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靠自己去成功》是刘墉专门写给女儿的书,在这本书中,刘墉和女儿真是无所不谈,小到吃饭、穿衣,大到人生、世界……鲜活的语言、平常的故事以及巧妙溶于其中的哲理,读来颇具兴味。而绵藏其中的是父亲对女儿成长的良苦用心和一份沉甸甸的希冀:不要等成功来敲你的门,要靠自己去成功。
这本书记录的大都是作者与女儿之间琐碎的小事,然而在这一件件事的背后,刘墉发掘出深刻的道理。他的文章就是这样从平实之中显现出深刻的哲理,教女深省,教女奋进。
刘墉很懂得“避而后谈”。 在“谈独立”这一章节中,作者列举了女儿依赖父母成性的事。在叙述中不难发现,父亲并未因此与女儿发生正面冲突,每次都是以女儿的讲“理”收场。在文后,作者提出了“女大应独立”的观点。作者从理论、事实着手,反驳女儿那所谓的“理”。作者的处理方式既起到了告诫女儿的作用,又避免了父女之间的争端。这种先退后进,以理服人的“战术”可以说百战不殆。
刘墉还懂得“换位思考”。 父女之间存在的所谓的“代沟”是由于他们人生阅历、生活背景的迥异造成的。然而在“谈穿着”里,作者并为因“代沟”而与儿女发生口角。无论是女儿的“露脐装”,还是儿子的“耳环”,作者都是以玩笑待之。仔细品读,在这玩笑中也蕴涵着作父亲的一种态度。这样的玩笑不会激起儿女的逆反心理,也同样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如此以来,本来的一场“代沟战”就覆灭在愉悦的气氛中了。文中,作者曾站在儿女的角度分析“潮流”这个敏感的话题,他一直表示理解、通融。作者冷静的思考、多角度的分析淡化了矛盾,解决了关键问题。“换位思考”帮助他了解儿女、走近儿女。 ……
教育是一门艺术,刘墉用自己精辟的文字、独特的处世态度诠释了这门困扰着许多师长的艺术。《靠自己去成功》闪耀着爱与智慧的光辉,是一本能给予我们深刻思考和感悟的好书。
握手,一种再平常不过的礼仪。握手,让熟悉感情变得更加深厚。
我想握住你的手,我最慈祥的妈妈。是您,给了我享受阳光和雨露的生命。从十月怀胎到呱呱落地,您满怀兴奋、期待和不安走过了多少个白天和黑夜。无声的泪水浸透360个不眠的日子,那是您作为一个完整女人的幸福的眼泪,却也是您忍受了多少辛酸和痛苦的眼泪。当新生的生命在您的呵护下一天天地长大,您的生命却也在一天天的老去。无私的母爱化成了您的子女健康成长的甘甜乳汁,却也在您的额头深深地刻下了一条条岁月的'皱痕。都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那么,我最慈祥的妈妈,就让我紧紧地握着您的手,看那爬满老茧的手有过我多少成长的痕迹,心里面一次次地感受着您给予我的最伟大的爱,然后,我就可以忘却这一路上所有的泪水和伤痕,再一次静静地享受着阳光和雨露。
我想握住你的手,我最慈爱的爸爸。是您,给了我行走的力量和勇气。依稀记得,儿时刚学走路,每一次我摔倒了,您并不是立刻就拉我起来,而是在旁边一边安慰我别哭,一边鼓励我自己站起来。您说“男子汉,要自己学会走路,摔倒了,就要自己站起来。”虽然那时候我根本就不听不懂您那些话的意思。但是,当我真的自己站了起来以后,您那满面的笑容让我忘记了摔倒时的疼痛。并且在以后,每次摔倒以后,我都学会自己站了起来。都说“知子莫如父”,也许曾经年少的我并不是真的理解了父亲那些话,但随着我一天天的长大,我也便开始懂得了父亲那些话虽然看似简单却又是多么的意味深长!
我想握住你的手,我最可敬的老师。是你们,传授给了我宝贵的知识,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孩成长了一个懂事的年轻人。从教会我读懂书本上的每一个汉字、每一行句子,到让我读懂社会这本无字“天书”,多少个清晨和午夜,多少滴汗水和眼泪,多少份操劳和期待,从你们的青春到生命划上圆满句号的那一瞬间,始终延续着在那三尺讲台上。如果握手可以表达我对你们真切的感恩,请让我紧紧地握住你们的双手,就这样握一辈子。所有的感恩,但愿都能化成最本真的祝福,祝福老师一生平安。
握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的美好!
一八四五年春天,有一位年轻人,他放弃了繁华的城市生活,在来到人迹罕至的瓦尔登湖畔的丛林中建造木屋,自耕自食,在那里生活、阅读、倾听,种豆、生火、做饭,为自己营造了一个远离城市喧嚣的田园。他想以此来证明,人可以生活的更简朴、更从容,不必为追求物质文明的发达而放弃人为万物之灵的崇高地位。他在湖边完成了他对自身深度的“衡量”,这本书便是对自己闲云野鹤般离群索居的生活的写实描写。这个人就是流传后世的梭罗。
当时,许多人对梭罗的行为不能理解,对他书里的思想更不能去认同。而在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重拾这本尘封已久的书时,心灵却获得了超乎寻常的宁静。在静静的长夜读着它,犹如倾听一首悠远古朴的田园曲,让人深深地感受到了梭罗的恬静而雅致的生活,以及他的书中所包含的的丰富意蕴。
有人说过,《瓦尔登湖》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是简单生活的权威指南,是对大自然的真情描述,是向金钱社会的讨伐檄文,是传世久远的文学名著。的确,有许多共同的东西是每一个读到它的人都能体会到的:它的字里行间洋溢着梭罗对于瓦尔登湖的热爱,对于小屋的热爱,对于山林的热爱,对于林中小动物的热爱,对于大自然万物的热爱,独独这一点,在资本主义文明时期都将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情操!梭罗的生活是如此原始而又真诚!
“不需要多余的款待,休息就是盛宴,一切顺其自然,最崇高的心灵,最能怡然自得。”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这些话似乎在我心底蕴藏了千百年,直到这一天,当我读到《瓦尔登湖》时,才喊出了我的声音,这最真挚的渴望!
在现代文明覆盖整个地球的时代,没有了那一片土地足以让我们远离尘嚣,没有了哪一方净土足以安放我们疲惫的身心,我们不能够像梭罗那样去体味孤寂的山林生活,瓦尔登湖已经永远的消失,虽然如此,我们仍有希望改变纷繁喧嚣的世界,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阻碍我们在自己的内心里建造一泓清澈的瓦尔登湖,这个时刻都能让心灵得到淘涤的所在。
心底的声音在呼喊:停下来,作为最后的归宿,在那里做一名樵夫舟子、山野农人,然后,就这样,慢慢地老去……
寒夜漫漫,走出生产线,昏黄的照射下,整个工厂显得漠然荒凉,映入眼帘竟是鹅毛大雪飘飘落下,又似白粥密密麻麻,从遥远的翰空倾注而下颓废而哀伤。
飘飘洒洒,布满整个眼眸,无际的夜空在灯光下被飘雪渲染得淋漓尽致,蘸在衣帽上,落在背包,没有稍纵即融,它体体面面的掉下顺着你的身体,然后噼啪被拍在地上,安详而又沉寂。
我记事晚,在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雪才刻在我印象里面。那时候不懂事,一夜之间醒过来,整个世界被裹上银毯,给人以错觉,惊恐、欣喜、激动,如果要是完完整整回忆起当时的心情,那我也不知道用哪些词语能够形容,至少在有雪的日子里,是不平凡的。小小的个子,提着个烤火箱还携个保温杯,在不到一千米的路程中像个企鹅般颠簸着,想玩又怕迟到,走太快又不甘心早早回到教室,一路上嘻嘻哈哈,完全不在乎温度,远看起来别是一道风景,想来那种场景此生再难见到,哪怕是想梦,也梦不到。
小时候的雪总是那么纯厚,不是冷,反倒觉得温暖,或许偏大些,学校直接下个通知说放假几天,那种能够预想到的愉悦对于我这种贪玩的孩子来说是莫大的欢喜,这是我对雪的初体验,心情和当时的年纪对当,雪是美好的,是纯洁无瑕,是温暖,是故乡的云的维帘,是穷极一生都回不去的思念。
慢慢长大,与童年渐行渐远,再看到雪时只会因为这种意境,或者场景而怦然心动,并不会散去某些属于自己的心事,又或者一些困扰自己的事情,最多从体内隐隐透露出骨子里特有的感伤,夹杂着不成文的文艺范,然后自我感觉良好,美美地呆上一会儿,继而又奔跑在雪地里,追逐嬉戏。
如今,往事就像某片散落在地上的雪绒化开了,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简直没有时间让你去缅怀,甚至都来不及好好欣赏一下,踱手踱脚,只能一个人静静地在雪地里不回头地走,回忆如风无情从身旁掠过,不留一丝痕迹,留下的只有孤言,和沉寂。年幼的兴奋,在经过十几年理和质的变化,褪去的只剩淡然,到最后无从说起。
搓一搓手,只是眨了眼的功夫,雪已经淡在地面上,脚印由小变大,由深到浅。童年,少年已经远远走了,走在一路孤独的路上向着往事,向着未来,风呼呼的吹,把我吹进流盼与希冀当中,留去不是,唯梦还安然着!
我叔叔养了二条小狗,一条是纯种牧羊犬,名叫“灰灰”。还有一条是狼狗,叫“旺仔”。因为我每天都去我叔叔家,所以和小狗的关系特别好。
灰灰眼睛特别大,也特别亮,可以看见几十米远呢!它的鼻子也特别灵,通过闻气味还可以分辨是熟人还是生人。如果是熟人,它会在熟人面前摆尾巴,表示它的友好。要是见了生人它就会猛扑过去,还不时地汪汪大叫,把生人吓跑。旺仔也一样。它们俩一只白天睡觉,一只晚上睡觉,分工还挺细致呢。
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个喜欢欺负同学的胖子来了。他带着一条狗,气势汹汹,真是“狗仗人势”。它看见我的两条狗,对它们“汪汪”的叫了两声,然后向我的狗扑了过来。经过一场“战斗”,胖子的狗被我的狗咬得身上的毛乱七八糟的。后来胖子只好带着他的狗落荒而逃了,他以后再也不敢欺负同学们了。
我的两只小狗真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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