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阿苏,混的比同行好。我主人,长的五大三粗,***猪户。每个礼拜都要带点黑肉回家。这时你肯定
会说我是个幸运儿了,看看我这一身膘就知道。
其实我老早就想减肥了,你说就我这副德行人家邻家小妹可看不上。所以,我的膘要减啊。告诉你我可有决心了,因为有我主人天天给我打气。我很爱主人,但我从不会对他说。
其实刚我那哥们儿是出了交通事故,来我这里撒娘的。它是狗,是个真家伙。这次事故它不仅断了条腿,尾巴也只剩一半。谁让它用力扯的,真是的,扯什么扯!这不扯淡么,差点连小命都给搭上了。它趴在我面前,哭的鼻涕一抽一抽的,说当时自己吓得屁滚尿流!我没笑它,真没笑。可是我看到我主人笑了。
我跟它说,我这个月的银子不够花让它少吃点,说着我就把我的肉收了收。它说它被遗弃了并且我也会有它这样的下场。我说怎么可能,我有爱我的主人和乖巧的邻家小妹,还有每个礼拜的黑肉。它笑了,像哭一样。没说一句话。
我知道它快疯了,疯了后就会被人追着打死。那些人总怕被疯狗咬啊,绝不会轻易放过我哥们儿的,我很同情它。其实我也快疯了,但和我哥们不一样。我是为爱疯狂。
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邻家小妹吗?它是猫啊,真猫。也许是猫仗人势吧,那次它主人叫它咬我,它就真咬了!并且后来还带了一群保镖把我打的鼻青脸肿的。而我只不过是因为太饿,吃了它一块面团而已。它难道不理解胖子吗?我哥们儿说这可能是物种差别的影响。
后来的一次,我在垃圾堆旁找东西吃时被我哥们儿撞个正着。它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红色,尽说了些讥讽我的话。我怕被它看见我这副落魄样就慌忙溜了,回头发现哥们儿正在吃我拉在垃圾堆上的大便。
没错,我主人是对我不好。每个礼拜他都会带黑肉回家,并只给我吃发了霉的部分。我是一身膘,那是因为我生病长了肿瘤啊!我主人逼我“减肥”我方法就是几顿毒打。有他这样给我打气,我能不瘦下来么?
很快,我就只剩两只能走路的腿了,尾巴根子也见不着了。那倒是多亏了我的好主人!那次,他边嘲笑我哥们边赶我们出去,也就是那次我最后一次吃了发霉的肉。
哥们儿说的没错,我和它一样了。其实,我比它更惨。
瑟瑟秋风,吹得好冷。
年还没过,我看见了哥们的尸体,在腐烂的垃圾堆上。我跟着几个流浪儿一起吃着爬着苍蝇的烂苹果,它们威胁我装着什么也没看见。
我最后虚弱的时候,围在身边的只有恶臭味。一个倒垃圾的男人踢了我一脚,身上还有他的吐沫。
我的腿骨都暴露出来了,把一个孩子吓了一大跳。
我没有再醒来。
什么猫?什么苏格兰折耳猫?我是狗,一只再普通不过的狗!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很多事情犹如过往云烟,渐渐的淡去,但有一件事如今还在我的脑海里萦绕。经过那件事,我明白许多做人的道理。
那是去年“六·一”儿童节前一天,同学们一下课就纷纷互送贺卡。红红绿绿的贺卡带着各自的心愿,送到了好朋友的手中。大家说着、笑着,脸上都洋溢着喜悦,教室里一片欢声笑语,热闹极了。
我也被这欢乐的气氛所感染,忙拿出一叠写好的贺卡,准备加入这欢乐的人群中来。忽然,我看见一位同学默默地坐在座位上,那不是有名的“调皮大王”李明吗?平常,他不是在操场上东奔西跑,就是在教室里高声喊叫,连上课都管不住自己。那股活跃劲就别提了。可是现在,他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他这是怎么了?我不解地看着他,他那眉宇之间好像有一丝悲伤、一丝渴望??
突然间,我醒悟了。肯定是因为没有人送他贺卡,没有人对他说句祝福的话。我不由得替他感到惋惜。设身处地地想想,如果我被集体抛弃了,被同学们遗望了,也会感到很失落的。
想到这儿,我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张最漂亮的贺卡,稍加思索,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写到:“李明:祝你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学习进步!”然后,我轻轻地折好贺卡,走到他的前面,微笑着对他说:“李明!节日快乐!”把贺卡递到了他的手里。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贺卡,高兴地说:“谢谢!”他的目光中充满了欣喜,扬着手中的贺卡一边冲进人群中一边喊:“我也有一张漂亮的贺卡啦!”
望着他那高兴劲,我也笑了。我感到自己做了一件最开心的事。
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六年来,有许许多多教给我知识的,令我感激、难忘的老师,但我最难忘的也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是她陪伴我们度过了六年的小学生活,是她把我们从一个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教育成一个个通情达理的好少年……我永远也忘不了她。
孙老师是一个有很强责任心的人,她不但从一年级就开始教我们积累古诗词和古文,还很重视作业情况,别的老师很少批单纸作业,而孙老师却一项也不放过。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
记得那是半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妈给孙老师打电话,说我作业写得很慢,请老师帮忙想想办法。老师听后批评我写作业磨磨蹭蹭,边写边玩,并让我每次写完作业都给老师打电话。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给老师打电话,改掉了磨蹭的习惯。
孙老师不但对工作认真,而且总是以各种方式启发学生,让学生喜欢文学,搞点儿文学创作。记得有一次老师讲《“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那一课,主人公写小说受到妈妈的表扬和父亲的批评时,老师就要我们也试着写写小说。周梓煜首先写小说,当他把那“稚嫩”的小说给老师看时,老师高兴极了,不但没说周梓煜写的小说写得不太好,反而夸了他一顿。我也写起小说来。在老师的鼓励下,我的小说由“稚嫩”渐渐成熟,受到了同学们的好评,成了班里有名的“小作家”。
我是一定不会忘记孙老师的,今天,我会为有这样的好老师感到骄傲。明天,让老师为有我这样的学生自豪。一句俗话说得好:十年育树,百年育人;插柳之恩,终生难忘。
难忘父亲深沉的爱,难忘母亲日夜操劳的身影,难忘好友体贴的问候,难忘恩师细心的教诲,难忘亲人们的关心疼爱……但是我最难忘的是我那亲切可蔼的舅舅。舅舅有一双单眼皮,在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上面嵌挂着一对深深的眉毛。在家人的'面前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可是在别人的面前却是一副严肃的样子。他穿着朴素,里面一件白衬衫,外穿一件蓝色的外套,穿着牛仔裤,让人觉得格外精神,富有青春的活力!特别时髦啊!
有一次,我和舅舅去公园里玩。一进公园里,我们就迷上了荡秋千。玩荡秋千的人真多啊!我想:那等会到我们的时候可要多玩一会儿!时间过得真慢,我都觉得不耐烦了。终于到我们了,我们俩迫不及待地坐上秋千,工作人员在后面推我们,我们被推得好高,好高,我仿佛飞了起来,微风轻轻地吹,吹进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回忆……那回忆多么美好,又多么遥远……可是现在舅舅去当兵去了,那回忆能再次出现吗?我盼望那一天的出现。舅舅现在是否在做严峻的训练,累得满头大汗,连喝水都不行。他的信中说:“我一定会克服困难的,这点小困难难不了我!”这句话充分表现出他一定会完成部队交给他的艰巨任务,成为祖国的栋梁,相信自己,祖国的明天会为你更美好……
这就是令我难忘的人,相信你们已经认识了他,很幽默吧!但愿地久天长,那回忆能再次出现。
我敬佩的人是我的妈妈。她留着一头短发,让人觉得很清爽,那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明亮并充满慈爱的眼睛。
妈妈平时,总是教我们要尊敬长辈,她自己也总是以身作则。爷爷奶奶没有和我们住在一起,无论刮风下雨,工作多忙,每逢星期六,妈妈都会带我们兄弟俩 去看望爷爷奶奶,和他们谈心。而太姥姥就住在我们附近,太姥姥老了,行动不方便,妈妈便常常去给太姥姥整理头发,太姥姥想做什么,妈妈都会尽力地做,直到 太姥姥满意为止。
妈妈不单关心老人,而且很喜欢小孩子,也很热心。有一次,一个四五岁的小孩独自横穿马路,被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撞倒在地,妈妈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过 去,抱起那个小男孩,拍掉他身上的灰尘,关切地问:“小朋友,你没事吧,爸爸妈妈在哪里呢?你的家又在哪里呢?”小男孩一声不吭,只是哭,过了一会儿,他 妈妈才走过来,妈妈站起来,非常认真地对她说:“你以后要看好孩子,千万不能让孩子一个人再穿马路了,今天幸亏是车子速度不快,这个孩子才幸免于难,要不 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我妈妈就是这样一个尊老爱幼而又热心的人,我敬佩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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