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时刻刻都会遇到危险,我们身边的不安全因素太多了,还有很多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但如果我们有了防范意识,就可以避免遭遇危险了。
前几天我在书上看见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贫穷的母亲和她的孩子相依为命。一天,房子突然燃起了火。情急之中,她问孩子:“我们该带上那些东西逃命?”儿子说:“应带上家中唯一的一枚硬币。”女儿说:“要带上衣服和食物。”于是他们便要冲到房间里去找,在浓浓烟雾中,母亲果断地大喊到:“孩子,快跟妈妈走吧,咱们什么都不要,只要保住生命就行啦!”在这个故事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除了母爱的精神还有一个重要的:有了生命,就可以创造财富,有了生命,才会有完美的人生。
安全,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而对于我们这些尚未长大的小朋友,含苞未放的花朵尤其重要。可是,在我们身边,总有那么多的小朋友不注意安全,不珍惜生命,把老师的教导和家长的叮咛当作耳旁风,结果不仅受到了伤害,而且耽误了学习,有的甚至造成了残疾危及生命。比如有的小朋友不遵守交通规则,不听从交警的指挥,横穿马路闯红灯;有的同学喜欢在楼梯旁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故意拥挤;有的小朋友喜欢玩锐利的剪刀、小刀;还有的小朋友放学不回家,喜欢在公共场所逗留,甚至吃小摊上不洁净的食物……以上都是一些不安全的行为。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我们要做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就靠边行走。不能把鞭炮、打火机等易燃物带进学校或带在身边;不能跑到建筑工地或马路上去玩耍;不能一个人到河边游泳;乘车是不能把身子和手探车窗外去;风雨突然袭来时,不要垫起凳子去关窗,更不能站到窗台上去关;下雨的时候不能在大树下或高处凉亭里躲雨,要在装有避雷器的地方躲雨才安全。
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安全自救的方法,学会预防和应对各种灾难性事故。只有做到安全第一,我们才能远离危险,健康成长。怎样才能做到安全,生活中的安全知识太多了,书本上、报刊中、电视里到处都是是。只要你想学,只要你留心,只要你时刻想着安全、心理装着安全、行动注意安全,安全就会常伴你左右,我们就能拥有安全,就能远离危险,就会健康成长。
虞永平教授的讲座强调课程的过程意识就是经验意识,他说幼儿园老师的备课不单单是备课(不像小学或是中学老师的备课一样,还要注重准备以及如何准备等等,这就是一个体现过程性的东西。而幼儿的学习就是通过操作、体验、表达、展开来获得经验的,也意味着幼儿通过探究、操作、体验、交往、表达去感受和表现外部世界及自己的内心。
过程意识的确立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升,就是为了有质量的教育,过程意识与教师的专业发展紧密相关。虞教授认为梳理科学的质量观是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这又一次洗礼了我的教学观念。他强调幼儿(尤其是低龄幼儿主要是通过直接经验来学习的,要尽可能创设生动、有趣的情境,提供多样化的环境和材料,让幼儿与环境、同伴及教师开展多样化的相互作用,在此过程中,获得新的经验。让我明白在幼儿园的活动中,教学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要尽量预想到孩子们的反应,在活动中要灵活机动,随时根据幼儿的表现作出变动,以符合幼儿的现有水平和需要,也能让每个幼儿都能在原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有一定的提升。
虞永平教授的报告,让在座的每一位教师都思考着,“过程”这两个字的深刻含义,让我们做好每一次“过程”,让每个孩子都能发展的更好。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法律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有人硬要违反,我们就应该去警告他,不能任由他纵横。同样的事情也遭遇过。
有一天,爸爸邀请了他的几个好朋友来我们家做客,他们都开了小轿车过来。爸爸事先就准备好了饮料、啤酒……叔叔几个一来,跟爸爸寒暄了几句,便热热闹闹的坐在凳子上吃起饭来。叔叔几个开样子很喜欢喝酒,他们开始只喝了几小口,我看见了,联系了一下法律知识,知道这是犯法的,连忙劝道:“叔叔,你们都开了车过来,要开车回家,应该不能喝酒的,如果你们喝了酒要开车的话,那就犯法了,法律是神圣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循!”叔叔们听了我的话,好像不在乎似得,继续喝。在一旁的爸爸听了,觉得有道理,用四川方言跟他的朋友们说:“少喝点,喝点饮料。”他们看在是爸爸的'面子是,连忙放下啤酒,用杯子重新到起了饮料……同学们,像这样把法律法则置之度外的话,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看到了,当时就应该提醒他,不能让他放肆。
以下便是值得表扬的事件。
公路上,红绿灯按秩序的工作着。一辆辆机动车在公路上奔驰着。我坐在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一家人准备去泉州闽台缘博物馆玩耍。我们在离红绿一百米时,司机正在聚精会神的开车。“嗖”的一声,就在红灯出现的下一秒,面包车司机冲了过去,糟糕,闯红灯了。司机毫不在意,我愤怒极了,“叔叔,你为什么要闯红绿灯呢?”“我……我看错了,小朋友,我一定会去交警大队去承认错误的!”……一下车,突然发现博物馆的喷泉好艳丽呀!法律法则就应该像司机一样主动认错,司机对法律负责任的态度值得我们表扬!
是呀,法律是公正的,是神圣的,我们就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在犯法的情况下应该主动认错!
你们好!
近年,一些不法分子以提供资助的名义向学生特别是大学新生实施诈骗,致使个别学生蒙受经济损失,给学习和生活造成困难,有的甚至因身心受到严重困扰而放弃了生命,教训非常惨痛。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在此提醒你们务必提高警惕,自觉强化防范意识,注意以下事项:
不要轻信关于领取资助资金的陌生电和网络谣言。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政策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同时,各地各校还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不管是国家资助政策还是社会资助项目,也不管是哪个部门实施的资助项目,最终都要通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校进行实施,都要将资助项目通过有关媒体(网站)或在学校较醒目的地方进行公示,都需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不可能绕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校而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直接领取资助资金,也不可能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要求家长或学生本人持银行卡在自动柜员机上按要求进行操作领取资助。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不要轻信关于领取资助资金的陌生电特别是长途陌生电,千万不要轻信未经证实的关于领取资助资金的信息(包括网络信息、手机短信等)。当收到关于领取资助的陌生电或信息时,请务必高度警惕,一定要弄清楚资助项目名称及实施单位等,要多方打听,并及时向学校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弄清事情真相,千万不要盲目听从陌生电或有关信息的诱导。
不要随意泄露个人有关信息。根据近年学生上当受骗的情况看,基本上都是不法分子事先掌握了学生有关信息,然后有针对性的`对学生或家长进行诈骗。因此,请大家务必高度警惕,千万不要将个人有关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及密码、高考准考证号及密码等随意告诉他人,千万不要随意上传到网上,以免让不法分子掌握,进而针对性编造谎言实施诈骗。
如果上当受骗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果因为不慎导致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请务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务必在第一时间报警,请公安机关帮助解决;二是及时报告学校老师,请学校及时提醒其他同学做好防范;三是及时将有关情况告诉家人,不要让他们担心。千万不要盲目听从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而耽误追回损失的最佳时机,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有我们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凡事多一个心眼,不随意泄露自己的信息,不轻信陌生电和谣言,遇到情况多方打听,积极向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不法分子的骗人花招就不会得逞,我们就不会上当受骗,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就不会受到影响。
最后,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愿各位同学健康成长,学业有成!
今天是幼儿教师研修的第一天,我有幸聆听了虞永平教授的《过程意识和经验指向》的讲座,让我受益匪浅。讲座中虞教授指出课程意识就是经验意识,经验意识就是活动意识。过程和经验是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常遇到的,幼儿的经验来自于幼儿的活动过程的观察、比较、思考所得到的,知识是在不断的改进的,幼儿是在不断地变化的环境中遇到新知识获得新经验。
看到这不禁让我想起今年春天我们开展的活动。春天万物复苏春天是播种的季节,春天是花的海洋,春天到处充满生机,孩子和我们成人一样喜欢春天。在暖暖的阳光下我们带领孩子来到田野感受春风的暖意,在油菜田中捕捉蝴蝶,在小河边观察小蝌蚪。孩子们在大自然中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无拘无束。春天多么美、春天多么好!通过开展各种有趣的活动,我们把找到的春天带回教室,让春的气息充满孩子身边的每一个空间。由此,春天的区角与环境创设就开始诞生了。通过观察、感受、操作、交流等调动孩子的各种感官,引导孩子感知春季自然、动物、植物的美,注重激发孩子热爱春天的情感。《规程》提出:“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区角活动是幼儿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能力,以操作、探索方式为主的,个别化自主学习的活动;是一种低结构的学习活动。这种活动能满足不同幼儿的需求,使幼儿获得有差异的发展。因此,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提供趣味性、层次性、可操作性、多功能性的材料,定能更好地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我们幼儿教师都要成为教育的有心人。既要潜心研究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难题,包括教学的方式方法是否是得当,课程的材料、内容是否适合幼儿,对幼儿具有吸引力,还要积极创设有益于孩子快乐成长的环境,包括了美观实用的硬环境,更包括温馨如家的软环境。我们还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活动,最大限度的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同时做好每一次“过程”,让每个孩子都能发展的更好,给予每一个孩子快乐、美好、幸福的童年,让我们共同伴孩子成长,留下点滴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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