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距离高考仅剩六十多天。一模过后,我开始有点兵荒马乱。
一、四月光
放假在家,我变得松散,有点放纵。本来连续的雨天,到清明的时候竟开始放晴,久违的阳光,让我开始明朗起来。告别了潮湿,人也精神了许多。也许,我对阳光总是偏爱的。我热切地盼望着夏天,盼望阳光照射在手心的温暖。笨蛋的天空里,依然有人记得浅川一中,依然有人记得发生在小四笔下的夏至未至。而现在,我所能做的,仅仅是将这些埋葬,等待夏至。
二、老去的孩子
如果说我们是在流年中行走,那么也许我们早已老去。突然很喜欢王菲的歌,听她的声音,空灵,安静。不知何时,我开始变得有些老成,开始喜欢安静的旋律,喜欢听悲伤的歌回忆往事,喜欢上一种寂寞。老去的孩子,也许用得有些沧桑。我的的确确是在用年轻去作赌资,如果有一天,我败得溃不成军,那就当作是流年埋葬了青春,包括希望。
三、四月城市的冷暖
这座城市,算不上繁华。车水马龙,霓虹闪烁。其实只是在个别地方。真正地,这里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稻田,有交错的古老的巷子,有不像样的马路。这座城市,正开始不断努力发展。只是一切与我无关。我觉得我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因为现在,我所要面对的,仅仅是高考,仅仅是与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仅此而已。有时想想,除了这个,我别无所有。四月城市,我无暇顾及其它,对于高三来说,高考比什么都重要。
四、那时花开
打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了朴树。想到朴树的时候我又想到了老狼。这些,曾经都覆盖了校园,可现在,一切都隐去了。那时花开,我沉默。我常常想的问题,十年后,或者二十年后,我是否依然会记起现在,记起这座承载了我三年时光的校园,会抑或不会?我并不可能知道答案。可我依旧会思考这个问题,这直接反映出我的固执。春野一说,你执拗得像个小孩。我并不否定。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真的是一个小孩。我并不是想逃避,我说过的,我希望拥有一扇窗,一打开,面朝大海。最后,希望这个六月后,我能够看见的,我们都能够看见的,那时花开。
对于重庆而言,它没有高耸入云的雪峰,也没有延绵千里的山脉,然而它却成为了闻名全国的山城。
重庆地处皱褶地带的边缘,地形地貌复杂。山地和丘陵占据它的大部分面积,平地十分稀疏,因此,为了适应山地特点,房屋及建筑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谈起重庆的经典风景,大家肯定会想到古文中的《三峡》和地理中所说的藏匿于地下的喀斯特地貌区,以及最近最为火爆的景点,武隆。
于我而言,听到武隆第一想到的可能并不是地理课本上的一些地形特征,而是票房大卖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和《变形金刚4》等影片在此处取景。武隆是喀斯特地貌类型最完整的地区,并且每一类都堪称翘楚。此处密集的分布全世界最大的天生桥群,也是因为这样的地貌特征,让《爸爸去哪儿2》中的爸比们在此囧态百出,笑料不断。
与班里的一些“游霸”比起来我的旅行经历并不是特别丰富。然而,我依旧钟爱旅行,我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你的人际关系被简化到极点,周围皆是陌生,一切都可以在出发的瞬间重新开始,扮演你心目中的那个完美自己。在路上,你会得到陌生人无私的帮助,会看到人们无尘微笑和明亮的眼眸,这些都会让你在异乡感到从未用过的温暖。
在路上,会遇到最真实的自己,体味毫无杂质的快乐。
这,便是我旅行的意义。
漆黑的夜空,高高挂着几颗独自闪烁的明星。我独自漫步在这条蜿蜒的鹅软石铺成的小路。不知何时,路旁竟添上了几盆开得正好的小花。夜晚在路灯的光的映衬下。反而有了一番别样的滋味。我继续走着,步子没有停下。看见一对恋人互相依偎着在河边。互相在耳边呢喃着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蜜语,倾诉着彼此的小心思。我祝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步子依旧匆匆。继续走着。我又看见了一对恋人,和上一对不同。他们虽然满头白发却互相搀扶着。这时我的心里好像有一根从未被触动过的神经狠狠地动了一下。我想,这世间最美好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也不是爱得死去活来的,而是很简单的几个字——相濡以沫。不也正如古人所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吗?夜晚的风吹在我身上有些凉,可是我的心却是暖暖的。
我依旧没有停下我匆匆的脚步。我走着走着,耳边突然响起了动听的音乐。我顺着音乐朝空地望去,一群大爷大妈们正扭动着他们的身躯。迈着优美的步子。脸上显露的,是单纯的笑容。在他们的笑容下,留下了他们为子女所留下的岁月的痕迹。但岁月的斑驳也赛不过他们那么纯真的笑靥。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笑容,比漂亮的礼仪小姐的笑容美丽、比官场上见到领导的笑容美丽。他们的笑好似开在繁花里,只因他们有子女们的疼爱。
我还沉浸在大爷大妈们的音乐和舞蹈里,这时,一个长发女子从我身边经过,我好似闻见淡淡的茉莉花香。我不禁回过头去。她也回眸冲我嫣然一笑。真是个奇美的女子。她的脚步牵引着我的视线。她走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面前,从自己衣兜里掏出二十元,放在了乞丐的碗里。她的眸子里泛着点点泪花。我也生出了几番感慨:这世间美丽的女子数不胜数,可是能为乞丐屈膝且泛起点点泪花的女子又有几个呢?我认为,真正的美,不仅仅只拥有你那薄薄地一层皮,应该还要有热乎的一颗心。
今夜我走过了一条平凡的路,可处处都是不平凡的风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爱情中的风景。大爷大妈们单纯幸福的笑靥,是亲情中的风景。美丽女子为乞丐泛起的点点泪花,是人情中的风景。这些都是人性。其实,人性本善就是最美的风景!
每天来回往返家与学校的路途,有多少遍?每天都在重重复复环视周围熟识的楼房和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但每次上路,却仍感到新鲜————这段路就像一个魔方,简单,却蕴含着无穷的变幻。只要留意,路上有的是人间百态供人玩赏:眼神闪金的商贩、萎缩候客的搭客仔、神情肃然的行人、担菜行走的农户、骄横逼人的“宝马”、凄恻哀怨的灵车、行窃的扒手、巡逻的警察……
真与假、美与丑、生与死、善与恶在路上杂然相处。一段路,宛若一段世相的展台,让人在看清别人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我曾长久地注视一个衣衫褴褛的疯子。在雨后的斜晖里,他小心地用沙填平路上的水洼。沙土太软,过路人一再将它踩凹,疯子却如推石上山的西叙福斯(希腊神话的人物,“西叙福斯式的工作”用来比喻沉重、长久、徒劳无益的劳动),一再将它填平,满脸的执著与宁静。面对这片水洼,我一时无法分清路人与疯子谁显得更清醒明白!路上是嘈杂的,不知不觉地就身处汹涌的人流。
但很快就会悲哀地发现,这么多人,竟没有一个会伴我走完全程!他们总会在某个路口离我而去,而竟找不出任何理由挽留。这是有关人生的一种寓言。因此喧嚣的路上更能让人感到那种刻骨的孤独!孤独是一种诗化的心情。它让我透过那些繁杂流俗的街景,到路上没人察觉的美丽:墙脚恣肆的绿草,街中淡蓝的空气,楼顶如血的残阳!世界因孤独而显得明净遥远。心却变得更加从容,学会了在喧闹中静观云卷云舒、闲品花开花落。
路上不变的风景是那个失去双腿的`青年。每天,总会看到他用双手撑着小凳坐在路旁,长久地望着远处的大道,脸色苍白,眼神肃穆。谁都感受得到他对远方的渴望!我心中对他充满悲悯,但很快我发现了自己的可笑:他固然只是在狭窄的范围里循环,而我又何曾走出自己这段路的空间?路,不仅显示出人生的范围,甚至昭示着某种神秘的宿命!有时自问:这段路究竟是对自我生命的一种囿限,还是我此生此世注定的归宿?
但无论如何,我相信:或许最好的风景都在远方,但只有懂得欣赏眼前风景的人,才会拥有一个美丽而快乐的人生!
听痛仰(痛苦的信仰乐队)的歌《再见杰克》,里面有两句歌词: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谁,凯鲁亚克又是谁,于是去百度了一下,发现杰克和凯鲁亚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是杰克*凯鲁亚克,他写了一本书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读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讲作者搭车畅游美国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疯子,干着各种疯狂的事情。读这本书我感觉总是乱糟糟的,读的也没来感。后来想到了一句话真正拥有国土的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流浪汉。想想还真是对的。我天性里没有疯狂的基因,所以在这本书里找不到共鸣点。但是这本书倒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思考,关于怎么样回归大自然。
厌烦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周末开车去城市的郊区,在盘山路上跑一跑,在农家院里吃顿饭。那里天比城里蓝,空气比城里清新,还能看得见青山绿水。感觉与大自然亲近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开车回到城里,继续打开电脑看视频,拿出手机来聊微信。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风景。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结伴在一起互相保护。虽然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相当冷漠,但当我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时,还是会团结在一起。我们建起了高楼大厦,围出一块地来作为城市。这隔绝猛兽,也隔绝了自然。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就在这样与自然隔绝的环境里进化下来。真正的回归自然的方式,应该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样,抛弃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东西,然后独自走上无人开拓的旷野。你必须时刻面对着死亡,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应对自己的饥饿,疾病,寒冷,猛兽,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护,只能靠自己。每时每刻的选择都是在赌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拥有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到了这里便一无是处了。忍受不了这些危险,就欣赏不到纯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质就是竞争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无暇欣赏它所谓的美丽,因为可能就你停下来欣赏的那一会儿,你便被狩猎者紧紧的盯住了。这样的自然能带给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来,你身上所有的传感器和智商,将达到人类的极致,因为你经历了最残酷的磨砺,赤手空拳的活了下来。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将远远超出美景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看过作者前两本书的,感觉挺好的。但是后来发现作者对另一个人写的同样是北大出版的书在当当有吹捧的评论,那本书我看过的,个人觉得不好。就开始对作者的印象质疑了一点点,今天是原本打算买这本书的,但真害怕再有特别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一点也不具体的事实了。毕竟吗,很多律师也不可能把很多本质写出来的。本人看过的几本书,向大家推荐一下,也算是给大家买书规避一个风险吧:因为本人刚刚开始做实习律师5个月,前期阶段看过很多书,还真不错,名单如下:《富人离婚三十六计》,语气写的\'风格有些和谢长宇差不多,可读性很强。应该不比他前两本差;《在职管理日记》、《离职管理日记》这两本书也是比较可读性很强的,分别用两个半小时可以读完吧,网上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找到部分电子版。《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王桦宇写的,并且这是一套,由不同的作者写的,里面有几本还是可以看看的,比如说:《劳动合同条款设计及违法成本计算》本人已经基本看完了。感觉对《劳动法》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接下来,有时间整理好读书笔记后,开始准备看《税法》方面的书了。
看到有一个比较合意的评论说:\"是的,全无意义,我读这样的一本书的时候,与其说是为了寻找它的意义,还不如说就是看看而已,跟着四五十年代美国这群年轻的疯子在路上狂飙一样,我连滚带爬的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好像从山坡上滚下来一样,什么也没记住,脑子里一片空白,兴奋异常,一想到老莫里亚蒂就想发笑,完全不深沉。\"除去这最后半句,我基本同意他的感受。介绍中讲到作者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对\"垮掉的\"这词,我最能联想到的是害人的物品和sex,然后是自然而然的萎靡不振和疯狂。在前言的叙述中,的确提到他们对害人的物品的滥用。而鉴于这是本传记式的小说,迪安的sexlife也的确十分混乱放纵。但是除去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关注,是否能从书中体会到作者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的本意?很多的评论者看到了这个,体会到了那个。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反思?对生命的重新审视和不断融入社会的尝试?我可想不出这么高级的词汇,我只能从一个女性的角度,发现比较适合女性理解的东西。全书我最喜欢的一段——\"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景色很美。田野那头是帐篷,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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