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所有的创业者都跟稻盛和夫起初的出发点一样,努力为了实现自我价值,而选择创业这条道路。其实仔细思考,这是一种利己,小我的思想,这在创业之初,也是人之本性,是很正常的。但是由于这种思想的局限性,也阻碍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由于人类所有的大事业,都需要集合一群人的能力和智慧才能成功,这就需要树立共同的目标,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自我、小我的目标实现。
所以我认为任何一位能称得上是“成功者”的,都有大我的境界,在满足物质上的需求以后,会追求更高精神层面上的满足!
如果骨子里,连这样一点善根都没有,估计连完成最基本的物质满足都很困难!
交流中,党员们纷纷各抒己见。其中梁英强、吴柏浓等两位同志发表了自己深刻的;党支部书记赖春林同志最后向全体党员提出了要求:广大党员要撰写观后感和学习,要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推进"xx"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该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此次收看学习的专题片,并采取集中观看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还强调要求,除了省第十二次xx献礼片《南粤党旗红》外,还继续组织观看学习我省基层治理专题片《基层治南粤安》及先进典型事迹片《省党代表风采》。
通过观看专题片,让党员同志们的心灵和思想受到了深刻的洗涤,通过先进典型这面镜子,汲取精神力量,感受浩然正气,查找不足,明确方向,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好旗帜和标杆作用。
看过影片,我们感受到王双铃老师那对学生满腔的爱与高度的责任感。我认为正是这两点令她全心地为学生付出而无怨无悔。虽然她没有自己的亲生子女,但却有几十个孩子发自肺腑深情地叫她"妈妈";尽管她仅是一位收入不高、地位也不太高的`小学老师,但她却以其高度负责、满腔热忱的工作态度让人肃然起敬,征服了所有的人;也许很多人不理解她,但她无疑是幸福的、满足的。
同样身为人师,透过王双铃老师形象令我们不禁反思我们自身的工作:对待学生是否能再多点爱;对后进生是否能再耐心些;对工作是否能再多投入一些、忘我一些……
事件发酵足够长的一段时间才得到解决,显然基于“按闹分配”的原则,因为媒体曝光,然后越来越多人关注,最后有关部门介入,事情得到解决。粗看事情发生的逻辑我们便会发现,舆论竟然比法律早一步行动,如果没有舆论的推波助澜,法律还可能不会出动,于是有人戏谑地说,看来消费者维权只能靠舆论。
如此荒唐之言的`产生是因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奔驰漏油事件中女车主自述自己维权时110,工商局均回避她,直到事件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工商部门才介入调差,这摆明了不闹大不解决。与之相类似的众多侵权事件,如天价鱼事件,从事件发生到政府介入,都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而在这一段时间内,舆论早已介入产生一定影响,
但是,维权靠舆论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真正奏效的还是法律。舆论只是带来道德的冲击,网友的口诛笔伐除了对商家信誉产生暂时的一定影响外,对于消费者来说,他的权益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维护。再者舆论维权具有两面性,舆论常常会站错队,网民的情感导向很容易改变。个人信息受到公开后,当事者受到正反两派舆论夹击,他的生活便会受到干扰。奔驰漏油事件中,女车主在和奔驰高管对话中有理有据,依靠法律,使得高管哑口无言,以及有关部门介入后,事情迅速得到解决。可见,维权,还是得靠法律。
奔驰漏油事件引发了全民对权益的讨论,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提高,在此趋势下,政府应加强自身的行政能力,加大奖惩力度。正是因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惩罚力度不够,造就了维权靠舆论这一荒唐局面,使得侵权者敢于一次次顶风作案,因为在政府的“反应时间”内,侵权者们早已赚着盆体满钵,关停和政府开的罚单加起来与赚的钱相比,显得微乎其微,这显然是一笔只赚不赔的买卖。
因为正当途径维权之难,所以消费者才会倾向于反应快的舆论维权,但是“按闹分配”不应是社会常态。涉事店的态度不仅砸了自己的牌子,还“漏”了自己的良心!商家应重视消费者诉求,不被利益冲昏头脑。政府应积极作为,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这样,维权才不会只能通过撕掉斯文,求助于舆论。
*到了松风工业,看到家族企业管理上的混乱,以及条件待遇的落后,内心充满了失望!
*心里也产生过动摇,跳槽行为,没有得到家庭支持。当同进公司的另外四个人跳槽以后,旁无杂念的作者,激起了斗志。
*暂时不考虑得失,带着激情去工作,取得成绩并管理公司的研发部门,激发队员潜力,使整个团队成为全公司,最有激情的团队。
*因为对新任上司,不符合实际的管理不满,决心带着大家的信任,自己创业,激励员工,满怀热情,同心同德,创造佳绩。
*年轻员工要求得到企业涨薪的保证,使作者重新考虑到企业存在的意义,重新定义和丰富了企业的目标~“追求全体员工,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幸福”
*有了目标,遇到困难时,也能勇往向前。相信自己的行为,能感动上天。
*随着企业的扩大,担心丧失创业时的热情,创立了“阿米巴”经营理念。
*克服重重困难,完成IBM公司高标准、严要求的.订单。确立了本公司在行业内一流公司的地位。
*作为领导者,要身先士卒,向前!向前!再向前,没有退路,因为路是自己选的,哭着也要走完!
法律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有人硬要违反,我们就应该去警告他,不能任由他纵横。同样的事情也遭遇过。
有一天,爸爸邀请了他的几个好朋友来我们家做客,他们都开了小轿车过来。爸爸事先就准备好了饮料、啤酒……叔叔几个一来,跟爸爸寒暄了几句,便热热闹闹的坐在凳子上吃起饭来。叔叔几个开样子很喜欢喝酒,他们开始只喝了几小口,我看见了,联系了一下法律知识,知道这是犯法的,连忙劝道:“叔叔,你们都开了车过来,要开车回家,应该不能喝酒的,如果你们喝了酒要开车的话,那就犯法了,法律是神圣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循!”叔叔们听了我的话,好像不在乎似得,继续喝。在一旁的爸爸听了,觉得有道理,用四川方言跟他的朋友们说:“少喝点,喝点饮料。”他们看在是爸爸的\'面子是,连忙放下啤酒,用杯子重新到起了饮料……同学们,像这样把法律法则置之度外的话,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看到了,当时就应该提醒他,不能让他放肆。
以下便是值得表扬的事件。
公路上,红绿灯按秩序的工作着。一辆辆机动车在公路上奔驰着。我坐在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一家人准备去泉州闽台缘博物馆玩耍。我们在离红绿一百米时,司机正在聚精会神的开车。“嗖”的一声,就在红灯出现的下一秒,面包车司机冲了过去,糟糕,闯红灯了。司机毫不在意,我愤怒极了,“叔叔,你为什么要闯红绿灯呢?”“我……我看错了,小朋友,我一定会去交警大队去承认错误的!”……一下车,突然发现博物馆的喷泉好艳丽呀!法律法则就应该像司机一样主动认错,司机对法律负责任的态度值得我们表扬!
是呀,法律是公正的,是神圣的,我们就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在犯法的情况下应该主动认错!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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