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说的是新加坡,新加坡是一个通用英语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公共场所的各种标语大多是用英语书写。但其中的一些文明礼貌的标语,如“不准随地吐痰”、“禁止吸烟”、“不准进入草坪”等却用中文书写。为什么呢?人家回答:“因为有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大多数是中国大陆的游客。”为此,到新加坡考察的一位中学校长语重心长地说:“不文明行为也是国耻。”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三年前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庆节后的天安门广场,随处可见口香糖残迹,40万平方米的天安门广场上竟有60万块口香糖残渣,有的地方不到一平方米的地面上,竟有9块口香糖污迹,密密麻麻的斑痕与天安门广场的神圣和庄严形成了强烈反差。
以上的两个事例表明,文明其实是由细节构成的,反思我们的所作所为可见文明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在我们身边,在一部分同学身上,还存在着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例如,在我们的校园内、楼梯上总能见到与我们美丽的校园极不和谐的纸屑,尤其是星期六、日教室里、校园内食品袋、方便面盒随处可见,甚至有的同学认为:反正有值日的同学和清洁工打扫,扔了又何妨;再例如有的同学在教室走廊上追逐打闹,走路推推搡搡习以为常;还有部分同学相互之间讲脏话、粗话,随意攀爬树枝,甚至还有个别同学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物。我们很多同学把文化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而常常忽略了社会公德的培养,文明习惯的养成,而这恰恰从本质上展现出一个人的思想品质。事实上,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保证我们顺利学习的前提,也是树立健康人格的基础。在学校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同学就可能目无纪律,不讲卫生,扰乱班级的学习环境。相反,如果我们养成了文明的行为习惯,学习环境就一定是良好的、有序的。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我们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影响到我们自身的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素质。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不能做一部单纯掌握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
代表民族未来的我们,需要学习和继承的东西有很多很多,然而最基本的问题是:我们究竟要怎样去接过人类文明的接力棒。同学们,我们每播下一个动作,将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将收获一个品格,让我们把文明礼仪放在心上,时时刻刻与文明交谈,用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千万不要把文明行为习惯看作小事。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学生。请我们每一个人管住我们的口,不说粗话、不随地吐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不打架斗殴;管住我们的脚,不践踏草坪。我相信,经过我们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文明美好的校园。
xx学校
学生:xx
要做到情感真切充沛,考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一、事件真实,有感而发
有的同学在写作上下了很大功夫,可是写出来的作文却不感人,主要原因是叙述的事件不够真实。只有真实的事件,才能有感而发,才能引起读者共鸣。如魏巍的《我的老师》中,所写的蔡芸芝老师就是实有其人,文中所叙述的七件事也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因此,作者在叙述过程中,才能不时被这些事所感染。叙述第一件事“她从来不打骂我们”后,作者写道:“我用儿童狡猾的眼光察觉,她爱我们,并没有存心要打的意思。孩子们是多么善于观察这一点啊。”这种学生爱老师,老师爱学生的感情就显得非常真实。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们在写记叙文或小小说的时候,也可以虚构,但这种虚构是建立在生活基础上的(即生活中这样的事确实存在过或将来会发生,也非凭空编造。都德的小说《最后一课》即是如此。普鲁士军队侵占了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洛林,强迫这些地方的学校改学德语,这样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
二、抓住细节,精心雕琢
朱自清的《背影》何以如此动人?那是因为作者抓住了父亲几次“背影”的细节,尤其是为“我”买橘子过铁道时的细节,作了细致的描绘。如:“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是对父亲外貌和动作的细节描写,字里行间饱含着作者对父亲的拳拳之心,和父亲不顾年迈亲自为儿子买橘子的深沉的爱。生活中每个人的外貌和动作等都有其各自的特点,抓住这些细节作精心描绘,你的情感也就自然地融入其中了。
三、融情于景,情景交融
“一切景语皆情语。”情与景总是不可分割的。有时候我们只要把景物描绘出来,情感和心情也就表现出来了。如鲁迅的《故乡》开头:“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这几句深冬荒凉景色的描写,就将“我”悲凉的心情融入了其中。
此外,还可以融情于事,即在事件的叙述中,不动声色地融入自己的情感。
现在的同学总是喜欢骂别人是乡里人。但是,可否有人想过,城里人和乡下人又有什么差别?
也许同学们会觉得乡下人很土气。其实不是的。城里人与乡下人真正的差别,是对待世界不一样的心态。
我常常去外婆家。外婆家也是乡下,但我却觉得那里比城里好得多。乡下的人热情淳朴,还很善良。你可以随时去邻居家拜访,他们会很乐意与你一起玩耍,一起聊聊家常。不存在什么不带礼物不体面之类的问题。只要你愿意与他们做朋友,他们自然也会笑脸相迎。他们虽然文化程度不及城里人,居住条件没有城里人好,但是他们始终能保持一颗朴实的心去对待这个变化万千的世界。
有些人会歧视乡下人。当别人问你从事的工作时,你说是种田的,或许会遭到身边人的白眼。任何人都无贵贱之分,不管是在拥有巨额资产的大公司当老板还是在偏僻的农村插秧,都是靠自己的努力赚钱,靠自己的本事过上更好的生活。只要是劳动者,都是值得大家尊敬的。
大家根本没有必要去嘲笑乡下人。现在城里的大楼和马路,在几十年前不一样是黄泥路矮平房吗?城里人的祖先不都是乡下人吗?城市城市,还不是乡下人一砖一瓦搭建起来的。
人无贵贱之分,无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都值得大家去尊重。
《德国民法典》所称的法律行为,是指一个人或多个人从事的一项行为或若干项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引起某种私法上的法律后果,亦即使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每个人通过法律行为的手段,来构成他同其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是实现《德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私法自治”的工具。
我们说法律行为的目的是引起法律后果。这一表述的意思是:法律行为之所以产生法律后果,不仅是因为法律制度为法律行为规定了这样的后果,首要的原因是从事法律行为的人正是想通过这种法律行为引起这种法律后果。当然,法律制度承认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一项不可或缺的条件。
一般说来,行为人想取得法律上的效果(如移转物的所有权、承担义务或使他的合同当事人承担义务是为了达到经济上的效果。
旨在使某种法律效果产生的意思是通过某些行为来实现的。这种行为通常就是这一意思的“表示”,即“意思表示”。
从上述所引的内容来看,意思表示是由一下部分构成的:一、目的意思,二、效果意思,三、表示意思。比如,我想给父母买套房子居住,那么,让父母居住就是目的意思,即动机,于是我就想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这是效果意思;我将我的这些想法通过行为表示出来,这是表示意思。但关于,意思表示的构成,学者们的意见并不统一,有主张三要件说的,有主张四要件说的。
在这一节中,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意思表示不同于法律行为。有的法律行为只需一个意思表示即可,有的法律行为则需要两个和多个法律行为构成,比如,契约的成立,就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由此可见,意思表示只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构成要素,除此之外,还需其他的要件,如,一些形式上的要件。
拉伦次在论述法律行为时,还提到,“无论是法律行为本身,还是加上其他组成部分(如另外的实施行为,至少都包含一个旨在产生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而合同则包含两个意思表示。然而,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一些法律行为,这些法律行为并不是由一个或若干个意思表示组成,而是体现为一种简单的意思实现。所谓的意思实现是相对于意思表示而言的。它是指行为人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并不是通过行为人表达法律行为的意思的方式而使法律后果产生——从‘受领对象’角度看也不能确定它具有这种目的——而是以创设相应的状态的\'方式,使行为人所希冀的法律后果产生。这就是说,意思实现纯粹是一种实施行为,而不是表示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有先占无主动产和抛弃动产上的所有权等。”“承诺行为是意思实现的主要表现形式。”他 的这些论述体现了德国法学家的类型化思维,把我们通常讲的承诺是与要约相对应的意思表示再进行细分,但关于意思表示与意思实现的具体区别,我还不能充分的领悟。
二、 法律行为的种类
这部分内容与我国的现有理论冲突不大,我主要就其中的对我启发较大的知识点,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关于处分行为、取得行为和负担行为的划分。“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作用于某项现存权利的法律行为,如变更、转让某项权利、在权利上设定某项负担和取消某项权利等。处分的对象永远是一项权利或一项法律关系。所有权人处分其所有权的处分行为,如移转动产上的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设定有利于第三人的限制物权(如设定担保物权或用益物权等。一旦所有权人在其所有权上设定了某项限制物权,她就放弃了一部分所有权限,而将同样的或相似的权限让与了他人。债权人处分其债权的行为,有债的免除、债权让与以及预告终止通知等。在所有这些情形中,处分的对象是一项权利或一项债务关系。处分权利的权限是该权利的组成部分,因此处分本身是一种行使权利的行为。”这就是有效的处分必须以处分人有权处分权利,亦即具有“处分权限”为前提的原因。
此外,关于债务承担的性质,学者们又很大的争论。但有一点,他们达成了一致,就是债务承担是一个处分行为,但处分的客体是什么?有的认为是债务。假使认为处分的是债务,那岂不是承认了民事主体可以处分自己的义务!这时,权利人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这是一个危险区。但债务人享有的有不是权利,那么,他处分的到底是什么?根据拉伦次的观点,处分权的客体不仅有权利,而且还包括法律关系。依此类推,债务承担处分的整个债务关系,但由于债权人也是整个债务关系的当事人,所以,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债权让与出分的就可以说是权利即债权,所以,不必经过对方的同意。
其次,是关于要因行为和不要因行为的划分。在不要因行为的体系中,物权行为是其典型。我们都知道物权上的履行行为正是为了执行债权上的基础行为,但物权上的。履行行为的效力,原则上不受债权上的基础行为之有效与否的影响。这就是说,即使买卖合同因某种原因不生效力,根据物权发规定,从事的移转所有权的行为通常仍然有效,除非该行为本身具有能导致无效之法律后果的瑕疵。债法上的基础合同的瑕疵,原则上不影响为执行该基础合同而从事的物权法上的法律行为的效力。我们把这种将物权行为同作为其基础的负担行为作严格的分离的做法,称之为物权行为的“不要因性”。不仅,物权法上的法律行为是“不要因的”,即它们的效力与其基础行为之有效与否无关;而且,其他处分行为通常也是不要因的,如债权的让与。与此相反,负担合同通常是要因的。所谓“要因”是指负担合同本身包括一个“原因”,即承担义务的法律目的,这个法律目的同时也表明了负担合同所追求的经济目的。对要因行为,人们从其本身出发即可理解之,而不再另外需要行为本身以外的其他行为和法律关系中所包含的目的原因。要因的负担行为之典型是“双务合同”,如买卖、租赁、赠与和承揽合同等。在这些合同中,一方之所以承但给付义务,是因为他要因此使另一方承担对待给付义务。一方承担义务的目的产生于负担行为本身,该目的就是要使另一方承担义务。出卖人之所以承担将买卖物的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的义务,是因为他要使买受人承担支付价金的义务,反之亦然。一方时令一方承担义务,是一个在其本身承担义务之外,但根据法律行为的内容为每一个行为人所明确期待的、其他的法律效果。因此,我们不应将法律行为的经济目的看成是行为人承担义务的原因或法律原因,而应把行为人在从事法律行为是根据该行为的内容所期待的、超出其本人承担的义务的、其他的法律效果视作承担义务的原因。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负担行为并不总是“要因的”。例如,汇票出票人的负担行为就是不要因的,票据法上的其他票据行为也是与其基础法律行为相分离的,因此,它们都是不要因的。
三,意思表示的解释
首先,我现对这一章的结构做一简单的评述。第一节讲的是意思表示作为有效表示和社会交际行为,第二节,具体讲意思表示的解释。实际上,第一节是第二节的基础,也是意思表示解释的依据。正是因为意思表示是一种社会交际行为,所以,在有受领人的情况下,以受领人的理解可能性为解释的原则。
第一节中,提到“作为一项‘行为’或与‘行为’相类似的有意识的行动,意思表示首先是以一种可受意志控制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存在前提的。”“意思表示具有某种特定的陈述价值。这是意思表示不同于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以及法律行为中的意思实现之本质所在。长期以来,学者们认为,意思是独立于表示的一种内心事实;意思表示的陈述价值就在于它表达了表意人旨在使法律后果产生的意志,意思表示就是对这个意思的告示。但,事实上,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并不是一种告示。根据一席表示的意义,它是一种有效表示。在通常情况下,意思表示作为有效表示,同时也是表意人法律行为意思的实现过程;这一法律行为意思就是通过意思表示发生效力的。。仅仅停留于内心的意思,还不能产生任何效果。”“意思表示并不是为了将它自身以外的事实表达出来,而是为了直接引起意志中所包含的法律后果;它说道:这一法律后果应该发生效力。”
“意思表示有双重功能。首先,意思表示是一种决定性行为,它是表意人实现其法律行为意思的一种手段。从这个角度看,通常处于意思表示背后的表意人的意思,似乎就对法律后果具有关键意义。不过,同时意思表示是一种表达出来的东西,它的性质决定了它应为他人所知。因此,意思表示是一种人际交往的行为,一种社会交际行为。作为这样一种行为,意思表示与它所涉及的地方也有某种联系。这个人对意思表示有自己的理解,或者它应该对意思表示作出某种理解;对他理解的内容,他通常是能够信赖的。因此,意思表示的表述内涵就获得它独立的意义。”
所有的这些论述都暗示了我们应该对意思表示做何解释。第二节分别对有受领人和无受领人的意思表示解释做了论述。总的来讲,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以受领人的理解可能性为原则,不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以表意人的内心真意为解释原则。在这节中,还具体讲到,解释的对象是表示,交易惯例对解释的意义等等。根据不同的意思表示有不同的解释方法,但总体看,所有的解释方法都体现了信赖保护的原则。在《德国民法通论》(上的第一章中就已讲到信赖保护是民法的基本精神。由此可见,信赖保护也属于法律行为学说的范畴。在许多情形下,处于信赖保护的原则,我们对意思表示作出规范性解释;信赖保护并且导致以作为意思表示的行为所具意义之可归责性来替代行为人欠缺的表示意识。然而,在因“法律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永远存在一种纠正手段,即可因错误撤销表示。这样,表意人就可以解除客观上由他所表示的法律后果,并可将他承担的责任局限于受领人所遭受的信赖损害范围之内。此时,我又不得不提出民法的两大原则:自由和信赖保护,这也是民法的精神。
有人说,生命就像计算机,活着时拼命地摆弄自己的生命,只需要指尖轻轻一摁那个“OFF”键,一切顷刻间化为乌有,生前的拼死命活,不过是虚无,多么经不起打击!懦弱的生命,受人鄙视!也有人说,地上那不服输的蚂蚁是生命,不管前方多么危险,不管自己是如何的渺小,它奋力地向前走着,无惧无畏!不屈的生命,众人敬仰!两种生命,皆为——奇迹。
操场周围的.花坛里,种着一大片多叶草。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我一溜烟钻进了花坛,直奔向那片嫩绿的草儿。指尖撩拨开最上面那块,眼睛细细地寻找着,不容去错过一个小角落,而真正要找的,却是极为稀有的四叶草。大半节课过去了,仍未见到一片四叶草的影子,不禁有些失落又有些埋怨,索性一脚跨进坛中,又踩又踏,口里还连声咒骂:“讨厌的三叶草,连个屁用都没有,还长这么多,害得我找四叶草都麻烦了!如此无用,还存在于这世界上作何?倒不如灭了个干净!”说着,狠狠践踏了草坪,低头一看,满地满地的三叶草,绿得动人可爱,却让我觉得碍眼,有种想要一举毁灭的冲动,恨不得一把火烧了它们!
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刚才神志不清了,快速跳出坛,那一片被自己蹂躏过的草儿,个个都蔫儿了。忽然蹲下来,思考着生命的意义:多,不是它们的错,无用亦非其之过。要是现在四叶草多,三叶草少,他、它定然可以免受这罪过,正应了“愈是得不到,就愈是想要得到”这句话。怪只怪它投胎投得不好,挑了一条艰苦、弱小的身体来过活,若是你能强大点,也就不会这样了,正是因为你弱小,才更想得到力量吧!要不是自己是个人,可能现在正在被别物欺侮呢!再怎么样,生命就是生命!生命与生命之间平等,这才是真理!
每一个生命都是奇迹,不分大小雌雄强弱,生命与生命之间互相爱护才能创造出更好的明天。
时光凿去狂妄,磨出温润。——题记
人生最难熬的阶段,不是没有人懂你,而是你不懂自己。常常也会对自己产生疑问,觉得出发时选错了方向,而又不知道该如何更改,便迷迷糊糊地继续走了下去。
跨进初中的大门以来,如同咿咿呀呀童谣的无忧生活瞬间转变成了快节奏的青春奏鸣曲。而我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有跟上节拍,成绩一直处于中上游,离自己梦想的高中还相隔甚远。然而这却并没有成为我奋进的动力,相反,我选择了逃避,以求得暂时的安逸。于是每每与家人老师谈论起成绩,我都会推说下学期再努力。一直克服不了惰性,一直盘算着拖延。
诚然,时间的洪流不会因为我的无知而减速,初中生涯的最后一个寒假悄然而至。我手足无措,陷入极大的震惊与恐慌中,回想当初背着新书包蹦蹦跳跳来报道时的情景,恍如昨日。面对我期末时更糟的成绩,妈妈的疾言厉色变成苦口婆心的劝说。我始终不为所动,并不是不懂她的良苦用心,毕竟心中还揣着一直以来的梦想。只是始终觉得自己需要去一下那颓废的生活,从中获得拼搏的力量。在寒假刚开始的那一周时间里,我整天对着电视,对着电脑,睡到中午才起,不洗脸不整理头发,更不出门。妈妈也不再劝说,只有叹气,偷偷的抹眼泪。
下学期就毕业了,我想我真的不能也无法不努力了。难道我要看着父母失望吗?难道那种颓废堕落的生活是我所期待的吗?我觉得眼前有好多问号,心里像是被一团棉花堵住了,闷闷的。这次寒假是个暖冬,雪也不多,日子很长,该是我好好沉淀,确立自己接下来目标的时候了。
我接二连三不知疲倦的奔向书店,购买许多有益的书。在家里仔细品读,汲取其中营养。作者经历许多风霜磨难而总结的教训,让我得以在涉世未深时一窥究竟。我享受优质的音乐,轻音乐舒缓悠扬,平息内心的烦躁不安;摇滚乐放荡不羁,燃起胸腔的炽热渴望。我感动于古今杰出人才的艰难成功之路,并大受鼓舞。冰面是光滑的,但却容易摔倒,因为没有坎坷。有谁不是在泪与汗的陪伴下披荆斩棘博取成功的呢?又有谁的人生没有迷茫过呢?
洋溢着书香、环绕着音乐,温存着感动的生活,使得我逐渐自信,拥有了奋进的勇气与力量。沉淀自己的假期过的异常踏实,我已经做好在初三最后关头搏一把的准备。感谢这个假期引领我慌乱,悔恨,波涛汹涌的心趋于平静。暖冬会带给每个人感动,将暖流注入我们心中。
人生总有那么一段空白的时光,不喧嚣,不造次,我们在等待,在坚忍,在静默。用时间去沉淀,远离喧嚣,洗尽铅华,我们都会成为最好的自己。
生活中,一些总统、总理,等一些非常有气势的人,常常会把自己看作高等人物,把穷人,老百姓看作低等人物。把它们不放在眼里,轻视他们。
就拿清洁工人来说吧!他们每人都是为人类服务的,来清理垃圾。可许多的人却轻视他们。甚至有的还打和骂。清洁工人天天为我们打扫卫生,他们忍着脏和臭,干着不少人都不愿***事。如果没有这些清洁工人,城市将成为垃圾堆,人类也将无法生存。
他们这种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他们不计报酬,一心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质,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吗?
其实,人与人之间本没有贵贱之分,总理、总统也好,平民老百姓也好,老板、富翁也好,工人、穷人也好,他们都在工作,都在为人民服务,都在默默的奉献着,他们只存在着工作性质、工作的分类不同。
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互相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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