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狗,虽然它现在不在了,但它在我们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使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它是一只小哈巴狗,身体只有两个巴掌那么大。圆圆的小脑袋上耷拉着两只薄薄的黑色小耳朵,额头下两只玛瑙似的小眼睛时常骨碌骨碌地转,下面还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身上披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大毛衣,无不显示出一派贵族的气质。走路的时候,老把小尾巴翘得高高的,一蹦一跳的,一整天非常快乐的样子,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乐乐”。
我们刚把乐乐买回家的时候,它对我们家这个陌生的环境竟然一点儿也不惧怕,反而好奇地走上走下,瞧瞧那边,看看这里,好像它是这个家的主人,自由自在地在地板上踱来踱去,仿佛当我不存在似的。不仅如此,它还非常大胆,用尖利的爪子狂抓门口的地毯,还时不时咬两下,可真淘气啊!但是,淘气归淘气,它也是非常可爱、乖巧的,很黏人。总喜欢走过来蹭蹭你的脚,舔舔你的手,还会跳上来在你的大腿上,真是惹人喜爱。
早上,我早早地起了床,走到楼上看望乐乐,我蹑手蹑脚地打开门,看见乐乐正安静地睡在花盆边呢!两只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小耳朵耷拉在脑袋上,鼻子里发出轻微的“呼呼”声,想必它此时一定睡得很香甜吧!我不想吵醒它,只好悄悄地离开,但却不小心碰到了它的耳朵,它惊醒了,警惕地张开眼睛,一看到是我,它连忙站起来,缠在我的脚边,双眼直看我,好像在说:“我好饿了,小主人,给我吃些东西吧!”我赶紧给了它一些米饭,它像是见了宝贝似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嘴里发出“滋滋”的声音,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一勺米饭就被它吃得干干净净了。它满足地舔舔嘴巴,高兴地看着我,好像在说:“谢谢你!”
而且,乐乐平时很爱干净,经常会用舌头舔一舔它那柔软的皮毛,所以,它那件黑白相间的“毛衣”每时每刻都非常干净,很少会见有污点,似乎接近“洁癖”。看来,它也是我学习的榜样啊!
可惜,好景不长,乐乐后来失踪了,也不知它现在过得好不好,我们一家都挺挂念它,因为,它曾经给我们家带来欢乐,它可爱的形象已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我永远都会记得它,这只淘气又可爱,乖巧而又活泼的小狗——乐乐。
到现在我最最最快乐的事情是养小狗“帅帅”。当然,在养的过程中也有伤心和烦恼。
有一次,我和妈妈到花鸟市场去看小动物,看见了一只可爱的还不到三个月的可卡狗,我们都心动了,就把它买了下来。回家了,我们给它吃狗粮,它可喜欢吃了。它长着一身金毛,像狮子一样,威武极了,两只眼睛雪亮亮的,总是一副无奈的表情,一只鼻子像一颗小煤炭球,耳朵向两边耷拉着,它坐着的时候用两只后腿垫在小屁屁上,这个样子真是可爱至极。所以我们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帅帅”。
它很听话,有一天,妈妈去接我放学,临走时帅帅就坐在门口,直到我们回来它还是坐在门口等我们呢,看到我和妈妈回家,帅帅可高兴了,摇着尾巴,嘴里发出很撒娇的声音“呜……”,走到我的脚边,把手抬起来,好像在说“我要吃啦,我要吃啦”。
过了几天,我发现帅帅有点感冒,一直流着鼻涕,而且排泄出来的便便有点稀。妈妈带着帅帅到医院去做了检测,结果出来了,帅帅得了狗瘟。在花了20xx多元医药费后,医生告诉我们说治不好了。得知这个消息时,我的心情非常低落,我哭了好几次,我们都好伤心啊!
我们决定把它还给店主,也许她们会有更好的医治方法。但老板娘不收,老板娘说:“它精神还可以,不会死的,你还是拿回去继续养它吧”!于是妈妈带着可怜的帅帅回家了。
过了几天,帅帅的情况变得更糟糕了,晚上2点多它拉出的大便里面有鲜血。我想,这下可惨了,帅帅保不住了。我默默地祈祷,希望我们的帅帅能好起来。这一夜,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失眠了。
第二天,帅帅的精神状态更差了,不再像以前那样跑来跑去。它懒懒趴在靠垫上,很无助看着我,孤独又痛苦。我轻轻地抚摩着它,好想哭。我又哭了。
妈妈又一次把帅帅送回去了。在妈妈的坚持下,老板娘最终收下了帅帅。
这天晚上,我梦见了帅帅。
后来,爸爸打电话到店里问帅帅的情况,老板娘告诉我们说:“它已经死了”。帅帅就这样离开了我们,而我也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关爱和牵挂。
姨妈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取名叫点点,我经常见到它。
点点长得很特别,从脸上看像熊猫一样,眼睛周围是黑的,耳朵也是黑的。它的身子黑黑的,但肚皮是白的;它的四条腿也是黑的,爪子却是白色的;尾巴是黑色的,但是尾巴尖是白色的。黑白相间的毛色是它显得更加生气勃勃,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镶嵌在脸上,乌黑的眼珠咕噜咕噜的滚动着,一幅惹人喜爱的样子。
点点最喜欢吃肉。如果你问它:“点点,你吃肉吗?”它听后会在你腿边一个劲儿地蹭啊蹭,尾巴摇成一朵花。如果你拿起一块肉一扔,它就会准确无误地接住,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别的小狗在主人吃饭时会在你身边不停地转,不停地寻找食物,而点点却截然不同。它会安静地蹲在你身边,或者一动不动的趴在那里。你要是夹起一块肉来,可千万别看它的眼睛,否则你会看到它的眼睛里正流露出一种可怜巴巴的神情,而且它会在你看它的时候歪着脑袋望着你,好像在说:“看你忍心不忍心吃?”。反正每次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把肉扔给它,然后看着它津津有味地吃掉。看,点点的`“特异功能”厉害吧!
点点出行时就像公主一样讲究“排场”。上车前,它会提前跑到车门旁边,然后停下来,回头叫一声,仿佛在催促主人;等主人到了,要为它打开车门,然后它就大摇大摆地跳到自己的“专用座位”上。如果你往它的“御座”上放了东西,它就会对你低声狂吠,仿佛在责备你。
每次去姨妈家,点点只要听见声音就会趴在门口等我,见我来了就高兴地摇着尾巴“汪汪”直叫,然后扑过来使劲蹭我的腿。那个亲劲儿啊,都有点让我招架不住。
我非常喜欢可爱的点点!你呢?
狗是一种很可爱的动物,乖巧,忠诚,很讨人喜欢。
狗的种类很多,狗的头一般是比较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鼻子黑乎乎的,长舌头,天热时一般会伸出舌头来散热。狗的耳朵很大,走路时一扇一扇的,好像在扇扇子。狗的尾巴很短,一般是卷着的。狗的奔跑速度很快,往往能给侦破工作节省很多时间。
狗是一种家畜,嗅觉异常灵敏,甚至可以说,离他是十几米远的`食物,它不用看,凭闻就能找到。办公人员常常利用狗的这一特点来进行侦察、搜捕之类的活动。狗的听觉也绝不亚于任何一种哺乳动物。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到一丁点儿动静,就会“汪汪”大叫。狗的生活场所很随便,往往只要一块暖和点儿的布就行。有是为主人守一晚上门,在家门口也能睡着。狗的食物一般是家常便饭,当狗还是比较喜欢吃肉,一有肉吃,哪怕只是根骨头,也会高兴的活蹦乱跳,活像中了五百万彩票似的。
狗是一种很忠诚的动物,但时常有一些人把狗当作是卑鄙下流的象征,我想这是一种对狗的人格的侮辱。狗,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对主人最忠诚的动物。发生火灾、地震时,狗往往会先救主人正是因为狗的这种无比的忠诚,许多人才养狗来看门。
狗一般一年一产,每次大约五、六胎。刚产下小崽后,母狗只允许主人来看。如果是外人,母狗就是拼了命,也会保护自己的儿女的。正是因为狗的种种特征,才会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广泛应用于看门、侦察、捕猎等活动中。
在我记忆深处,总有几声“汪汪”的犬吠声,那是我难忘的.伙伴的声音。它的模样,它的一举一动,我至今不忘,甚至连它吃过的饭碗,我现在仍珍藏着。它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狗,也是我最想念、最亲密的朋友。
我八岁时,邻居家狗生了一窝小崽子,我去看了看,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只蜷缩着身子、瞪大双眼好奇地看着我的小狗,之后它便成了我们家的一员。如果不看它的脸,活脱脱的就是一只微型奶牛,从此,我便叫它“奶牛”。
从那时起,它就一直陪伴着我。每天早上我去上学,它把我送出家门;我回家时,它早已蹲在门口迎接;我写作业时,它就躺在我的脚边,摇头尾巴,眯缝着小眼睛……
有一次,我考试失误了,心里像堵着一块海绵,气总是顺不过来。刚一到家,奶牛就摇摆着肥肥的身子向我扭来,不时用小嘴拱我的脚,本就心情烦躁的我,发神经似的,大吼道:“干嘛老跟着我,烦死了!”说着,“呯”的一下将门摔上,震耳欲聋。我也被这声音给震愣了,突然间仿佛清醒了许多。我悄悄打开门,奶牛赫然就立在门口,颤抖着胖乎乎的身子,惊恐地望着我,突然间一种叫柔和的东西触碰着我的心,我下意识地向奶牛走去,谁知奶牛竟“哧溜”一下,钻进了书桌,探着小脑袋可怜兮兮地注视着我,那样子好委屈。不知怎的,我因考试失误所引起的不痛快,转眼就烟消云散,身体仿佛轻了许多,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我朝奶牛笑了笑,招手示意它到我这儿来。奶牛真是个聪明的家伙,又摇摆着肥身子跑向我,使劲的扇动着它的小尾巴。我仔细打量着奶牛:一双滚圆的黑豆眼,很亮,黑黑的小鼻子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白毛,不停地一张一张,煞是可爱!它不时伸出小舌头舔我的手,痒痒的,暖暖的,一直暖到我的心底。天空的乌云散去了,心里的乌云也散开了。我的手情不自禁地握紧了奶牛:人生的路上总有失误,有你的陪伴,我愁闷的日子一下子变得很短很短。雨后的天空一定是最清新,留在人生中一定是最长的。
后来,妈妈考虑到我马上要到离家很远的地方上中学,每天又要上班,又要照顾我的生活,无暇顾及奶牛,就把奶牛送走了。为这事,我一星期都在生妈妈的气。但后来想想,如果奶牛得不到好好照料,不如把它送给能照料它的人家,这也许是它最好的归宿。
奶牛离开了,但它曾经对我一心一意的陪伴将永远伴随着我走过风雨,走过彩虹。奶牛,等我考上大学,我一定接你回来。
不久前,我家来了一位很可爱的成员——一只可爱的小狗。
它是我爸妈晚上出去散步时见到的一只流浪狗,我爸妈见他可怜,便把它带了回家,之后便在我家住了下来。后来我们帮他起了个名字——皮皮。
它的毛色很好看,背部的毛大部分是棕黑色的,只有小部分是白色的;腹部的毛全部是白色的;两只耳朵极像猪八戒耳朵;他的舌头很长,可以舔到它那又黑又小的鼻子;它的尾巴像一朵盛开的菊花,走起路来总是一摇一摆的。他的脚很短,走起路来蹦蹦跳跳。
它来了我家也快三个多月了,我也熟悉了这只可爱的小狗,它很调皮、但很会讨好主人;他对陌生人很凶、但对熟悉的人很乖。
我们准备出去的时候,它总是很兴奋,总是想跟着我们出去,又是跳舞又是吠,比我们还高兴,让我们看着又好笑又无奈;但是如果我们是出去工作或上学我们向它摇摇手说声拜拜,它就会很乖地在门口坐着,目送我们下楼梯;等到我们下班或放学回来,刚上楼梯,它就知道是谁回来了,就马上跑到楼梯口迎接我们。
到晚上我们总会带它出去散步,一般我们都不用拉着它,我们在前面慢慢地走,它就会在后面跟着。但是他很调皮,有些商店开着空调,他就趁我们不注意,一下子钻了进去,懒懒地趴在地上,动也不动,在那享受着空调,我伸手想抱它出去,它就直向着我吠,还扯松我的鞋带,不让我走,旁边的那些营业员看着直笑,让我都不好意思了。但是因为它长得很可爱,所以不少人很喜欢它。
它高兴的时候总喜欢跑来跑去;不高兴的时候总是跑到沙发底下躺着;它有时让人又好气又好笑,有时让人又恨又怜;他给我们带来了欢声笑语,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这就是我家的狗狗——皮皮。
克斯是我家的一条小狗。它长着大大的眼睛,蓬松的尾巴,还有四条小短腿。我也不知道这四只小腿能否“扛”得住那又粗又胖的身子,因为它太爱吃肉了,所以长的很胖。最有趣的不是它胖胖的身体,而是它的耳朵,耳朵一只站着一只趴着,我想,可能是趴下的那只耳朵太懒了吧?
它平时最爱吃美味儿的狗粮和肉拌饭,吃的时候,头不抬眼不睁,吃完,它还会“刷”碗呢,当然,是用它那红红的小舌头。我最喜欢抱克斯了。如果我的手没有抱紧的话,它的腿就会使劲蹬着往上窜,可好玩了。
人们都说狗傻乎乎的,我家这条小狗可不傻。有一次,我不小心踩到了它的尾巴,它就追着咬我的脚,不依不饶的,我怎么躲都不行,只好站下,把脚主动放 在它的嘴下,可是,我怕它真咬,吓得把双手都握成了拳头放在嘴边,紧张的看着克斯。还好,它嘴下留情,只是轻轻触了一下,就放过了我。
我经常跟它一起玩耍。有一次,我拿着它最爱玩的抹布逗它,可它爱搭不理的,准是刚刚吃饱了饭,不愿意动,想睡觉了。那可不行,这样下去,非变成肥婆 不成。我一生气,就将抹布的一头系在了它脖子上,另一头盖住它的头,这下它可急了,一边摇头,一边用爪子往下扯抹布。等它扯下了抹布,我肚子都笑疼了。它 就生气的瞅着我,噘着个大嘴。
有一次,我看见它正在“玩”毛线球,于是我就过去抢毛线球。哈哈,被我抢到啦!我把毛线球放到了地上,克斯也没去抢,我叫了一声:“克斯!”它立刻 警惕起来,因为它知道,我要发球了。我想逗逗它,就把一只脚挪了出去,“啪”地一声,脚落地了,它像守门员一样,两只大眼睛盯着毛线球,我对克斯说: “好,我要发球了!”说完,我就把球踢了出去,可是球被我踢到凳子下面,克斯想把它取出来,不料,跑的太快,而凳子偏偏又比较矮,碰到了它的头,一定是疼 了,它“汪汪”地叫了两声。终于,它把球取了出来,是用爪子取出来的,取完后,又开心的“玩”了起来。
有时候,我们看动物世界时,它也跟着一起看,特别是有猫出现的时候,更是全神贯注,它是否想起了以前的快乐时光?是否又想起了它的老伙计肥猫大哥呢?
克斯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我喜欢它。虽然,它不会说话,跟人类也有所不同,但我知道,它是人类忠诚的朋友,更是我最忠实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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