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四五年春天,有一位年轻人,他放弃了繁华的城市生活,在来到人迹罕至的瓦尔登湖畔的丛林中建造木屋,自耕自食,在那里生活、阅读、倾听,种豆、生火、做饭,为自己营造了一个远离城市喧嚣的田园。他想以此来证明,人可以生活的更简朴、更从容,不必为追求物质文明的发达而放弃人为万物之灵的崇高地位。他在湖边完成了他对自身深度的“衡量”,这本书便是对自己闲云野鹤般离群索居的生活的写实描写。这个人就是流传后世的梭罗。
当时,许多人对梭罗的行为不能理解,对他书里的思想更不能去认同。而在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重拾这本尘封已久的书时,心灵却获得了超乎寻常的宁静。在静静的长夜读着它,犹如倾听一首悠远古朴的田园曲,让人深深地感受到了梭罗的恬静而雅致的生活,以及他的书中所包含的的丰富意蕴。
有人说过,《瓦尔登湖》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是简单生活的权威指南,是对大自然的真情描述,是向金钱社会的讨伐檄文,是传世久远的文学名著。的确,有许多共同的东西是每一个读到它的人都能体会到的:它的字里行间洋溢着梭罗对于瓦尔登湖的热爱,对于小屋的热爱,对于山林的热爱,对于林中小动物的热爱,对于大自然万物的热爱,独独这一点,在资本主义文明时期都将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情操!梭罗的生活是如此原始而又真诚!
“不需要多余的款待,休息就是盛宴,一切顺其自然,最崇高的心灵,最能怡然自得。”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这些话似乎在我心底蕴藏了千百年,直到这一天,当我读到《瓦尔登湖》时,才喊出了我的声音,这最真挚的渴望!
在现代文明覆盖整个地球的时代,没有了那一片土地足以让我们远离尘嚣,没有了哪一方净土足以安放我们疲惫的身心,我们不能够像梭罗那样去体味孤寂的山林生活,瓦尔登湖已经永远的消失,虽然如此,我们仍有希望改变纷繁喧嚣的世界,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阻碍我们在自己的内心里建造一泓清澈的瓦尔登湖,这个时刻都能让心灵得到淘涤的所在。
心底的声音在呼喊:停下来,作为最后的归宿,在那里做一名樵夫舟子、山野农人,然后,就这样,慢慢地老去……
《水浒》生动地描写了梁山好汉们从起义到兴盛再到失败的全过程,特别是通过写众多草莽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和反抗道路,鲜明地表现了“民反官逼”的主题。
梁山好汉们豪侠仗义,除暴安良,疾恶如仇等等性格特点使他们成为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在历代封建统治者眼中,“造反”是大逆不道的,可是在《水浒》里可是截然不同的。
在一个黑暗的社会里,他们打者替天行道的旗号,走上了早饭的路上,“犯上作乱”,这恰好印证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真理。
小说还把英雄好汉们聚居的八百里水泊梁山描绘成一个“八方共域,异姓一家”的理想社会。在这里,“相貌言语,南北东西虽个有别;性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差”,无论是富豪将吏还是贫贱子弟,“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高低,表达了人们对平等与人人互爱的理想社会的向往。
但最终他们归顺朝廷,走向失败,这有是多么让人揪心啊!
在短短的几天的时间里我认识了一位勇敢的男孩——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岁就失去了父母。于是被被寄养在姨父姨妈家,但他却受尽了他们的欺凌度过了漫长的十年。就在他将近十一岁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扭转——他将要去霍格沃茨学校学习魔法。
在前往霍格沃茨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认识了两位他最最好的伙伴,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忙,每天都形影不离。哈利波特一到霍格沃茨学校就得到了他在姨父姨妈家所得不到的尊重。可马尔福却视他为敌人,每次都要跟他对着干。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知道了魔法石的秘密,也知道了***害他父母的仇人——伏地魔。于是哈利波特便决心要找到魔法石,让伏地魔没有任何机会。即使他们学会了许多魔法,但是还是不能跟伏地魔相比,于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认真练好魔法。
在一次魔法课上,马尔福拿走了罗恩最心爱的小水晶球,哈里波特为了能拿回来,用它的飞天扫把夺回了水晶球而他那熟练的飞行本领让米勒娃·麦格目瞪口呆,一个刚学习魔法的人居然能这么娴熟。于是便决定让他参加学校“魁地奇”比赛。哈里波特在比赛中带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光轮2000”赢得了这场比赛。
哈里罗恩和赫敏认真的寻找着线索,希望能早日找到魔法石。但在寻找的过程中不算顺利,经常会遇到麻烦。但哈里的爸爸送了哈里一件隐形衣。这件隐形衣可帮了他们许多忙呢。最终,他们发现了伏地魔的仆人,也找到了魔法石,并再一次打败了伏地魔……
就这样一个学期过去了,哈利波特又要回到姨夫姨妈家了,他舍不得霍格沃茨里的每一个人,他期盼着下个学期的到来,但下个学期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觉得魔法真的好神奇,真希望我也能学会魔法。而且哈利波特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并且我们应该都充满着一个善良的心来对待每一件事情……
寒夜漫漫,走出生产线,昏黄的照射下,整个工厂显得漠然荒凉,映入眼帘竟是鹅毛大雪飘飘落下,又似白粥密密麻麻,从遥远的翰空倾注而下颓废而哀伤。
飘飘洒洒,布满整个眼眸,无际的夜空在灯光下被飘雪渲染得淋漓尽致,蘸在衣帽上,落在背包,没有稍纵即融,它体体面面的掉下顺着你的身体,然后噼啪被拍在地上,安详而又沉寂。
我记事晚,在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雪才刻在我印象里面。那时候不懂事,一夜之间醒过来,整个世界被裹上银毯,给人以错觉,惊恐、欣喜、激动,如果要是完完整整回忆起当时的心情,那我也不知道用哪些词语能够形容,至少在有雪的日子里,是不平凡的。小小的个子,提着个烤火箱还携个保温杯,在不到一千米的路程中像个企鹅般颠簸着,想玩又怕迟到,走太快又不甘心早早回到教室,一路上嘻嘻哈哈,完全不在乎温度,远看起来别是一道风景,想来那种场景此生再难见到,哪怕是想梦,也梦不到。
小时候的雪总是那么纯厚,不是冷,反倒觉得温暖,或许偏大些,学校直接下个通知说放假几天,那种能够预想到的愉悦对于我这种贪玩的孩子来说是莫大的欢喜,这是我对雪的初体验,心情和当时的年纪对当,雪是美好的,是纯洁无瑕,是温暖,是故乡的云的维帘,是穷极一生都回不去的思念。
慢慢长大,与童年渐行渐远,再看到雪时只会因为这种意境,或者场景而怦然心动,并不会散去某些属于自己的心事,又或者一些困扰自己的事情,最多从体内隐隐透露出骨子里特有的感伤,夹杂着不成文的文艺范,然后自我感觉良好,美美地呆上一会儿,继而又奔跑在雪地里,追逐嬉戏。
如今,往事就像某片散落在地上的雪绒化开了,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简直没有时间让你去缅怀,甚至都来不及好好欣赏一下,踱手踱脚,只能一个人静静地在雪地里不回头地走,回忆如风无情从身旁掠过,不留一丝痕迹,留下的只有孤言,和沉寂。年幼的兴奋,在经过十几年理和质的变化,褪去的只剩淡然,到最后无从说起。
搓一搓手,只是眨了眼的功夫,雪已经淡在地面上,脚印由小变大,由深到浅。童年,少年已经远远走了,走在一路孤独的路上向着往事,向着未来,风呼呼的吹,把我吹进流盼与希冀当中,留去不是,唯梦还安然着!
朋友问我:“在看什么书?”我说:“《青铜葵花》”。他说:“这是一个忧郁的故事苦难的故事。”我一时语塞。我不觉得这是关于苦难的,读起来时多么地优美,多么地富有诗意,多么地让人感觉温馨啊。然而,细一品味,每一个片段都关乎苦难,每一个片段都让含着泪微笑……
当青铜为了让葵花读书,设下小小的骗局,毅然放弃了自己对书本的渴望时;当青铜为了满足葵花拍一张照片的愿望,最后卖掉了最后的一双穿在自己脚上的芦花鞋,光着脚丫在雪地上飞奔时;当青铜在芦苇丛中努力地捕捉萤火虫,然后把它们放在南瓜花里给做作业的葵花照明的时候,他可清楚这就是苦难?
当葵花戴上了青铜为她精心制作的冰项链,看到奇幻的五彩的光芒闪烁时;当葵花微笑着喝下哥哥用一个下午捕得的野鸭,品尝着难得的美味时;当葵花从江南捡银杏回来,看到岸上她那熟悉的纸灯笼时,她可知道这就是苦难?
那美丽的萤火虫灯,那闪亮的冰项链,那夜复一夜亮起的纸灯笼,是爱,使这所有的苦难变得诗意,使这原本苦涩的泪水化为了甜甜的微笑,让所有的读者在叹息命运的不公时,忍不住把心也变得柔软,变得澄澈透明。
奶奶,走了。那个慈祥的,永远干干净净的奶奶,临走之前,用她用即将枯竭的生命为两个孩子采摘着世界上最美丽的棉花,她要让这两个孩子的冬天不再寒冷。这个在苦难中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却从不曾向苦难低下头,卖掉了耳环,卖掉了戒指,只为了这两个孩子,这个家……
牛儿,也走了。那只陪伴着这一家度过一个又一个苦难的牛儿,那只曾陪着青铜葵花一起长大,驮着葵花无数次地走在上学路上的牛儿,那只默默聆听青铜的寂寞与无声地诉说的牛儿,也走了……
葵花,也走了。在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中,在大麦地渐渐长大,与大麦地融为一体的葵花,也走了。在大人们设计好了的好意中,在大人们规划好了的未来中,葵花的快乐葵花的幸福,被夺走了。
青铜,再一次回归了寂寞与孤独。没有了牛儿的陪伴,没有的奶奶的抚慰,没有了葵花的相伴。他在那高高的草垛之上,望不到遥远的城市,心中的思念沉沉地积淀,那一声爆发而出的“葵花——”让所有的人哽咽泪下……
于是,诗意的苦难在将泪水中延续,然而泪水这次却无法再化为微笑……
樱花是我的最爱也是我姐姐的最爱,我家院子了有一棵樱花树我不知道它是早樱还是晚樱但我知道它开花是最美的。姐姐在外省上大学没有过月他都会打点花问我院子里的樱花开了没,她还想回来看一看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樱花在四月就凋零了何况现在已是七月。
记得有一次,那正好是三月院子里樱花树开花了,樱花的香味很淡很淡,像某些女孩子路过时淡淡的香味。姐姐和我坐在樱花树下口里含着花瓣有淡淡的香甜味,姐姐一边含着花瓣对我说:”妹妹你知道吗?姐姐有个梦想想去日本看樱花。“我望着姐姐笑而不语因为我知道实现这个梦想并不容易。那天晚上我和姐姐迟迟没有入睡,突然姐姐翻过身来抱着我说:”妹妹如果姐姐去了远方,不能在照顾你了。“我望着姐姐说:”我会等你,等你再回来照顾我。“我和姐姐都哭了
清晨院子弥漫着樱花的花香我缓缓地走出房间看见姐姐静静的站在樱花树前若有所思。我走到姐姐的旁边对姐姐说:“姐姐你真的会离开我吗?”姐姐没有回答,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起风了,那风就像姐姐爱滋润我的心田,微风吹起了姐姐的长发随风飘舞,但微风吹起的的不只的.姐姐的长发还有那漫天的樱花雨淡红色的花瓣在天空中飞舞没有一丝杂质。我和姐姐都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从厨房里拿来竹篮,我和姐姐一起吧吹落在地上花瓣放到竹篮里因为姐姐对我说她要做我最喜欢吃的樱花汤,我是不懂这些的因为樱花汤是姐姐独家创作的。
樱花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滋润我的心田和姐姐的爱一样,樱花也寄托了姐姐要去日本看樱花的理想。很多的人都说日本的樱花最美但我却觉得我院子里的樱花最美。
樱花盛开的季节,有夕若风惊过!花已调离,风景依旧!
我叔叔养了二条小狗,一条是纯种牧羊犬,名叫“灰灰”。还有一条是狼狗,叫“旺仔”。因为我每天都去我叔叔家,所以和小狗的关系特别好。
灰灰眼睛特别大,也特别亮,可以看见几十米远呢!它的鼻子也特别灵,通过闻气味还可以分辨是熟人还是生人。如果是熟人,它会在熟人面前摆尾巴,表示它的友好。要是见了生人它就会猛扑过去,还不时地汪汪大叫,把生人吓跑。旺仔也一样。它们俩一只白天睡觉,一只晚上睡觉,分工还挺细致呢。
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个喜欢欺负同学的胖子来了。他带着一条狗,气势汹汹,真是“狗仗人势”。它看见我的两条狗,对它们“汪汪”的叫了两声,然后向我的狗扑了过来。经过一场“战斗”,胖子的狗被我的狗咬得身上的毛乱七八糟的。后来胖子只好带着他的狗落荒而逃了,他以后再也不敢欺负同学们了。
我的两只小狗真勇敢。
读志摩的诗是一种享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是灵动,“但如今膏火是我的心,再休问我闲暇的诗情!”,是哀怨,是叹息。志摩最容易让我想起柳永:洋溢的是那种满卷的才气。志摩一生“跟着清风走”,在翡冷翠,在康桥,都留下了志摩追求美与爱的脚步。而我永远难忘的是那一首《青年曲》中的一句:“彩虹不常在天边。”其实读志摩的诗并不仅仅是一种享受!
今天,我们的生活就像四月的好天气,但人间总是四月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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