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名叫贝贝,那是我姑妈送给我的一份礼物。小狗儿看起来像一个大圆球,它摇摇晃晃的脑袋上有两只尖尖的耳朵,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黑通通的鼻子,摸起来可真冷啊!一张大嘴巴,尖尖的牙齿似狼牙一般。大嘴的旁边还有好几根又细又长的胡子,粗壮的四肢,长长的尾巴。全身都长着白色的毛,每当我将它抱起时,都忍不住摸它那柔软而又暖和的毛,我家的贝贝真的很惹人喜爱!
贝贝很贪吃。
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小狗贝贝就像见到了好朋友一样,摇着尾巴,晃着脑袋,嘴里还“汪汪”“汪汪”地叫着向我跑来,我开始还以为它在撒娇,轻轻地踢了它一脚,它用那可怜地目光看着我,我觉得很奇怪,就想看看怎么回事?是不是饿了?我就从冰箱里拿了两三片红烧肉给它,又背着妈妈拿了一块像砖头一样的面包给它。贝贝狼吞虎咽地把面包全都吃了,吃完还摇了摇头,好像还是不满意,我气愤地指着它说:“你这个小坏蛋吃了那么大一块面包还不知足。”
贝贝见我在骂它,又用那可怜地眼神看着我,我只好停止骂它,又忍下心来给它一块面包,可是,贝贝不一会儿就吃完了。到吃晚饭时,我盛了一大碗面条给贝贝,贝贝像发了疯似的一边吃面条一边点头。似乎在说:“真好吃,真好吃。”最后,贝贝吃完时,鼻子上都挂着又细又长的面条,把全家人都逗得哈哈大笑。
我爱我家的小狗贝贝。
今天参观的是大名鼎鼎的卢浮宫,它与美国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英国伦敦的大英博物馆并称世界三大博物馆。我已经去过大都会博物馆和大英博物馆,而且还看过好几遍《卢浮魅影》和《博物馆奇妙夜》,所以我们对卢浮宫充满了期待。
一进博物馆,我们首先要找的就是卢浮宫的三大镇馆之宝——《胜利女神》雕像、《蒙娜丽莎》油画和《断臂的维纳斯》雕像。《蒙娜丽莎》油画最出名,我在很多书上都看到过这幅画,我们在油画展区寻寻觅觅,终于在一个非常拥挤的大厅找到了这幅画。为了看得清楚一点,我从里三层、外三层的屁股堆里终于挤到了最前面,但是说实话,我有一点失望,因为那镶嵌在玻璃下的画比我想象得小多了!
由于博物馆展出的东西实在太多,而我们的时间却非常有限。来不及欣赏数不胜数的油画和雕像,我们又去寻找我最感兴趣的埃及馆和中国馆。在埃及馆,我最想看的是木乃伊,但是我们在卢浮宫只找到一具放在角落里的木乃伊,感觉有点失望,没有大都会博物馆的多,更不如大英博物馆,那个木乃伊还带着头发呢!
三大博物馆都有中国馆,在这里我看到了很多来自中国的奇珍异宝,大大小小、各种类别、历朝历代的都有。妈妈小声告诉我,这些宝贝大多是从我们中国抢来的,这让我想起了圆明园,想起了故宫里那些满是划痕的铜缸,真让人痛心!等以后我们国家强大了,一定要让这些宝贝回到中国去。
朋友知道我喜欢梁凤仪。
她是华人世界最富有的才女,一支笔打造出几亿资产——成功创业、才华横溢、嫁入豪门,女人所有的梦想,她几乎都实现了。
她选择爱的人结婚,丈夫黄宜弘是香港商界翘楚。
梁凤仪的第一本小说名叫《尽在不言中》,出版时她已经39岁,那时,她的第一次婚姻结束。
朋友问我,如果梁凤仪没有后来“逆袭”的成功,没有嫁入豪门,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年妇女,你还会佩服她吗?
我也很认真地说,即便她是一个平凡女性,我知道她的经历依旧会打心眼里佩服——仅仅凭她敢于39岁辞职挑战新领域,并且一生不肯与自己不喜欢的人合作,就已经让我刮目。
甚至我深信,从来没有什么所谓的“逆袭”,那些柳暗花明的转折,都倚着背后“尽在不言中”的执着。
可是,那些走过黑暗的人,往往不是凭着“总有一天光明会来到”的天真,而是做好了“或许永远都不会好起来”的决绝,所以,他们才能够保持耐力、精力和体力与黯淡的生活长久共处。
难得的是,即便如此,她和前夫何文汇也没有形同陌路,他让她洞悉了自己的弱点和错误,他们把对旧伴侣的感念转变为亲情,梁凤仪小说封面上的书名,大多由何文汇题字,由她的作品改编的电视剧,很多主题曲由何文汇填词。
多年后,梁凤仪谈到这段前情,说了六个字:情已远,恩尚在。
懂得反省和感恩的女子,做什么都不会太差。
而她和黄宜弘的婚姻,却是被一场灾难加速。
独居的梁凤仪回家后遭遇两个蒙面绑匪的侵袭,周旋近八个小时终于被释放,之后,绑匪打电话勒索,她不断拖延时间,让警方追踪到隐匿位置将其抓获。
她全程没有掉过一滴泪。
相反,从美国出差回来的黄宜弘闻讯后,却落了泪:“男人爱女人,就应该有能力保护她。我没有做到,所以我不配说爱你。”绑匪被公审时,黄宜弘坚决不让梁凤仪去法庭,不愿意她记住坏人的相貌成为终生阴影,他说:“我去盯着他们,看清楚他们的\'模样,保证以后绝不让他们接近你。”
他说到做到,放下手头工作,每次开庭都坐在前面盯着绑匪,连续两周,直到审判结束。
她后来说:“感情需要经过能表现品格和深刻地爱护对方的难忘事件孕育出来,才值得生死相许。”
这场磨难,加深了两人的依恋,相恋数年之后终成夫妻。
感情上的良性循环激发了她的创作才情,她开始创造另一个奇迹:每天写15000字的小说,每个月出两本书。
在很多人每天阅读量都达不到15000字的时候,她居然能够每天创作15000字。
所以,看看那些逆势而上咸鱼翻身的人吧,他们其实都特别善于把命运踢过来的冷板凳坐热。
他们把痛苦像糖一样吃掉,在最艰难的时候还能对着世界微笑,这样的人即便达不到通俗意义上的“成功”,也足以令人尊敬,那种就算“墩个地洗个碗”也比百分之九十的人优秀的认真和坚持,最终让他们释放出光彩——优质普通人温婉的光芒,或者明星们耀眼的灿烂。
所以,这根本不是“逆袭”,而是他们顺理成章应该有的收获,那些“逆袭”的人,惊艳我们的并不是他们的成功,而是他们始终保持的向上的姿态。
姥姥家有一只小狗,姥姥说:“这只小狗名字叫做小灰。”它的毛是黄色的,在阳光下看,像金光闪闪的河,小灰的眼睛大大的,十分好看,鼻子向上翘起,耳朵自然下垂,就跟猎狗差不多,尾巴又长又细,如果它摇动尾巴,旁边的沙土也会翻滚起来。
这只狗特别贪吃,有一次,午饭烧好了,我正要吃饭,忽听外面传来一阵撕咬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小灰和人家家里的一条狗,为了争一块骨头而互相打起架来,我见此情形,便想去阻止它们,可后来一想,两只狗打架可是件稀罕事,我蹲在一旁看好戏,我家的小灰智斗奋勇,人家的小狗就像跳远冠军一样,跳过来又跳过去,几分钟过去了,我家的小灰终于把那块骨头抢走了,得意地吞进了肚子里,大摇大摆地走回了家。这只狗不但贪吃还很爱玩。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不知道哪里钻出来一只黄蜂,我一看,吓得像被二十五只老鼠--百爪挠心,这时小灰看了一眼黄蜂,根本就没把它放在眼里,照样玩自己的,过了一会儿,小灰黄蜂还在那里,小灰愤怒了,它双眼直直地盯着黄蜂,突然,猛扑过去用爪子抓住黄蜂的头猛“咬”,过了一会儿,黄蜂被它制服了,它看着垂死挣扎的黄蜂,好像在想:这块“骨头”怎么这么软呀!
这就是我姥姥家的小狗灰灰,你觉得它可爱吗
评语:这篇状物叙事作文,运用典型的场景描述小狗的抢骨头与斗黄蜂,动作描绘细腻。叙事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主次合理、详略得当。主旨表达明确、文章中心突出。
我在家里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叫声非常好听。它的叫声是汪汪汪,它的皮毛是黑色的,它的眼睛水灵灵的、鼻子长长的、嘴巴大大的,眉毛像月牙一样弯弯的。我的小狗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它会抓老鼠、会看门……﹔缺点是爱往奶奶种的菜里跳。一天,我放学回到家,就把书包放到沙发上,去找小狗玩。可是,小狗好像生病了,它一动不动,也不叫了。于是,我就赶忙跑回屋,让爸爸带它去医院看病。不一会儿,爸爸回来了,我看见小狗活蹦乱跳、生龙活虎,和没生病时一样,还不停“汪汪汪”叫。我很高兴又能和它玩了。我喜欢我家的小狗!
名师点评:文章中把小狗写得非常可爱,特别是在描写小狗的外形上,通过对小狗的鼻子、耳朵、眼睛等地方的细节描写,把小狗的神韵描绘得恰到好处。接着从动作描写上,写了小狗喜欢跳入奶奶的菜园子,显得小狗儿非常机灵可爱。之后再讲自己和小狗之间发生的故事,自己会因为小狗生病而感到难过,为小狗重现生机感到高兴,明显表达出了自己对于小狗的深爱之情。希望你能和自家的小狗和谐共处。继续加油!
冬天来了,我母亲让我出去买东西。在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一个很脏的箱子,里面有一只很小的小狗。看他很可怜的样子,我就把它带回家了。
我把我买的东西给了母亲,也把小狗抱了出来。我问母亲:“母亲,我捡了一只很小的狗,他很可怜,我可以不可以养它。”母亲说:“你是一个好孩子,当然可以了。”就这样,我和母亲就给他洗了个澡,又让爸爸做了一个小窝。
从那以后,我就和小狗睡在一个房间了。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小狗渐渐长大了。我还给小狗取了个名字,叫做白白。因为它全身都是白的。
白白有一次得了病,我急忙把它送进了医院。等了一会儿,医生叔叔说:“小狗没有事,就是得了流感,给白白打一针就好了。”白白躺在它的小窝里休息了好几天,渐渐的好起来了。恢复了往日的活力,我很开心。
一天,可是我觉的白白不够帅,我给白白打扮成这样不行,那样也不行,只好出绝招了。我把白白打扮了牛仔的服装,够帅了吧。可我还是觉得不是最帅的,就拿了一个烟和一个眼睛,给他戴上了,这样就好了,很帅很帅。这就是我和白白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很多小故事。
我很喜欢白白,我想就这样永远也不喝白白分开。
去年我们搬了新家,进小区的第一天就见到了它——小黄狗。
看到它的第一眼就觉得很别扭,我再仔细打量,发现它的身子比一般的小狗略长,腿却比一般的小狗略短,它的眼睛跟鹿一样乌黑、湿润,整体看上去很憨,蠢蠢的萌萌的。它还很小,一岁都不到,没有主人。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来到这个小区的。但小黄似乎就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留了下来。
每天早上,小黄目送着一辆辆车子,自己后腿盘坐前腿合十,一想到这个我就想笑。晚上我放学回家它还是坐在那里,我想:小黄会不会从早到晚一直没离开过呀?刮风下雨的时候,它就躲在保安亭下休息。我每天都能看到它,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
直到有一天它不见了,一天,两天,三天,我担心起来了,我开始了各种猜测。是被人赶走了吗?还是迷路了?会不会被车撞了?我每次出门都会望一望四周。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看到它,我的心沉到了谷底,觉得再也看不到它了。我一下子感到心里很难过,每天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缺了什么。
过了几天,我去拿快递,上帝!您可算把它唤来了!小黄回家了!但是它瘦了,毛发没那么亮了,不过眼睛还像以前那样有神。我欣喜若狂,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妈妈,甜也很高兴。
原来,在不知不觉当中,我们成了朋友。感情不分人或者动物了。
没办法,我只能给花花洗澡,太可气了,它洗澡时还要把水朝我脸上弄,非弄的我全身是水方可罢休。现在花花长大了,慢慢能跑过我了,饭量也长了,花花看我吃东西时,会站起来把两个爪子放在一起上下摇晃,我会给它一些好吃的。现在花花每次和我出去时都能捉好多虫子了,好带回家给我们的八哥吃。我骑在花花身上的时候,妈妈还用录影机录下来了呢。望着录影机,我流出了泪水,那是去年的一件事,让我深深地记在了心中。去年姥姥家那里流行狂犬病,打狗队再次出现。说所有的狗必须打死,一天花花出去找食吃,过了很久也没回家,等我出去找它时,我看到了花花身上流着血,它已经死了,我悲痛欲绝,我为它感到委屈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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