带领军队继续统一动物世界,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我打败了各种部落,把他们统统纳入我的国家。之后,我下令用花岗石建了城池,我们国家的全体成员从此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
晨跑,披着晶亮的星月。启明星镶在天边,不停眨眼,似在告诉晨跑者天色将明,西斜的明月,把它的余辉静静地撒向大地。多么静谧、清幽的世界!晨跑者,思绪飞扬,仿佛在遨游神仙幻境。
晨跑,迎着初升的朝阳,一轮朝日,从东方逶迤起伏的群山中喷礴而出,火红瑰丽,不一会,幻成了满天的彩霞,天地一片辉煌。晨跑者,如日之初升,蓬勃、昂扬、奋发。
晨跑,顶着凛冽的寒风。数九严冬,朔风呼号,吹刮强劲,透心彻骨,冻肤冷肌,寒冷可畏。晨跑者,全然不顾,逆风疾奔,用内心的火热,驱散外界的严寒。
晨跑,冒着飘洒的雨珠。天,阴霾迷蒙;雨,淋淋漓漓;路,坑坑洼洼。晨跑者不会却步,手打雨伞,奋然前行,享受雨中早跑的一番独得之乐。
一年四季,不管是晴天落雨,还是寒冬酷暑,晨跑者,从不歇步。坚持,这是晨跑者取得成功的秘诀。
在晨跑中,绕指柔可化为百炼钢。在刚练跑的日子里,你会觉得腿酸、胸闷、上气不接下气,随着晨跑的持续,这些症候会逐渐消失,距离越跑越远,脚步越跑越快,随之,身体也越来越硬朗。晨跑者能磨练人的意志。贪图被窝享受,畏惧风霜雨雪、严寒酷暑的人,肯定不会取得晨跑的成功。懒惰与享受是晨跑的天敌。晨跑要经受住严峻的考验,要战胜自我、克服慵懒,不畏艰难,持之以恒。通过晨跑,人的意志逾来逾坚强。
在晨跑中,我们可倾听到生命的交响乐章。晨跑者,昂首挺胸,直奔向前,步履矫健,落地有声。每当听到“嗒、嗒!”有力的落地声时,我似乎听到生命健旺的交响曲。
在晨跑中,我们的身心可以得到净化。吸进的是新鲜清冽的空气,吐出的是体内的浊气。有时,田野的芳香,不时钻进你的鼻子里。喧嚣的闹市,在清晨却显得出奇的安静。被浮澡、紧张所困扰的都市人,渴望得到的就是这种田园诗中描绘的宁静。晨跑者享有清新与宁静。
“一天之计在于晨”,晨跑者抓住了一天中最可宝贵的“晨”,无疑是最善于利用时间的人。我喜欢晨跑!我感谢晨跑。
今天,我早早的起了床,知道我要去干什么吗?告诉你们吧,我要去晨跑。
当我一走出家门,就看见太阳光懒懒散散的照在茂盛的翠叶上,并慢慢地从树叶的缝隙中打在马路旁。这时,街上的行人三三两两踏着清晨的第一缕轻风,享受着新鲜的空气,我也是这样,在清新的空气中开始了晨跑。我只跑了二十多分钟就汗流浃背了,我抬头仰望天空,发现天空比开始更加美丽了,湛蓝湛蓝的天空中镶嵌着富有立体感的云朵点缀了大自然的色彩。
每当我晨跑完后都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前往步步高超市买一个小布丁作为我每天晨跑后给自己的一份奖励,这个时候的我是最开心的,因为我又坚持了一天的晨跑。丰富了我暑假生活,让我的暑假生活变得不那么单调,变得更加多姿多彩,而且还锻炼了身体,我就是这样一个热衷于晨跑的小男孩,喜欢汗水将我衣角浸湿,头发上有些小小汗珠的感觉。
如果你先天体弱多病那就请你加入我的晨跑队伍吧!那么让你告别疾病的日子。如果你身体硬朗那么也加入我的晨跑队伍吧!那么会让你更加强壮,如果你也像我一样热爱于晨跑,请你坚持吧!我希望全民都加入我们这群热爱于晨跑的群队,加油!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快起床!大懒虫,你不是说好啦要跑步吗?”妈妈大声地把我叫醒了,可妈妈刚一走我又躺下睡着啦,当妈妈回来时看见我还在睡觉就生气地说:“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呢?你到底去不去啦?”一见妈妈生气了我又转拉一个身起来啦,我快速地穿好衣服,向卫生间跑去把牙刷干净,把脸洗完。又跑过去换鞋,戴围巾和口罩…
我和妈妈正在路上跑着,快看,那里有很多老爷爷和老奶奶他们也在晨跑,也都喜欢晨跑。“易园呀!原来我们的终点站是易园”,我激动极啦。我和妈妈走过人行道,到达啦终点,易园到处一片雪景,路旁树上的叶子披上啦白色的霜漂亮极了远远望去,好像地上铺着白色的地毯。我和妈妈又走到太极湖边,只见湖面上已经冻成拉冰,妈妈说这些冰很薄,一碰就碎了,妈妈还告诉我:如果天气在零度以下,就会结冰;如果在零度以上就不会结冰。妈妈一看表,时候不早啦,快回家吧!
在路上,我边走边想:晨跑可真好,不仅让这一天更加精神了,也锻炼了身体,啊!晨跑真好。
虽然,我和人类家里养的小猫是“亲戚,”但是我的身体却有小猫的十倍甚至二十倍大。我的速度也不是任何一种动物可以媲美的,如果我全速奔跑,可以达到每小时130公里,相当于火车速度的两倍。我的身上长着棕色的毛,而且还有着黑色的斑点。虽然我们的身体很显眼,但是我们有着出色的`隐蔽技巧,我们成功的几率十有。
除了我们迅猛的速度之外,更不可思议的是,在从前我们竟然为人类捕过猎。就在从前,人类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抓不到猎物,它们就想到了猎豹,人类就开始用各种方法驯服我们,让我们来帮他们抓猎物。后来,人类用猎犬替代了我们,因为我们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想办法把我们的主人咬死,可猎犬却比我们更加的温顺一些。
虽然我们猎豹家族各个都是独行侠,不过有时,也会合作着一起捕捉一只我们单个应付不来的动物。
有一次,我发现了一只正在河边喝水的落单的公牛,我刚想冲上去,可是发现又有一只猎豹叮上了它,我刚想吼叫让那只猎豹走开。不过公牛那健壮的身体和锋利的牛角让我胆怯了。我走到另一只猎豹的旁边说:“你谁呀,这谁的领地知不知道?来!叫声豹哥,这公牛咱俩三七分,我七,你三。”我还没有说完,这只猎豹已经冲了上去,一跃跳到公牛的背上,撕咬公牛的后背,我也不甘示弱地冲了上去,抓住公牛的一只腿就开始咬,这时这只公牛已经毛了,拼命地想把我们甩下去,不过四脚难敌八爪,公牛因为失血过多,死了。我们两个也贪心地吃着肉。
我就长话短说了,还要去准备下次捕猎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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