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鼓励,因此在我的生活中也受到过长辈的鼓励,那次的事情,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一个红红的78分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惊呆了,不知不觉中泪水已经打湿了脸颊,溢出了眼眶。
这次语文单元考试,我竟然考出了自己一到六年级从未有过的“最高记录”——78分。我心中一片混乱,有点不知所措,错在哪里?为什么会失败?……一个个问号从我的脑海中连续不断地涌了出来,一想到妈妈会举着一根长长的皮带来打我,我就害怕。
怀着忧郁的心情回到了家,我颤颤巍巍地把试卷递给了妈妈,可是妈妈一反常态,竟然没打我,她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你们不是有一篇课文,叫《才能来自勤奋》吗?”这句话就像一把锤子,狠狠地敲击着我的心灵。
是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阵子,上课时,虽然人在教室,心却总是游荡在外边,甚至还转来转去和前后的同学讲话。原本积极发言,现在却愣着等待别人的答案。
回到家,别提做那些自己买的习题,就连张老师布置的,往往还大打折扣,甚至想方设法瞒天过海。妈妈的苦口婆心,成了耳边风。我还尽和她赌气、顶嘴。哎,糊涂呀!这不,坠落低谷,自酿的苦酒自己尝了呗!
看着我丧且的样子,妈妈一反常态,给了我一句话:“女儿啊,人生呢总有起伏的,失败了不要紧,重要的事应该分析原因,防治在犯,一直以来你斗十分出色,但失败是成功之母,妈妈相信你。”
正是这句母亲的鼓励激起了我的信心,是我重新站了起来。
一个人的成长既要严格的父爱,又需要慈祥的母爱,既需要批评提醒,又需要鼓励表扬,这样才不会使人感到自卑和自傲。
母爱对于我们来说,比珍宝要贵,母亲的情,比水还要深,母亲对我们的关怀,比火还要热。失败时,是母样的爱鼓舞我们,骄傲时,是母亲的爱告诉我们: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出远门时,是母亲那窃窃私语的千叮万嘱咐;离别时,是母亲那滚动的泪珠儿……母爱就像一把巨大的火焰在默默为我们燃烧着。
父亲的爱是严厉的面孔,严格的教导。不要埋怨父亲对你冷漠的笑容,这是严格的爱,当你做错事时,父亲也许会批评你,但这是爱;当你展出你的杰作时,父亲也许会摇摇头,但这也是爱;当你摔跤时,父亲只是说两三句罢了,但这也是爱……父亲总会在你耳边提醒你:小心、注意、总结、提高!
我们在父母的爱中长大。父母的爱是慈祥的笑容,是亲切的话语;是热情的鼓励,是严格的要求……
经济法本身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的法律部门,它不再像传统的公私法律那样主要通过限制和禁止做某种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①。经济法一方面通过一部分限制和禁止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另一方面通过鼓励市场主体作为某种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并对此进行肯定性评价或者奖励来促进市场活动良性发展。
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当中已经有许多关于鼓励性措施和奖励制度的规定。其中,有许多以“促进法”命名的法律,主要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就业促进法》、《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这些法律规范当中隐含了许多关于经济法鼓励措施和奖励制度的规定。
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这种关系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带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在于通过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保障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实现,维护经济管理秩序,促进国民经济从总体上稳定、协调和发展②。经济法的这种调整对象及基本任务,决定其既采用必要的命令、禁止强行性规范,又采用大量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制度,以引导、鼓励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在经济活动中,国家的宏观调控也倾向于减少强制性的\'管理手段,更多地运用柔和的经济鼓励措施和奖励机制来进行管理,比如,国家鼓励企业的经营者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通过一些奖励措施,激励个人对企业、集体进行监督,有效且顺畅地实现了其预想的经济管理目标。
笔者认为,在经济法规范中设置鼓励性政策和奖励措施是必要的,体系化、程序化的经济法奖励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秩序。
(一制度意义
法律制度是多元化的集合体,当制裁性规范占大多数,则很难有效地构建利好的经济秩序,此时,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政策的规制就显得必要。首先,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引导立法方向。经济法规、规章的制定不得违反经济法律,在不与上位法冲突的情况下,适当考虑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经济法律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是一些原则性的、宽泛的指导意见,法规、规章的制定可以在依据法律的基础上,规定的更为具体,以便于实施,因地制宜地去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完善宏观的法律体系。其他部门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律的规范功能正在发生变化,即从事后法转移到了事中、甚至事前法,通过一些鼓励和奖励政策,可以引导和激励人们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通过人们的自觉行为,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则更为便利。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这种立法方式将会影响到诸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整个法律体系会不断完善。
(二实效意义
法的实施必然带来法的实效,实效的优劣取决于法实施的质量。经济法所要达到的法的实效就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协调组织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首先,实施法律需要有主动的因素,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出了主动的依据。行政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消极的”主动,即去制裁违法行为。但是,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若合理利用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来引导经济主体去实施被提倡的行为,执法活动的效果则会更加便利和高效;司法机关在审判的过程中,可以将符合经济法鼓励和奖励措施的行为进行阐述,并作为裁量依据,使当事人通过这种方式去规制自己的行为,朝着有利于社会利益的方向发展。行业自律组织的规章制度中也可以规定鼓励和奖励政策,以更好地促使行业内部的融合,维护公共利益。
其次,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予积极守法者以获得法律上的奖励的权利。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人们的“理性”趋利行为是正当的,法律上的奖励是利益的一种,人们根据法律上的利益而去合理安排自己的经济行为,完成法律所肯定法律行为将获得正利益。笔者认为,当市场主体完成了法律上规定应当奖励的行为时,市场主体就获得了请求权力机关确认和满足其利益的需求,这种需求是正当的、合法的,是可以实现的。当法律上的奖励得以广泛地实现,人们积极守法就成为了社会的常态,即积极完成法律义务,同其他经济主体通力协作,保障国家的经济管理有序进行。这种常态,将引领我们的经济社会形态向更高层次发展,经济法的“促进法”价值也将实现。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